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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我在美国的奋斗
作者:李昌钰 夏 珍 邓 洪

《中外书摘》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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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昌钰博士1938年生于江苏如皋,成长于台湾,留学于美国。后成为著名的刑事鉴识专家,破案八千多件,被誉为神探,当代福尔摩斯。他在本书中详细叙述了自己的传奇经历与艰苦奋斗的历程,读来令人感动,并受启发。本文节选其中片断。
       留学生涯
       1965年,我收到住在纽约的三姐李小枫的来信,获知已办妥所有到美国留学的手续。我们马上将所有的钱都汇集起来,打理好行囊就踏上留美之途。
       我们刚到美国时居住在纽约,付完机票及房租后,身上只剩下50美元,三姐和姐夫也都是学生,很难在经济上资助我们。我们一安定下来就马上出去找工作,终于在纽约大学医疗中心找到一份化验员的工作。妙娟也和我一样起早摸黑,兼差替别人带小孩,有时到餐馆做服务生。
       我们住的地方很狭窄,公寓内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架。这些简陋的家具都是从救世军的廉价商店购买来的。有一次,在沙捞越就认识并成为好朋友的马来西亚众议院议长到纽约顺道来探访我们时,摇着头说:“亨利,为什么你们要选择离开沙捞越,您已经是一家颇具影响力的报纸的总编辑,您太太也升任妇女部的部长,你们在马来西亚的前途十分看好,你们在沙捞越的住宅这么宽阔,依山傍水,而现在这里如此简陋,你们何必自讨苦吃?”
       我回答说:“您可能永远也不能理解我们的决定,我们的前途就在于充实自己,多念点书。”说实在的,我很怀念在马来西亚的日子,生活很清闲,前景也很美好。但是在东南亚,虽然华人有经济实力,但是并没有任何政治及社会地位,一直是其他族群排挤、歧视和打击的对象,而美国生活虽然艰辛一些,但是毕竟有海阔天高任鸟飞的空间。
       议长见我们毫无返回马来西亚发展的意愿,就顺水推舟地说:“我想你们宁愿做大海里的小鱼,也不愿做小池塘里的大鱼。”
       留学生的生活清苦忙碌,昂贵的学费更让我们捉襟见肘。有时,为了节省5分钱的地铁车票,下班和下课后我都走路回家,夜深人静,独自一人走在灯光暗淡的马路上,四周是黑漆漆的大楼,路显得格外的长,走累时停下来喘口气,心情十分低落,总是自问道:“何时才能走完这段路?”但是我总是鼓励着自己,路虽然很漫长,很孤单,但是只要你走出一步,你离目的地就近一步,千万不能停在原地叹息,否则永远都无法到达目的地。
       但是生活并没有给我们喘息的机会。不久,太太怀孕了,为了赚钱养家及缴纳学费,我不断加班,别人不愿意去做的苦工我都接下来做。幸好我在警校与服役时养成了早起晚睡的习惯,每天只需要睡3到4个小时就起床读书,然后整天出外工作,晚上再上课,回家后又埋头读书。
       就在这种环境下,长女孝美呱呱落地。有了小孩后,经济压力更大,生活也更加忙碌,但是在外面忙碌一天,回到家里,看到小孩脸上如天使般的笑容,所有的劳累就烟消云散了。
       尽管生活艰苦,我始终没有放弃攻读博士学位的念头,但攻读哪一门科目,让我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决定到纽约中立大学化学系从大一念起。但是我不能像普通大学生一样慢慢念,因为毕竟时不我与,与其他学生相比,我的起步明显慢了许多,同时没有人帮我付学费,我没有足够的钱来让我慢慢念。大部分学生每个学期都选12到14个学分,我决定赶紧将课程念完,便注册登记20到26个学分。注册组的职员说:“没有人能在一个学期念完20个学分的,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回答说:“让我试一试。如果你不让我试,你怎样知道我办不到呢?”经过我的一番苦求,这位职员勉强让我注册20个学分。
