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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事]包产到户的禁区是如何冲破的
作者:杜润生

《中外书摘》 2006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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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杜润生是党内最资深的农村问题专家之一。建国以来长期参与中国农村问题的决策制定工作。是公认的80年代中国农村改革政策制定的核心人物之一。
       在本文中,作者回忆了上世纪70年代底、80年代初中央高层关于农业包产到户政策从禁止到全面推行的决策过程。由于作者亲身参与了这场大争论的全过程,其回忆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和现实的参考意义。
       与胡耀邦谈农业和责任制问题
       1979年初,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国家农业委员会成立。农委作为国务院指导农业建设的职能机构,同时兼理党中央委托的农村工作任务,并指导各省、市、自治区农业委员会和中央相关部门的工作。中央任命王任重为农委主任,副主任最初只有张平化、张秀山和我,后来又加上李瑞山、何康,共6个人,其他委员多是兼职。农委从1979年2月开始工作。
       华国锋和时任党中央副主席、副总理的李先念都是很重视农业的,他们办了几件好事。如:让农民休养生息,贫困区减免了各种税收,进口了将近200亿公斤粮食;重视“社队企业”,同意增加农业和农用工业投资,搞水利、化肥、机械等。这对农村群众情绪的转变是有帮助的。但惟独对改革人民公社体制、推行包产到户持反对态度,难以一下子转变过来。初到农委工作,一些关心我的同志也好言相劝,要紧跟党中央,接受邓子恢的教训,不要搞包产到户。但相反,另有一些同志则说,包产到户势在必行,只是个时机问题。看来,在包产到户问题上的争论,是难以回避的了。
       农委要替中央、国务院起草一个农村工作的安排意见,涉及落实中央增加对农业的投资,以体现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精神。华国锋和李先念召集开会,我和水利部长钱正英参加。结果很容易地争取到几十亿元投资,主要是搞水利。会后起草了一个文件,重点讲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以解决粮食问题。先念看后表示同意,但让我去征求胡耀邦的意见,当时耀邦任党中央的秘书长。
       耀邦看过文件,提议重视多种经营,不要只强调水利,不要“以粮为纲,全面砍光”,要加上种树种草、发展畜牧业。我对他的意见表示赞成。并借机谈到另一个问题,就是“责任制”问题,这是保证农村经济运行的必要条件。我提出:生产责任制到人、到户,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试验得不错,可增产粮食,减少开荒砍树。可不可以由中央说话,把1979年9月28日后提的“不要包产到户”,改成“准许包产到户”。耀邦说:决议才通过,中央不好立即出面修改。内蒙古的书记周惠,也请中央同意把土地借给农民,让他们包种。我批复周让小农经济再恢复是不利的。在耀邦所处的位置上,时机不到,处理像包产到户这种带有政治敏感的大问题,还受着某种约束,是可以理解的。但他毕竟是个思想开放的人,是最积极推进农业改革的领导人。
       内蒙古不能借地,后来就搞“口粮田”。1979年6月,农业部张根生、余国耀等人去内蒙古、甘肃、宁夏考察,回来向李先念汇报,谈到这个问题。我问李:中央对此事可不可以认可?他考虑片刻后说:为了救荒搞“口粮田”可以同意,不要提包产到户。但没有说禁止。
       1979年初,七省三县座谈会
       1979年3月12日至24日,刚成立不久的国家农委召开了七省三县农村工作座谈会。这是一次专门讨论责任制的会议。七省为广东、湖南、四川、江苏、安徽、河北、吉林,参加会议的都是农口负责人。这几个省的领导对包产到户,有的支持,有的反对,有的观望。三县是安徽全椒、广东博罗、四川广汉,都进行过改革。会议由我主持。
       经过争论,在“会议纪要”中提出:现在存在的包括“常年包工包产到组”在内的几种办法,“只要群众拥护,都可以试行”。这样就确定了对包产到组的共识。
       关于包产到户,会上由安徽省农委副主任周曰礼介绍了安徽的经验。他说:省委的态度是,责任制不能“一刀切”,要允许由群众决定、选择。年初,省委在肥西县山南公社实行了多种责任制形式(包括包产到户)的试点,群众说到组不如到户。包产到户在全县很快就推广开来,已占生产队总数的11%。周曰礼整整讲了一天。
       除安徽外,广东、四川等地也反映有包产到户的,具体数量不详,只知道办法很多。
       发言中,赞成包产到户的人占多数。
