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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一只角马的故事
作者:吴晓凌

《青年文摘(红版)》 2002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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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要离开的时候了。
       我看看周围的同伴,他们成千上万,在非洲赤道的阳光下,还在聚精会神地低头寻找能人口的草根。塞伦盖蒂草原上的草已所剩不多,在我们每天虔诚的目光中日渐枯黄,虽然几个月前雨水充足时这里还是水草丰美。
       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愿意跋涉,但我们必得如此。
       旱季到了,我们必须向北迁徙到马赛马拉草原。在这里食物耗尽的时候,印度洋的季候风却把那里的草吹得像梦中一样嫩绿。可惜马赛马拉只有塞伦盖蒂面积的十分之一,没办法长期维持上百万头外来动物的生存。在那里短暂度过一两个月后,待到短雨季重新光顾塞伦盖蒂草原,新草长出,我们就得千里迢迢地返回,开始一个新的循环。
       人类计算过,我们从坦桑尼亚出发,终点在肯尼亚,每年往返要走过三千公里的旅程。迁徙的队伍很庞大,光是我们角马就超过一百万头,还有我们的邻居:十五万头肚皮和屁股滚圆,有漂亮条纹的斑马以及三十五万头尾巴不停地甩呀
       甩的害羞瞪羚。每一支
       队伍都很长,看不到开始也没有尽头。
       人类以我们的名字命名这场动物移民——角马大迁徙,这让同伴们都很自豪,因为我们是大迁徙中数量最多的动物,有时会超过160万头,但随雨水多寡数量也会降至不到100万头。
       虽然我们数量最多,但并不是大迁徙的先锋。比如现在,同伴们还在慢条斯理地吃着最后的草根,爱吃长草的斑马兄弟们已经准备上路了。他们凭着锋利的牙齿,把沿路草茎顶部切割下慢慢咀嚼:剩下草的底部就留给随后爱吃短草的我们,我们吃饱后离开,草地上露出刚刚长出的嫩草,正好是走在后面小瞪羚的美味佳肴。
       我们也不是草原的主宰,旅途中危机四伏。我们不仅忍饥挨饿,历尽生老病死,还得提防狮子、猎豹甚至土狼和鬣狗的袭击,他们竟然会陪着我们一同迁徙,多达半数的同伴在途中被猎食或体力不支而死。幸存的也在死者的阴影下一脸沧桑黯然。,人类大概把这场旅途当做壮观风景和美丽故事来欣赏,其实对身处其中的我们,它一点儿也不浪漫。
       我痛恨草原上一切有尖利牙齿的动物,因为我知道自己会是他们梦中惟一的主题,就像我时常梦见草原,大自然的这个安排自有它的道理,我对此无能为力,只有牢记代代相传的教诲:你必须强壮,保护好视力,千万别得关节炎。
       我所在的族群有一万多同伴,水源充足时我们会分散开行动,迁徙时则聚集在一起。在动身前我想应该去和住在不远的非洲象和长颈鹿道别。
       那只优雅的长颈鹿曾嘲笑我长着牛角、羊须、牛头、马面、牛身、羚羊纹,十足是只左抄右袭其他动物拼合出来的怪物。我操起公牛嗓大声告诉他这不关他的事。说实话,我还是有些自卑,即使我比他走过更多的路,看过更多的风景,但付出的代价也实在太大。我倒挺羡慕长颈鹿,不仅英俊,他们小小一群最多几十头,根本不用迁徙就能熬过旱季。
