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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者]暴君是怎样炼成的
作者:许天一

《青年文摘(彩版)》 2005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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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末代皇帝,必定是暴虐荒淫的,否则就显不出新皇帝的英明神武。
       周武王也不例外,就算他英明神武,也要造一个昏君以便显得他更英明神武。所以为了解释伐纣的合理性,他给纣王列了六条罪状:
       酗酒;不用贵戚旧臣;登崇小人;听信妇言;信有命在天;不留心祭祀。
       这些罪状不管放在哪朝哪代都不算严重,有的条款甚至还有进步意义,比如“不用贵戚旧臣,登崇小人”。这里的“小人”并非指下流无耻之徒,按当时的原意,指的是非贵族子弟。
       “听信妇言”这条,其实说明了商朝对女性的尊重。何况在“贵戚旧臣”都纷纷离去的时候,除了自己的女人,他还能和谁共商大事?毕竟他们坐在一条船上。
       而“信有命在天,不留心祭祀”的罪状,这是与国计民生无关的小节,而且并不属实。从出土的甲骨卜辞上看,到了纣王时期,祭祀的活动只有增加没有减少,如果武王的理由是祭祀过多,劳民伤财,那还说得过去。
       总之,周武王给纣王定出的六条大罪,只有“酗酒”还算是有点分量。但是商朝好酒是一贯风气——何况商朝文化发达,崇尚音乐,边喝边唱是很爽的。
       周人给纣王泼脏水并不厉害,只上述六条就事论事,也不涉及人格,没有焚炙忠良、滥杀无辜、嗜血成性之类的指责。总之作为敌人,周人没把纣王与暴虐荒淫挂上钩,倒是战国以后的学者一代比一代八卦。
       据正史载,商纣王曾经攻克东夷,把疆土开拓到我国东南一带,并开发了长江流域;同时周国在西部迅速扩张,使国势强大,到文王姬昌为止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两国发展到这个地步,决战已经不可避免,于是文王与纣王会战于山西黎城,文王大败,如果不是姜子牙策反东夷作乱,恐怕周朝就会如此完结。
       文王死后,武王姬发韬光养晦、励精图治,不再妄动刀兵;而纣王看周老实了,便开始对东夷实施报复。据说此战商军如风卷残云,直逼长江下游,杀得东夷部落鸡飞狗跳。从此以后,中原和东南的交通得到开发,因此中原地区的文化逐渐传播到了东南地区。这个历史功绩,应该记到纣王身上。
       武王得知纣王大军尽出,都城防御甚弱,便出奇兵突袭,于牧野一战成功。此时商国大军远在东南,无力援手;而牧野之战的商军,并非商王朝的精锐之师,而是临时武装起来的奴隶和囚徒。即便如此,牧野之战也打得惨烈非常,《尚书》记载牧野之战“血流漂杵”,而不是历史教材所说,奴隶临阵倒戈。
       此后,纣王率疲惫之师赶回朝歌,但已无力回天。最终,周武王攻下鹿台,用大钺砍下纣王烧煳了的脑袋,悬挂在大白旗上。伍子胥对楚王掘墓鞭尸,还遭到后人的非议,为什么武王如此对待已死的纣王,却没人说他残暴?
       在春秋时期,关于纣王的罪状还只有“比干谏而死”。到了战国,比干就死得生动起来了:屈原说他投水,吕不韦的门客则说他被剖了心。到了汉朝,刘向更进一步,说纣王是要满足妲己的好奇心,想看看“圣人”的心是不是七窍。到了晋朝,皇甫谧这位医生出身的史官干脆说,纣王在妲己怂恿下,除了剖比干的心,还解剖怀孕妇女,看胎儿形态。
       至于著名的“酒池肉林”、“炮烙”等事,西周文献上从来就没有。那是战国末期,韩非子杜撰出来的。西汉的司马迁继续给历史加鸡精,他在韩非的基础上又加了“男女裸奔其间”的性描写,于是纣王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西汉刘向也不甘寂寞,积极筹划“鹿台扩建工程”,使其“大三里,高千尺”,从此纣王就落下了穷奢极欲的罪名。到了东汉,史官看留白不多了,就只好让酒池大到可以行舟,牛饮者达到三千人。时光飞逝,一下子到了晋朝,皇甫医生看没什么好改的,于是咬咬牙,把鹿台的建筑面积又扩了十倍,达到“高千丈”的地步……
       谁好谁坏,还不是靠包装!
       (袁里华摘编自2005年4月14日《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