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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雅典与耶路撒冷之间
作者:曹卫东

《读书》 2004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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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年新春伊始,地处南德的巴伐利亚乍暖还寒,然而,首府慕尼黑不远处的天主教学院却掀起一股热潮,吸引着西方各界无数的目光:在天主教学院院长舒勒先生(Florian Schuller)的主持下,哈贝马斯教授和拉辛格主教(Joseph Kardinal Ratzinger)分别代表世俗学界和神圣学界,面对面地就“启蒙和宗教”阐述各自的立场。一边是“马克思、尼采和海德格尔以来最具影响力的德国哲学家,德国当代政治文化领域公共良知的化身”(舒勒语); 另一边则是罗马教廷信理部部长。两人相期而遇,交锋中妙论迭出,引起宗教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兴趣。
       对于哈贝马斯,我们已不再陌生;而拉辛格在德国也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一九六二至一九六五年,梵蒂冈召开第二届大公会议期间,拉辛格出任德国红衣主教弗林斯的助理神学家,使他在宗教界一举成名。一九七七年三月,拉辛格被任命为慕尼黑和弗赖津的大主教;同年六月,在红衣主教会议上,升任保罗六世的枢机主教。一九八一年,被保罗二世任命为罗马教廷信理部部长,从而奠定了他作为“天主教神学指路人”的地位。
       作为罗马教廷信理部部长,拉辛格专职负责天主教会的意识形态工作,代表教廷阐释和发挥正统的信仰体系。不过,拉辛格可不是一个“原教旨主义者”。作为天主教神学家,他对时代变迁保持高度的敏感,正视教会在新时代所面对的种种挑战,提倡并致力于天主教的改革运动,代表教廷与当代思想界展开积极对话。而且,他不但是基督教对话理论的倡导者,更是实践者。据说,他平常有个颇为特别的爱好,就是邀请各方人士到他办公室和他“对话”,讨论一些在宗教界甚至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问题。
       我们无从知道拉辛格和哈贝马斯此番交锋的直接动机,但我们或许可以这样来做出推论。从微观上看,拉辛格和哈贝马斯作为神学意义上的对话主义者和世俗领域里的交往主义者,应当有着许多的亲和性。而从宏观上讲,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目前已经完成了在世俗领域各个层面上的建构(从思想层面上的“后形而上学”到政治层面上的“后民族结构”等),现在是到了向神圣领域推进的时候了;而天主教会眼下正处于快速转型时期,罗马教廷对自身的历史进行深刻的检讨,教皇对全球资本主义做了尖锐的批判,而且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还立场强硬,坚决反对美国。所有这些都表明天主教会已不再仅仅关注个体的拯救,而是转向伸张集体权利和社会正义。因此,哈贝马斯和拉辛格的此番交锋可以说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并不让人愕然。
