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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胡适与母亲
作者:张家康

《青年文摘(绿版)》 2005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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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的父亲胡传曾在广东、河南、江苏、台湾等处充任幕僚或地方官佐。胡传有过三次婚姻,前两个妻子先后死于战乱和疾病。第三次续娶冯顺弟,也就是胡适的母亲。冯顺弟虽然出身农家,但是寡言稳重,惹人喜爱,不像是庄户人家的孩子。
       胡适出世仅90天,父亲便往台湾供职。1893年春,冯顺弟带着胡适来到台湾,老夫少妻稚子相聚,度过两年的团聚生活。甲午海战爆发后,冯顺弟又带着儿子回到徽州绩溪老家。不久,便传来胡传病死厦门的消息,这时胡适仅三岁零八个月。
       望子成才
       胡适随母亲去台湾时,胡传虽然事务繁忙,也要挤出时间来教妻育子。他在方块红笺上用楷书,端端正正地写上汉字,然后便一个一个地教冯顺弟读写。
       这些红纸方字,冯顺弟一直当做最神圣的东西保存着。胡传在临终前,给冯顺弟的遗嘱是:“糜儿(胡适的小名)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
       胡适自幼身体弱小,虽然已经5岁了,可是,像徽州老宅那样高的门槛,也难以跨迈。母亲还是把小胡适送去上学,上课时都要先生抱到高凳子上,坐上了又下不来,还得再由人抱下来。胡适在学堂年龄最小,却是识字最多的孩子。乡下孩子多有逃学的习惯,母亲管教严厉,胡适又聪颖好学,常常是一个人坐在学堂里温书念书,直到天黑才回家。每天拂晓,母亲把胡适喊醒后,便开始评点儿子前一天的行为,说你昨天什么事做错了,什么话说错了,要知错认错改错,用功读书。这样到了天亮,衣服穿好后,便催他去上学。每天早晨,胡适都是最早到学堂的,先去先生家拿钥匙,开了学堂的门,便一人坐在座位上背书。等到先生到来,才回家去吃早饭。
       母亲教训胡适从不拿腔作势,儿子做错了事,也不在众人面前打骂,顶多只是给他一个严厉的眼神。如果胡适犯的是小错,她会在第二天早晨儿子起床时教训他。如果是大错,那么到了晚上,她会关起房门,先是批评,然后便是行罚,不是罚跪,就是用手拧儿子的胳膊、大腿,不论如何痛楚都不许哭嚷。
       有一次,胡适因犯错被母亲训斥,边啜泣边用手背擦眼泪,请母亲原谅。第二天起床时,胡适两眼又红又肿,并因此而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母亲很后悔,儿子可是她的命根子,是她的憧憬和希望。她听说用舌头舔眼,可以治好眼翳,便在夜晚将儿子叫醒,用舌头轻轻地舔儿子的病眼。
       徽州山里的蒙馆学费很低,每年只交两块银元,先生教学生的只是念死书、背死书,从不讲书。母亲清楚其中的蹊跷,便有意增加学费,嘱托先生要为儿子讲书。每读一字,须讲一字的意思;每读一句,须讲一句的意思。胡适说:“我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一次,同学的母亲请先生以她儿子的口吻给丈夫去信,信写成后,先生让同学带回家。同学偷偷抽出信,头一句便是:“父亲大人膝下”,这位同学不懂何谓“父亲大人膝下”,前来向胡适讨教。这时,他才明白,“我母亲增加学金的大恩惠”。
       1904年,胡适告别母亲,跟随三哥到上海求学,这年,他才14岁。母亲拥着胡适,眼中噙着泪花,百般不舍。
       
       人格培养