       王任重从上海回来后,在会上讲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特别强调统一调配劳动力的优越性。
       3月20日下午,华国锋约见会议代表。华从农村形势讲起,说:党的三中全会文件是正确的。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对毛主席的评价问题,对“文化大革命”的评价问题,对历史问题的看法。现在既有“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也有不符合三中全会精神的问题”。对于包产到户,他举了湖南洞庭湖“双抢”的经验,证明组织起来分工合作可以提高新的生产力,集体经济还是优越的。但他也讲不要“一刀切”。
       华国锋作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对一个十几人的小会,讲了2个小时,按常规是不多见的。3月22日,王任重又到会讲话,说:合作化几十年了,到底是好是坏?基本上是好的。他们两位的态度都是多讲道理,允许自由讨论,并没有上纲上线。
       最后,会议产生的文件不得不妥协,说包产到户,不是统一经营,从这点讲接近单干,但不同于单干。对于群众搞包产到户,“如果一时说不服,也不要勉强去纠正,更不能搞批判斗争”,这句话等于批准既成事实。
       最后,华国锋同意“深山、偏僻地区的孤门独户,实行包产到户,也应当许可”。1979年4月,中央批转了这个会议《纪要》,这是中央文件里第一次提出在一些特殊地区应当允许包产到户。并把它写入三中全会提出、经四中全会审定的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决定中,从而为农村政策的进一步转变奠定了基础。
       会议结束时我做了发言,说一些重大问题会议讨论不充分,只能求同存异。《纪要》按华、王的讲话精神修改,宣传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责任制形式不搞“一刀切”。但春耕大忙在即,搞了责任制的不再动了,“包产到户”也不同于单干,要纠正,不可上纲,更不可搞批斗。
       此后,华国锋又主持召开了一次中央会议,邓小平、李先念等出席。会上,我说明了一些农村现存的问题:有些地方包产到户,生产很好,群众欢迎。也发生点问题,像河北赞皇县一带实行包产到户,因对林业政策缺乏事先安排,农民怕今后政策有变,先下手捞现货,砍了一些树。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像安徽全椒等地生产有发展,农民积极性高涨,社会安定,是很好的。李先念说:包产到户不宜提倡。中国单干了几千年,还是没粮食吃,还是受穷嘛!华国锋再次用他在湖南“三夏”抢收抢种季节必须互助、合作的事例来说,非集体化不可。邓小平当场没有就此问题表态,他说:农村问题很多,一大堆,应该抓住主要的解决。他还说:贫困地区总得放宽政策。这为他尔后支持包产到户留下伏笔。
       七省三县座谈会是“文革”后首次把包产到户提到中央来讨论。从结果来看,满意的解决尚需时日;但思想已经解冻,禁区已经打开。
       1980年初,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突破阻碍
       1980年1月,国家农委召开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
       王任重在会上讲话,再一次讲集体经济的几大优越性。会议开始,分组进行讨论,让大家放开思想。我安排周曰礼发言,介绍安徽的情况。他说:到1979年底,安徽实行包产到组的生产队占总数的51%,包产到户的占10%。增产效果明显。群众评价,组比队好,户比组好。一些地方,特别是占1/4比例的后进地区,迫切要求实行包产到户。结果周曰礼讲了两个多小时。大会分组讨论时,争论极为激烈。在华东小组几乎等于围攻安徽,让我很为难。周曰礼对我说:安徽包产到户,是万里书记主张试验的,问我怎么办?我说:要沉住气,不能不让人家讲话;你们试验结果有利生产,就继续试。其他小组也争论激烈,赞成任重讲话的人占多数。轮到我在大会讲话,我讲了对包产到户要允许地方试验。
       1月31日下午,会议向中央政治局汇报情况。参加的有华国锋、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余秋里、王任重、姚依林等。华国锋等人讲话后,邓小平最后讲了话,他说:对于“包产到户”这样的大问题,事先没有通气,思想毫无准备,不好回答。他讲了一个大决策:就是本世纪末实现温饱,下世纪初实现小康,分两步走,要确定目标。他说:“这是个战略思想,定出这个目标是不容易的。我们要按照一千美元这个目标,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不定出规划,不确定目标,四个现代化是没有希望的。”
