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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曾经为爱发过狂
作者:吴淡如

《青年文摘(红版)》 2006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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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为过去的爱情所做的疯狂事,你有什么感觉?
       大部分的人,大概想像松鼠一样,把这些果实挖个洞藏起来。只是松鼠典藏果实是要过冬的,而我们想把它彻底埋掉,埋在最阴暗的地底下,最好不要出来见天日。
       我就是这种类型的人。姑且名之为“压抑旧爱型”。这种人,客观地说,是比较受不了过去有失败历史又好胜心强的类型。
       不过我的朋友中也有“暴露旧爱型”的“患者”,你看她提起过去“实在很丢脸”(她心里也知道)的疯狂事,眼睛发亮,好像一个杰出的猎人在炫耀他过去猎兽的经验,指着墙上的麋鹿头说:
       “啊……想当初啊!”
       “想当初,我们在家乡是青梅竹马的同学,我从小学就以为他一定会娶我的,谈恋爱一直谈到20岁,一起到台北。有一年,他的脑袋长了肿瘤,在医院躺了几个月,我天天去当特别看护,全医院的人都认识我,过年也没回家……我对他的爱,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我那时还想,万一他完蛋了,我一辈子就抱着他的神主牌睡觉……”
       没想到,不到一年,男友有了别的意中人,跟她说:“我们认识这么久,大家先分开来冷静一下。”虽然没有直接告诉她真正的理由,但基于同乡关系,他另结新欢的消息很快地传到她耳朵里来。
       虽然知道自己培养了多年感情的男友有了别的女人,她还是不死心,决定对自己的爱情贯彻始终。她不断找男友要谈清楚。喏,当然谈不清楚,因为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谈判的,尤其是对方不爱你的时候,越谈只有越糟。年轻时觉得只有自己的爱情最伟大,别人都不懂。朋友百般相劝,都当做耳边风,再茶不思饭不想地投诉对方的无情无义下去,连再好的朋友都已经不想理她了。她还是忽喜忽悲地为他疯狂——也许不是为他疯狂,是为了不甘爱情消失而疯狂。
       “很好笑,对不对?”我很佩服她的勇气,我调侃她说,“以你谈恋爱的决心来工作,必可轰轰烈烈!”不过,我倒是十分佩服她勇于说傻事的勇气。
       像我这种比较奸诈的“压抑旧爱型”,只能在小说里,或所谓“我的朋友”的说法里,把它偷偷地写出来以示忏悔!
       觉得自己做过疯狂可笑事情的人,大概已经回归正常人的行列了。
       继续疯下去,疯的时间长到让正常人无法想象的人也有。这种过了头,应该算是“沉溺旧爱型”的人,我也看过,有人花好几十年的时间沉溺,感觉过去的疯狂是理所当然要再持续下去。
       在罗密欧、朱丽叶的年纪为爱疯狂,比较容易体会,因为我们都是过来人嘛!但过了某种年纪还疯得不像话,比如,如果你在40岁还想骑单车载着情人从台北东区到淡水去看夕阳,没有人认为你对劲;但如果你是在很年轻时做这件事,就会像《情定日落桥》的故事一样感人。就好像贾宝玉如果在30岁后还跟一群姐妹疯来疯去,不会有读者认为他很可爱。
       以前在台大还发生过这样的事。女生不想和男生在一起了,要求分手,男生不愿意,每天都到女生宿舍门口去等,要求续前缘。女生有天烦不过,预藏了美工刀,在男生拉扯不休时,狠狠刺了他一刀,当场血流如注,送进医院。此事货真价实够疯狂了吧!你说当事人哪个不聪明?聪明和为爱疯狂是两回事。
       以前我住的那个寝室,就有一个和男友吵架就跳楼泄恨的学姐,这一疯,足足把书多念了两年!
       很多爱过的人痛过,很多痛过的人疯过。幸运的人,像出水痘一样,疯病永不复发;比较不幸的(应该说是被他爱上的人比较不幸的),他们的“爱情疯”像感冒,动不动就发了起来,七老八十,仍有一股疯气在。
       我想到我做过的疯事,实在也不少。比如,在半夜打无声电话骚扰他的睡眠,看他回家了没有,旁边有没有别人哪,想来真是无聊啊!如果有人这样对付我,我一定会骂他神经病!
       是的,能为爱疯狂是一种幸福,你会为自己的爱情情操深深感动,但是,请先想想被你爱的人幸福不幸福。恋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也未必可以施于人。因为你喜欢的方式和结局,别人未必可以接受;你觉得很伟大,你的情人可能很尴尬!
       (胡念平摘自《每个爱情都是出口》,漓江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