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人 生]美国青少年心中的楷模
作者:商维玉

《青年文摘(绿版)》 2004年 第03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什么是美国青少年心目中的楷模?这个问题的答案千奇百怪。然而在当今美国,却有一种传统性的形象,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
       18岁的约翰·汤姆森是一位美国高中生。他住在北达科他州的一个农场。1992年1月11日,他独自在父亲的农场里干活。当他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在冰上滑倒了,他的衣袖绊在机器里,两只手臂被机器切断。
       汤姆森忍着剧痛跑了400米来到一座房子里。他用牙齿打开门栓。他爬到了电话机旁边,但是无法拨电话号码。于是,他用嘴咬住一枝铅笔,一下一下地拨动,终于要通了他表兄的电话,他表兄马上通知了附近有关部门。
       明尼阿波利斯州的一所医院为汤姆森进行了断肢再植手术。他住了一个半月的医院,便回到北达科他州自己的家里。当时,他已能微微抬起手臂,并回到学校上课了。他的全家和朋友都为他感到自豪。
       美国人为什么喜欢汤姆森呢?有的说,他聪明,用铅笔打电话,还会用嘴打开门。有的说,他喜欢干活,我们喜欢勤劳的人。还有的说,他身体真棒,一定曾努力锻炼身体,不然早就没命了。
       一位学者概括了这些人的回答,人们除了佩服他的勇气和忍耐力外,还有一种独立精神。他一个人在农场操作机器,出了事又顽强自救,所以他是好样的。
       独立、勇敢、坚毅、不懈地与自然界抗争,这大概是美国从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优秀传统。这一传统在吸毒、抢劫、性混乱泛滥成灾的美国社会,仍然存活在美国人的精神里。
       汤姆森的故事里还有这样一个细节,他把断臂伸在浴盆里,为了不让血白白流走。当救护人员赶到时,他被抬上担架。临行前,他冷静地告诉医生:
       “不要忘了把我的手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