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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饥饿的阴霾
作者:刘庆乐

《读书》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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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八年,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因在福利经济学方面的杰出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对森的工作的实践意义做过如下总结:
       全世界贫穷的、被剥夺的人们在经济学家中找不到任何人比森更加言理明晰地、富有远见地捍卫他们的利益。通过阐明我们的生活质量应该不是根据我们的财富而是根据我们的自由来衡量,他的著作已经对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联合国在自己的发展工作中极大地获益于森教授观点的明智和健全。(转引自《以自由看待发展》译者序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二○○二年版)
       在森教授多个研究方向中,对饥饿的经验研究是其中重要的一个。饥饿并不是一个现代弊病,但由于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足以为人类提供足够的食物,现代饥饿就变得比过去更加无法容忍,消除饥饿也成为现代政府与公众的共同责任。在他与另一位印度籍学者让·德雷兹合著的《饥饿与公共行为》的研究中,当代中国反饥饿的经验与教训是一个重要个案。他们所说的饥饿,既包括短期内导致死亡率显著上升的饥荒,也包括经常性饥饿与营养不良。印度自一九四七年独立以来,虽然在消除经常性饥饿方面较中国大为逊色,但却成功地避免了大规模饥荒的发生;中国至改革开放以前,在人均食物供给并未显著增加的条件下,在预期寿命、人口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多项指标的改良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却在一九五八——一九六一年间发生了规模巨大的饥荒。这种简单的对比说明,饥饿或饥荒并不与社会财富或食物供给总量存在反向的对应关系。
       饥饿发生在贫穷地区比发生在富裕地区的概率要大得多,但如果社会内部存在大量的不平等,同样会发生与“衰退型饥荒”相对的“繁荣型饥荒”。这说明饥饿的长期存在不仅与财富的缺乏有关,更与财富和各种权利的分配有关,与政府和公众在面对饥馑威胁时所采取的行动有关。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综合国力大为增强,GDP总量跃居世界第四,外汇储备达一万五千亿美元之巨,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即使在这个前提下,如果我们对已经取得的成就过于乐观,如果我们不对现行的公共政策和行动范式适时检讨,饥饿的阴霾仍会伴随着我们。
       冷静地看待当今中国的现状,并不是一件矫揉造作的事情。森和德雷兹在另一本《印度:经济发展与社会机会》中揭示,中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取得的成就引人注目,反而在经济快速增长以后,无论从预期寿命,还是从婴儿死亡率来看,进步却比不上韩国、斯里兰卡和印度,八十年代中期死亡率甚至有所上升。他们的数据还仅限于中国九十年代以前,但九十年代以后中国的进步同样不宜太乐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直到一九九九年以后,中国的人口死亡率才普遍下降到千分之六点五以下,而这个数字仍然高于改革开放初期的水平。死亡率的高低固然是多种因素的结果,比如人口老龄化就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死亡率(特别是婴儿死亡率与孕妇死亡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公众的健康状况以至营养状况。中国人平均预期寿命虽然有所提高,但中国农村居民的预期寿命比城市居民低六岁,而中国最富和最穷省份(北京和贵州)居民预期寿命之间相差十岁(《二○○六年世界发展报告》)。
       贫困人口更容易招致饥饿的威胁。根据官方统计,中国贫困人口一九七八年为二点六亿,一九九八年下降到四千二百万,目前中国仍有二千多万贫困人口。尽管贫困人口绝对数量明显下降,但中国贫困线的标准是年收入六百多元人民币,大大低于世界银行每人每天一美元的贫困线标准,若按照世界标准,中国仍有三亿贫困人口。有数据称,目前中国国内有一亿多人口处于营养不良状态(《人民日报·海外版》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其中农村贫困人口三分之二营养不良。另有证据指出,在九十年代的大部分时间中,中国贫困人口的状况更加恶化,直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普遍建立后才得到缓解。时至今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刚刚启动,城市内部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整个社会贫富差距随着GDP总量的增长继续扩大。
