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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蓝颜知己
作者:田 泳 剑 锋 亚 萍 龙 舞

《青年文摘(绿版)》 2000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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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山流水谢知音,女性同样需要来自男性世界的深刻理解与支持……
       大学一年级的第一节体育课是在一个周四的下午,那天雨下得扑扑簌簌的,遇到下雨体育就改室内课是我们从小学就知道的,我们叽叽喳喳地议论着老师肯定是不会来的了,我就是在这个时候看见他的,从教室的方向跑着过来,遇到护栏就腾地跳起来,我从没见过如此优美的跳跃姿势。他没带雨具,整个人淋得就像刚从水中捞出来,确切地说,就是他跳跃的姿势与对雨一点也不在乎的年轻而饱满的面容打动了我,要知道17岁还是一个极易被打动的年龄。
       慢慢知道了他正在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爱他跳跃的姿势爱到恨不得嫁他的事是做不成了,但我们慢慢却成了好朋友。
       印象中和他在一起的时间里总是我在说,唠唠叨叨地什么都对他讲,讲小时候放学回家,遇到父母生气,母亲哭得红肿的眼睛与父亲坐在沙发上闷头抽烟的样子,那是我生命中永磨不去的划痕,而他是我惟一诉之的人。
       大学三年级,临放假的前一天接到家中急电:从小带我长大的姥姥去世,我像个被惊呆了的傻子似的任由同学买好车票将我塞进车厢。我的家在一个小县城,7个小时的火车后还要再乘4个小时的汽车。我到家后的第二天,就在一片忙乱中,我看见他,凛冽的北风如鞭,嗖嗖地抽在他身上仅穿着的一件薄羊毛衣上。他安静地站在一边,就像院外那条陪我长大而此刻被冰封冻了的小河,没有一句劝慰,甚至连动也不动一下。事后我才发现,正是他那种不动声色的关注在最艰难的时日里支撑了我。
       那个寒假,他和县中学联系好,为学校开一期学生假期免费篮球训练班,住在学校提供的教工27号宿舍。他说别怕,他不在操场上就在宿舍里,有事就随时去那两个地方找他。整整一个寒假,为一个能呆得离我近些而听上去又比较合理的理由,他就那样,在一个从来也没想过会到的地方带着一群毫不相关的学生奔跑、跳跃……
       1984年,我大学毕业南下深圳,与他的全部联系只成了偶尔的一个长途电话。1987年1~月19日,我回去结婚,在校门口的小餐厅,我对他讲我要结婚了,他没吱声,我再说一遍我要结婚了,他说你已经说过了。他看着我,眼神宁静。
       1998年中秋夜,因与丈夫发生争执,我一怒之下离家住进了酒店。我先给一位女友打电话,她极为赞成我的举动,她说你就住下去,给他点厉害看看。放下女友的电话,心里很乱,就打电话给他。电话线的另一端传来他的声音,他说:“……你收拾一下回去吧,在他还不知道你去了哪里之前。”我一路回家一路想,纵使100年不见,这个让我马上回家的人仍是我心灵的捕手。
       就在这一年,他北上青岛下海了。联系我们的电话也变得少了起来。
       去年3月,我将公司一件价值7万多元的样机发错了客户,发现后我惶恐得要命,我怕公司会炒掉我,我也不敢告诉丈夫,怕他因为过于着急而暴怒。于是我便跑出办公室,在一个公共电话上打长途给他。他说,他笑着说:“哈哈,好不容易等上你出一次错,一会儿回去,你把公司的账号给我,再买一台赔他就是了。”他平静的、发自内心的笑声在电话线中幻化成了春天的气息,我因惶恐而紧缩的心如同花蕾,在他的气息中徐徐绽开花瓣。
       我平静下来,马上着手补救此事,最后圆满解决。3个月后我才想起告诉他此事后来的处理结果,他说:“我还不了解你吗,你什么都不缺,就缺句能让你冷静下来的话。”
       他的话让我在千里之外心中一派温情流动,我突然觉得,电话另一端的那个人,就像冬日里温暖的阳光,在那里均匀地泼洒,抚摸着每一棵草,每一个人。生命中能有这样一位知己,就像有了一个特殊的走廊,你能从这个走廊走到生命中的任何一个地方。
       从大一时大家就叫他老元,不知出处,反正就这么叫下来了。有一次同学聚会,人约得很全。可一开始就有几个人缺席,又有几个临时有事要走,到最后只剩我和老元。
       那天我们又找了个地方喝了点东两。我发现他的状况和我近似,找了个和自己不投缘的工作。各发了一大通牢骚之后,我们又开始鼓励对方。
       后来我就常和老元见面了。我们见面的地方很奇怪,不是各种人才招聘会,就是某些培训中心。我们都在努力,不管谁失败,只要不是自己都算好消息。有一次和老元一起看中一个公司,一起投了简历,但是我没有获得考试机会。
       他换工作之后,用第一个月的薪水请同学们大吃一顿,并额外请我吃哈根达斯,以弥补我没能考试的损失。别的同学都笑,说有问题有问题,不是请最爱的人吃哈根达斯吗?
