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情感]忘记的姿势等4则
作者:叶倾城等

《青年文摘(红版)》 2005年 第11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她以为分手,就是在攀满常春藤的墙边,月亮是微湿的银钩吧,她微笑颔首,“保重。”转身去,长风掀起她深烟灰红的大衣下摆,一步步,踏着苍凉。
       真的到了这一天,却是在餐厅门口拉拉扯扯,她带着哭腔逼他说清楚,手死死揪着他不放。他皱着眉,烦极了,只说了最后一句:“我还有事,我们以后再联络。”
       后来她没心情逛街,约会统统推掉。下班就回家,饭后在电脑前发呆,吃很多很多零食,任自己胖了好大一圈。就那几个常去的网站,无聊地刷新又刷新。刷着哭着,哭着,她忍不住又去打那个早已停机的手机号码。
       那时她太胖,看镜中臃肿的自己,比当初目睹背叛更让她惊心动魄:赶快报名瘦身班。一摸荷包——虽肥腰身,独瘦此公,这才是身家性命的事。减肥,工作,联络朋友,忽然发现原来电影院里有许多好电影在上演……
       她以为重逢,会在红尘滚滚的盛世街头,或者深秋湖畔落叶铺满的小径,骤然听见,那永远不能忘的他的声音。
       其实就是他打电话来,道:“是我。”“哪位?”他默然半晌,“我。”她还没听出来,带笑委婉道:“对不起……”更久的寂静后,他终于低低报上名来,有事找她帮忙。于她,只是举手之劳,她稍一迟疑便应了。他说不如出来吃个饭,她笑说我在减肥呢,他说以前……截断他:“还有事吗?不如以后再聊。”她挂断电话,打扮停当上街去,随手向街口的垃圾桶扔了一袋垃圾。
       垃圾扔出去,手里便空无一物,像从来没拎过任何东西。她甚至根本没留意,曾经有一个扔的姿势。
       这是重逢,也是真正的忘记,连忘记本身,都不记得。
       (林明推荐,唐涛图)
       穿过40万米去看你
       周华诚
       
       19岁那年,我堕入爱河。然后我们就毕业了。那时我连她的手都没有拉过。
       她是个美丽的女孩子。在分别那天,我忍不住流下泪来。正难过时,她抬头对我说:“吻我一下,好吗?”我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就跑开了。此后,我回到了家乡,我们之间的距离有40万米,坐火车是8小时。
       我真的非常想她,我把自己关起来,整日整日地想。脑海中晃动的都是她的影子。终于有一天黄昏,我草草收拾了一件衣服,双脚不由自主地迈向火车站。来到她所在的城市,我问了很多路,好不容易找到了她工作的那家医院。
       我在走廊的椅子上坐下来,保持着一个姿势,以便能在那个角度看到她。坐着坐着,身边的嘈杂吵闹声都没有了。
       下班时,她看到了我,她惊喜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抬起头,脸上笑着,呆呆地望着她。“你怎么会来这里?坐在这里多长时间了?怎么不叫我……”她拉起我,边走边不停地问我。
       我什么都忘了说,我所有的感觉就是,见到她了,真好。
       在宿舍里,我们客气地说着话,始终保持着一臂长的距离。直到下午,又快到黄昏了,我站起身来,对她说,我该走了。她和我一起下楼,并肩走着,她轻轻掸去我肩上的一小片落叶。然后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我们挥手道别……
       半年之后,我又去看过她一次。那天清晨,我来到她的窗下,见到那熟悉的碎花窗帘,我感到很满足。我采下一大捧花堆在她的门前。然后我就走了。
       后来我就没有再去看过她。
       再后来的一个秋天,她嫁了人,我也找到了自己的妻子。这么多年来,其实我不知道她知不知道,那个曾将一捧花堆到她的门前的男孩是谁。
       (刘长久摘自2005年9月5日《武汉晚报》)
       情人再见
       雪小禅
       
       她做了一个男人的情人。
       他是四有新人,有房有车有型有款,她心甘情愿做他的情人,还因为他说过,我爱的当然是你,给我时间,我会把最好的给你。
       她以为,最好的,一定是一个家,女人再疯再浪漫,还是要一个家的。她年轻漂亮风情,以为自己是等得起的,她给他的时间是五年。所以,她常常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找到的情人这样地爱自己,她可以不在烈日炎炎下找工作,可以不被老板骂,就守在他送的大房子里,等待他回来,洗手做羹汤给他喝。
       然而她发现,再晚,他也是要回家的。即使她有一次生日把他灌醉,他还是挣扎着起来回家了,她追出去问:“为什么一定要回家?”他回答:“那是责任。”这句话刺伤了她的心。她一下子明白,他们之间也许是激情是游戏,但惟独不是爱,因为爱里,是有责任的。
       她提出去一次他的家,那时,他的妻刚好去了娘家。他拗不过她,只好带她去了。
       一进门,他脱掉外套,然后摘下领带,换了拖鞋。她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他,一下子愣了。几个细微的动作让她一下子崩溃了!他是回家了。只有回家了才会脱外套摘领带换拖鞋,而去她那里,他没有一次这样做过!
       她心酸地站在门口,他边往里走边说,“看,她人干净,哪里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看,这是我们家的小客厅,这是我们家的厨房,这是我们家的书房……”
       她忍了好久的泪终于扑簌簌掉下来了,逃也般跑下楼。她明白,到底,她只是一个情人而已。
       是应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她回头望着那橘黄色的窗帘,知道自己应该谢幕了,那始终不曾露面的他的妻,她自认为是情敌的女人,以一个“家”打败了她,她输得体无完肤!她拿出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情人再见。
       那再见,不是真的再见,而是永远的不见。
       (叶菁摘自《武汉晨报》,唐涛图)
       带钱谈恋爱
       林 夕
       
       朋友的女儿考入北京一所大学,他这个做父亲的自然非常高兴。开学时父亲送女儿去北京,到学校后得知,和她同寝室的3位同学中,一位是贫困生,家里每月只给生活费200元,一位父亲是老板,每月生活费千元以上,还有一位叫纹纹的,父母也是工薪族,每月家里给600元。班里大多数同学家里也都给这些。于是,他就把女儿的生活费锁定在这个数字上。
       一个月后,父亲要去银行往女儿的一卡通里存钱,先打电话过去问:600元够不够?女儿回答说:够了。可是女儿犹豫了一下,说:“纹纹虽然和我一样,每月家里也是给600元,但她的生活质量比我高。她每天都有零食吃,每周去一次麦当劳,有时还能去必胜客。”
       父亲一算:这样的话,600元钱根本不够啊?“她是在谈恋爱。其实也不是谈恋爱,有一次她约会回来对我说,其实她并不喜欢那个男生,只是喜欢他为她买单罢了。我们班还有几个女生也这样,她们还嘲笑我,说我傻,可惜了这张脸。”
       父亲愕然。
       放下电话,他一分钟都没耽误,赶紧去银行,给女儿的卡上存了700元钱,又回家发了封伊妹儿。
       他在信中写道:亲爱的女儿,从这个月起,我每月给你700元生活费。记住:任何时候,都要用自己的钱买单,这才是有质量的生活。还有,如果你喜欢某个男生,开始谈恋爱,请一定告诉我,我会每月再给你增加100元,作为恋爱经费。请你一定记住:每次约会,不要忘了带上你的钱包,你要学会并习惯为自己所爱的人买单。这样你才有资格得到一份有质量的爱情……
       (徐南摘自2005年7月23日《南方日报》,唐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