       老远朋友就看到了我。有时我觉得长颈鹿那么好的听力和视力简直太浪费,因为很少食肉动物会去打健康、成年长颈鹿的主意。别看他平时老是气定神闲地在草原上游荡,走路时每一步都要保持仪态,吃树叶要慢条斯理地咀嚼,发足狂奔的时速竟能达到65公里,腿部力量可见一斑。
       长颈鹿兄弟心情也有些不好,刚刚为了争当部落领导,与老领袖比武,结果没成功。其实他们的比武可算十分温和,就是用长长的脖子从下向上、像棒槌般横着互撞,谁挨不住就算输,也没有逐出家门的惩罚。
       就要踏上生死不明的迁徙之路,我对他的痛苦挺不以为然。望着他长长的舌头在猴面包树尖刺间左穿右插、伸缩自如,我静静地告诉他我要走了。他答应看在朋友的份上,不会再吃角马的尸骨。虽然长颈鹿是素食主义者,偶尔也会咬嚼地上的骨头,以补充钙质和磷质。
       我相信非洲象是陆地上最大最重的动物,这个资本使他们可以在非洲原野横行无忌,狮子也要退避三舍。没有食肉动物的威胁,大象本应优游自在地生活,可惜长长的象牙给他们带来杀身之祸。这不是我能了解的,大概因为自尊,他也从不把苦恼讲给我听。
       我的朋友用他的长鼻子不仅能从水塘里吸起水饮用或冲洗,竟还能拾起很小的坚果。我们聊了很久,他除了鼻子其他部位基本没动过,这多少显得有些懒惰。他却不紧不慢地回答:懒惰是一种世界观,你不懂。
       不是每个角马都有这么多异类朋友,我们通常都是各怀心事,互不来往。回到角马的群中,一个悲观主义老兄不断和我嘟囔,没有天敌的非洲象和长颈鹿不仅悠闲得享天年,还免受迁徙颠簸之苦,我们不光每天戚戚度日,现在草吃光了,留下来是等死,踏上漫漫长路是去奔死。横竖是个死,觉得世界太不公平。
       我坏笑着告诉他,我们角马的生存和死亡都更有意义。我们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首先,我们的粪便是来年草原的肥料,其次,我们本身是狮子的主要食物来源,这次旅行的目的就是要把体弱、有病的淘汰出去。他马上接受我的劝告锻炼身体去了。
       斑马们已经上路了。望着他们的背影,我猜想,不知当一匹普通的马遇到一匹斑马时彼此会有什么感觉,会彼此羡慕对方的纯净和美丽条纹?为什么斑马会有这特有的黑白条纹对于我一直是个谜,要知道就连吃他们的狮子都有跟环境匹配的保护色,斑马却要装扮得那么显眼。我问过他们是不是要美不要命?他们其实也不知道,只犹犹豫豫地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吧,坚决不承认自己是大自然的一个实验或玩笑。
       我在月光下对着水塘中自己的倒影拼命想了一夜才有了答案,也许斑马的条纹能让智商差些的捕食者分辨不出哪边是头,哪边是尾。
       我知道这个解释很牵强,但如果猎食者真的站在斑马后面可就真的中了头彩。斑马的后腿强而有力,被他踢中必受重伤,而这夺命腿和时速六七十公里的逃跑速度便成了他们的护身符。
       我们也随后踏上遥遥征程。斑马跑起来的姿势比我好看不了多少,而且条纹荡漾分外晃眼。我最喜欢看瞪羚受惊后跳呀跳地逃到远处再一回眸,如果那时我嘴里有草的话也会忘了咀嚼。
       我喜欢清晨和傍晚在稀疏草原上行进,那是一段短暂的快乐时光。如果旅途注定是艰难的,我只能尽量苦中找乐。
       清晨,暖调的阳光在我的脊背上抚摸,金黄光线下的事物总能呈现出一种不真实的美丽,就像处于回忆中的事物。
       如果地势平,就能够望出很远。我向远处望着,目光却没有焦点。我并未陷入回忆而只是在愣神,在这样的阳光中,愣神就足够幸福了,当然也足够危险。
       这样的清晨同样会带给猎豹好心情,状态好的话他会一击即中,尤其是一只心不在焉的角马。