       我知道我在和时间与金钱赛跑。我在第一个学期念得很好,成绩全都是A,第二学期注册时,学校就不再找我麻烦。从此之后,我体会到,千万不能因为别人说“不可能”就放弃自己的目标,一定要自己想办法找到出路,使不可能的事变得可能。
       1960年代后期,美国学术界开始流行一门名叫法庭科学的学科,后来被惯称为刑事鉴识科,它将物理学、化学、医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的原理及方法应用到刑事及法庭工作上。这门应用科学颇受刑事界及法律界的重视,因为它是通过先进的科学方法来进行刑事鉴识,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此外,美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任何嫌犯在未经陪审团的审判前都被视为清白,检方必须在12名陪审员之前提出不会让人产生合理怀疑的证据,来说服所有陪审员使之相信嫌犯是有罪的。如果其中有1名陪审员不为说服,整个案件就会流审,检方就得重审或决定不起诉。
       以往的主要证据就是目击证人。但是,随着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的淡薄,证人频遭报复,越来越多的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证。另一方面,有许多案件是根本没有任何目击证人,只能依靠在现场所留下的间接证据来追索犯罪事实。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刑事鉴识能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让证据说话,提出被告有罪的间接证据,也可以证明被告不在现场或被告无辜。因而,法律界及刑事界对这门新兴学科的需求越来越大。
       这门学科的难度很深,除要有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基础外,还要全面了解美国的刑事系统、法律系统以及警方的作业方式。这门学科真正成为显学是在1965年以后才开始的。在1930年代,全美只有3个刑事鉴识化验室,到了1965年时,全美的化验室增加到100多家,用科学方法在法庭上鉴识物证越来越盛行,但是当时只有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设有刑事科学学系,纽约市立大学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随后跟进,设立了全新的法庭科学系。
       由于在台湾曾受过警官的训练,也参与过初步刑事鉴识,我觉得这一专业既能让我发挥专长,又能满足自己的兴趣,便决定去提出申请。过了不久,我顺利地申请到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新设立的法庭科学奖学金,正式攻读学士学位。另一方面,我并没有辞去化验员的工作,仍是白天上班,晚上上课。
       从化学系转到法庭科学系后,功课更加繁重。系里有一位名叫彼得·迪佛斯特(Peter DeForest)的教授。学生都称他是全校最凶、最严格的教授,每次考试都是几百题,班上的平均成绩是40分,但是我每次考试都得到80分以上。每次考完试后,其他美国学生都很佩服我这个中国学生,偏偏我的高分拉高了平均分数,害得他们的成绩受到影响。
