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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生命的礼物
作者:王周生

《青年文摘(绿版)》 2001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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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在美国考得驾驶执照的同时发给一张淡红色的小卡,卡上写着:按照统一的人体捐献法规,当我死亡时,我作如下选择:A.捐献我的任一器官和部件,B.捐献我的心脏起搏器(植入日期为某年某月某日),巳捐献下列部件和器官……D.不捐献我的任一器官部件和心脏起搏器。以下是亲笔签名和日期。真新鲜!要是我母亲见了,一定大惊失色,美国人简直是疯子!她虽然不相信“来生转世”之类的说法,但刚领到驾驶执照就谈死,她会认为“不作兴”。再说捐器官,把尸体弄得支离破碎,她会认为太残酷。不过,我在A项上作了选择;就是说,一旦发生意外而死亡,我愿意捐献我的任何一个器官和部件。我签上自己的大名,把卡贴在驾驶执照后面,并把“捐献者”三个字的小红点贴在驾驶执照正面。
       我端详这张驾驶执照,想像万一我遭不测,警察和救护人员赶到现场,翻开驾驶执照一眼就能看见“捐献者”三个字的小红点,就会立即拿我的器官去解救另一个垂危的生命……这是一份生命的礼物,赐予和被赐予都是一种幸福。美国大多数人都愿意作这种选择,我非常赞成这种做法。只是当时,我不曾将此事告诉母亲,怕她整天提心吊胆。
       不久前,在一份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一位美国青年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生,根据他生前的愿望,医生
       摘取了他身上所有可供利用的器官。两只肾脏分别移植给当地和欧洲的两名肾功能衰竭者,心肝脏分别移植给两名濒临死亡的患者,两只眼球给两个失明者作了角膜移植。这位青年捐赠的生命礼物,使四个垂死者重获新生,两个盲人重见光明。当记者访问这个青年的母亲时,她说,她为儿子的行为感到骄傲,同时她还感谢那些接受儿子器官的人,他们使她儿子的一部分在他们体内存活,她儿子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得以延续;看到他们,就像看到自己的儿子!我把文章拿去读给我80岁的母亲听,她听了半晌不说话,最后她缓缓地说:“这个母亲实在了不起!只是,我这样老的器官不知还能不能派上用场?”我激动地一把抱住她:“你真是我的好妈妈!”
       (滕智勇摘自《爱人》200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