       交锋的主题是:“自由国家的前政治道德基础。”哈贝马斯首先发言,从五个不同的方面阐述了他对民主法治国家中的民主制度和道德制度的理解。首先是民主法治国家规范力量的更新能力问题。眼下人们普遍对民主法治国家规范力量的更新能力产生怀疑,觉得政治统治完全把法律的实证化作为自己的原则,于是,政治能否为自己提供世俗的或非宗教的论证,也就很成问题了。针对这个问题,哈贝马斯明确表示,他本人对于民主法治国家的规范力量深信不疑。为此,他不惜对政治自由主义做出让步。在他看来,政治自由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康德式的共和主义,处于西方理性法的传统之中。其合法化基础一直可以追溯到十七和十八世纪,并且放弃了古典自然法学说和宗教自然法学说的宇宙论或救世论。换言之,政治自由主义是一种解神秘化的世界观,不同于宗教的或形而上学的世界观。而民主法治国家中的民主过程建立在这样一种推测之上:任何一种结论,只要是经过包容性和话语性的意见和意志形成过程,就是可以接受的。民主和人权相互制约,因为民主立法程序的制度化同时也保障了自由的基本权利和政治的基本权利。
       这是哈贝马斯的理论假设,康德主义色彩显而易见。在明确了作为理想型的民主法治国家之后,其次就是如何才能把政治共同体中的多元世界观协调起来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民众的政治动员。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也就是一个有着多元世界观的共同体能否通过假定一种以程序和原则为核心的基本共识,而超越纯粹生活方式的限制,实现稳定和一体化。对此,哈贝马斯指出,宪法是民众自己制定的,因此,法律实际上贯穿在政治权力之中。只要我们把民主程序看作是用正当性革新合法性的方法,可以说,一种彻底实证化的宪法秩序中就不会出现有效性匮乏问题。
       哈贝马斯这里所说的是他一贯主张的程序主义政治概念。按照这种概念,我们必须从政治动机上区分开作为立法者的政治公民和纯粹作为法律受众的社会公民。要想把前者动员起来,就必须让他们关注公共事业,发挥积极作用,因为政治参与不能用法律的手段来加以强制。此外,自由国家也不允许向民众提出无理要求,让他们主动出来为他人做出奉献甚至牺牲,因此,对于民主制度而言,一种优良的政治德行也就显得至关重要了。但我们也不能就此认为,自由国家无法从它的世俗状态中不断创造出其动机前提。只要法治国家和民主制度之间保持紧密的联系,民主实践就会释放出其政治动力。
       随后,哈贝马斯把目光转向历史和现实,着重考察公民团结的前政治道德源泉问题。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所谓现代化,就是世俗化,甚至是一种脱缰的世俗化,所造成的最大恶果就是民主联盟失去了意义,换言之,社会失去了一体化的基础,变得一盘散沙:“从历史上看,共同的宗教背景、共同的语言、特别是新近唤醒的民族意识对于形成一种抽象的公民团结是大有帮助的。然而,共和主义观念在历史上却越来越远离这些前政治道德的基础。”
       现代化在当下的主流意识形态就是“全球化”。它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桀骜不驯,侵蚀着政治概念和政治决策的基础,导致民主意见和民主意志形成过程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更糟糕的是,人们对国际社会的政治创造力失去了信心,对政治则越发冷漠。面对现代化的危机,后现代理论提供的是一种激进的理性批判立场,试图通过逾越理性而达到消除危机的目的。于是,后现代理论陷入理性怀疑主义而无法自拔。相反,天主教思想由于一直和世俗思想保持距离,反而避免了这样一种理性怀疑主义。因此,哈贝马斯主张,在用交往理性克服现代性内部矛盾的时候,不妨让宗教处于在场状态,以便让哲学感受到认知上的挑战。
       至此,哈贝马斯开始切入主题:文化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语境中启蒙和宗教的自我反思问题。哈贝马斯建议把文化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看作是两个相互学习的过程,它们迫使启蒙传统以及宗教学说对自己的界限进行彻底的反思。哈贝马斯以天主教为例,认为它对错误生活、社会病症、个体人生计划的失败以及生活关系的扭曲等一直有着敏锐的把握,并做出了准确的表达,而这是其他专业知识所无法做到的。因此,哲学必须向宗教学习,而且不能出于功利目的,必须出于内在需要。