       学士学位除要求选修本科系的课程外,还必须选修一些通识课。我对每一门专业科目都十分认真,但对必修的音乐课一点也不感兴趣。学期末,学生要写一份音乐欣赏报告,我听完音乐后发觉一窍不通,便写了一份乐曲声纹分析报告,用科学方法来分析音乐节目内的音波音调。结果教授发现我的报告与众不同,这门课程我也得了个A。
       另一门必修的通识课是体育,我选了武术课。在第一次上课时,教练让我按照他的示范动作完成一组动作,我只好亮一手,表演的动作比教练还好,同学都看得拍手叫好。最后这位教练告诉我可以免修体育课了,直接做他的助理教练了。
       教授基础生物的甘斯兰教授在上完几堂课后也跟我说,我所掌握的生物学知识已超越该门课的内容,可以免修这门课。但是我觉得甘斯兰教授的学识渊博,十分乐意替学生解疑排惑,仍坚持选修这门课。除完成他指定的作业外,我还花很多时间待在化验室里做更进一步的实验,有时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实验没有完成,我就连周末也抽空赶来完成。
       甘斯兰教授看到我整天往化验室钻、得不到结果就不罢休的劲头,他跟我说:“亨利,从你的行动中,我看得出你是科学家的料子。”我听了这话受到很大的鼓舞,因为当时很多美国同学都觉得警察不可能成为科学家。甘斯兰教授对我的这番鼓励,让我更坚定信念。
       我在两年内就完成了4年大学的所有课程,在1972年顺利地取得学士学位。毕业后,我仍留在纽约大学的化验室工作。主持化验室的诺贝尔奖得主奥卓亚教授,专门研究遗传因子从DNA转变为RNA再转变为蛋白质的过程,我在实验中主要负责导因反应实验,研究人体如何产生及控制酵素等,并且一边工作一边深造。1年半后,1974年,我在纽约大学取得了生物化学及分子化学的硕士学位;同时,我还选择一些生化方面的高深难题作为研究的科目。
       这时候,我们有了第二个孩子孝约,妙娟也找到了一份教师的工作。有了一些积蓄后,我们在中国城附近买了一间小公寓。这样一晃就是10年。这10年的美国生活相当艰苦,但是有了间属于自己的公寓,有了个甜蜜的家庭,以及几个学位,自己觉得这10年并没有白白浪费掉。
       获得硕士学位后,我继续留校攻读生化博士学位。在1975年,我经过1年的努力获得了博士学位,一般的美国学生需要三四年,这种速度让许多美国同学对我这位黄皮肤的同学刮目相看。
       决定选择刑事鉴识这个冷门行业
       人在一生当中会不断地为前途作出抉择,就如走路一样,每走一段路就会遇到交叉路,就要选择往哪个方向前进。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我心想自己向来就对警政及侦查有兴趣,假如不在这个时候回到这个专业,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所以我作了决定选择深入刑事鉴识,走进了冷门的行业。很多美国教授和同学都觉得我很愚笨,他们认为我是在世界知名的教授指导下领取到的学位,做了10多年研究,竟然就这样将这一切都抛弃,而选择当时无人问津的行业。
       当时,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大学正在招聘一名刑事科学助理教授,我觉得这是一个重返警政的难得机会,便提出正式申请。校方觉得我的学历最好,但是他们怀疑我的语言能力。中国人在美国学术界往往受到歧视,美国学术界多半认可中国人的学历、经验以及出版的著作,但是怀疑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校方为此事投票表决,他们因为怀疑我的语言能力而将我排在第二顺位,另一位白人候选人虽然学历及研究经验不如我,但是在第一顺位。校方安排入围者试教,让学生参与评审,所有学生都投我的票,校方不得不听从学生的意见而聘请我出任该校刑事司法科学的助理教授。
       教职确定后,我们便举家从纽约迁往康州。
