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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骑士
作者:德吕翁

《青年文摘(红版)》 2003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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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爵爷,您恐怕得带上马靴。”
       “阿尔贝,您认为得带,是吗?”
       布尔西厄·德·诺瓦西侯爵老爷正在草拟自己的遗嘱;他坐在写字台前,一双很小的脚在离地几厘米的地方摆动。
       “咳!这次动员……真不是时候!”他又说了一句。“况且,”那个贴身仆人又说起来,“爵爷也一定找不到您那个尺码的军靴;此外,公告还说,凡是自带马靴的应征兵员,费用都会付还的。”
       “好,那就这么定了。还有……啊,对了!请把挂在走廊里的那把马刀给摘下来。”
       “是已故爵爷的那把马刀?”
       “对。我想起来,从前入伍时,那些合乎规定的马刀对我来说都嫌太沉。还有,阿尔贝,您别走……我的十字勋章……您可别忘了把我的十字勋章拿出来!……”布尔西厄侯爵的身材确实很矮小。他穿上高跟鞋,把对分的稀疏鬈发高高地梳起,但也无济于事,怎么弄也没法使自己的身材达到一般人的高度。
       他又动笔写自己的遗嘱,以如下几句开头:“在奔赴共和国军队——人们永远无法得知自己在军队中将会有何等遭遇——之际……”
       这位独身的侯爵的遗嘱里把他的全部财产,“或者更确切地说,把那些混账的公证人给他留下的一切”,遗赠给侄儿诺瓦西子爵;换句话说,由于典押及其他拖欠的债务,他差不多没有遗赠什么东西。
       他用胖乎乎的短小的手在信封上滴了几滴火漆,一再说:“咳!这次动员……真不是时候!”
       然后,他带上两双上好的马靴和他父亲的那把马刀,动身到卡尔卡松骑兵兵站去了。侯爵是预备役士官;一到兵站,就有人让他填写身份卡片。他在“姓”那一栏填了自己的姓,在“名字”那一栏填上:于尔班·路易·玛丽。他没找到填写头衔和荣誉称号的地方。一看到“职业”的栏目,自然而然就把“马耳他骑士”这几个字填上了。
       这就是第一天的全部情况。没有人提到要把马靴款子付还给他的事,况且他也决不会接受。不过,在这种事情上,他关心的是原则;不难看出,那伙军需官想必都是骗子。
       他虽然已经声明过有自备的马刀,人家还是硬要他使用一把又沉又极不称手的马刀。
       又过了两天,他穿过兵营的院子里,一位面色红润的少校叫住他问道:“朋友,请告诉我,您原是索米尔军校的骑兵教官吗?”
       “不是,我的少校。”
       “您是个老北非骑兵吗?”
       “不是,我的少校。”
       “那么,您为什么装金马刺呢?”
       “我有这个权利,我的少校,我是马耳他骑士。”
       “啊!……在职业栏里填‘马耳他骑士’的人原来就是您?唔,先生,我很遗憾!马耳他骑士,这可不是军事性质的头衔。”
       “请您原谅,我的少校,正好相反,马耳他骑士团是一个军事性质的宗教骑士团……”
       “您乐意这么说也行。它过去也许是军事性质的,不过在我看来,它现在仍然是非军事性质的。我可没有必要来考虑这些理由。请您跟大家一样,装上镀镍的马刺。”
       布尔西厄侯爵不想对这个正好管着他的粗鲁家伙说明,当人家封他为骑士时,是以既机警又平和的圣乔治(西方的基督教和东方的东正教所崇敬的圣人之一。传说他曾为救一位公主,杀死了一条龙)的名义,而且是出于对骑士团的尊敬,把金马刺装到他脚上,因为金子是世上能找到的最珍贵的金属,能够与荣誉相比。
       侯爵本来可以如此这般地引用五十行古代的经文。可是当你立正站在那里的时候,这么说起来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
       他把马刺换了,但他一心要表明自己一点儿也没有服输,就把马耳他十字勋章挂在制服上衣上。
       这枚十字勋章在部队驻地引起了某种混乱。这位布尔西厄骑兵中士头一次挂着勋章经过哨所时,哨兵竟对他行了举枪礼。在城里,在暮色苍茫中,有些军官仅仅因为见到了那枚白晃晃的十字勋章,连对方是谁还不知道,就先向他敬礼,这样的事发生了许多次。
       在兵站里,兵士中传说他在外国军队里当过军官;军官们避免同他谈话,因为去规劝这么个把祖宗的贵族标志挂在胸膛上的老爷是很麻烦的。
       有一天,达坎维尔上尉毕竟还是叫住了他,对他说:“喂,布尔西厄,难道您不能像我们大家一样……只佩勋表不挂勋章吗?”
