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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着]冤狱
作者:廖清秀

《青年文摘(彩版)》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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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澳大利亚,费力与他的合伙人佐治在墨尔本做进出口生意,赚了很多钱。有一天,费力发觉银行户口的账目不对,一大笔应收款不但没有存进去,剩余的钱反而被取走了。他在吃惊之余,急忙寻找佐治,但佐治却失踪了。
       正当他恐惧不安时,佐治的妻子带来警察,将费力带回查问,说他杀了佐治。
       这桩谋杀案经过长期审讯后,判决费力有罪,因为找不到尸体而判误杀,刑期20年。
       费力坐了20年的牢,终于被放出来。出狱后,他用尽一切办法找到了佐治。原来,佐治当年拿着钱带着情人逃到了非洲。
       费力花费很大的工夫才把佐治带回了墨尔本。
       他把佐治带到起诉他的警察面前,说:“看,这就是那位你们证实被我杀了的佐治。”说完,他忽然拔出枪,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佐治。
       “这个人反正是杀死的,只不过我预先服了刑,现在才实现我的罪行。”费力说,“当年,你们为了证实你们的英勇明决而举证我;佐治的妻子为了掩饰她的被遗弃,而证实丈夫已死;保险公司为了怕赔偿而制造死亡舆论。我相信,就算我今天把佐治寻了出来,证实了我的冤枉,对你们这些人来说,充其量就是一天两天的愧疚。因此,唯有让我彻底成全他们的错误判断,才能让他们嗅到自己手上因冤枉别人而染上的血腥,才会终身自责。我牺牲了人生中最宝贵的20年还在其次,精神上所受的冤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认错、传媒十天八天的报道、群众的几声叹息,就可以补偿回来的。现在,我终于杀了佐治,是最能将冤狱平反的,因为从今天起,我再也没有被冤枉的感觉了,我那20年的判刑是罪有应得的。”
       瞿雍摘自2006年10月5日《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