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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着]消灭粉丝这个词
作者:佚名

《青年文摘(彩版)》 2007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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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我写风花雪月的散文;如今,我转型写恐怖故事。很多年过去了,读者遍天下。
       这其中,不乏一些狂热的读者——有人徒步千里来到我居住的城市;有人经常半夜打越洋电话;有人声称默默追随我15年,只要换我跟她在一起15天;有人因为我不接电话,秋菊一样多次找到我的领导和上级部门投诉;有人通知我,说周六晚八点在哪哪哪条江边等我,如果我不到,他会每周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等我,等一辈子……
       
       读者和我之间,几乎每个月都发生很多故事,素材足够写几本书了。
       最近,似乎就在一夜间,我的视野里涌出来众多十几岁的小读者,他们更加狂热,完全符合粉丝的定义。
       我当然希望读者越多越好,我的目标就是要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小说家。但是,我不喜欢读者成为我的粉丝,对我满怀崇拜。这种情感是不真实不可靠的。
       读者尊重我的勤劳,欣赏我的作品,这就够了。
       你可能是学生,你可能在其他行业工作,但是,你有你自己的姓名,你有你不同于其他人的经历,你有你的梦想,你有你的指纹,你有你的个性和脾气,你是你。我是一个作者,你是一个读者。这种关系才是平等的,正常的。
       读者。这个老词很庄重。
       如今,读者变成了粉丝,一个尊贵的个体,马上就变成了缺乏个性特征、盲目从众、没有五官的一群。
       粉丝,没有骨头,软软绵绵;没有韧性,一拉即断;没有滋味,跟什么在一起炖就是什么味道……
       粉丝的前身是土豆。
       我们可能是一个平凡的人,可能是沉默的大多数。那也不要做粉丝,做一个土豆吧,坚决不要被某种狂热的风潮摧残成丝丝缕缕。土豆是完整的,尽管它藏在地下,不为人知,那也是一种任何人都不敢小觑的低调。
       2006年,我在天涯社区“莲蓬鬼话”论坛,看到一些写手刚刚起步就跑马圈地,纷纷建立自己的粉丝群,感到非常无聊。当时我就在帖子里写过一些文字,大概内容是:周德东很排斥粉丝一词,很反感某些人故作偶像状。人和人都是平等的。我写故事,你读了,如果喜欢,留下两个字——“好看”,这就是最让我感动的回报。
       你可以喜欢一个作家,一个艺人,但只是敬佩和尊重而已。你永远保持自己的重心,不被任何人所左右。那么,我会为我拥有你这样的读者感到骄傲。
       每个人都骄傲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