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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言]法政思想与制度的历史生成
作者:高全喜

《读书》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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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的大学法科教育,大多为名目繁多的工具性的技术课程所充斥缠累,无论东方西方,各自传统中源远流长的法政人文精神,似乎已经被放逐,以致学子们的心灵很难感受到在技术之上还有更高的精神,在法条和制度之中还隐含着思想的潜流。我在大学教学中主持的课程便是期盼在法学主流教育的边缘,开启一扇门窗,让同学们因经过法科专业的学习具备了一双法眼,再滋生出一颗慧心,由此来审视、聆听古往今来法政前贤们的思想教诲,探讨法之为法、制之为制、道之为道的真谛。当然,我从来就没有否定技艺在法学教育和法制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法科是一种经世致用的学科,法条、制度以及相关的专业技术是十分必要的,然沉陷于技艺之中则有忘却赋予技艺以灵魂之思想的危险,最后此种沉溺必将反噬技艺本身而使之僵死。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法制昌明的民族,都蕴含着强大的法制文明和醇厚的思想传统,法学之道是技艺和精神的交融,所谓“法意”指陈的便是法的精神源流。
       基于上述考量,在二○○七年伊始,我便把在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主持的课程编辑成一部《西方法政哲学演讲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在“导论”中,我主要从学科分类体系、学术研究方法和中国学术思想构建三个方面交代了我为什么主持这门课程并主编这部讲演录,而这三个方面的考虑对于目前编辑的这部《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改制——关于哲学、政治与法律的讲演》仍然是有效的。在我看来,《西方法政哲学演讲录》“导论”中所撰写的一些观点,依然是贯穿眼前这部讲演录的主旨。例如,我认为:
       我们的时代不仅需要专家,更需要思想家,或者说有独立思考力的专家。我们处于一个转型时期,这个时期即便在西方社会,也造就出了思想性的专家人才,他们本于自己各自国家生成发育的问题而催生出了不同学科的系统性的知识体系,也就是说,先要有一个综合的时代,尔后才会有分析的时代。
       开设这门课程不单是教授给同学们一些具体的知识,更主要的是通过这门课让同学们感受到一种有关法政事务的思想,即一个综合性的关于社会秩序和制度建设的深层机制以及内在正当性问题的思考是如何形成的,虽然课程中所讲的是西方近现代的思想家,但他们思考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问题具有内在的关联性,而且都不是一种单一的现代学科能够完成的,它除了需要综合性的知识谱系、形而上的关切,更需要秉有把学术研究视为一种志业的心智。
       我认为,政治与法律思想的交集在西方近现代民族国家的建设中体现得最为激荡和富有内容,而且与我国的法治民主建设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因此,我希望这门课程能够破除中国学界某些人这些年构筑的所谓西方古典思想与后现代思想之双重藩篱,为同学们开启一个自由、宪制、民主的现代民族国家的新的思想视野。
       从形式来看,这部讲演录是我在政法大学“致知讲坛”主持开设的八篇讲演稿的扩展,也是此前在人大和北大法学院主持课程并结集出版的讲演录的继续,但是,由于编辑思想的变化和提升,《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便具有了一些新的因素。首先,在篇幅体量上有了很大的扩展,涵括了西方从古到今的法政思想的主要人物、思想流派和学术传统,如果把《西方法政哲学演讲录》的十家再加上去的话,可以说已经论及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西方伟大的法政类的经典作家(当然仍还有一些伟大作家如阿奎那、格劳秀斯、边沁等尚未论及),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西方古今法政思想的高峰时期的人物和作品均已经收录其中。其次,就作者队伍来看,这部讲演录的绝大部分作者属于中国法政思想研究领域的青年精英,他们学科背景虽然在现有的学科体系下分属政治哲学、政治学、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等不同专业,但对于法政思想的共同关切把他们联系在一起,我不敢说这部讲演录一网打尽了当今法政思想领域中的年轻高手,但他们的讲演作品代表着这一代的思想水准应该是没有争议的。
