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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爱的一百八十度等
作者:虞冷暖等

《青年文摘(红版)》 2008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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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的一百八十度 虞冷暖
       我一直知道,小齐是喜欢绵绵的。
       那个时候,在学校,寝室到教室之间,要经过一座很长的桥,他总是在我们路过的时间里,靠在栏杆上欣赏景色。等我们走近,就假装惊喜道:“嗨,这么巧。”然后,一起慢慢地走到桥的彼端。
       可惜,绵绵并不喜欢小齐版的许仙。她梦中的他有着高大的身材、宽阔的肩膀和犀利的眉眼,而不是小齐,只知道眯着眼睛傻笑。
       所以那两年,我们3个人只是慢慢地从此岸到彼岸,再从彼岸到此岸,没有走出任何的故事。
       毕业选择工作,小齐问绵绵:“你去哪里?”绵绵眨眨眼,说:“留在这里吧。”他又问我:“你呢?子青?”我有些慌乱,怕流露心事,“也留下吧。”他突然笑了,小眼睛变得更小了。结果,我和小齐留在这个城市,而绵绵,却去了遥远的广州。
       送行的站台上,小齐向绵绵道了一声珍重,而我选择了悄悄地离开。是的,我喜欢小齐,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习惯了他的陪伴和笑语。但那又怎样,小齐所做的一切并不是为了我。
       工作后,谈了一次不咸不淡的恋爱,对方是一个连面容都模糊的男子,分手也是云淡风轻。在那样的时刻,我前所未有地思念小齐。拨了一个电话给绵绵,她是唯一能够联系我们的人,谁知,她竟惊讶地说:“他从来没给过我电话啊!”
       我明白,一个人想要彻底地忘记,然后重新开始,大概就是这样的决绝。
       关灯下楼,慢慢地走在小区的花园,闭上眼,有种错觉,以为还在学校,小齐眯着眼睛对我们说:“嗨,这么巧。”睁开眼,前面的男人,身影分明像极了他,香烟明灭,映着瘦削的脸庞。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相遇。
       他说:“我就住在这里呀。”轮到我说:“这么巧。”他摁熄香烟,站起来,走到我的面前,看着我:“一点儿都不巧,我知道你住在这里,所以才搬过来。”
       我睁大眼睛,不知所措地问:“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知道,也许在我们无数次地走过那座桥的时候。我发现,你才是我希望中的女孩。我留在这个城市,是因为你。”
       其实,在年轻的时候,我们总会爱错一些人,表错一些情。你得允许,每个人有一百八十度转弯的权利。
       (刘雪松摘自2008年6月27日
       《今晚报》)
       蔷薇花下 桑飞月
       15岁那年,她开始喜欢穿粉白的尖领子衬衣,衬衣的背后,隐隐地透着花边小背心的轮廓。每天傍晚放学,走到巷子中那块糖一样的阳光边缘,她都会回过头去张望,眸子里,忽闪着成长期的敏锐翅膀。
       巷口的磨盘上,坐着几个调皮而顽劣的孩子。为首的就是镇长的儿子,蛮横霸道,无人敢招惹他。
       清灵秀气的她,竟莫名其妙地喜欢上镇长儿子手下的一个“坏男孩”,男孩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如一丛喝过水而茂密生长的草。睫毛浓而黑,这使得他的眼睛显得非常美丽。清秀的唇上,一层细细的绒毛,是青春期的骄傲。
       平日里,大家都叫他的绰号,大意为坏人的帮手。可她并没因此而改变对他的喜欢。每一次无意间的四目相对,都让她怦然心跳,却又喜悦无比。渐渐地,她迷恋上了这种对视,仿佛那双眼睛能讲出许多无法用其他方式来表达的青春期奇妙暗语。甚至,在回家的路上,她还能感觉到那目光在身后的追随。就在这样的幸福与快乐中,蔷薇花落了,日子走进了夏天。
       那年暑假,是一段充满幻想与思念的日子。黄昏,她常坐在蔷薇花下痴想,下一次的相遇,将会在哪里?知道他的村庄,却又没有适合的借口,去寻他,即便去了,又能遇见吗?青春的秘密膨胀很大,但又需要紧密细致地包裹,一不小心的外泄或许都是伤痕。
       但不知,那是一次彻底的分离。她再也没有遇见过他,即便后来数次经过他的村庄。无奈和失望一层一层漫上来,渐渐地浸没了那个飘着蔷薇花香的初夏。
       后来的日子,她又喜欢上别的长有乌黑睫毛明亮眼睛的男孩,亦是不断地失望,又不断地开始,秘密不断叠加,逐渐形成页岩一样完整坚固的丰沛感情。直至她成年,找到自己最后的爱人。
       也许,这就是成长。青春年少时,所爱非人,她喜欢的,只是那长着浓长睫毛的黑眼睛,或者坏孩子中的某些成分。
        (杨峰摘自新民网)
       就像恋爱的人那样 [日本]村上春树 译/杨 俨
       在某个特定的时刻,我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一首歌。
       这些日子以来
       忽然发觉
       不知从何时起
       常常独自一人
       有时望着星星发呆
       有时拨弄着吉他出神
       就像恋爱中的人那样
       恋爱的时候,常常就是那个样子。意识就像蝴蝶一般,自由自在地翩翩飞舞,让人忘记了自我。等到回过神来,才发觉竟已过了很长的时间。如同那首和歌中所唱:“想起伊人,恍恍惚惚。”
       想来,恋爱的最佳年龄应该是在16岁到21岁之间吧。当然,每个人都有差别,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在那个年龄以下,怎么看都像个毛头小子,让人觉得幼稚可笑。反之,过了20岁,人又现实起来。岁数再往上,有了“多余的”知识,人也就不知不觉地变成“那样”了。
       然而,十几岁少男少女们的恋爱,恰似身边掠过的清风,涉世尚且不深,做起事来也毛手毛脚。然而,正因为如此,才对凡事都充满着新鲜和感动。当然,这样的日子转瞬即逝,常常等我们意识到的时候,却已经永远地逝去了。唯有鲜明的记忆,常常有效地给予我们的余生(充满着种种的痛苦)一些温存的暖意。
       我一直都在写小说。对于写东西的人来说,这些感情上的记忆十分重要。即便是上了年纪,倘若在内心深处,保留着这样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那就如同体内始终点燃着一盏暖炉,不会那样孤寒地老去。
       因此,为了能够多积蓄一些宝贵的燃料,就不妨趁年轻的时候多谈些恋爱吧。金钱固然十分重要,事业也不可放弃,然而,独自一人仰望着星空发呆,拨弄着吉他出神的日子,在人生当中实在是太短暂、太珍贵了。一不小心,忘了关掉煤气开关,或者从楼梯上失脚跌落的经历,偶尔有几次,又何妨呢?
       (刘依军摘自《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