       我在大学教授的科目是犯罪侦查及刑事鉴识。许多学生对这些学科都不熟悉,往往是因为系里规定必选而不得不上。再加上当时刑事科学仍在起步,许多传统的自然科学教授都抱着不屑一顾的态度。此外,学校的大部分学生和教授都是白人,像我这样的黄皮肤的亚裔教授屈指可数,一些白人老教授也抱着怀疑的眼光看待我,私下认为我可能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但未必是一位好教授。
       面对这些挑战,我并不气馁,只有加强课前准备工作,并且以许多实例来阐述与介绍这门新兴的学科。
       我向学生介绍说,美国的司法体制是建立在证据的根基上,要证明被告有罪或清白,除人证外最重要的就是物证。
       物证能证实嫌犯是否有犯罪行为,或者证实罪名是否成立。例如,要证实强暴罪,必须证实性行为是在被害者反对的情况下进行,因而被害者被撕破的衣服、身上的擦伤痕迹之类的证据就足以证实性行为是在未获得被害人同意下进行的。审理纵火罪时,检方必须证实被告是蓄意纵火的,不只要在现场搜集的证据中检验发现有汽油的成分,还要证实被告曾购买与运送汽油,罪名中的蓄意成分才能成立。
       物证经过刑事鉴识还可以将嫌犯与被害人或犯罪现场连接起来。例如,一名强暴犯在离开被害者的家后不久被警察逮捕,警察在嫌犯的裤子下端发现一些猫毛,而嫌犯无法提出合理的解释。再进一步检验,发现这些猫毛与被害者家猫的毛一样,因而被定罪。
       物证经过刑事鉴识,还可以辨认出犯案者的身份。例如,偷窃保险箱的罪犯都知道不能在现场留下指纹,因而作案时都会戴上塑料手套。但是一些罪犯往往在得手后顺手将塑料手套丢在附近,虽然作案者自己觉得是天衣无缝而沾沾自喜,不过,刑事鉴识专家能将手套内的潜伏纹用化学方法及红外线显示出来,也可以找到嫌犯的DNA,将案犯绳之以法。
       刑事鉴识还可以还被告清白。例如有个案子,两名分别为8岁、9岁的儿童指控一位60岁的邻居在饮料里下药,服药后他们神志不清,这位老人家就调戏他们,触摸他们的性器官。但是经过检验他们的尿液样本,根本找不到服药的证据,再次向这两名儿童查问时,他们才承认这是他们编造出来的故事,因为他们讨厌这个老头。
       物证可以证实被害者的证词。例如,有一名女子在搭便车时遭驾驶人用刀挟持,企图强暴,女子竭力反抗,手腕被割伤。后来驾车男子被捕,警察发现他的外套上有几点血滴,他辩称是刮胡子不小心割伤滴下的。刑事鉴识化验室发现这件外套上的血滴与被害者的血型相符,且并非嫌犯的血型,检方据以起诉这名男子,陪审团判定这个男子有罪。
       物证经刑事鉴识后得出来的结果,时常会使嫌犯觉得铁证如山,因而低头认罪。例如,美国曾有一段时间牛肉价格高涨,偷牛案件频传,有一名嫌犯被控盗屠,但他否认。警察发现他的衬衫染有血迹,他说这是他干活时不小心受伤流的血。刑事鉴识的结果显示这不是人血,而是牛血,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偷宰牛只的行为。
       物证会比目击证人的证词更加可靠。有时,目击者无法记清楚案发时的详细情形,往往自己编造一些细节去填补空白,这种填补的行为是潜意识的,他们的证词通常是表达自以为看到的东西,再加上视觉、听觉等方面的问题,目击证人在法庭上时常被问得哑口无言。相比之下,不论是检方或辩方的专家,如按照正常的科学方法来鉴识物证,结果都会是一样,因而可信度也颇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多宗案例的裁决,使物证在法庭上的地位更高。例如,在美国刑事案件的审理中,陪审员都希望见到物证。美国电影电视的警匪节目,压轴的审判中都会有各类的物证出现,对于深受影视文化影响的社会大众来说,眼见为实,他们都在看到物证后才相信检方或辩方的说法。
       看到学生们都全神贯注地听着,而且不停地做笔记,我知道他们已不再觉得这是一门枯燥乏味的学科。我进一步解释说:
       刑事鉴识能重建犯罪现场,通过科学的方法能确定案发时的事件顺序,辨别案犯的犯罪手段,从而研判其犯罪动机。
