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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我是大师
作者:刘 齐

《青年文摘(彩版)》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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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大师,这不是我自封的,是公众叫出来的。
       第一个管我叫大师的,是坤充街的老张。先前,人们管我叫老师的时候,我还体验过谦虚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遗憾——市面上的老师越来越多,如果拘在一起,顺墙根儿蹲下,你根本分不出谁是谁。
       一般说来,老师的“老”,应该比大师的“大”高出一个辈分。但事有例外,贵妃她娘虽然比贵妃辈儿大,但她得跪地下磕头,管女儿叫娘,叫一声还不够,得连着叫:娘娘。
       我成了大师以后,还没顾上偷偷乐几天,老张就不由分说把我推向公众。推就推吧,资产闲置,是浪费行为。老张联系我上电视台做脱口秀,当嘉宾和主持人,谈时尚,谈老庄,谈军事,谈飞船。我一个旱货,连水船都没坐过,哪懂飞船?但我会沉住气,压低嗓门说,嗯,不错,是这样子。
       电视是个好东西,比圣旨还管用。别说我是大师,就是大杂院的鼠辈,只要被电视隔三差五那么一照,很快就会从无名到知名,到上街得戴墨镜。这会儿你往地当央一站,你就是名片,就是广告。
       说到广告,虽然愉快,却也烦恼,愉快的烦恼。现在的广告商多贼啊,他们才不会放过你呢,一定要按住你,狠狠啃上一口唐僧肉。当然,他们轻易不会露齿,他们会礼貌地说:大师呀,我们这是在发挥您的名人效应。
       广告界的叨扰还在其次,问题是,演艺圈也动了欲念,时不时的,就把人造雾那么一喷,让我迈着轻盈的步伐,朦胧上阵,闪亮登场。只要往台上一站,来回走一走,像伟人那样招招手,说两句场面上的话,就齐活了。就算你忘词了,停顿,磕巴,咽唾沫,甚至走起路来“顺拐”,让麦克线绊一下,也以为你是故意的,也大笑,鼓掌,如醉如痴,如中魔咒,把千百支荧光棒晃得跟鬼火似的。鬼火干吗?圣火!
       这时,你要持重,要德高望重,千万不要像某些俗艳歌手那样,屁颠儿屁颠儿地下台,上赶子跟观众握手,一边握,一边扯脖子吼。你是大师,要有全局观念,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下台。一旦考虑不周,心一软,下了台,“粉丝”们就会疯子般嗷嗷扑上来!更有那大胆女孩,死死搂住你不放,贴耳根子尖叫一声:亲人哪,从此您就是我的干爹!
       老实说,我不是很乐意当干爹。我比较有伦理观念。更重要的是,我还年轻,有一回,一个中年美眉还叫我男孩子呢。中年美眉诚恳地说:“我们女孩子,就喜欢你这种男孩子!”所以,如果硬要攀亲,还不如叫我一声哥。当然,叫哥有一定的联想性、暧昧性、破裤子缠腿性,好在我是大师。这个时代格外看重大师,对大师网开一面。同一件事,搁别人身上是乱搞,搁大师身上是贡献魅力;别人是其貌不扬,大师是卓尔不群;别人是弱智,大师是不露才;别人是碎嘴子,大师连口头语都是经典。
       经典这个词,过去弄得太脱离群众,太小家子气,又得经过专家论证,又得经过历史淘汰,烦不烦哪?再说什么算历史?历史到了我这一页,我就是历史!胡同里的小丫头片子,人工双眼皮还没长利索呢,都敢说自己经典,我凭什么不能经典?报社出版社说,是啊大师,您早该经典了。您之所以还没经典,主要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出了那么多破书烂书,怎么就没想到为您出一本经典呢?知道您能写,下笔千言,倚马可待,但您要务缠身,太忙,那我们就请个高手为您代笔。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出书前,最好先弄点引人注意的响动,鬼子进村尚且要有音乐,何况我们这是经典。
       可是,弄什么好呢?我建议,从助人为乐入手,谈学习也成。
       有人摇头:大师啊,不是我夸您纯洁,这些个玩意儿,早都不好使了。现在,大家变得多复杂啊,一个个肚子里头,盘来绕去的,都是些花花肠子。有鉴于此,您最好做点自我牺牲,来点、来点那什么……
       我刚一弄懂他的意思,转眼又糊涂了:如今满大街都卖毛片,“那什么”还管用吗?