       我曾经坦言,近些年来自己服膺古典的或保守的自由主义法政思想,对于时下国内盛行的左右两个方面的法政思潮多有质疑,在《西方法政哲学演讲录》的“导论”中有关中国学术思想的建构问题上,我陈述了我的主张:
       在当今西方的学术思想界,自由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面对着来自前后左右两种路径的夹击,一种是来自古代思想的保守主义的攻击,还有一种是来自后现代思想的激进左派的攻击,它们虽然理论主张不同,价值取向各异,但在攻击自由民主制度、瓦解现代民族国家方面却是一致的,它们共同发起了对西方从十五世纪到十九世纪乃至二十世纪所形成的国家制度和国际秩序以及论证它们的自由主义政治、法律、经济与文化理论的批判。应该指出,上述这个批判在西方世界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正常合理的,人类社会的变迁机制就像一个钟摆原理,矫枉过正,过犹不及。
       但是我要说的是,在我们国家,我们还处在一个转型时期,不但像西方那样的自由民族国家还没有建立起来,而且我们的自由政制理论也还十分薄弱,虽然民族国家有很多弊端,但毕竟和古代的城邦国家以及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与我国几千年的传统王朝政治相比,它是一种新型的政治与法律制度,需要一套新的思想加以论证。我觉得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我们在理论上加以吸收和借鉴的应该主要是西方十五到十九世纪乃至二十世纪这一段的法政思想资源。因为在中国,从来就没有西方自由主义的反对者所指陈的那些痼疾,相反,我们或缺的恰恰是建设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与法律理论,恰恰是西方前后左右各派理论所夹击的那些弥足珍贵的自由主义法政思想。当然,这就要求我们的学习不是机械地照搬,不是强硬的补课,而是创造性的学习,需要我们的转化与提升,即把中国自己的特殊性融汇进去,走出一条中国式的建设民族国家的道路。
       如果说上述主张体现在上一部讲演录之中的话,那么在《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这部讲演录中,情况就并非完全如此,从选题内容和作者立论来看,这部讲演录呈现出多元复调的形态,或者说我所推崇的自由主义法政思想的色彩略为减弱。为什么我要在主编了第一部讲演录之后又锲而不舍地搞出第二部讲演录,并且大有以第二部统领第一部从而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系统性思想构架呢?对此,我觉得有必要做些交代,虽然它们未必为书中所有的作者所认同,但大多数作者肯定是同意我的下述想法的,至少作为主编的我是固执己见地如斯作为的。
       法政思想史所追溯的乃是活的文明传统,就本书来说,一切教条主义的说辞与这个活的法政思想传统相比,都是皮相之论。我所谓的自由主义以及激进左派和保守主义,如果它们没有深入到西方思想与制度背后的精神性叙事,无疑都将失去自己的生命力。自由主义的思想意识是有边界和条件的,从历史传统来说,它的兴起与扩展是相当晚近的事情,在大时段的历史隧道中,西方法政文明的思想蕴积并非都是自由主义的,甚至绝大部分是非自由主义的。但是,历史上源远流长的非自由主义并不等于反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不存在之际,它们不可能以自由主义作对手而“反”之,相反,它们也都是在各自构筑一种维护其理论内部所珍视之自由的叙事体系,然此“自由”非彼“自由”(自由主义之自由),这是时下的政治保守主义和左派激进主义应当引以为戒的。从古典时代以来,自由一直是以不同的构造方式被述说与卫护,从某种意义上说,近世以来的自由主义法政思想在思想史的累积之上所构造的自由理想以及制度实践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竞争而胜出的一种普世原理,以这个原理为准则来审视、梳理从古至今的法政思想,探讨文明制度兴衰的机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合乎常理的。