       会前,王任重将他和我的讲话稿一起送李先念。李认为王的讲话很好,内容、文字均好。但指出王、杜两人讲话的精神应统一,不能两个调子,一致起来才好。任重把先念所讲“几千年来都是小农经济,已经试验过了还要试验什么?”这句话,加到我的讲话里,把“准许地方试验”一句勾掉了。王任重要求两个讲话一起送中央批转。这时,我和刚从四川省调上来的国务院副总理商量,怎么处理。他说:国外发达国家都搞家庭农场,解决农业问题很成功。他在省里工作的时候,是搞包产到组,没有更多地支持包产到户,用扩大自留地的办法,满足农民的这种要求。他认为:包产到户这类问题,可以让大家试,不宜堵死。先念、任重他们有意见,文件还要发,可不用国务院名义,以国家农委名义下发。于是把问题淡化了。好在会议纪要中仍保留了:对自发包产到户的,不要硬性扭转,更不可搞批判斗争。
       王任重、李先念也有变化
       王任重这个人聪明干练,好读书,对新事物敏感,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平等待人,工作能抓住要点。在许多问题上他是属于思想开朗、能倾听不同意见的人。在农村问题的许多方面,我们有共同语言,相处和谐。但对包产到户,却存在难以消除的分歧。不过他允许和他争论,不歧视我们这些观点不同的人,平等对待,一如往昔。
       1979年,有一个时期王任重在上海养病,把张平化叫去,说:包产到户,你们为什么不纠正?张赶紧回来传达,让农委纠正。
       我说:七省三县会议的文件,是中央通过的,讲了群众要包产到户,不要批,不要斗。
       张说:但不能放任自流,不做工作。
       我说:做工作可以嘛,但不宜硬纠。
       还有一次,是在甘肃召集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王任重在会上又提反对包产到户,宣扬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报纸上也发表了。甘肃省委书记宋平本来是赞成包产到户的,据说此时又有变化。
       以后,王任重调离农委,改任中宣部部长。离任前夕,我俩恳谈了2个小时,最后他表示:作为过渡形式,他同意包产到户,前途还是应坚持集体化。他的认识此时已有变化,但已离开农口。
       华国锋、李先念、王任重对包产到户持反对意见,很大因素是要忠于毛泽东思想。
       80年代,有一次先念同志约我谈武汉市一个老案子(纪凯夫事件),然后转到闲谈。
       他问我:包产到户真的增产那么多吗?
       我说:确实。包产到户是农户家庭经营,农民就靠种几亩地养家糊口,不能偷懒;加上环境变了,政府随着国家工业化,能为农民提供化肥、农药,信用社给贷款,苛捐杂税减少,又是和平环境,劳力富余,多产多留,政府实行价格保护,增产不奇怪;光水利建设,国家出了多少钱,还能白费?
       他说:你把我说服了,我是老观念,只记得“小农经济跳不了三尺高”。
       还有很多同志持不赞成态度,主要是由于包产到户仍然不合法。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是规定“不许包产到户”的。
       像包产到户这样的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说服党内领导干部。再跨一步,只有破除多数同志原有的思维定势,才会引起决定意义的变化,这要靠实践深化。
       长期规划会议:小平讲话了
       1979年底,包产到户虽然在全国还只是个别地方试行,比重仅占9%,由于一些地方自发仿效,其数量在逐步增加。在党内特别是在高级干部中间统一认识,尚需有个过程。
       到1980年以后,情况开始有了变化。
       这一年的2月,中共召开十一届五中全会,选举胡耀邦为中央书记处总书记。万里副总理接替王任重主管全国农村工作。
       1980年4月,中央召开编制长期规划会议,这时姚依林副总理兼任国家计委主任,主持会议。他先召集中央几个综合部门的负责人,就会议准备解决的几个问题征求意见。
       在讨论粮食问题时,姚要我先讲。我说:贫困地区要调那么多粮食救济,交通又不便利,靠农民长途背运,路上就吃了一多半,国家耗费很大,农民所得不多。建议在贫困地区搞包产到户,让农民自己包生产、包肚子,两头有利。我提出后,姚依林立即表示赞成。
       这次征求意见的会(4月2日)后,姚依林到邓小平那里去汇报,胡耀邦、万里等在座。
       姚依林提到这个问题,说:工业、农业都要甩掉一些包袱。农委同志建议如甘肃、内蒙古、贵州、云南等省,中央调给他们粮食很多,是国家很大的负担。可不可以考虑,对这些地区,在政策上放得宽一点。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穷困的地区,索性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让他们自己多想办法,减少国家的负担。
       邓小平说:我赞成依林同志刚才讲的意见。在农村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穷困的地区,像西北、贵州、云南等省,有的地方可以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