       刑事鉴识学,其实包罗了许多专业,其中包括负责搜集现场证据的犯罪现场调查员、解剖尸体以了解死因及死者身份的法医,此外,还包括法学牙医、法学考古学家、法学心理学家、法学工程师、法学药理学家、法学声纹学家、枪支弹道专家等。因为深厚的专业素养,这些犯罪学家比福尔摩斯还神通广大,因为他们不单纯依赖逻辑推理,同时还能让现场的证据说话。要成为一位出色的刑事鉴识员,首先必须在自然科学的基础课打下牢固的基础。
       我对这门学科的介绍吸引了许多学生。毕竟,在美国平均每153人中就有1人可能成为谋杀案的被害者,每20分钟就有一起命案,每9分钟就有一宗纵火案,每52秒就发生一起抢劫案,对于在这种犯罪活动司空见惯的环境下长大的学生来说,利用科学方法来破案的课题相当有吸引力。同时,他们对其他的自然科学也更加感兴趣了,其他教授私下也感激我对学生的启发。1年前怀疑我语言能力的几位遴选委员会的教授都向我道贺。第二年,学生又将我评为年度最杰出教授。第三年,学生会又要提名我角逐年度最杰出教授时,我婉言拒绝,建议他们将这荣誉赋予其他教授。
       同时,我也不断地向刑事鉴识科学的期刊投稿,介绍刑事鉴识的新技术。我不分昼夜地工作,助理教授每个学期只需要教12个学分就可以,但是我自愿教20多个学分的课程。就这样,3年内,我从助理教授升至副教授,进而为终身教授。在3年内擢升为终身教授的例子在这所大学并不多见,尤其是对于我这位黑头发、黄皮肤、英语略带中国口音的外来人来说,是一大肯定。后来学校设立了刑事鉴识系,设立时只有我一位教授。不久,随着学生的增多,以及社会对刑事鉴识人才需要的增多,教授人数也开始增多,我也升任为该系的系主任。一般来说,终身教授和系主任每学期只需要教授6个学分,可是,我依然每个学期教20多个学分的课程。
       刑事鉴识系虽然成立不久,但是我们十分重视实验研究。刚开始时没有化验室,我们就自己设计,我和同学们一起利用周末时间来粉刷、装修。后来争取到许多研究经费,化验室的规模也变大了。
       我十分注重实务与理论的配合,因为纸上谈兵光是在课堂上并不能培养出杰出的刑事鉴识人员,学生必须亲自实验才能得到经验。创立化验室后不久,我们便主动向当地的地检署提供免费的证据鉴识及咨询服务,但是警察局和地检署都不愿意将案件的证据交给我们化验。虽然我一再向他们解说并保证化验室的作业程序及品质将与他们自己的化验室一样,但是他们始终不信任而不愿意与我们合作。我们就将服务的对象转向公设辩护律师处。
       公设辩护律师处是政府为清贫人士提供的刑事辩护服务机构,辩护处的出庭律师和检察官一样都必须是律师,他们往往因为经办的案件过多,而经费有限,许多案件都缺乏经费聘请收费昂贵的专家来作证。当我向他们介绍我们化验室的免费服务时,他们都十分高兴,但是面谈时,他们对我这位黄面孔的化验室主管仍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刚开始时,他们只听取我对某一案件的一些专门意见,从不让我在证人席上作证,担心法官会质疑我的资格而无法通过专家资格审核这一关;纵使我符合专家证人的资格,他们也担心清一色的白人陪审团不会相信我这位黄面孔的专家的证词。
       在美国法庭,专家证人的资格十分重要。在学位及专业研究方面我无懈可击,而一般来说许多专家都会加入专业协会来提高自己的可信度。在刑事鉴识这门科学里,全美刑事鉴识协会是知名度最高的专业协会。有一次我参加了该会主办的活动,看到会员清一色都是男性白人,当我这个东方人出现在这次活动中时,不少白人都以奇怪的眼光来看我。但毕竟这是一个能增强自己资格的协会,我仔细地阅读了会员资格后,认为自己有博士学位,又是教授,入会资格应该不成问题。但是当我向该协会的职员递交申请表时,一位白人理事看了我一眼,根本没有看我的申请表,就毫不客气地将申请表格退给我,说道:“你不够资格!”我心里明白,我所不具备的资格是肤色资格,而不是专业资格。此时我明白到,要打入这个由男性白人主宰的行业,要跨过这道门坎并非易事。但是我要用自己的本领向他们证明自己,我不想低声下气地求他们让我入会。我没有说什么,就大步走出了会场。谁曾想,10多年后,这个起先不愿让我入会的学会竟聘请我做他们的理事,并请我担任其专业期刊的编辑。
