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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色彩的荷兰和荷兰的色彩
作者:曲 枫

《青年文摘(红版)》 2004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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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是在用色彩同人生中的一切不如意的事情做抗衡
       1………………
       冬季的一天,和几个中国学生一道从我们居住的荷兰城市出发到德国波恩参加一个会议。一进波恩,一个学生就说:“不一样,太不一样了。”我说:“什么不一样?”他说:“你看德国人穿的衣服,再看他们盖的房子,和荷兰人相比差别多大。”经他这么一说,我发现果然是这样。欧洲的冬季阴多晴少,天空总是灰蒙蒙的,德国人喜欢穿深色的服装,与天空的颜色保持一致,求得一种和谐。建筑也是,要么是那种古老的暗色城堡一样的砖墙,要么就是灰色调的现代混凝土建筑。这种和谐里有一种温暖的味道,然而却失去了一样东西,就是色彩。当然,这种感觉必须和荷兰作一下比较才会有。荷兰的天在冬季里比德国的更加阴沉,雨水也多,然而人们却像夏天一样穿色彩鲜艳的衣服,甚至包括橙色和红色,同天气形成了视觉上的强烈反差。建筑也是,斑斓夺目,不一而足,每一座大的或小的建筑都不难看出精心设计的痕迹。红色的屋瓦,粉、红、蓝、绿等各种颜色的外墙,可爱得就像孩子手里的积木房子,让人感到荷兰人正是依赖色彩来经营他们的生活。
       2………………
       我所居住的小城市叫莱顿,人口还不到20万,是个大学城,全荷兰最好的大学——莱顿大学就坐落在这个小城里。一进入冬季,这里便如荷兰的其他城市一样陷入到了天空制造的巨大阴影里。如果没有在荷兰生活过,你是体会不到那种恶劣天气所带给人的压抑感的。一位英国人在谈到荷兰的天气时曾尖刻地把荷兰比喻为世界的屁股。想一想就知道,和屁股生活在一起的人心情会好到哪里。
       我是在秋天来的莱顿。刚来没几天,我就不得不像所有的荷兰人一样面对那种暗无天日的恶劣天气。心情自然是好不起来。然而,有一个星期六,我发现小城里有一个小小的露天市场,因为它只在星期六才有,所以被称作“星期六市场”。市场中的档铺全都是卖鲜花的,它一下子使人的眼睛连同心情全都亮起来,似乎让人感到,只要有鲜花陪伴,天气再怎么阴沉可怖都不算什么。在那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荷兰人喜欢鲜花的缘由——他们是在用色彩同人生中的一切不如意的事情做抗衡。或者说,他们在用色彩支撑着他们的精神天空。
       荷兰人对鲜花的喜爱是人所共知的。据统计,他们每年人均购花的费用超过了60美元,位于世界前两位之内(另一个花卉消费大国是日本),其鲜花培育量占了世界总数的四分之三,而这四分之三的花卉大都出自小城莱顿以北的平原。在莱顿和北部的另一个小城哈勒姆之间,是著名的雷斯( Lisse)花丘。当季节进入4月,这大片的平原上便开满了无边无际、五颜六色的花朵。我不大懂花,只能叫上几种花的名字,如郁金香、风信子、水仙、百合什么的,大部分的花我是叫不上名字的。有一次我跟一对荷兰老夫妇到哈勒姆参加一个音乐合唱的Party,一路上就着实过了把赏花的瘾。所谓的Party,就是很多来自各地的音乐爱好者们齐聚一堂,在一个退休指挥的带领下练习合唱。虽属业余水平,但多声部的合唱效果足以令听者动容,令唱者陶醉其中。我是第一次参加如此声势的合唱,由于身临其境,着实体会到了那种众声会集所达到的震撼力量。其实,我最想说的是,在我们回去的路上,就像在我们来的时候一样,我再次沉浸在那大片花海所带给人的喜悦和美妙之中。无边无际的花朵簇拥在一起,随微风掀动着芳香的波浪。那无边的花海不正如花的合唱吗?而不同颜色的花朵就好像组成了合唱的不同声部。那歌声时而震彻寰宇,时而渺茫细弱,渐次递进。
       正在开车的老妇人可能是发现了我过于凝神的样子,就问:“你看到了什么?”
       我说:“我听到了花的合唱。”
       老妇人在反光镜里对我友善地笑着:“是吗?是D调还是E调?”
       3………………
       追求感官上的极致享受是荷兰人的精神取向,无论从日常生活中还是从审美情感上来说,我们都可以强烈地感觉到这一点。在这个世界上,若是单纯按趣味来分类,似乎永远都存在着两种对立的人:一类是追求高雅旨趣的理性科学的人,另一类是追求低级的感官上的肤浅感受的人。但荷兰人却把感官享受和高雅情操巧妙贴切地不留痕迹地结合在了一起,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无论是荷兰人还是荷兰的文化风情,你找不到一丝装腔作势的影子。就连16世纪的宗教改革家加尔文在号召人民进行基督教改革时也是围绕着强调人的现实生活而展开的。加尔文反对中世纪宗教的虚伪与做作,主张教徒回到现实的生活之中。这就是所说的“预定论”,它对资产阶级的启蒙思想给予了直接的影响。
       16世纪的名画家鲁本斯本来生于德国,但却一直在荷兰南部的佛兰德斯生活。一般说来,荷兰人不把他当做荷兰画家。但从他的艺术作品中,我们则不难发现荷兰人所特有的坦率与真诚。他的许多作品如《爱的乐园》、《强劫留基伯的女儿》等虽都是以宗教、神话为题材,其中却充满了欲望和人性本质中的东西,身体因素被刻意强调。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思想与当地古老的艺术传统在他的画作中得到了完美的结合,热情洋溢、色彩丰富构成了他画作的最大特点。
       如果说鲁本斯还不能算作是正儿八经的荷兰画家,那么伦勃朗则是不折不扣的荷兰人。他于1606年7月15日出生在我现在居住的小城莱顿,出生地离我的住处还不到两公里。再套套近乎,他还可以算得上我的校友,因为他一开始也是在莱顿大学读的书,不过他读了几个月就读不下去了,于是到阿姆斯特丹拜师学画。伦勃朗的成功取决于他那令人叹为观止的肖像画。他善于运用色彩,把荷兰民族对色彩天性的敏感发挥得淋漓尽致。在色彩运用的基础上,他又精细入微地把握了人物瞬间的表情,并深入揭示出了不同人物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他画中的人物有医生、警察、商贩,甚至乞丐,人物在他这里绝无理想主义式的崇高,而是充满了现实生活中的感情色彩。因而,有人说他懂得去发现身体之内和之外的意义。
       最能代表荷兰绘画艺术的当然非梵高莫属。梵高本来是要当一个法国式画家的,他于后期离开比利时奔赴法国就是为了追随当时风行于法国画坛的象征主义。然而,画家梵高人住在了法国,最终使他找到感觉的仍然是荷兰民族的厚彩绘画传统,那亮丽的色彩使他形成了迥异于他人的独特的表现风格。在一些画作中,梵高敢于把质异相差悬殊的、在观念中不宜搭配的色彩置于同一幅画布上,却往往能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如《群鸦飞过麦田》,上部是天空的深蓝,下部是麦田的金黄,两种冲突的色彩在这幅作品中达到了意想不到的和谐。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只有梵高才做得出。这让我想到了荷兰冬季的天气和人们五颜六色的衣服,阴霾灰暗的天空下流动着彩色的人群,色彩理论在此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但又有谁能说是不和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