       若将贫困界定为“能力的剥夺”,那么赋予个体教育、健康等避免饥饿的能力,对于消除饥饿就具有保障性意义。在教育方面,近年来由于政府在义务教育方面增加投入,中国学龄儿童入学率及初中入学率显著上升。不过,由于教育的地域性歧视以及由此引起的教育费用的增加,流动儿童失学率偏高的问题仍颇为严重;截至二○○六年底,中国初中毕业升学率只达到百分之七十五左右。基础教育对于增进人们健康知识、利用卫生服务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大学生毕业后就业困难的形势下,那些只接受过初等教育的孩子未来就业竞争力不足仍然是一个问题;即便学生成功进入高级中学,按照杨东平先生的说法,由于存在重点与非重点的等级差别,重点学校制度存在一种复制和扩大社会阶层差距的机制(《中国教育公平的问题与前景》,《二十一世纪》第一○四期)。另外,在医疗保健方面,最新调查显示,由于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迟迟未能出台,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亿多进城农民工在基本医疗方面还受着非城镇居民待遇。目前中国八千多万残疾人口,有四分之三分布在农村地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公报》),说明医疗保健的城乡差别并无实质性改变。
       饥饿并不是一个现代弊病,但现代饥荒可以通过公共行为加以预防。粮食总量的增长对于消除饥饿具有前提性意义。由于在水稻培植方面的卓越贡献,袁隆平院士有资格向世界承诺,中国完全能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但这个承诺至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农业粮食单产与总产的增长等于或快于人口的增长。第二,十八亿亩耕地不会被撂荒或挪作他用;第三,没有大范围的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军事或政治事变的发生。袁院士能够保证的其实只有第一个条件,一旦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十三亿人的吃饭问题仍会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国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几年前曾经写过一篇题为《不要再被“粮食危机论”所误导》的文章,认为中国的粮食安全要靠市场。他在文中写到:
       三年灾荒时中国饿死了将近三千万人。三年灾荒的头一年,一九五九年,我国出口了四百多万吨粮食,如果每人每天吃一斤半粮食,这些粮食足够两千多万人吃一年。粮食从特别稀缺的地方输出到了不稀缺的地方去,完全违背市场规律。
        …………
        个人的粮食安全依靠市场,国家的粮食安全同样依靠市场。这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解放初,我国有五亿人口,现在是十三亿,增加了一倍半;现在我们吃得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好,吃得大家都要减肥了;我国的耕地面积减了大概五分之一;又有将近两亿农民进城打工,种地的农民也大幅度地减少了,剩下的多半是妇女和老人。可是这几年的粮价却降低到解放后的最低点。
       这位经济学家并没有忽略市场失灵,但他对市场有一种过分理想化的期待,既无法解释二○○七年下半年中国食品价格何以上涨到需要政府干预的程度,市场为何不愿意将食品从不稀缺的地方输出到特别稀缺的地方去,也无法解释当代国际贸易中形形色色的保护主义。俄罗斯人已经意识到粮食作为国家战略物资的重要性,在二○○七年APEC会议上提出建立“粮食欧佩克”的设想。比较而言,森与德雷兹既重视市场,也看到了市场的不完全性:“商人的勾结行为会妨碍食物从低价地区向高价地区的预期流动。商人的共同利益常常导致对市场的分割,并且在这一方面,他们可能希望通过限制贸易来阻止遭受饥荒地区价格的缓和。”(《饥饿与公共行为》,96页)
       德雷兹和森从宏观层面上将消除公众不稳定的生活状况的措施概括为两种保障策略:一种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经济总量,进而增强私人收入和公共援助基础,这被称为是“发展媒介保障”;另一种是在就业提供、收入再分配、卫生保健、教育及社会援助等领域采取广泛的公共援助,这被称为是“援助导向保障”。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前所取得的成就可以归因于后一种策略,其后成就的维持与扩大则可以归因于前一种策略。中国及他国反饥饿经验与教训揭示,在预防饥饿方面,援助保障对性质不同的经济体具有普适性,而且并非一定要发生在发展保障之后。相反,如若经济发展并未带来就业机会的增加,社会财富的增长就不会自动转化为公众的生活福利。尤其需要警惕的是,单纯的经济增长总是呈现出发展的假象,贫富分化的严重性被暂时的经济繁荣所掩盖。一旦经济萧条或过热,食物价格的上涨足以抵消常规性的社会保障(在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过低的食物价格也会导致食物出口地区发生饥饿与饥荒),若保障机制根本缺乏与存在缺陷时,经常性的饥饿就会演化为危急性的饥荒。
