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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三角案等
作者:[法]雅克琳·雷米等

《青年文摘(彩版)》 2005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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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庆祝我进入公司五周年,办公室的人送我一本书。
       这天夜间,我随便浏览了一下书的封底。内容是一个女歌手与一个记者、一个香水制造商的故事。
       正巧我也在香水业工作,确切点说,是在夏奈尔香水店做会计。
       书的开始部分,有一两处巧合让我感到有趣。
       小说中的那位“鼻子”有个和我一样的癖好,讲话时喜欢以“听着,坦率地讲……”做开场白。他也让衬衫的领子敞着,而且开始秃顶。我正巧也开始秃顶。
       我被书的内容吸引住了。这其实是个很老套的三角恋爱故事:“鼻子”喜欢女歌手,女歌手则钟情于记者,一个肌肉发达自吹自擂的家伙。
       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女主人公,她属于那种身材瘦削的褐发女郎,刁蛮任性,对这样的女人我总是无法抗拒。我甚至有点嫉妒起男主人公来。
       故事的发展就像成群结队的作家们描述的那样,恋人们在通往激情的台阶上奋勇攀登,而我则在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中进入了小说,感觉就像经过一面镜子时与自己的目光相对却没有反应一样。
       突然,故事的进行将我从这种麻木状态中惊醒:小说中的“鼻子”,开始以一种很严格的程式为女孩喷洒香水——先是腋窝、膝盖内部,然后是肚脐,双乳之间和腰臀处。之后他将香水瓶放在床边的矮桌上,一边为自己解衣一边喃喃自语:“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我就像被人卡住了喉咙一样,因为我也说过这样的话!
       随着阅读,又一些似曾相识的描写一股脑儿地冒出来:“鼻子”也喜欢爵士乐,也收集奶牛,也承受着欲望无法得到满足的唐璜式的痛苦,这一切和我如出一辙!“鼻子”就是我的克隆!
       震惊之余,我一口气读完了全书——在无数次无用的努力之后,他倒在床上,而女歌手则嘲弄地丢出一句:“要不要与你收集的奶牛们试试?”
       我把书扔掉,浑身颤抖。
       朱丽娅也曾说过这样的话。这个我曾经深深迷恋过的女人,我惟一对她从来没有坦白过自己的隐私:我只有在自己鄙视的女人身上才能得到快感。
       如此说来,作者劳伦丝·布拉克就是朱丽娅的笔名!这个我爱慕了许久才鼓起勇气去吻的女人!这个性格有棱有角的朱丽娅,与小说中的女歌手一样,拥有碧蓝的眼睛和全医学院最优美的腰身。没有任何迹象曾表明她有朝一日会成为作家啊。一种冰冷的狂怒席卷了我。朱丽娅对我的信件永远是置之不理,我没料到她会用这种方式来回复我:赐我一个凶手的角色,将我作为笑料呈献给她的读者们。
       我又仔仔细细地从头读起,再次肯定了我的结论。“鼻子”以大众情人自居,却处处表现出他的平庸。他无法忍受本身性缺陷的事实,最后只好杀死了他所渴望的女人——他闯进她的家中,用一块浸了香水的丝巾塞住她的嘴巴,然后勒死了她。
       我审视着自己的双手,血液一下子凝固了。我难道有一双杀人犯的手吗?
       这个女作家偷走了我的行为,盗去了我的人格,将我变成一个丑陋而又凶恶的人。更可恶的是,她笔下的人物已侵入了我的思想。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的某些行为连我自己也觉得奇怪,因为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在研究同事和朋友们看我的眼光:在他们眼中,我是不是那个疯狂渴望女人的性无能者?为什么办公室里的人送给我这本书?
       我再三对自己说,不要被一个虚构的故事弄昏了头脑!但是没有用。很快,我开始搞不清楚,哪个是现实中的我,哪个是小说中的我,谁是谁的模型。我感觉到体内有一股潜流暗暗地偏离它的流向。这本小说已经像毒液一样慢慢地浸透了我的全身,“鼻子”已经将我彻底吞没了。我很快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尽快找到朱丽娅,即劳伦丝·布拉克。我得跟她谈谈。我需要问清楚,为什么如此丑化我?除了爱她之外,我什么都没有做。难道这也应该受到谴责和报复?
       我没费多少劲就找到了她。她打开门,对我微笑,光彩照人。此时,我的脑袋里全是“鼻子”。我无法控制这一切。她在矮桌前屈膝蹲下,为我倒酒,这时,我从我的口袋中掏出一条丝巾,上面浸着我最新型的香水。我勒死了她。她死去的样子充满了哀求。
       我将那本书忘在了现场,里面的某些段落被我重点勾画过。
       一星期后,我收到一封信,内容如下:“朱丽娅是我最要好的女朋友,我们每天都互相写信。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在交换各自的私人日记。随信附上她的这些信件,她在里面对我讲了你们之间的故事,包括所有细节。小说中的某个人物想报复它的作者,这我理解,但是您弄错了人,但您的目的达到了。对于拿你做原型一事,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劳伦丝·布拉克。”
       (马瑞摘自《译林》2005年第1期)
       自行车钥匙
       辛立华
       女人站在树阴下,眼看着不远处一名红衣男子锁好自行车,走进商场。她掏出手机,按下110。
       几分钟后,一个年轻民警走下巡逻车,上下打量着女人,“就是你报的警?”
       “没错!”
       “能肯定那辆就是你前几天丢的自行车?”
       “错不了!那个人进了商场……哎,他出来了!”
       民警和女人快步走上前,一把抓住男人正要开锁的手。“这车是你的吗?”
       “是啊。”男人愣住了,显得很无辜。
       “什么时候买的?哪儿买的?”民警盘问道。
       男人——解答。
       “有发票吗?”
       “发票?”男人的脸色变了,“在家呢。”
       民警顿时严厉起来,“跟我走一趟吧。”
       男人有些急了,“这到底怎么回事?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女人说话了,“这车是我的。”
       “你是说我偷了你的车?”
       “你还想抵赖不成?”
       男人镇静下来,想了想说:“你有什么证据?”
       “这就是证据!”女人掏出一张发票晃了晃。“你拿得出吗?”
       男人苦笑着对民警说:“谁会把发票带在身上啊,真的在家呢。”
       民警不由得点点头,仿佛认同了男人的说法。
       女人察觉到这一举动,又从包里拿出一把钥匙,喀一声就把车锁打开了。然后冲男人得意地一笑,“这回没说的了吧?”
       男人吃了一惊,一时不知该如何辩解,三人就僵在了那里。
       不一会儿,民警突然转向女人,问:“拿我们’人民警察开涮是不是?”
       “什么?我……”女人想不到民警竟出此语。
       “那就是栽赃陷害!还是你跟我走一趟吧。”
       男人也糊涂了,“同志,这究竟怎么回事?”
       民警并不回答男人的问题,慢悠悠地对女人说:“你丢车的时候锁车没有?”
       “锁了。”
       “那他要偷你的车,是不是得把锁弄坏?”
       “是。”
       “那现在的锁是不是新换的?”
       “应、应该是。”
       民警声色俱厉起来,“那你的钥匙怎么能打开人家的锁?”
       女人没有回答,扭头就跑。几十米外,守候在路边的警车里下来一个人。
       案情很简单,在回派出所的路上就问清楚了。男人是女人丈夫单位的同事,两人有矛盾,她丈夫就找机会配了把男人自行车的钥匙,心想怎么着也得拘他个十五天。
       (郎艳摘编自《猫腻》,北岳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