虽然自由主义的思想和制度卑之无甚高论,远非一种理想的制度,也非一种高妙的修辞,但毕竟它是我们当今世界的主流,难道我们要以一些在现实政制中业已证明是失败的(固然有些是非常理想主义的)甚至是罪恶的制度规则来审视和梳理古今之思想史?因此,这部《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里的诸多篇章,以及我的编辑主旨,可以说与第一部讲演录的主题思想是一以贯之的,特别是对于中国这个正在艰难转型的文明国家来说,借鉴西方古往今来的佳制与良思,接引一种优良的政制以及背后的精邃思想,无疑是刻不容缓的。我认为,活的而非教条的自由主义依然是西方当今世界活的赓续有自的法政思想,这种认信是这部《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的底色。
       其实,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符号化的或者教条式的自由主义者,我在一系列著述中所探讨的有关秉承自由主义原理、质疑左右两派弊端的理论观点,是有着一定的中国语境和现实背景之考量的,我对于传统思想中的保守主义,甚至对于左派乌托邦的理想,是充满着敬意的,对于列奥·施特劳斯、卡尔·施密特等人,尤其是对于西方法政领域中的古典思想,从古希腊罗马到中世纪乃至近世英法德思想脉络中的古典思想,可谓心仪已久。所以,这部有关哲学、政治与法律的讲演录能够收录古今法政原著原典之讲读,重申西方文明政制之深厚、丰饶、多元的传统,不能不说是了却了我的一个心愿。我所主张的自由主义之法政思想,从本性上说是中庸之道,即开放的积极融汇传统的保守主义之价值的自由主义,是厚的活的保守的自由主义,我所反对的只是极端激进主义化的左派理论和顽固拒斥历史演进的泥古主义。我认为,真正的自由主义应该有虚心恭迎传统的雅量,有宽广的容纳历史沟壑的胸怀,有能力把各种非自由主义的传统包容其间,因为它自身就是从历史中成长出来的,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这个题目本身就是一种优良的文明制度的历史叙事,而其中的一条主脉无疑是温和的自由主义之历史观的证成。当然,在其中不乏有各种各样的其他主义,有各派各家的主张、陈述和论断,这些对于塑造一个优良的政体都是必不可少的积累,对于形成一套经世致用的法政思想都起到了裨益砥砺之功。从这个意义来看,我所谓左右两方面对于自由主义的夹击,其实也并非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它迫使某些傲慢的自由主义改弦易辙,重新审视古典的思想传统,走出自我编织的教条主义之罗网。
       正是基于上述的自由主义之修正理念,这部《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的讲演录涵括了远比前一部近世法政哲学讲演录更为宽广的内容,其中不仅有近现代的自由主义谱系,更有前自由主义、乃至与自由主义比肩的其他左右各种思想谱系,尤其是保守主义的思想传统,例如,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政制思想,罗马共和主义的传统,奥古斯丁的基督教神学,近世的马基雅维里、卢梭、迈斯特、萨维尼等人的法政思想。这些思想典籍未必都是自由主义的,甚至对于自由主义之法政哲学是多有质疑的,但是,透过这部哲学、政治与法律的讲演录,我们可以看到,恰恰是这些异质性的东西在历史之火的冶炼中,起到了刺激、培育和深化自由主义的现代政制之构建与优化的功效。法政制度及其思想从来都是从历史传统中生成的,自由主义之政制和思想也不例外,甚至作为一种胜出的现实形态,逐渐的良性化。
       因此,古往今来的法政思想史的梳理乃至现代开展,就要求我们秉承恭敬之心来正视人类已经走过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但那些非自由主义的思想理念和古老制度是我们需要虚心学习的,而且即便是近世以来的所谓自由主义之思想理念与制度实践,也从来就不是定于一尊的,对于自由主义也有多种表述、多种理路和多种观念。上述两点,细心的读者可以从这部讲演录的诸多篇章中体察出来,例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思想中,就为现代政制做了奠基,其理想国的设想对于现代法政思想来说依然闪烁着提升心智的光芒,至于罗马共和主义、马基雅维里的王制、迈斯特的旧制度、英国普通法的传续等等,它们无不构成了现代政制的一些强有力的支柱,共同融汇到近世以来的自由主义之活的传统中。如果说现代政制和现代自由主义面临危机的话,那也是由于自身缺乏历史生成的创造性转换能力而造成的。