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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第一次约会
作者:玫 梅

《青年文摘(红版)》 2003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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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约会那年,我19岁,在一个小县城的机关工作。
       那时约会不像今天,愿意怎么约就怎么约,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喜欢玩玩情调就情调情调,想扮酷就扮扮酷,更想调情那就调调情吧。不能!我们那时过的是八股文一般的生活,中规中矩的,连谈恋爱也不能忘记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一个小小县城里的故事和今日21世纪的省城无疑具有天壤之别。
       那时,约会的外延也局限得很,也就和自己的男朋友或者说女朋友见面才叫约会吧?
       我们约会的发起人是一个热心的第三者也就是媒人。
       他穿梭在两个人中间,先和第一者定下约会时间约会地点甚至约会暗号,然后再告诉我这个第二者,再然后,我才能装作又羞又涩地去和人家约会。
       约会人我认识,甚至可以称为同事,所以媒人安排这种见面方式。要不的话,就是我们常常在电影电视里见到的相亲场面了。我们同在一个机关大院,同在一个机关团委,同在一个食堂吃饭,可以说差不多每一天都能够见到。
       约会地点很荒僻,远离机关,远离闹市,尽管那时的闹市确实不怎么闹。
       讨厌得很,早晨刚到单位,天上便飘雪了,扬扬洒洒的大雪一下就是一整天,天快黑下来的时候,停了,满目白色。
       那一整天,我一直在担心,怕那个介绍人送来取消约会的消息,因为这个约会我差不多都快盼了二十年了,为这个约会要穿的行头我也准备了好多天。
       大红色束腰毛呢长大衣,雪白色高帮棉皮鞋,黑色西裤。想像中,我就这一身盛装走向我的第一次约会。
       可,这讨厌的雪。
       还好。
       我终于可以要去约会了。饭是没有心思好好吃的,也就那么草草的几口,好像约会能够充饥一样,自行车还要骑,雪再大也不行,约会的地点在城南的人工湖,离我工作的单位太远了。
       他比我早到。我把自行车停在他的车子旁边,他若有所思地握了握我的自行车把。
       我们似乎不知道说什么好,就在那冰天雪地里,他不由自主地谈起了团的工作,因为他是团委书记。
       我有点失望。
       我的那身行头要搁在平时,肯定是万绿丛中的那点红,鹤立鸡群而又感觉很好,可在这漫天雪地里,只感到透骨的冷。他开口谈的又是工作,与我想像中属于恋爱的那种约会相差甚远。
       我可怜的手。临来的时候,为要戴什么样的手套,我先犯了嘀咕。戴薄的吧,那也就是一双咱们过去常说的呢绒手套,其实是化纤的,手的美感能够充分描画出来;要戴棉的,那也就是我妈妈给做的一双类似于拳击样的手套,戴上后像个大熊掌。那不,我到的时候,他就戴着一副那样的手套,两只手扎煞着,站在他的车子边上。
       这时候,还有什么美感可言?我的两只手已经冻得像胡萝卜。我们就一圈一圈地绕着人工湖转圈。
       谈的具体什么工作,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反正,他谈的那一切我都不感兴趣。工作白天都谈过了,也用不着跑到这冰天雪地里来现场办公啊!
       我只记得很冷。为了显示一下我的好身材,大衣里面只有一件毛衣,西裤里面只有一条薄薄的秋裤。那白色皮鞋也就叫棉鞋吧,一张皮子一层布重叠在了一起而已。
       他看出来了。问我要不要把他的手套给我戴。我说不要我一点也不冷。他也就不再坚持。我们继续在那里绕弯子。
       那个人工湖是刚刚竣工不久的,周围很空旷,甚至找不到一棵在我们那个县城里随处可见的白杨树,那冷冷的小风毫不留情地直吹进我的身体。要那时,有那么一个人从旁边路过,看见那茫茫雪地里稍微拉开一点距离的两个黑影,肯定以为遇到鬼了。
       走了很多圈,以至于在原本平平坦坦的白雪上踏出了一条路来。我走的速度是越来越快,以至于两个人像在竞走,因为我冷,需要在不停地走动中获得一点点热量,就让我的心冷得发抖也不能让我身体的哆嗦让他看出来。
       他建议回了。他可能真的觉察到了我冷。说心里话,我极不情愿,好像这次约会的使命并没有完成,离我的想像差得太远,我似乎有所期待,期待的是什么我自己也讲不清楚。
       在我们的自行车边上站定。他犹豫了半天,从他的裤袋里摸出来一个用报纸包着的东西。我的心里一阵狂喜,也许,也许是我的期待来了。
       我很失望,报纸里只是一个崭新的铃铛皮。
       他嗫嚅了好一阵子,我才听明白,他很早就发现我的铃铛皮被偷了,怕我骑车不安全,就去买了一个。
       他很宝贝地双手抱着那个铃铛皮,然后,伸出右手,擦了擦那个铃铛架子,很认真地一下一下地慢慢地把它拧了上去,还不无调皮地让那个铃铛响了几下。他说这下好了,有了铃铛就不会有人撞你了。我说你是怕我去撞别人吧?他说你还是歇着吧,就你这个体格,没等撞上人家就会让人家先撞了。
       到城里的时候,他问我有没有兴趣到他的宿舍去坐坐。我说算了吧。其实我真的想去,矫情地等着他再邀请上一次。可是他没有,就说那我送你回吧。我说不用了,我家就住在旁边的机关院里。他不再坚持。我的第一次约会就这样结束了。
       我们没有再次约会,介绍人也没有办法。你要说没有好感吧,那怎么会有第一次约会?大家原本又不是不认识?你要说有吧,可第一次约会的感觉真的让我非常难过,想起来就冷得直哆嗦,我以为这并不是我要的爱情。
       到我再到他那里去交团费或者是报表的时候,心里还真有那么一点点的别扭。这都是那次约会给闹的,本来不是这个样子的。
       时间过得很快,又一个冬天来临的时候,我开始复习功课要考大学了。一个飘雪的日子里,他委托介绍人捎了一封信给我,信里别无所有,只有一首顺口溜:雪夜苦中行,此木恨长弓。此木山山出,傲立雪中红。介绍人还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小张说你肯定是要走的,这个地方留不住你,不管他有多爱你。
       他爱我?
