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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证据丢失后
作者:张 磊

《青年文摘(红版)》 2005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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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流传在伊朗的一个故事。
       有个叫哈桑的人,借给一个商人2000金币,可是第二天不小心把借据遗失了,到处找也找不到,急得身上直冒汗。妻子在一旁,也想不出补救的办法,嘴里不停地埋怨。哈桑心里发慌,赶忙跑去找他最要好的朋友纳斯列丁,请他想个办法。
       “如果那个商人知道我丢了借据,就不会把钱还我了,真主在上,那是2000金币啊!”哈桑对纳斯列丁说,“我手头再没有任何关于这笔借款的证据了。”
       “商人借钱时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吗?”纳斯列丁问。
       “只有我妻子知道,但那是商人把钱借走之后,我才告诉她的。”
       “那等于说,鱼儿跑了,你才撒下网去。”纳斯列丁说,“商人借钱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时间是一年。”
       纳斯列丁沉思了片刻,为哈桑想出了好办法:“可以向那个商人要一个借钱的证据。”
       “什么?向借钱的人要借钱的证据?”哈桑困惑不解,简直感到荒唐可笑了。
       “对,只有这个办法可靠。”纳斯列丁说,“你马上给商人去封信,要求尽早归还你借给他的2500金币。”
       “我只借给他2000金币,哪来的2500金币?”
       “你去信催讨2500金币,他必定立刻复信,说明他只欠你2000金币。这样一来,你手头不就有证据了吗?”
       哈桑一听有道理,便写了一封信,对于为什么要急着催这笔借款,理由说得很充分。
       果然,不到10天工夫,商人回了一封亲笔信,信中这样写道:
       “……你发生了一点特殊情况,问我能不能提前偿还这笔借款,我不能照你要求的去做,我们商定的借期是一年,我是按借款日期安排我的买卖的。至于说到借款的数目,你搞错了,肯定错了!我只借了2000金币,绝不是2500金币,你那里有我亲自写的证据。你是不是把别人的借款弄到我头上来了?真主在上,我借的是2000金币,不是2500金币……”
       哈桑拿着这封信,高兴地去找纳斯列丁了。
       (冷杉摘自《年轻人》2005年4月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