       侯爵答道:“我的上尉,我是正义和虔诚的骑士,只有我的十字勋章才……”
       “唔,就这样吧,”上尉打断他说,“不过我向您保证,布尔西厄,在这儿挂这玩意儿有点可笑。”
       “我的上尉,这种话居然从您的嘴里说出来,我听了很惊讶!”
       “布尔西厄,照我说的办吧。您要明白,马耳他骑士现在……有点儿过时了。”
       “先生,您侮辱了我,同时也侮辱了至高无上的圣让德耶路撒冷修会。”
       “!既然您这种口气说话……您得放明白,这儿您可不是在哪家骑士的府第里,您是在兵营里!”
       “先生,我在这简直是跟无赖在一起!”
       “先生,您得关十五天禁闭!”
       “先生,我要派我的决斗证人去见您!”
       上校解决了这场纠纷。既没有进行决斗,也没有执行禁闭,只不过把侯爵调到办公室里去了。没过多久,侯爵就声称他来是为了作战,而不是为了堆放那些“毫无价值的报表”。
       于是他给列入第一个开赴前线的骑兵连的名册。
       布尔西厄了解到自己给编在达坎维尔上尉部下时,想道:“我本来可以找个更合适的日子把要求提出来。”
       上尉克制住自己,对那枚马耳他勋章不置一词,只是下令把连里最高大的那匹马分配给布尔西厄中士骑坐。
       侯爵是个十分出色的骑手;不过,他每次要上马,都得像女人那样靠别人托着他的脚才能跨上马背,这就引起了嘲笑。他自己对这件事毫不在意,因为对一个绅士来说,上马自然就是这种上法。
       开头几仗打响后,布尔西厄·德·诺瓦西中士使骑兵连大吃一惊。他总是最后一个下马,免得万一撤消原来下马的命令时又要费劲上马。当他终于下马的时候,总是首先从马鞍上取下他父亲留给他的那把马刀,这件武器他从不离身。
       “布尔西厄,您到底要拿这根牙签干什么呀?”当各小队就要去占领阵地,轻机枪开始嗒嗒作响的时候,上尉对他嚷道。
       侯爵没有回嘴,依然不慌不忙地昂着头,头盔稍微靠后戴在头上,胸膛上挂着白晃晃的十字勋章,马刀的护手一直碰到他的腋窝。他从来不脱手套,始终用“您”称呼自己的部下,即使在密集的炮火底下也从不卧倒。只有一次,他装作要擦干净自己的马靴。他总是吉星高照。有人把这种看法告诉他的时候,他就耸一耸肩膀。其实,他对这场战争丝毫不感兴趣。
       “你不知道杀的是谁,你也不知道谁杀你,”他说,“鬼知道炮弹是从哪儿向你飞来的。上面,边上,后头,都有敌人。我很想知道今天谁会在敌人面前死去。”
       一天傍晚,已经减员的连队退入一个空无一人的村子,他们必须在村子里占领一个阵地。村里各家各户都门窗洞开。夕阳西沉;玻璃窗反射出强烈的红色阳光,乱糟糟的房子内部也被阳光照得十分明亮。农家院子里可以看到一些没来得及搬走的家具。越是穷困的人家走得越晚。侦察兵巡逻队发出的信号表明,没有发现任何可疑情况。
       上尉和他的指挥小组人员到达广场尽头时,遭到了冲锋枪的一阵扫射,两名骑兵受了重伤。于是就立即搜索村子,每条小街都受到了检查。有人往气窗里开了几枪,没有反应。整个村子都已空无一人。上尉又来到教堂附近的广场上。什么情况也没有发现。他下令在村子里布防。
       “我们为一个坏蛋浪费时间划不来,这家伙准是逃跑了。”他说。
       说到这里,冲锋枪又朝这块地面扫来一梭子弹,副连长差点儿送了命。上尉和他周围的人都紧贴在教堂侧面一个门廊的凹进部分的墙上。
       “别呆在那儿,上尉。别呆在那儿,”有人喊道,“枪弹是从教堂神父住宅里打出来的。”
       人们朝着教堂神父住宅包抄过去,把它团团围住,进到屋里,从地下室到顶楼都搜遍了。兵士们出现在窗口,发出屋里没有人的信号。可就在这里,第三次射击在房子正面留下了累累弹痕。
       “这太岂有此理了,”有人大声嚷道,“他藏在哪儿,谁也不知道,可是他倒是够有胆量的!必须把他找出来。”
