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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短礼]布政使
作者:李克杰

《读书》 2007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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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二○○七年第九期封二《远去的背影》在介绍清末民初教育家李瑞清时,说“他当过江苏布政使,是一省的行政长官,套今天的说法是正部级”。这样讲,似乎不甚准确。
       说布政使是一省的行政长官,大致符合明朝的情况。明初沿袭元制(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后改称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但习惯仍称为“省”,长官为左右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总督巡抚都是临时差使,因事而设,事已旋罢,不算正式地方官。
       清代总督巡抚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巡抚是一省的行政长官,总督则总揽一省或两三省的军民要政。这样,布政使就成了巡抚的辅助官员了,大致相当于今日分管民政财政的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