       所谓公共行为,包括但并不限于国家行为。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中,国家行为是一个颇受争议的话题。在有些人看来,消极性的国家行为具有更大的合理性,因为它符合自由主义的法则,其实这是对自由主义的误读。自由主义反对的不是国家行为本身,也不是盲目崇拜市场法则,而是反对不受约束的公共权力及其滥用,这甚至是辨别真假自由主义的试金石。从经验上看,无论经济发展还是公共援助,国家行为都不可或缺,而在教育、卫生服务、流行病控制、就业保障、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等任何方面的重大纰漏,都是现代国家和政府的失职。当下,各国政府为了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益与效率,积极推动公共服务的民营化,这种趋势之可欲性无可厚非,但它不应当成为国家丢弃包袱、逃避责任的机会,国家尤其应当防范与消除基于市场原则的民营化给公共服务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公众行为是公共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其与国家合作还是对抗,对于消除饥饿都具有积极作用。德雷兹与森尤其强调公众对抗行为的意义。他们发现,在一九五八 —— 一九六一年中国饥荒中,由于缺少新闻与监督体制,饥荒在中国肆虐了三年,甚至使得国家高级领导人在制定决策时对地方灾情一无所知,以致在饥馑正烈的关头,国家的粮食出口量也达到顶峰。而印度的反饥饿经验证实,公开的新闻界与民主政治为抵制地方性营养不良提供了保障(220—221页)。德雷兹与森大概了解当年中国“信阳事件”发生时当地领导发布过“三不准”政策,所谓“不准农民生火做饭,不准外出逃荒要饭,不准向上级反映情况”(《惨绝人寰的“信阳事件”》,丁抒著,《开放》二○○一年三月),但他们没有按照中国人的思路将公众行为区分为“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因而他们关于“公众对抗”行为的观点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下读起来就特别逆耳。不过,他们的见解还是为我们理解当下的和谐社会提供了新的视角。在有些人看来,和谐就是决策集团的观点一致,就是新闻媒介的正面报道,就是公众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忍气吞声。但正如孙立平先生所言,和谐最关键的是利益关系和谐,而解决利益均衡的关键又在于不同的利益主体能够在一个制度的框架下进行利益博弈(《和谐社会最关键的是利益关系的和谐》,《半月谈》二○○六年七月)。换言之,直到我们的体制能够容忍合法反对意见,社会高层次和谐才会到来。
       在危机到来之前,建立早期的预警机制也是一个理想的选择。除了世界粮农组织(FAO)的全球信息及预警系统之外,中国学界及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建立针对本国与本地区的粮食安全预警系统。就笔者视域所见,这些系统都仅限于宏观的供给与需求,对基于收入不平等而产生的营养不良几乎没有任何帮助;而在防范致命性饥荒方面,这些正规预警系统所发出的信息如果不是像他国经验那样不起任何作用,就是要将其转化为政府的决策信息,还需要媒体与知情的公众施加足够的压力。德雷兹与森是这样表达对正式预警系统的担忧的:
       实际上,饥荒威胁的被忽略,在大多数事例中都并非体现在知识的缺乏上——这只要通过正规的预报体系就能得到弥补,而是表现为毫无反应的当局方面的疏忽、自鸣得意与麻木不仁。这种情况下,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诸如报纸报道、公众抗议这些非正规的警告体系带来的不仅有当局能够利用的信息,而且还有一种压力因素,使得当局在政治上被迫应对这些危险信号并紧急采取行动。(271—272页)
       中国与印度都曾经以农业立国,民众都曾靠天吃饭,天时不济,则饥荒袭来,民众对饥饿与饥荒都有切肤之痛。当大多数人的目光都集中于中印两国以何种方式跻身于发达国家之列时,重读《饥饿与公共行为》一书,才会深刻感受作者作为东方人的忧患意识和作为真正学者的道德良知。
       二○○八年一月于北京
       (《饥饿与公共行为》,(印度)让·德雷兹、阿玛蒂亚·森著,苏雷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六年版,35.00元;《印度:经济发展与社会机会》,(印度)让·德雷兹、阿玛蒂亚·森著,黄飞君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六年版,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