       我的名气与日俱增,这时,老张又找上门来,劝我顺应潮流,成立公司。老张的胡须一挑一挑,笑说:名利名利,名在利先。
       国不可一日无君,公司不可一日无主。董事长或曰前台老板自然由我来做,老张当总经理,用他的话说,是给我打工的大管家。我说,咱这个公司,干点啥呀?老张说,公司目前还是空壳,这没什么,时机一到,即便是螃蟹,也能憋出一肚子黄儿。老张黑褐色的脸上油亮油亮,他现在也是个人物了。
       可是,可但是,但可是,最近一段,局势有些失控,大师像老师,像教授,像雨后的狗尿苔一样,居然也是遍地开花,层出不穷。到了后来,就连老张那小子,也美滋滋地获得了大师称号。我有点忿忿不平,惆怅,失落,强烈怀念大师稀缺、一个是一个的严谨岁月。但囿于身份和交情,我也不便虎着脸,拦住众人说,你们谁再管老张叫大师,我就跟谁急。
       我十分努力地安慰着自己,我这个大师,跟老张他们那个大师,含金量是不一样的。管我叫大师,是实事求是。管他们叫大师,是乱戴高帽。
       人类这东西,最喜欢戴高帽了,你给我戴,我给你戴,从小孩子那时就戴,从猿人那时就戴。晚间趴在树杈上,一个猿人大爪子一伸,摸摸同伙,又哼哼两声。同伙明白了,那是在夸他的皮毛性感,就也哼哼两声,捎带着还舔对方一下,意思是说,甭客气,你老兄也挺酷的。
       别说人,连动物也喜欢高帽。灵长类的,脑浆子多,狡猾,自不待言。就说那呆头呆脑的毛驴子,你还得顺毛抹擦呢,你若反着来,戗茬儿来,它非尥蹶子不可。
       话又说回来,作为我们活物,还有一个特点:喜新厌旧。因此,总戴一种高帽,戴久了难免腻歪。不行,我不能跟老张他们一般见识,我得另辟蹊径,自行寻找一个比大师更赫亮的称呼。元帅怎样?元帅听上去相当不错,可惜中国只有十个,板上钉钉,不好借用。玉帝和太上老君的名额更有限,想都不要想。看来,还是香港人聪明,不叫玉帝叫天王,四大天王也好,八大天王也好,随你口舌翻动,怎么说都行。
       只是天王这个说法,业已用滥,类似的词句,比如大腕、圣手、泰斗、鬼才、天才、天纵英才、仙人妒、万人迷、全球前三名都是我、几百年才出我一个,等等。这个世界怎么回事?好像各界人士凑到一起开大会,把天下的超级好词稀里哗啦,都从词典里抖搂出来,挨个糟蹋,挨个贬损,以致我这样的真正大师,眼睛都瞪肿了,硬是挑不出富有新意的名头。难怪最近有人反其道而行之,管大师不叫大师了,叫大鳄。顺此思路发展,将来还不得叫大王八蛋?
       算了,不伤那个脑筋了,我要暂时告别喧嚣繁华,过几天清静日子。不带老张,不带女助理,记者摄像机什么的也滚开。我独自出城,在一个偏僻地方晒太阳。正晒得通体舒泰,忽听一个女的大喝:呔!哪来的赖皮猫?躺我家磨盘上!
       这么多年,只有她认出了我的本相。她一个乡下老太婆,也不是多有洞察力,怪只怪我一时忘情,脱光了衣裤。还有,老太婆肯定不看电视,没让媒体催过眠,因此,我这张著名的脸,丝毫打动不了她。
       我撒丫子就逃,逃回我赖以成名的市区。据我所知,我的周边城镇,还有不少像我这样的猫,只要我们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别把尾巴硌疼了,愚蠢的人类就不会识破我们。在人类的配合下,如今,除了吃睡,我们只会作态,顶多叫唤两声。我们的叫声很奇特,粗听是:喵喵;细听是:帽帽!
       (方明尊摘自《海上文坛》200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