       兵士们以及上尉本人都激动起来。那个据点随时都有可能受到攻击。一队敌方的摩托车侦察兵已被发现,但随后又不见了。双方势必要交火。一旦战斗打响,藏在村子中央的那个神秘枪手正好处于三条主要街道的交叉点上,他会妨碍联络,制造麻烦,在需要镇静的时候造成混乱。
       “嘿,你这个坏蛋!”布尔西厄中士忽然嚷起来,他刚刚骑马走过教堂后面时,一梭子弹向他扫了过来。他飞马驰过广场。“嘿,你这个坏蛋!”他又嚷道。“怎么回事,布尔西厄,您受伤了吗?”上尉问道。
       “没事儿,一点儿也没受伤,我的上尉。谢谢您。我可找到我们要找的那个家伙了。他就在教堂里;他是从祭坛那儿的窗子开枪的。”
       “您能肯定吗?唔,要逮住他,可没那么简单。”
       达坎维尔上尉盯着那座大而低的古老乡村教堂,它的哥特式半圆形后殿上开了几个狭长的窗口,镶着深色的彩画玻璃窗,窗口与窗口之间都隔着厚厚的石砌扶垛。
       持冲锋枪的家伙想必是在那几个可以用来射击的窗口之间移动,这样可以一忽儿在右边,一忽儿在左边射击,观察一切,稳稳当当藏身在隐蔽的角落里。如果有人去赶走他,他就可以爬到钟楼上去。
       达坎维尔上尉希望避免兵员损失,此外,他也没有更多的弹药可以浪费在对付石头上。
       “如果我们还有手榴弹就好了!”他说。必须下决心打进教堂去。骑士们面面相觑。
       他们并不缺乏勇气,而且这一点早已有所证明。不过,在教堂内作战,在大蜡烛、跪凳和钉着耶稣像的十字架之间开枪射击,那就……埋伏在祭坛里的那个枪手一定有好多包子弹夹,也许他身边就有满满一箱子。
       布尔西厄走上前来。
       “我的上尉,”他说,“您愿意让我亲自来处理这件事吗?”
       “您打算怎么办?”
       “我的上尉,我是马耳他骑士。”
       “是又怎么样?”
       “怎么样?我有权骑马进入教堂,我的上尉!”
       没等回答,侯爵就叫了两名兵士,把他们布置在教堂大门两旁,要他们听候他的命令再把大门打开;然后,他在惊讶不已的连队面前扣上手套的扣子,拔出马刀。
       夕阳照着他的脊背,贴近地平线的夕阳照亮了门廊,照得马刀的钢刃发出闪闪寒光。
       “开门!”他喊道。
       他随即飞马冲了进去……
       侯爵不仅得力于奇袭,也得力于夕阳。况且,他又是吉星高照。
       那个持冲锋枪的家伙作好了一切准备,可没料到这位骑士会朝前挥舞着马刀,在一道耀眼的、突如其来的强光里向他冲上来。他吓坏了,想躲到祭坛后面去;他摔倒在台阶上,把枪也摔丢了。
       这场奇袭持续了三秒钟。在这三秒钟里,那个摔倒在地上的家伙还来得及从那几只敲击着石板的马蹄之间的空隙中看清楚那个圆圆的、血一般红的夕阳。他还来得及爬起来,捡起冲锋枪。他已经把手指扣上扳机。可是他已经没有时间射击了。他那胸膛中间给扎了一刀。
       当侯爵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看见在他上方的一个壁龛里有一尊“圣乔治”石像,靴上装着马刺,刚刚用他的长矛扎穿一条龙。
       侯爵当即悟到他怎么会有那么好的运气。他下了马,单膝跪到地上。然后,他踩着一条板凳,独自重新上马。
       他骑着马,用平常的步子走了出来;夕阳照在他胸膛上,把马耳他十字勋章照得明晃晃,给它染上一道玫瑰红的色彩。
       布尔西厄·德·诺瓦西中士这位正义和虔诚的骑士向他的上尉敬过礼,用长在广场上榆树的叶子把马刀擦拭干净。
       (郑恩摘自《中国校园文学》2003年第3期,何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