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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涯路]同为B型血,同做记者梦
作者:周轶君

《中外书摘》 2005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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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在三联书店的讲座上第一次见到了唐师曾本人。讲座结束后,我走上去对他说:“嘿!我现在成了你的同事了!”
       B型血的人据说是突厥族的后裔,因此生来就像汹涌澎湃、一发而不可收拾的大河。然而只有遇到了某些人、某些事,他们才会明白自己最终要奔流到哪里。
       B型血的我曾有过许多偶像,几乎都是些喜欢走路、坚持真理的人。比如写《荒芜英雄路》的张承志,比如唱《我要从白走到黑》的崔健,比如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身体力行的龙应台。在解读他们的过程中,我渐渐了解了自己。而唐师曾的出现,最直接地让我找到自己归于大海的途径。
       我第一次和同是B型血的唐师曾“相遇”是在1995年7月。那天,我在外交部街甲31号世界知识出版社原来那间昏暗狭小的书店里买了一本名叫《我从战场归来》的书,作者唐师曾。那时我大学二年级,是个参观抗日战争纪念馆都会激动得想到要“抛头颅、洒热血”的傻孩子,一看到报纸上对这位战地记者的介绍就颠颠儿地寻来了。
       一个通宵看完了这本200多页的小书。好几天脑子里没有别的东西,只痴痴地念想“飞毛腿”、莱卡相机和海明威。我清楚地意识到这是一个与我相近的灵魂,他的一切经历我都有能力“感同身受”。在书的扉页上,我写下:“人生如果可以这样度过!”他在飞往巴格达前夕引用的海明威的话“我们都准备献出生命,但只有少数人中选”被我用毛笔写在一件T恤衫的背后挂在墙上,常常把来我宿舍串门的人吓一跳。如果我不在的话,我的室友们会替我解释:“这个人要当战地记者。”
       唐师曾的故事对我最大的意义是让我确定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是什么:走路、拍照、写字。后来我参加了学校的记者团,没事儿就背着我笨重的海鸥DF-1满街转悠。有次在王府井地下通道拍胡乱摆摊的小贩,差点被人砸了相机。其实这些照片未必拿去发表,只是这样行走着,看着,记录着,才让我觉得自己真实地存在着。
       在我的大学生活中,唐师曾的这本小书成了我经常拿来翻阅的书之一。每当我在现实中受了挫折的时候,做战地记者的梦想便是一剂安慰的良药,让我超越眼前的小痛小痒。后来我意识到,唐师曾之所以这么出名,正是因为他的故事为无数平凡人填补了梦想与现实之间的沟壑——他替我们经历着我们内心渴望的惊心动魂的生活。
       1996年5月30日,我心血来潮地给唐师曾写了封信,畅谈自己做战地记者的梦想。没想到他竟然很快给我回了信,但却有点英雄末路的悲哀:“我知道如何与阿拉伯人作战,但不知如何与犹太人相处。我已回国两年多,也许永远也回不了中东……千万别学我!”后来我才知道,当时他正处于“钻进金字塔”不得翻身的困顿中。
       能收到偶像的亲笔信,我自然备受鼓舞,非但没有理会他说的“千万别学我”,反而明确了自己的目标——新华社(我当时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念阿拉伯语,可以报考新华社的阿拉伯文组)。从此,我默默地早起晨读,默默地去图书馆,默默地锻炼身体。直到大四的一天,系里老师把我和另外几个同学叫过去,问:“推荐你们几个去考外交部,没意见吧?”其他同学自然是满心欢喜,只有我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不,我考新华社。”所有的人都瞪大了眼睛,要知道全班只有少数几个人有报考外交部的资格,而我还是惟一的女生。老师说,从来没有人拒绝报考外交部。而更让大家惊讶的还在后头,毕业找工作时我没有报考任何别的单位,破釜沉舟、斩钉截铁地要去新华社。
       我当然没有十分的把握考上新华社。但当时已经“病入膏肓”,非新华社不嫁。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1997年年底我被新华社录取。但原本向往的国际部因为我是女生,把我推向了对外部阿拉伯文组。
       1998年的5月10日,我终于在三联书店的讲座上第一次见到了唐师曾本人。讲座结束后,我走上去对他说:“嘿,我现在成了你的同事了!”
       虽说是进了新华社,但由于唐师曾早已回家养病,所以我们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同事。但他平易近人,颇愿意向我这样的无知小辈传授经验。我现在用的佳能EOS50E就是他的推荐。他鼓励我坚持写日记、拍照片。摄影是我胡乱爱好的,没什么理论知识,拍东西全凭感觉。他对我贴得满墙的“作品”逐一点评,令我在惭愧中茅塞顿开。他还教给我许多做记者的“诡计”。“我眼里从来没什么法规章程,”他说,“做一个优秀的记者循规蹈矩是不行的。”最让我钦佩的是,他非常好学,不似外界传说的那样浮夸。关于阿拉伯国家的知识,有时他比我这个阿拉伯语专业的懂的还多。他看《古兰经》。据我所知,国内学阿拉伯语的学生们没几个好好念过这本经。
       一进新华社,我就打听“汤姆森国际新闻培训中心”。因为唐师曾1988年在那里学习。“中心主任老记者鲍勃问我想去哪儿,我从牙缝里迸出Beirut(贝鲁特)。想不到老鲍勃一听竟跳了起来,用缺了指头的右手指着我:‘嘿!小子!我就要把你训练得能去贝鲁特。’”1999年9月至12月,我在汤姆森班接受了三个月的培训。毕业餐会上,英国老师马丁指着我说:“这家伙将来准是明星,因为别人都躲起来的时候,只有她会往前冲。”我心里知道是谁为我树立了榜样。
       2000年10月我去埃及留学。临行前,唐师曾塞给我一个包裹。打开一看,竟是30个反转片。“原本打算自己用的,我现在是个病人,也用不上了。”他说。我心头一热,眼泪差点掉下来。那是我第一次用反转片。摄影师为了给杂志供稿,必须用这种昂贵的胶片。后来,我在《中国旅游》上发表了近10张照片,几乎全是用他当时给我的反转片拍的。那是我的照片第一次发表,第一次的自我肯定。为这,我会感激他一辈子。
       关于他的病,我不通医理,始终弄不太懂。有次他给我看他的化验单,清清楚楚白细胞只有常人的一半。我问他,你平常有什么反应吗?他满不在乎地说:“饭照吃,梦照做。”就是这个白细胞只有常人一半的病鸭子,忽然去了金三角,忽然重返伊拉克,忽然又颠到了南极,哪里像只lame duck(跛脚鸭,指无能的人)。我知道是与生俱来的使命感在驱动他。
       而我多年的“战地记者”之梦也快要实现了。因为我即将奔赴冲突不断、血流成河的巴勒斯坦。而争取到这个机会的关键还是用的唐师曾当年申请去采访海湾战争的招数——直接给社领导写信。
       这些年唐师曾越来越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做了许多超越自我的事情。只有一桩还是他心头的痛——“从金字塔到万里长城”。10年了,他还在苦苦坚持,痴痴等待,不弃不离不灭。B型血的人也许都有这么股子痴劲——正如我对当战地记者的执著。这使我想起张承志的一段话,正是对这种“择善固执”的最好诠释:“我对于‘爱情’一词的体会,更多的不是得知于男女,而是得知于道路。好也想,丑也思,无法舍弃。舍了它人就再难新欢,弃了它活着就再无滋味。那种心境,才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