       按照哈贝马斯的看法,启蒙和宗教早就开始相互学习了,比如基督教和希腊形而上学之间的相互渗透,不仅创造出了神学教义学和促使基督教希腊化,哲学也吸收了基督教的许多内涵。哲学上的许多范畴,诸如责任、自主性和论证、历史和回忆、重新开始、革新与回归、解放与实现、外化与内化、个体与共同体等,原本就有着宗教源头或宗教涵义,虽然经过转化,也仍然保持着宗教的色彩。由此,哈贝马斯主张建立一个“后世俗社会”,让宗教共同体得到公共承认,并和启蒙一道更好地推动人类所追求的各种动机和立场进行自我再生产,也为作为信徒的公民与非信徒的公民之间实现政治团结提供基础。
       那么,“后世俗社会”中的民众究竟应该如何相处呢?哈贝马斯认为,“后世俗社会”不允许启蒙和宗教中的任何一个垄断解释的权力和塑造生活的力量。我们不能要求宗教习性在认知层面上迎合社会法则,但我们可以让民主法治国家中的普遍主义法律秩序和平等主义的社会道德从内在同宗教的团契习性协调起来,以便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更新。换言之,哈贝马斯承认,在“后世俗社会”中,宗教对社会依然还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保留一些宗教的世界观,也就是说,有必要让宗教信仰和世俗知识享有同样的认知地位。
       拉辛格随后做了回应。和哈贝马斯不同,拉辛格的出发点不是西方的民主法治国家,而是“全球化”,从文化间的摩擦入手来阐述他对于政治的理解。他认为,到了当下,历史发展呈现不断加速趋势,并呈现出两个典型特征,一是全球性的世界社会正在形成,其中,各种政治力量、经济力量和文化力量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二是创造力和破坏力同步发展,使得对权力的法律控制和道德控制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不同文化在相互遭遇过程中如何才能找到共同的道德基础、如何才能走上一条正确相处的道路,也就显得格外重要。换言之,拉辛格所关注的是,在文化间性当中,一种具有世界意义的普遍道德是否可能?又如何可能?
       既然是从文化间性入手,拉辛格首先就有必要阐明他对于文化间性的理解:
       今天,在我看来,要想讨论人的存在基础,文化间性也就不可或缺,因为我们无法从基督教内部或西方理性传统自身出发对人的基础展开讨论。基督教也好,西方理性传统也好,自己都认为自己具有普世性,然而,它们必须承认,它们仅仅得到了一部分人的接受,也仅仅得到了一部分人的理解。
       然而,回顾历史,文化间性视角的形成并非一帆风顺。拉辛格指出,随着不同文化的相互遭遇和彼此渗透,各种文化的道德基础遭到了侵蚀和破坏,“何谓善”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始终悬而未决,未能找到一个普遍主义的答案。而在这当中,发源于西方的科学观念发挥的是一种相当消极的作用,不但无法提供一种新的道德习性,甚至还破坏了传统的道德习性。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把非科学因素从科学结论中鉴别出来,恢复起被科学片面化和单面化的人的完整性。
       为此,拉辛格主张一种在权力与法律之间取得制衡的政治概念。所谓在权力与法律之间进行制衡,就是要把权力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让权力在法律的秩序中服从于法律,对无法或违法的暴力加以抵制。对此,拉辛格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我们需要的不是强大的法律,而是法律的强大。可是,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即:法律如何才能形成?又如何才能真正充当捍卫正义的媒介,而不是沦为占有权力的工具?换言之,法律形成和发挥作用的制度保障在哪里?
