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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者]美国人的英雄观
作者:张心阳

《青年文摘(彩版)》 2005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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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一家媒体以“谁是你心中的英雄”为题,对民众进行调查,选出民众心中的二十位英雄。评选结果榜上有名的有:耶稣基督、国务卿鲍威尔、前总统肯尼迪、林肯、克林顿,其中还有十位“生活中的英雄”,尽管我们不太知其名,但他们的英雄壮举却很耐人寻味。
       有一个名叫休·汤普森的军人,1967年参军赴越南作战,为了使美军包围圈里的9个越南平民免遭屠杀,他把枪口对准自己的战友:“你们开枪,我也开枪!”他的行为在当时遭到非难并受到官方调查,但后来五角大楼授给他越战纪念章。他在“生活中的英雄”排行榜中列第二。
       再一位也是参加越战的军人,叫约翰·麦凯思,自1967年起他在越南整整待了6年,但这6年他并不是在战场上厮杀,而是待在越南人的战俘营里。就是这样一个战俘,回国后不仅受到英雄的礼遇,而且还走上了政坛。他在排行榜中列居第六。
       再一位是黑人女士,名叫罗莎·帕克斯。1955年12月1日,帕克斯乘坐拥挤的公共汽车下班,疲惫的她坐在白人专座上并拒绝为白人让座。她因此被送上法庭,后来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黑人民权运动。她在排行榜中列第九。
       必须承认,以上我的列举是有选择的,为美国公民所首肯的也有“烈火中的英雄”和战场上的“孤胆英雄”。可毕竟这几位英雄也能从千百个英雄中脱颖而出,名列英雄榜中。
       愚以为,在现代文明社会,英雄观应该有很强的人性色彩。
       汤普森虽然服从国家调遣,投入了越南战争,但他并没有逞匹夫之勇,而是从人性的角度来审视战争。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和平,和平的目的是为了人的生命安全,战场上伤害任何一个无辜者的生命,都与战争的目的相违背。他的思考打破了狭隘的爱国主义,打破了世俗的战争观。
       按照狭隘的英雄观,麦凯思好像也算不上英雄。他既没有舍身炸碉堡、以身堵枪眼,也没有拿一捆手榴弹或爆破筒与敌人同归于尽,他仅仅是个俘虏兵。在很多中国人的眼里,一日当战俘,终身是耻辱,败军之将何以言勇?但我更倾向于人性化的英雄观,而不是动辄就壮烈牺牲。尽管献身也是英雄,但绝不能认为只有献身才是英雄,否则那无异于像鲁迅先生说的,是教人去送死。
       黑人女士帕克斯被推举为英雄,则意味着人类对自由平等的追求。她并无惊天动地之举,甚至她只是为了让自己休息一下,但人们从她的自私看出了她维护个人权利、挑战种族歧视和追求人的平等的一面。
       在美国这次评选的二十个英雄中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们获得荣誉时都是活着的,没有一个是因公殉职的。我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故意,如果是后者,我想他们在评判一个人是否是英雄时,就体现着对人的生命的珍重。他们说,活着比完成英雄壮举更重要。
       (毛毛摘自2002年8月3日《广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