       在编制长期规划的会议上,姚依林就把这个信息传达给了与会者。当时不让登报,也不上文件,知道的人不多。但对打开甘肃、云南、贵州等地的局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80年5月,邓小平在另一次谈话中,赞扬了安徽肥西县的包产到户和凤阳的大包干,他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
       邓小平的这两次讲话,标志着包产到户可能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就在同一个月,国家农委根据全国长期规划会议精神,正式向中央作了《关于包产到户问题的请示报告》,提出:允许在特殊困难地区实行包产到户。
       大约就在这一时期,在我参加一个会后,邓小平和我谈了几句话,他说:看来我们农村经济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一点。像贫困区过去不是有个包产到户吗,可以试试嘛!将来要改还可以改,先吃饱饭要紧。
       我说:中央农业文件写上了“不要”包产到户,人们受到一点约束,应当解放。
       邓小平说:贫困地区以外其他地区,看看再说,情况终归是要有变化的。我此时又提出可否恢复农民协会,作为农民代言人。邓说,看三年,那时认为有必要,就可以办。
       组织再调查
       根据邓小平关于农村政策讲话精神,决定组织一次规模较大的调查研究。
       以前曾组织过两次较大规模的调查,一次是1982年由国家农委组织的大学生暑期百村调查,另一次是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的安徽调查。这次是由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全国性定点取样调查。
       出发前再三讲不要带“框框”下去,不是找材料来为某种定论做注解。要把“如实反映民意,自由表示见解”,作为共同信守的准则。
       全部调查主要搞清了如下的几个问题。
       第一,重新发现家庭经营。在不误农时,呵护有生命的动植物方面,家庭经营具有不可取代的优越性。在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它同样可用现代农艺耕作,提高生产力。家庭经济和社会主义可以相容,党的政策是兼顾效率与公平,防止两极分化的自发趋势。经过工业化、城市化,农民大批转业,家庭小规模经营可相对扩大规模,并在家庭条件下学会独立经营,发展交往,懂得投资于教育,培养人才,促进技术进步,取得经济、文化方面的全面发展。在这个基础上建立新的联合,为更高的发展奠定制度基础。肯定家庭经济,既照顾了农民的要求,农民也相应地接受了土地的公有制,这有利于防止非耕者对土地的垄断。包产到户既继承而又跨越了过去的社会主义改造。
       记得当时的国务院领导人看了农研中心发展组对安徽滁县地区调查报告后,曾给予很好的评价。耀邦同志也说:这是经得起检验的东西。
       第二,平均承包土地的问题。我们原想按劳动力分包土地,这是从效益原则着眼的。但为什么各地农民、连土地较多的东北地区的农民,都愿意平均分包?经过调查再次证明: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国,人多地少,工商就业机会缺乏,人们靠土地为生。特别是刚刚从集体经济体制走出来,口粮是人人关心的头等大事。1978年,全国仅产6000亿斤粮食,人均口粮只有318市斤。此外,土地还是农业社会中的保险品,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养老自救,都靠土地。农村改革不能不关注分配上的起点“公平”,团结绝大多数,稳定绝大多数。土地的规模经营要不要搞呢?当然要搞,但是它必须和工业化的进程相适应,非农产业就业的人增多了,农民减少了,才能谈到扩大家庭经营规模。在中国,即便有了这种新条件,也不一定形成过大规模,并因此而改变家庭经营。人多地少的格局是注定的。
       第三,为什么先进地区也要搞包干到户的问题。这与我们原来的估计也不一致。从调查资料来看,主要是由于农民要自主、要自由。江苏的农民说:不怕累,就怕捆。
       记得有一次,我到河北石家庄附近一个大村庄调查,那是一个先进大队,却实行了包干到户。我问:你们为什么愿意包干到户?农民说:原来是把大家都拴在一个槽上,挤在一块儿吃那点草料,管吃不管饱,自己找点东西吃都不让,只能一起饿肚子。这些话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给农民一点自由,由他们自主地配置生产要素,生产出产品,增加所得,办那些主管人和上级领导人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买一台手扶拖拉机,又能耕地,又能运输,能赚不少钱。闲置的庭院土地,可以寸土千金,妇女、老人、工人早晚工余点滴空闲时间均可高度利用。可见,自主、自由是一种制度因素,能释放潜在的生产力。