       我知道,不能因为自己的肤色而被人排拒在美国主流的刑事鉴识界外,我暗地下决心,一定要更努力,花更多的精力以做出些成绩来,让别人对我这位黄皮肤的中国人另眼相看。我抱着友善的态度与公设辩护律师合作,每一宗案件都不计较路程远近和时间长短而前往现场勘查,每一项证据都仔细化验。经过多次合作,公设辩护律师处的多位律师也逐渐改变他们的态度。
       我第一次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1976年1月,离纽黑文不远的利奇菲尔德城发生了一起强暴案件,被告是一名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工人,被害者在嫌犯列队指认时一口咬定是他,被告后来也向警方自白。检方的专家证人化验过被害者体内留下的精液,也确定强暴者的血型与被告相同。检察官认为证据确凿,陪审员一定会判被告有罪。公设辩护律师查理·吉尔负责替被告辩护,经过仔细查问,被告改口称自己是无辜的,他认罪的证词是被警察诱骗而做成的。吉尔审阅了检方手上的证据,也觉得无懈可击,不过被告坚称无辜,吉尔觉得有必要查个水落石出。他专程到我的办公室向我介绍基本案情,我分析说,有三成的被害者都会指认错误,但是要证明被害者认错了人,必须要有证据证实,因而,被告之罪取决于精液的化验结果是否准确。
       他赶忙向法院提出要求,请求法院将精液证据分出少许来让我化验。法院同意了他的请求,我拿到证据后马上进行化验。结果显示,被告的血型虽然与被害人体内残留精液的血型相同,但是它们的酵素型与别的遗传因子却不同。
       传统的血型分类是以ABO区分,按照这种模式,血液可分为A、B、AB以及O型。A型和O型的比例分别占人口的43%和46%,因而拥有相同血型的几率十分高。如果嫌犯的血型与现场留下血迹的血型不一样,这可以为嫌犯脱罪,但是如果两者血型相同,也不能据而确定嫌犯为罪犯,因为还可能有其他人拥有同类血型。
       但是,采用电泳法等方式对血液更进一步的分析,可以辨别出血液内的酵素及蛋白质。一些常见的酵素型如PGM型,和血清型如HP型等都十分独特,这些酵素型与血清型加起来往往能更准确地判定嫌犯的身份。
       例如,假设嫌犯的血型分析结果为A型血,HP是第二型,PGM是第三型,拥有A型血的人口比例为43%,拥有第二型HP的人口比例为36.1%,拥有第三型PGM的比例为5.4%,同时拥有这三类型血型的可能性将是0.84%,也就是说1000人中大约只有8位,从而使鉴识的准确度大大的提高。在这宗案件中,虽然ABO的血型相同,但是其他酵素型和血清型并不同,因此被告犯案的可能性降到零。
       这是我第一次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心里总是有些紧张,但是一想到我可以用科学方法替无辜者洗刷罪名,还他清白,紧张的心情马上平静下来,立即准备数据,思考如何将这些科学原理向陪审员解释。
       为了让我以专家证人身份作证,检辩双方在法官面前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舌战。检方指称我以前从来没有以专家证人身份作过证。辩方则以我的生化学博士学位与血清学的研究成就,以及任教期间对刑事鉴识的贡献,来证明我有足够的资格来对检方的证据提供意见。
       双方都搬出一大堆案例来攻防我的专家证人资格。我在席下暗忖,真没想到要成为专家证人是这么不容易。美国的法律规定,证人必须是与案件相关人士,但允许无关案件的专家证人如法医、刑事鉴识专家等,提供专家建议。但是,要成为专家证人,法官必须确定专家证人的资历,并确定专家证人是采用大部分学术界人士公认的方法来得到其结论。
       经过一番辩论,法官裁决,由于我在生化与血清方面颇有研究,我可以以血清学专家的身份来作证。
       在证人席上,我详细解释了不同血型的检验方法及几率,由于这些检验方法都早已得到学术界的公认,检方的专家证人也同意我的结论。