       来年秋天,我要离开家乡到省城读大学了。反复考虑还是非见他一面不可。我不懂我自己为什么“非见不可”,难道说还是有所期待?可是,他不在,去党校学习了。
       当我有时间仔细回味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是许多年过去了。
       2000年的一天,经过长时间跋涉和漂泊的我终于从南半球一个岛国的夏季飞到家乡的冬季里。家乡的变化自然是巨大的。单就行方面也是真的鸟枪换炮,原来的自行车统统退役,换上了小踏板大踏板乃至桑塔纳还有四个圈,偏偏也巧,妈妈却把我的那辆24型的车留了下来。车子还不太旧,甚至我原来贴在车篓前面的那些贴花都还依稀可见。妈妈解释说没有骑多少时日卖了可惜,现在她就指望着这辆自行车载着她买菜呢。
       铃铛皮没有了。妈妈说,刚坏了,你爸爸拆下来想修修,没修好,那不,在工具箱里。
       一个锈迹斑斑的铃铛皮!过往的事情看似落定了的尘埃,只稍一翻动,便是历历在目了。
       趁妈妈不注意,我像他当年一样用一张报纸包了,把那个铃铛皮塞进了我的旅行包。下午的时候,我认为有必要去拜访一下我从前的老同事还有老上级。
       上大学时,我曾经回过几次,只听说他一步一步地青云直上,对于他的个人私事,没有人向我透露过只言片语。
       他们一无例外地留我吃饭,我谢绝了。这么多年来,我最怕的就是这样的吃饭了。现在的我们,除了吃饭,还会干什么呢?
       我如同往昔,顺着那条我不知道走了多少次的机关大路走出门去。昂首而又挺胸,用他们的话讲,宛如一只高傲的天鹅。只我的内心最清楚,现在的我无疑是一只伤痕累累而又孤孤单单的鸭罢了。走到机关门口,一个人站在他的坐骑——一辆黑色的红旗边上挡住了我的去路。
       没错!那是我今生吃的最尴尬的一顿饭了,直到我们在招待所的西餐厅里坐下,我还没有弄明白我这是在干什么。我们似乎不是为了吃饭而来,而是想破译我们青春期的一个密码。可是,我们确实都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表达。已经历经沧桑的我们和那个锈迹斑斑的铃铛皮哪有什么二般二样。
       酒总是助长着人的勇气。
       他说那时的我就像远远地挂在天边的彩云,他只能眼巴巴地观望。刚刚从农村考学出来的孩子,哪敢奢望什么爱情?他说能有一个人肯和他约会已经就足够了,娶个老婆就是他永远的爱情。那天约会回来,他说他激动得好几天都没有睡好觉。
       我说那天好冷。我的失望憋在了胸腔里还是没有说出口。
       我们已经无话可说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他甚至用他那已经底气十足的男中音给我朗诵了一遍那首顺口溜:雪夜苦中行,此木恨长弓。此木山山出,傲立雪中红。
       我告诉他说:小的时候,和小伙伴在家乡的后山上用一根树枝逗一个毛毛虫玩,一玩就是一个下午,可现在——
       送我到家的时候,我差不多已经知道了他生活的全部:主管文教的副县长,去年刚刚做了爸爸,娶的是我已经不认识的小同事。
       要分手了,出于礼节,我跟他来了一个简单的拥抱,分开后四目相对,眼睛里竟然都是亮晶晶的东西。
       说出这段往事,我并没有感觉到有多少后悔或者是遗憾,相反,在这连爱情也有快餐的今天,倒为曾经拥有过的那种含蓄而朴素的情感自嘘不已。无疑,那确实是一种青春期的萌动,是一个少女对于美好爱情的憧憬,好像与真正的爱情并没有多少关系,可又成了我经常回忆与留恋的所在。
       (张兰摘自《散文百家》2003年第3期上半月版,宋德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