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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讲义]尊严无价
作者:艾 子

《青年文摘(绿版)》 2001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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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到办公室,看到一封来自乡下某村委会的挂号信,拆开启发现是我十五年前一位学生写来的。他现在已经是村委会主任了,而且被评为市优秀基层干部。这封信整整写了十页,一丝不苟,讲述了十五年前在学校发生的一件事,是怎样地令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信中说,正是我善意的“疏忽”给了他做人的尊严。
       1986年我在一所乡下中学任团委书记。并兼任初二(2)班班主任。有天早操后,一位学生气喘吁吁地跑到我面前,话木说就哭开了。他说他的三十元钱丢了。十五年前的三十元别说对普通的农家,就是对拿工资的人来说,也算得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经过一番调查和推理,我怀疑拿了这位学生钱的人是班里的生活委员,一位我特别信赖的农家孩子。虽然很自信,但是我不能下这样的判断。如果因为简单粗暴的方式而伤害了哪怕事实上就是“贼”的十多岁的孩子,那么,教书育人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我决定找他谈谈。看情况再说吧。
       一天晚上,我以巧妙的理由把他叫到我的房间,一进门我就发现他很拘谨,惴惴不安的样子;两只手下意识地搓来搓去,像待审的“罪犯”,与平时活泼开朗的他判若两人。我说,班里有同学丢钱了,你是生活委员,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老师把事情搞清楚。他似乎“曲解”了这句话的含义,顺着我的话提了一个又一个怀疑对象,但没有提他自己。我说你是个诚实的孩子,也是同学们信赖的班干部,今后要严格要求自己;多帮助比自己更困难的同学、配合老师把班里的工作管理好。他几次欲言又止,但最终没有说出那最关键的一句话。又过了一会,看他还是沉默不语,我说,你回去吧,没事了。
       第二天,有人从我房间的门缝里塞进三十元钱。我知道是谁。
       隔几天在班会上,我宣告那位同学的钱找到了,是起子的校工在操场上找到的。整个班级因为被“巨款丢失”的阴影笼罩着,人入自危。当听说钱失而复得,大家都表现出少有的轻松,班里的气氛也活跃起来,唯独生活委员没有笑,但清澈的目光里分明贮满感激。
       这位学生在信中说,偷同学的钱是在一念之间产生的,固为三十元钱对他太有诱惑了。他家里根穷,为了让他继续读书,家里就叫成绩非常优秀的姐姐辍学并过早地嫁人,做了一次贼,心虚一辈子。他知道这件事逃不脱老师的“火眼金睛”,只是不明白我为什么没有捅破这张薄薄的“纸”?其结果正是这张薄“纸”给了他今后挺直腰杆做人的尊严!初中毕业后他走进军营,入了党,退伍后任村民兵营长,现在任村委会主任,生活美满工作顺利。善待别人,善待自己,善待工作,善待党员的形象,是他一生的追求和理念,他将为此而努力。信末,他用加粗字写了这样一行字:“谢谢您,老师!”
       其实他应该感谢他自己,是他自己找回了曾一度迷失了的尊严。
       (孟登迎摘自2001年5月17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