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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麻烦的0.00元
作者:尹玉生/编译

《青年文摘(彩版)》 2006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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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生活在英国坎多斯镇的史密斯先生收到了一张煤气费的欠款单,史先生感到颇为奇怪,因为煤气管道铺好后,他还没有用过呢。仔细看看欠款单,史先生笑了,单上写着:欠费0.00元。史先生就没把它当回事,顺手将欠款单扔掉了。
       4月份,史先生又收到了一张,他也同样把它扔掉了。
       5月,史先生收到煤气公司发给他的一张便条,上面说,如果史先生再不交费,他们将停止煤气供应。史先生只好打电话给煤气公司,非常详细地将具体情况陈述了一遍。煤气公司听后,对史先生解释,是计算机出错了,他们将尽快予以解决。
       过了一些日子,史先生想,干脆用煤气吧。然而,当史先生打开煤气的时候,却发现他家的煤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关闭了。史先生再次打电话给煤气公司,煤气公司一再表示歉意,声称这还是计算机故障,他们一定尽快帮他解决。没过几天,一张欠费0.00元的欠款单又寄过来了,备注上写道:支付过期。史先生猜测是煤气公司正在调试电脑,便没有再理睬它。接下来的这个月,史先生又收到一张欠费0.00元的单子,备注上写道:支付严重过期,公司将采取措施收回欠款。
       最终,哭笑不得的史先生决定与煤气公司游戏一把,他向煤气公司的账户上转去了0.00元,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及时地处理了他的操作请求,并寄出“操作有效,欠款已清”的提示。
       但随后的一个月,麻烦又来了,煤气公司的0.00元欠款单又寄了过来,并在附言中说,如果不及时清还债务,他们将很快采取措施。忍无可忍的史先生决定向当地法院状告煤气公司对他的一系列债务骚扰。
       史先生在法院花费了两小时的时间才让法院的工作人员相信他所陈述的都是事实,而不是在开玩笑。经过细致调查,法院最后做出判定:
       一、责令煤气公司立即修正其计算机收费系统,相关人员也应该调整工作方法;
       二、立刻停止对史先生的债务骚扰;
       三、支付全部的诉讼费用;
       四、3~7月份对史先生造成的精神伤害,判定煤气公司每月赔偿精神损失费1500元,在5个月内付清。
       之后的一个月,史先生收到了煤气公司的第一笔赔偿金,这次是一张支票,金额为:0.00元!
       (查边摘自《百姓故事》200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