       传统的答案很简单:在于民主制度。而拉辛格提醒我们恰恰要留意这种民主制度。他认为,表面上看来,民主制度由于用法律来塑造权力并制约权力,因而显得是政治秩序的当然形式。其实不然,民主建立在两个基本的原则之上,一个是代议制,一个是多数原则,而这两个都是不可靠的。拉辛格这里批判的实际上是西方的自由主义民主,或者说是代议制民主。而且,他把矛头主要对准多数原则,认为多数原则忽视了法律的道德基础这样一个基本的问题,也缺乏必要的规范性:“然而,多数也可能是盲目的或不公正的,历史已经清楚地表明,假如多数遭到一个宗教世界里的少数或种族里的少数的压迫,那还有什么权利或正义可言呢。”
       就权力和法律的关系,拉辛格指出,近几十年来曾出现过两次重大的危机和挑战,一次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冷战时期。由于两个超级大国之间的军备竞赛愈演愈烈,人们对核威慑普遍产生了恐惧:政治机制如何才能克服核威慑,道德力量如何才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再一次则是新近的事情,这次不再是对战争的恐惧,而是对无所不在的恐怖主义的担忧:恐怖主义的源头究竟在哪里?人类如何才能从自身内部消灭这种顽疾呢?这些问题成为了现实中困扰人类的首要问题。
       随着冷战的结束,核威慑似乎已经不那么可怕了,然而,恐怖主义却越来越让世界坐卧不宁。拉辛格认为,恐怖主义之所以可怕,首先还不是因为它所造成的物质破坏,而是由于它所提供的一套道德论证。比如说,本·拉登就曾叫嚣,恐怖主义不过是受压迫民族对道德堕落的西方民族的一种回应,也是对西方民族背离上帝的荣耀而陷入残忍的一种回应。换个角度看,拉辛格是要告诉我们,恐怖主义和宗教狂热主义之间已经有了某种联系,或者说,宗教作为一种救赎力量和解放力量在恐怖主义那里已经遭到了滥用,变成了一种无政府主义的危险力量,它所宣扬的是一种错误的普遍主义,导致的结果也适得其反:不宽容。
       一边是脱缰不羁的理性,一边是滥用无度的宗教,二者在现代化过程中都病入膏肓,究竟应该如何来为它们寻找出路呢?拉辛格主张应当坚持以下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要让宗教和理性相互制约。拉辛格指出,目前来看,理性的病症似乎比宗教还要严重,所能导致的危险也更加可怕,比如基因技术的广泛应用,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让理性认识到自己已经走到了极限,不能再越雷池半步。此外,还要让理性认识到向人类其他传统学习的重要性。拉辛格这里所说的其他传统,包括不同的宗教传统。当然,他这样主张,并不是要人们简单地回归信仰,而是要人们在信仰的基础上消灭盲目,因为信仰和人文主义的合理性观念截然相对:“理性和信仰之间必须相互纠正,相互拯救,相互净化,也肯定会相互需要和相互承认。”
       再一个就是文化间性。拉辛格强调,理性与信仰之间的互动不能局限于某一个文化语境,而必须从文化间性的视角出发。纵观当今世界,基督教信仰和西方世俗理性的确占据着主导地位,但我们必须时刻警惕错误的欧洲中心主义观念,或者说,必须对其他各种不同的文化持包容态度和开放立场。为此,拉辛格主张建立一种“多元相关格局”,克服不同文化之间以及各种文化内部的分裂状态,在一个更高层面上实现理性和宗教之间的互补,实现世界的一体化和人的完整化。
       两相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哈贝马斯和拉辛格实际上是从不同的层面(世俗层面和神圣层面)对西方理性主义的启蒙传统和宗教传统进行了检讨和批判,前者从一种容易出错的自由的立场出发,考察了宗教对于现代社会的必要性,后者则从天主教的完整性视角出发,对世俗理性提出质疑。并且一致认为,启蒙和宗教的出路就在于相互学习,或者说,我们必须把宗教这样一种前政治的道德资源动用起来,对世俗化的理性加以纠正,以便使自由国家能够沿着正确的道路向前发展。
       众所周知,西方文明有两个号称“双H”的源头,一个在雅典,另一个在耶路撒冷。前者是知识的殿堂,后者是信仰的圣地。曾几何时,二者陷入你死我活的争斗之中,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而今,哈贝马斯和拉辛格分别作为知识界和宗教界的代言人进行正面交锋,试图打破僵局。一次交锋显然无法彻底消除知识与信仰之间长达若干世纪的紧张和冲突。但通过交锋,至少会让我们认识到,知识与信仰之间既有调和的必要,更有调和的可能。毕竟,雅典和耶路撒冷之间并不遥远。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于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
       (Jürgen Habermas,Religion and Rationality:Essays on Reason,God and Modernity,Edited an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Eduardo Mendieta,Polity Press,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