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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一个真正危险的家伙
作者:戴蒙.鲁尼斯

《青年文摘(红版)》 2005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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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大约三十五年前的事,一个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伙计来到我老家并开始在那儿生活。本来,在我老家去询问一个人来自何方是被认为不礼貌的,而且摩根·约翰逊自己从不提及那个永远无人知晓的地方,他也从不提有关这方面的任何事情,因此,人们认为他有点神秘。
       从许多方面看,他是一位外貌严酷的镇民,因为有一条伤疤横过鼻子,一对浓浓的眉毛几乎连在一起,黑头发黑眼睛,看人的方式也独特。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桑塔费阿夫纽时,有人说:“一个很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第二次来到桑塔费阿夫纽时,一些曾听说过他的人说:
       “一个确实很危险的人。”
       一次又一次后,每一个看见摩根·约翰逊的人都会说:“一个危险的人。”最后,在我老家每一个人都知道摩根·约翰逊是一个危险的人。当他走来走去,用他那种方式瞧人时,每一个人对他都非常“崇敬”。
       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正在争论着的酒店,争论会马上平静下来;如果他碰巧说什么——不管谈的是什么,人人都会说他是对的。自然,没人想去和一个危险的人打交道。
       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那条疤痕显示出他曾和人有过麻烦,也将会麻烦不断。事实上他还活着,而且在我老家镇上的西部走来走去,显得挺能照料自己。
       他从不提及是怎么得到这条伤疤的。但最后有人说他得到它是某个夜晚在纽约和十个坏人的一次搏斗中,他们中的一人打出的一粒子弹“嗖”的一声穿过他的鼻子,而且最终摩根·约翰逊把他们全杀死了。是谁最先讲这故事的无人知晓,可摩根·约翰逊从不否认任何有关他的传闻,他有点像守口如瓶的行家,只在乎自己的事。
       他生活在我们镇上许多年了,常被镇上的人指给来访者看:“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人。”
       到摩根·约翰逊将近五十岁时,一些人一看见他就发抖,直到他离去。
       然而,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摩根·约翰逊正走在街上,这时一个叫哮喘甘布尔的小个子老头摇摇晃晃地走出绿灯酒店。这个哮喘甘布尔不过是许尔洁诺河下游的牧羊人。
       人们叫他哮喘甘布尔是因为他患哮喘十分厉害。由于有哮喘病,加上他又这么老、身材这么矮小,因此从没有人想去找他的麻烦,尽管他不过是个牧羊人。他一个月来镇上一次,把酒壶装满,今天是他这个月第一次蹒跚着走出绿灯酒店。
       绿灯酒店里卖出的威士忌是挺有劲的,它常常使那些一生从没想过要打架的人渴求去打架,即使如此,也从没有人想到它的能量大到会使牧羊人去打架。但是,当哮喘甘布尔看见摩根·约翰逊时竟干了这事。他突然拽住摩根·约翰逊的外套,把自己稳住,然后,对摩根·约翰逊说出这样的话:
       “这就是那个很危险的人吗?”
       看见这事发生的每一个人都替可怜的老哮喘捏一把汗,他们认为摩根·约翰逊会立刻把他吞进去又吐出来。可摩根·约翰逊仅仅眨眨眼说:“什么事?”
       “他们说你是一个危险的家伙。”哮喘甘布尔说,“现在我要用大刀剖开你,看看是什么使你危险。”
       这时他放开摩根·约翰逊的外套,掏出大折刀来,那是他用来做饭、剥羊皮或干其他事的刀。他打开它并刺向摩根·约翰逊。
       可摩根·约翰逊并没等着被剁成碎块,一看见刀他就向后转身用力地跑,据说那就是他离开时的样子。他拼命跑着离去,没有人比他跑得更快。人人都说,如果没人追上他,他会永远跑下去。
       当然,哮喘使甘布尔不可能追得太远。他老了,而且那天他喝的酒比平时多,太醉,况且摩根·约翰逊头也不回地一直跑出镇外。最后有人看见他正朝丹维尔走去,他很可能去了那儿,因为他永没再次在我老家镇上露面。
       这事揭示出关于他很危险的传言是完全不真实的,他并没在纽约杀死十个人,也没在任何地方杀死任何人,至于他鼻子上的伤痕,有人说是摩根·约翰逊正试图推开一个女人的胳膊时被她用一本沉重的袖珍书猛击他鼻子而留下的。可能这比说他杀死十个人还不真实,可我老家的每个人直到今天还相信这事。
       我外祖父常说起摩根·约翰逊。他说这证实了人类的一些本性:你可以说一个人是好人或坏人,如果你反复说他是,人们最后会相信,尽管最终结果是他可能并不是好人或坏人,就像这事一样。
       他说他常常怀疑摩根·约翰逊不是一个危险的人,可当你询问他为什么不能像哮喘甘布尔一样去证实时,他却说:“你知道常常有可能他刚好就是别人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常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