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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做贼的滋味儿
作者:孙盛起

《青年文摘(绿版)》 2002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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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家境贫寒,14岁时我就辍学随叔叔到省城兰州的一家建筑公司做小工。
       那是个酷热难耐的夏天,我和另外几个童工在白花花的烈日下编丝网、运浆和卸砖,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晚上和大人们挤在闷热肮脏的铁皮房里,在成群的蚊虫的叮咬下久久难以入睡。14岁是多梦的季节,是在梦想中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的季节。筋骨的酸痛和蚊虫的肆虐并没有吞噬掉我的梦想,甚至很多时候我睁大双眼盯着黑黢黢的铁皮棚顶,眼前就会浮现出我做了富翁大嚼山珍海味或者被人簇拥威风凛凛的样子。我的梦想非常简单:挣钱,挣很多很多钱,使家里人不愁吃不愁穿,使自己不再受人歧视和欺压。以前在录像中看到的那些黑社会中的“英雄”是我崇拜的偶像,他们那“为富不仁”的经历给我的启示是,像我这样卑微的苦力永远也不可能有多余的钱。因此我常常暗想,只要有机会一下子搞到一大笔钱,哪怕去偷去抢我也干。
       那天,看上去和往常没什么不同,然而我拿着瓷缸子到工地外的水房打水时,机会突然降临了。一辆白色的轿车停在我经过的楼前,完全是由于小孩子好动的缘故,走过轿车时我随手把门把手扳了一下,没想到门竟然开了。我吓得连忙关门,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车内并没有人,而后座上躺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黑色皮包!我的心骤然狂跳不止,脸也一下子烧得发烫,就像躲避吃人的猛兽一样向前疾走几步,然后气喘吁吁地站定,侧着身子偷偷向后瞄。那个包里或许会有很多钱。我的脑子飞快地做着选择:拿,还是不拿?不拿,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也许过了这个村就再没这个店;拿,我就是一个贼了。我犹豫着,感觉到两腿在瑟瑟发抖。然而那皮包的诱惑是巨大的,做一次贼,只做一次贼,也许我就可以不用再在烈日下搬砖头,父母就不用再为衣食发愁,弟妹也可以安心上学了。那时正值中午,火辣辣的太阳当头照,四周空无一人。这样的环境更加大了诱惑。终于,我一咬牙,转身跑向轿车,拉开车门,拿起皮包就往我的小破布褂里塞。皮包太大,塞不进去,我就迅速脱掉褂子,用褂子把皮包包起来,然后撒腿就跑。然而我没有地方可去。回工地肯定是不行的,躲在什么地方又怕被人发现,我这样的乡下孩子拿着一个高档皮包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偷来的。我突然想到楼的那面是山,跑到山上去不是很安全吗?于是我就穿过楼群往山那边跑,顺着山脚下的羊肠小道一口气爬到很高很高,才终于停下惊慌的脚步。那时我已是筋疲力尽、大汗淋漓,光着的上身满是汗水。
       我找了个树阴坐下,待喘息稍定就急急忙忙打开皮包。我的呼吸几乎要停止了:皮包里果然塞满了钱,另外还有一个黑色长方形的东西和一些发票表格什么的。我从没见过那么多钱,不知是兴奋还是害怕,好长时间,竟然不敢伸手去碰那些钱。
       随后我就开始发疯似地数钱,数了五六遍才把钱数清楚,一共是七千多元。可是,这么多钱往哪儿放呢?带回工地,那是等着挨抓;立刻就拿上钱回家,父母肯定要问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那么我该如何回答呢?我发愁了。以前没钱时盼钱,如今面对这一大堆钱,我却突然觉得这些钱没法花。我抹着头上大把大把的汗水,一筹莫展地坐在那里,渐渐地兴奋就完全被恐惧所取代,我甚至猜想失主已经报了案,警察正在我们工地进行调查,而我叔叔见我这么长时间没有回去,立刻就想到皮包是我偷的,正在四处找我呢!……