       猎豹就像大自然设计出来的短跑机器:流线的外型体态轻盈,脊椎骨十分柔软,加大的鼻孔、肺部和心脏可以应付发力时突增的负荷,不缩回的脚爪和粗糙的脚掌增加抓地能力,长长的尾巴能保持奔跑平衡并急速转弯。
       在奔逃时,我不止一次观察他的擒拿手段:走到离猎物五十米左右的距离,突然发力,伸出前肢把狂奔的猎物绊倒,再一口咬断他的咽喉。动作干净而且简洁。
       好在猎豹疾跑时身体来不及散热,所以只能短跑几百米,之后身体便自动“关掉引擎”以免因过热而死,而且猎豹很注意保持独行侠的身份,这让我们多少有些活路。
       谁要是被猎豹追逐,命运在最初的十几秒就确定了:是继续上路,还是就此安息。如果一定要选择,我宁愿这样的死,也不想便宜给鬣狗。鬣狗的外貌很不讨好,但必须承认他们作为食肉动物很成功,即使被大家形容为投机分子。鬣狗的下颚在哺乳动物之中最强而有力,可以轻易将骨头咬碎。而且他们太会审时度势,或自己狩猎,或乖乖等吃人家的残渣,势头不对便立即逃之天天。遇到狮群进食时会乖乖等候,遇到落单的狮子,他们就在旁又叫又跳,总之弄得狮子胃口全无恨恨走开,他们便面无愧色地上前哄抢。
       鬣狗的狩猎本领其实比狮子还要高。他们通常群体出击,互通消息。曾经一头鬣狗摆出吃饱喝足的样子分散我的注意,另外几只却策划着搞突袭。更不妙的是,他们奔跑并不快,却有耐心跟随我们几十公里伺机下手。白天被他们搞得筋疲力尽,到了晚上,还得防备狮子的夜袭。有时感觉真的离崩溃只差一步。
       狮子是夜行动物,喜欢在夜间我们休息的时候进攻,这样确实可以提高成功率,不能责备晚上轮值的兄弟们报警不及。为养精蓄锐,狮子每天超过八成的时间都在睡觉,我们却得在骄阳下行军。
       要提防的其实是母狮。没有比做公狮更不劳而获的了,他们通常只在捕猎水牛时才会帮上一把。而母狮们辛苦猎得的食物却要在公狮吃饱后才能享用,还得记挂着剩点儿给旁边可怜巴巴的小狮崽。
       同行的角马就这样一个个倒下,队伍缩减了一半,危险使我来不及悲伤,惟一能安慰我的,是有几十万个新生命在雨季来临之前陆续出生。孩子们很早就接受着生存的胎教,出生几分钟后便会站立,然后随即加入父母的千里大迁徙,为没完没了的艰苦旅程添上希望与生气。
       四
       从同行的瞪羚那里传出的消息轰动了整个迁徙队伍。一只瞪羚不仅在与猎豹的搏斗中幸存,更用自己的角撕开了对手的软腹部。那是两个母亲间的殊死搏斗。母猎豹重伤不治后,她的三个幼崽也先后饿死。
       瞪羚战胜了猎豹!大家奔走相告,早已疲惫不堪的队伍仿佛被注入一针强心剂,重又变得热闹。
       那只总在发牢骚的角马老兄一夜间由悲观主义变成机会主义,认为这是改天换地的伟大事件,仿佛草原从此变得不同。我也被这个消息震撼得几乎不会思考,然后却想得更多。
       这是草原上的一个奇迹,它偶尔发生,只为提醒我们这些身心疲惫者奇迹确实存在。它也是一个反例,更能证明草原上弱肉强食的规律。
       我还年轻,并月.确实强壮,但只是弱者的强壮。遇到追逐,我惟一能做的大概只有跑得飞快,至少要比自己的同类更快。我抖了一下肌肉,有些悲哀。
       前方就是马拉河了,满布河中3米多长的尼罗河鳄鱼自然不会放过享用大餐的机会。在河里奔跑是不可能的,幸存与否变成了概率问题。在最后冲刺前我回头与角马兄弟们互望一眼,不知他们是否也感觉到有些近乡情怯。
       河那边就是旅途的终点,我们梦中的马赛马拉草原,那里绿草如茵。
       (易俊刚摘自《百科知识》
       200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