所谓太阳之下无新事,面对日益更新的诸多科技革命和世界图景,现代思想除了在策略上有所建树之外,对于现代政制的更为有效的法宝,在我看来是回归古典传统,在战略原则上,或者说在更高的精神层面上,重新申诉历史中生生不息的元规则和轴心时代的思想原创,从而克服危机,构建新的现代政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视古典思想,推崇古典政制,这是现代思想家列奥·施特劳斯带给我们的教诲,在这部讲演录的某些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施特劳斯学派在中国的传播之功,回归传统,这是《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的一个主题,也是对我主编的前一部讲演录的一个重大补充。不过,在此我要辨析的乃是另外一个问题,即古典思想与现代政制的关系。对于这个古今之辨,我与施特劳斯学派是有不同认识的,至少在显白的理论主张中,他们强调的是古今之间的断裂,是彻底的复古主义,即寻找古典思想中所谓隐秘不宣的高贵谎言,并由此拒斥现代性政制的陈词滥调,在他们看来,古今关系就是古今之争,就是有我没你。然而,他们的如是说即便自己也是多少有些心虚的,因为即便是在古典时代,他们指陈的理想的政制也都没有真实地存在过,何况今朝呢?更是枉然。其实,古今之辨既有古今之争的断裂,也有古今会通的生成。近期有一种有关施特劳斯学派的新解读,认为施特劳斯并没有反对自由政制,反而是一个自由主义的同盟者,他所挞伐的乃是虚无主义的现代政制,至于经验主义的英国自由政制倒成为他钦佩的现代政制之典范。
       无论怎么说,施特劳斯的教诲值得我们重视,尊崇古典思想,以古观今,清醒地意识到现代政制的弊端和限度,这是现代的法政思想者所应该引以为鉴的。就这部讲演录来说,我更愿意读者从西方法政思想与制度的历史生成中辨析古今问题,在此,固然施特劳斯学派提醒的古今之争甚至古今之断裂是存在的,优良的伟大政制永远处于隐秘之洞穴外的光明之中,难以为受敷的人所明察,但是,古今之辨还有另外一个施特劳斯学派所忽视的方面,那就是古今政制的延续与继受,从古典思想开展出现代政制,这才是这部《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的真正主题。在我看来,古典思想是一个伟大的传统,从古典思想中,人类经过数千年的艰辛努力,一步步拓展出一个虽然尚不完美但至少行之有效的现代自由政制,即便是今天,人类的现代政制要克服自己的诸多糟粕,也仍然需要重温古典思想的教诲。这是历史行程中的人类政制之道的现实轨迹,也是古典传统在当今依然活出的缘由,它们永远是现代人类政制穿越艰难险阻的指路灯塔。正是在与古典传统的对照中,人类的政治文明才愈益显现出思想和制度方面的局限,才会克服虚无主义,生长出变革的勇气。因此,古典思想说到底是为了现代人类而存活的,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再经由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这是法政思想与制度的历史生成的正道。
       至于单纯的古典思想本身,固然可以把它们演绎成至善至美的绝对理想范本,但现代人无法为了古代的理想国而活,如果过度强调古今之间的断裂,以是古非今的态度对待古今之争,那么,即便古典思想再完美和高妙,也无补于今日的现代政制,甚至导致理想主义的现代悲剧,导致激进主义的毁灭性的狂潮。历史的教训我们不能遗忘。古典思想讲究审慎与中庸,其实这个原则对于当今的保守主义更应该是一种警醒,现代政制固然是积弊多多,阴霾重重,但毕竟它们是人类这个有缺陷的地上生物的历史造物,一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我们不可能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抛到理想的天空中去,我们只能一点一滴地改良,既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这就是政制的审慎。在这个方面,古典思想施惠于我们的最为有益的教诲,在我看来,也许并不是那些秘而不宣的东西,反而是如何审慎、中庸地对待政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在适应现实政制的同时,推陈出一种政制改良的机制。所谓保守主义的活的传统,与自由主义的活的机理,并不存在多少难以弥合的裂隙,不断地从古典思想的伟大传统中开启出一缕缕弥补现代政制之缺憾的新机缘,这未尝不是古代人对于现代人的弥足珍贵的遗赠。
        二○○七年九月一日深夜于北京西山寓所
       (《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关于哲学、政治与法律的讲演》(上、下卷),高全喜主编,法律出版社即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