       那天很晚回宿舍,同屋说找到新男朋友了。我笑着说男友倒没有,损友倒有几个。
       男朋友,老元算吗?我们也出去吃饭,看电影,有时候还叫他陪我逛街呢。老元没什么不好,虽叫老元,却一点也不老,还堪称英挺。大家都说我俩般配,又不是演电视剧,光是看上去舒服有什么用。有人偏偏喜欢外表不够出众,性格不够完美的人,如我。
       老元的为人也没话说,开得起玩笑,对别人的事也肯帮忙。可我知道老元也会有很多缺陷,可是他不会在我面前显露出来。不是有意隐瞒,而是没有机会,也没有必要。
       细细想想,还是有一点喜欢的,但是这点喜欢也只够成就这样的情感,再要向前走一步都勉强。我还可以肯定,他对我也是一样。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谈风月,不过都是别人的风月。
       和老元出去,我很少精心收拾自己,也不会时时担心哪里出错,心上一点负担也没有。有谁会不喜欢这种约会,尤其在忙碌了一天之后。
       有时候很奇怪,有些话跟最好的女朋友也不肯说的,见到老元反而能一五一十倒个干净。一个不是你男反的男性朋友的建议往往最中肯不过。
       小时候,很想要一个哥哥。那样的话,别的小朋反欺负我的时候就有人帮我出头了,多神气。我问老元,如果说你像我的哥哥,你会不会觉得肉麻。他说当然不会,但是我们不像,因为我不会和妹妹说那么多话。真的,一个做哥哥的,会跟妹妹说起自己在办公室里吃瘪的事吗,会和妹妹说起自己经常失败吗?反过来,有很多事,即使我真的有一个哥哥,我也不会和他说起。
       我们的这种关系很奇怪,不是男女朋友,也不是不分性别的那种哥们儿。他从来也不会当我是男生,我也不觉得他哪里像女生,但就是很谈得来。就像中学毕业的同学录上,有男生会说“我永远都把你当做好朋友”。就是那样一种情怀。
       在我的朋友里,胡是最具艺术气质的。他看上去就像一棵草本植物,又瘦又高,特别是他的脖子,经我反复目测核实长度应该在20-25cm之间,仅此一点就决定了我永远也不可能爱上他,所以大概有五年了,我们一直维持着高尚的友谊。我们常通电话互致问候,有时一起
       逛街,偶尔也看场电影听个音乐会什么的。我们见面的第一个程序通常是,胡摇晃着他那奇长的脖子快速打量我一眼,然后指出:“这件衣服的颜色真难看!”“你手腕上戴的是表吗?简直难以置信。”“这双鞋是综合征的时候买的吧,看得出来。”等等等等。他永远用嫌弃的目光挑剔着我。好在我早就习以为常并很高兴他能以如此独特的方式来表达对我的好感,这至少说明他还拿我当块玉。
       伟嘉和胡恰恰相反,他习惯于对我所有的一切大加赞赏,对我所有的决定大力拥护。如果我说我要结婚了,他马上会说:“太好了!你可以用别人腰包里的钱来买衣服了。”
       如果我说,我永远也不想结婚,他就会说:“太好了!你永远也不会用自己腰包里的钱来给别人买衣服了。”他非常善于将我的快乐发扬光大,而把我的悲伤化为乌有。比如我对自己不认路深恶痛绝,有一回我们去参加一个聚会,在离目的地已经很近的地方迷了路,他问我以前来过吗?我说来过,不过是从电视台出发的。他毫不犹豫地说:“那太容易了,现在先开回电视台,然后再出发!”(电视台与我们当时所在的位置方向完全相反且相距20公里之遥!)
       自那以后,每次只要一迷路,他都会很热心地提议:“我们先回电视台去吧!”当然还有比迷路更严重的时候,有次我心情不好,哽咽着打电话给他,他十分仗义地告诉我:“我正在看一张好不容易借到,明天就要还的碟,不过我仍然决定马上去看望你。”我涕泪横飞地呜咽道:“不,不要,我现在不想见任何人。”放下电话,我抱着一个毛毛熊正哭得起劲,忽然听见急促的门铃声,我想,真糟,还是来了,哭得这么鼻青脸肿的实在是很丢脸。我没好气地“哗啦”一下拉开门,扭头就往屋里走,却听见门口一个木讷的声音说:“我是小红马,伟先生委托来拍照。”什么什么?小红马?那个速递公司?来拍照?我眨巴着红肿的双眼问“小红马”:“怎么回事?!”“小红马”举了举手中的“宝丽来”相机说:“伟嘉先生说他不放心你,但又不能来看你,所以委托我们来拍张照片送回去给他看。”哈哈!!这是伟嘉所有广告文案中最有创意的一个啦!
       还有“山坡羊”,他自称是我的校外辅导员,因为他总是守望在我的恋情之外,并随时准备提供各种忠告和安抚。我总是向他倾诉烦恼,然后轻装上阵,在他的教导下以最适宜的方式与我的恋人重归于好。我一直以为使一个女人变得更加可爱更加接近男人的理想,便是他全部的乐趣和成就。有一天我看了一张碟。刘德华扮演的男主人公坐在车里,用手机现场指导坐在咫尺之遥的小餐厅里的女主人公对付她那负心的前男友。结果真的把那个负心汉收拾得服服帖帖。看来男人真的是更懂得男人,任何女人如果有这么一个“狗头军师”,恐怕要在情场上所向披靡,无往而不利了。“山坡羊”对我来说就相当于这么一个同谋和帮凶,他总能知道我男朋友在想什么,并教给我如何恰到好处使他觉得自由但不放纵,亲密但不约束,应该说,我很幸运了。可是在那个片子里,刘德华最终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女主角,然后把她从身家数百亿美元的新男友身边抢了过去。这个结局使得他们苦心栽培的友谊寿终正寝。
       这个庸俗的花好月圆的结局实在太老土,而我更喜欢我自己的版本:当我和男友破镜重圆并兴高采烈出现在“山坡羊”面前时,他对我身上流露出“小女人得志”的欣赏。我发现此时他比我更有成就感。
       在我忽儿阳光、忽儿暴雨的恋情之外,总有这么几道阳光,虽不绚丽,也不够灿烂,但却洁净地照拂着我。我想这是幸运。
       ·林静·
       (杨柳.王晓东摘自《深圳青年》2000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