       更可怕的是,这时皮包里那个长方形的黑东西忽然“嘟嘟嘟”地叫起来(以后我才知道那是“大哥大”)。我吓得浑身一哆嗦,想跑开却又无力站起来,只是像呆子一样瞪大眼睛死死盯着那黑东西,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生怕弄出什么声响惊动了它。急促的大哥大的叫声在空旷而寂寥的山上显得那样响亮,每一声都像一记重锤敲击着我细弱的神经。我双手抱膝缩紧身子,感觉到神经的撕裂声,终于,我发出一声可怕的怪叫,猛地抓起地上的钱往包里塞,想用钱遮盖住那让我发疯的叫声。想不到,那叫声果然戛然而止。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听到了说话声,是包里发出的!我的手僵住了,恐惧使我几乎失去知觉。四周除了偶尔的几声鸟鸣夕卜寂静得可怕,因此包里的声音清清楚楚地传到我的耳朵里:“求求你,把包还给我吧!我不报案,也不要那些钱,只求你把包里的资料还给我。你要是不放心,可以把包放在任何地方,然后给我打个电话,我去取。求你一定记住这个号码:8,6,3……”那是一个啜泣的女声,我甚至能感觉到她的呼吸。那一刻,我也突然想哭,不是囱为恐惧,而是那声音中的无奈、祈求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我的心:你是一个坏蛋,一个贼,一个害人的贼!
       也不知过了多久,太阳已经躲到了树梢后面,将树叶的碎影投到了很远的地方。我的屁股都坐得麻木了,于是扶着树艰难地站起来。眼前的皮包张着似要将我吞进去的大口,那里面一直在不停地重复着的一声声哀求更好像将我的魂魄都摄了去,我蓦地觉得自己很可怜,很可恶。“怎么办?怎么办?”我在心里一遍遍地问自己,感觉脑袋都要炸开了。忽然;我的目光停在了不远处的一个树坑上。我像发现了救星,立刻抓起皮包奔向那里,将皮包扔进坑去,然后把坑沿踹塌,将皮包严严实实地埋了起来。做完这一切,我连忙慌慌张张地奔下山去,连头都再没敢回。
       回到工地,一切平静如常,这让我紧绷的神经稍许松弛了一些。叔叔伺我:“你小子跑哪儿去了?”我吞吞吐吐地编着谎话,说我累得躺在阴凉处休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叔叔疼爱地给我打来饭菜,可我只吃了几口就再也没有胃口。晚上,我躺在地铺上怎么也睡不着,不停地翻身,把叔叔吵醒了,叔叔说:“你小子今天有点儿不对劲儿,是不是下午到哪儿玩惹了什么祸?”我慌乱地摇头。我知道,偷包的事要是让叔叔知道了,他非把我打瘫不可。可是叔叔是我身边惟一的亲人,见他醒了,我就无法抑制地想和他说会儿话,于是问:“叔叔,你有过很多很多钱吗?”“废话,要是有很多钱,我到这儿干什么?”他说。“那现在让你去干一件事情,干完后立刻就能得到一大笔钱,你干不干?”“干,当然干,不过……”他想了想,“那要看什么事情,那钱拿着烫不烫手。假如那钱来得不干不净,自己一边揣钱还一边骂自己,那就干不得。咱不能为了钱把怎么做人都忘了。”我唯唯诺诺地点头。我相信,叔叔的话不是因为对我有所觉察而特意跟我说的,那是他真实的做人原则。我闭上眼睛,再也不敢出声,怕话多有失招来叔叔的暴打。
       第二天天蒙蒙亮,趁大家洗漱吃饭的当儿,我偷偷溜出工地跑到山上,挖出那只折磨我的可恶的黑皮包,依然用布褂包好,下山后藏在一个楼洞废弃的洗衣机纸箱内,然后在一个电话亭拨通了那个刻骨铭心的号码。
       当放下电话的时候,我感到浑身从没有过的轻松,而且,鼻子抽搐着真想大哭一场。所幸,我终于从噩梦中逃了、出来。虽然不再“有钱”了,但却摆脱了恐惧和自贵,那份轻松和欣喜,是没做过贼的人无法体会到的。
       (吴征摘自《希望月报》2002年3月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