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社会]消费商品只是消费欲望
作者:梁 晶

《青年文摘(红版)》 2004年 第04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电视屏幕上,衣着时尚、风度翩翩的黎明驾着跑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最终获得性感美女的青睐,因为他手里有“爱立信手机”。这就是黎明给“爱立信手机”拍的一则广告试图告诉我们的东西。它好像要让我们信服,如果我们拥有一部像黎明手里拿着的那款手机,那么就意味着,我们的生活模式与那个驾着跑车的都市新贵相似了。
       手机,不会言说,不过是一块硬疙瘩,黎明,以他的偶像地位,配以名车、美女,包装了这个物,让这个物成了一种地位、一种生活方式的象征,当我们说我们被广告本身吸引而买了手机,不如说,我们是被广告所描绘出来的这种生活状态所吸引,是被手机背后的象征意义所吸引。更确切地说,我们要买的手机,其实只是一个符号,一个代表着某种身份和欲望满足的符号。因此,我们消费手机这种商品,其实是在消费商品的象征意义,消费我们驾驶着法拉利、怀抱美人归的欲望。从广告里,我们得知,这些梦想很容易就能实现,仅需要我们买这么一部手机就行。
       为了达到广告的目的,明星们成了广告要制造的这些幻象的最好载体。他们不仅有着让人赏心悦目的美丽外形,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万人心目中的偶像,有这张熟脸的出现,会让更多的人因注意这张脸而注意到这则广告,会因日后回忆这张脸而回忆起这个商品。明星的魅力投射到商品上,让这个我们原本陌生的商品陡然身价倍增。这就是为什么在猫王死去若干年后,他的衣物竟能卖出天价的原因。
       于是,陈慧琳、李嘉欣的长发在洗发水的广告里飘啊飘,张惠妹、王菲、郭富城、王力宏拿着各种饮料唱啊,跳啊,张曼玉用着力士香皂,典雅高贵。
       这些广告不仅诱惑我们,给我们的欲望推波助澜,它们还成了我们的欲望指南。在广告的一遍一遍的告诉下,我们原有的欲望膨胀了,我们原没有的欲望也被一个一个制造出来。
       如果我们因此接受了这些广告给我们描述的这个美好世界,向往着在这些广告描述的世界里生活的时候,在我们的欲望里欢愉的时候,我们将忘记了人世的真实面目,忘记了要达到那个广告里昭示的美丽人生的艰难。
       如果我们听到因《流星花园》而走红的钱韦杉回忆在拍一则洗发水广告时,为了展现黑白反差及秀发的柔顺,一撮长发上串着十多颗珍珠,甩动起来,重量拉扯把头发连“根”拔起,痛得哇哇叫,“不但痛,头皮还整片渗血。”我们就知道幻象与真实之间的距离了。而至于我们,我们用着爱立信手机,艳遇没有降临;我们用着飘柔,我们的头发照旧干枯稀疏;我们喝着可乐,越喝越有着发胖的趋势。
       但生活原本沉重,为什么不给残酷的现实多一点轻松和梦想?因此,我们尽情沉浸在这虚像的世界里,流连忘返,尽管来势凶猛的广告已经快要淹没我们。
       在欲望的诱惑下,我们死无葬身之地而终不悔,因为欲望哪有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