       显而易见的是,包干到户解放了劳动力,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并形成一个公私多种经济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发挥出单一型所有制不具备的功能。几千个集体农场,也进行了改革,大多是一场多制,发展二三产业,制度上也有创新。
       凡事要别人明白,先要自己明白;要别人坚定,先要自己坚定。这是从调查中获得的一条教益。
       正式承认包产到户的合法性
       1981年10月的一天,当时正准备起草中央第一个“一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我,出席国务院会议发言。我原以为只是十来个人的会议,也没有写发言稿。到会一看有一两百人,各部的部长、非国务院系统的也都来了,实际上是个扩大会议,给了我一个“突然袭击”。既然来了,只好放开讲。我在会上讲了以下几点:
       第一,集体经济已难以维持,它最大的弊端就是把人捆死了。农民说不怕累,就怕捆。第二,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不是共同贫困。因为担心出现差别、两极分化,结果搞了绝对平均主义。第三,包产到户实际是公有土地、家庭经营。这种制度有什么利弊?
       中国地少人多,家庭经营规模太小。生产队剩余劳动力超过1/3。家庭承包土地不论按户、按人、按劳计算,都是细小的规模,没有规模效益,影响科学进步、技术提高。家庭成了经济主体以后,可以避免瞎指挥,也可以阻止正确的指挥,会对政府的指令造成诸多不便,还会滋长一点资本主义因素。这是弊!
       但是人多地少的格局,并不会因实行集体化而改变。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上述矛盾,导致公私两困。权衡利弊,选择土地公有、家庭承包,这种半公有、半私有的形式,既满足了农民对家庭经营的偏爱,使小私有者的积极性得以发挥,又保留了土地的公有制。
       在我讲话之后,第一个发言的是薄一波。他表示:这个介绍很好,说清了问题。农民要搞包产到户、我们要集体化,这个矛盾反反复复多少年。许多干部,包括邓子恢、润生同志,都在这个问题上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受了多年的冤枉。现在看来,这个问题可以很好地解决了。
       全国供销合作社主任程子华说:我们听说农民实行包产到户已达4次,如果再拒绝、打击,还会有第5次。会后,他还要我去供销总社讲了一次。接着,为了取得广泛支持,我又应邀在部队、机关、党校,讲了几次。随后,各省区也都普遍发动宣讲党的农村政策,逐步解决中间层的思想问题,全党逐步统一认识。
       1981年冬,中央召开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会后不久,国务院领导到东北考察,写回一封信,建议:不要再强调不同地区不同形式了,让群众自愿选择,选上啥就算啥,领导不要硬堵了。我们就根据这个精神起草了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肯定了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结束了包产到户30年的争论,从此成为中央的决策。
       尽管第一个“一号文件”内容很多,但最重要的是第一次以中央的名义肯定了包产到户,尊重群众的选择,并宣布长期不变。
       这个文件报送给中央,邓小平看了以后说:“完全同意”。陈云看后叫秘书打来电话,说:这个文件我已看了,这是个好文件,可以得到干部和群众的拥护。他还亲自参加政治局会议,听取了说明,最后说:文件好,说明也好,所提问题,我赞成。
       最后应该指出,包产到户之所以能在全国推开,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它解放了土地和劳动力。1978年,中国粮食产量约为3000亿公斤。集体化二十多年当中,国家每年收购粮食300亿~350亿公斤,只要多购1/10就会挤占农民的口粮。可是,一搞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到1984年,粮食就增加到4000亿公斤。同时,农业总产值增长68%,农民人均收入增长166%,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紧接着,劳动力从公社制度下解放出来,乡镇企业大发展,加之外资企业、私人企业形成一大块非国有经济,矫正公有制经济形式过于单一化的弱点,并为农民收入增长开辟了新的巨大的来源。这些,为推动全国经济改革起到了鼓舞信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