       20世纪的中国,胡适可谓声名大噪的风云人物,一生朋友遍天下。徐志摩说,胡适能与人为善,容忍别人,且能扬人之善;梁实秋说,胡适温而厉,待人既温厚、宽容,且做人做事也有原则,只是柔中有刚。
       母亲的督导和教育,使胡适受益终生。胡母23岁守寡,这正是女人的如锦年华,而她所接受的家业,也已经失却往日的荣盛。她虽然是名义上的家主,可是,丈夫前妻遗下的儿子,对这位继母并非采取亲善的态度。
       两个儿媳妇都不太明晓事理,妯娌间常为一些小事,闹得全家鸡犬不宁。她们谁也占不了上风时,便都把气撒到婆婆身上。有时,她们还以打骂孩子的方式,用刻薄寡情的语言,指桑骂槐地骂给婆婆听。胡适的母亲只是忍气吞声,尽量避免冲突。实在难以忍受时,便悄悄来到邻家回避,或者夜深人静时,一人独枕床上轻声哭泣。她的宽厚大度往往使她们感动,在心境平息的时候,她们也会以不同的方式,向这位年轻的婆婆道歉。少年胡适在这种人生窘境中,知道了所谓人世间的脸色,是件多少可怕的东西,他说:“世界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界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更难受。”
       胡传前妻所生的儿女,几乎与冯顺弟年龄相当。长子已经成家,自小便不成器,后来又染上吸鸦片、赌博的恶习,挥霍无度,欠下许多还不清的债务。每年除夕,总有一帮债主前来讨债,一个挨一个地坐在堂屋的座椅上。母亲已是见怪不怪,照样心平气和地料理着过年的事情。一直挨到半夜,快“封门”时,她才从后门出去,央求本家亲戚或邻居来家转圜,给每个债主打发些钱,好说歹说,将他们支出家门。这时,那个瘾君子才敲门回家,母亲从不骂他,也不在脸上挂一点愠色,一家人还是和和美美、欢欢喜喜地过年。
       幼年失怙,家道衰微,在挫折中,胡适最深切的感受便是博大、慈祥的母爱。她给了儿子待人接物的榜样示范,处世做人的实际教诲,不经意间,胡适受到了完美的人格培养。
       博母欢心
       1910年7月,胡适考取了庚子赔款留美公费生。官费留学可得奖学金,既不要母亲花费,又可从奖学金中节俭,加上自己以撰文赚钱,可以赡养母亲。他在美国留学的七年时间内,稍有空便给母亲去信,将在美国所见所闻的新鲜物事一一介绍给母亲。
       他谨守母命、恪守孝道的最好例证,便是婚姻问题。早在1904年,母亲便做主将他与江冬秀订立终身大事。江冬秀因父亲早逝,家中重男轻女,识字不多,自小缠足,完全是一个旧式乡村女子。胡适一直在外读书,与江冬秀从未晤面,又留学西洋,接触了一些知识女性,自然与江冬秀没那种卿卿我我的感觉。然而,由于是母亲所定,便只能认作神圣不可改变的事情。
       其实,胡适在大洋彼岸已经有自己的心仪之人。胡适在给母亲的信中,不厌其烦地介绍美国姑娘韦莲司,聪明的母亲当然察觉其中的微妙。韦莲司是康乃尔大学一位教授的女儿,学问扎实,思想开放,和胡适接触频繁,交谈极为投契。两年的时间里,胡适给她写了一百多封情书。可是,胡适终究是个孝子,想想寡母独处家中,经济拮据,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不免感慨系之,思绪万千,再也不敢违拗母命。既然母亲喜欢江冬秀,那么,他只能把那份放任的情感,永远地埋在心底,转而对江冬秀产生责任感和同情心。
       1917年1月,胡适被北京大学聘为教授。7月,他由美国回国,接着与母亲团聚。12月30日,他在绩溪家中与江冬秀结婚。母亲特别高兴,悬了十多年的心,终于踏实了。可是,胡适的内心却是难以平静。
       次年11月,母亲因病撒手人寰,胡适接到噩耗,悲恸欲绝,疾如星火般地赶回家奔丧。而对母亲的怀念,伴随了胡适整整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