       结果,陪审员判定被告无罪。这项判决一宣布,那位女检察官就向属下刑警说:“下一次一定要请那位中国人协助我们侦查。”
       俗语说,万事开头难。在第一次出庭成功地替无辜者作证之后,各地的公设辩护律师机构都主动请我协助办案,或重新检验检方的证据,原来缺乏信心的州警政厅也请我们帮忙进行物证鉴识。就这样,以往冷清清的化验室,渐渐变得热闹起来。
       一日为警察,终身为警察
       我对支持刑事鉴识往往有求必应,一方面是出于自己的兴趣,另一方面可以将课堂上讲授的原理及方法应用到实际案件中,以确认这些科学方法是否可行或可靠。因而在授课之余,我四处奔走,有时出外勘查案件现场,检验搜集到的各类物证,随后又为出庭作证作准备。每次作证中,我都实事求是,如实地将科学根据及结果深入浅出地向陪审员解释。在多次出庭作证后,许多法官都觉得我的办案态度严谨,检验的科学方法可靠,而认可我的权威,法律界也开始知悉我的名字及纽黑文大学的刑事鉴识化验室。渐渐地,校方对我们这个新设立的系也越来越重视,开始提供更多的经费,化验室的设备也开始陆续增添。
       经过多次交手,检方的许多案件因为刑事鉴识方面的工作做得不足,或忽略对证据进行科学分析而败阵,康州警政厅开始意识到刑事鉴识科学的重要。自1975年秋天开始,州警政厅就请我担任他们的首席刑事鉴识专家,到现场协助警方。原本我只是义务帮忙,后来案件越来越多,警方也过意不去,为了方便我四处赶场而配备一辆警务车,发给我一枚警徽。有时白天授课,晚上赶去现场,开着挂着警政厅车牌的公务车,难免会有些感慨,没想到绕了地球大半个圈子,最后还是离不开警察这个圈子。
       就这样,我这位刑事鉴识义工在四处奔波中转眼过了3年。在许多案件中我利用指纹、血清分析等方法为刑警们提供十分有用的线索,越来越多的警察都意识到成立刑事鉴识化验室的必要。
       就在这时期,康州爆发一宗警方侵权的重大案件,这宗“彼得·莱利案”受到全国的关注,后来还被拍成多部电影。此案缘于一名妇女被杀,警察到现场调查后马上认定是她儿子彼得·莱利动的手,但是警方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逮捕彼得。为了搜集证据,便将他带到警察局侦讯,彼得的律师试图要求警方停止侦讯,但是警方推说彼得不在警察局内,并每隔30分钟就将彼得转移到别的分局,就这样不断更换地方,疲劳讯问,彼得最后经受不起警方的折磨,签署了一份认罪书,承认他是杀害他母亲的凶手,而被法院定罪。
       但是,高等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裁决,震惊了整个警政司法系统,市民纷纷要求州长改革警政。素来以改善社会的治安为诉求的州长,意识到州警政系统必须采用新式的刑事鉴识技术来取代传统的侦查方法。
       有一天,州长亲自登门拜访,请求我出任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一职。我考虑到,纽黑文大学对我十分器重,在任教3年内就授予我终身教授,我倡议设立化验室时,学校马上提供经费,学校还给我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教学之外,我还有许多时间写文章,协助处理案件;相比之下,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该职位等若警察,社会地位远不如教授。不过,一日为警察,终生为警察,想到自己可以归队利用科学专长协助破案,还无辜人士的清白,我终于下定决心出任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一职。校方对我的辞职表示惋惜,一直想挽留我,我也十分感激纽黑文大学,便答应仍在学校担任客座教授,每周前往讲课。
       1979年初,我走马上任出任康州刑事鉴识化验室。在随后几年里,我们利用科学方法侦破了无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