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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我是天才狗
作者:哈罗德

《青年文摘(红版)》 2002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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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春 子
       自从马戏团的狮子被我咬了一口以来,我在我们镇上使成了一名英雄。其实我当时只是认为狮子和我一样——是另一种狗罢了。只是个儿大一点而已。但是这个情况除了我以外,别人谁也不知道。
       首先告诉你们,我的名字叫“花点儿”,并且像大多数狗一样,我有一个属于我的男孩,或者说我属于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叫“雀斑”,他父亲沃尔森医生在镇上开药房。
       镇上没有一条狗像我一样有一个那么好的男孩,雀斑不管是游泳、爬山、赛跑还是投石,都远比与他身材大小差不多的男孩强。
       自从我咬了马戏团的狮子以后,我的男孩雀斑到处吹嘘我多么勇敢,简直就是一个天才。镇上所有别的男孩和狗都有点崇拜他,他们认为他拥有像我这样一条狗是真够幸运的。
       人们来到了沃尔森医生的药房,总是上下打量我一番后,然后就会开口问:“医生,你这条狗卖多少钱?”医生就会眨着眼睛说:“那是哈罗德的狗,你问哈罗德去。”
       哈罗德是雀斑的另外一个名字,如果在校外任何一个男孩叫他这个名字,准会打起架来的。不管怎么样,雀斑总会说:“花点儿是不卖的!”
       在我咬狮子之前,我总是尽量想当一条和气的狗。我一直对男孩、大人和狗三者都客客气气的。但是我成了英雄和天才以后,必须得变一变。我马上明白,人家认为我不应该再对别人太和气了,所以我会时时咆哮几声,人们总以为一条敢咬狮子的狗必定有一点凶猛的想法。
       最糟糕的是,我得做到名副其实,过了一两个星期,人们又开始期望我再干出一些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来。一天,雀斑组织了一场马戏,收到一些作门票钱的别针和弹子,他甚至还收到几分现钱。当然我是马戏的主要演员,我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笼子上面的一块牌子上写着:花点儿,打败过狮子的天才狗。
       我的老朋友马特·马利根真妒忌我。我坐在那儿,名气大了,待遇也越来越好,我那个笼子里的肉多得两条狗都吃不完。一天马特慢慢蹭到笼子边上,闻来闻去的。我用鼻子把一块肉拱到笼子外给它,马特狼吞虎咽全吃了下去,但是它一点也没感激我。
       “镇上来了一条新狗,”马特说,“样子挺凶猛的,它身上有很多打架落下的伤疤。”
       “得了,马特,”我说,“要说伤疤嘛,我身上也有一些呢。”
       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那条新来的狗溜溜达达地走过来了,我还从来没见过一条狗身上的皮绷得那么紧的!我习惯跟那些皮肉松弛,多少可以咬得住的狗打架,但是这条狗的皮紧得像跳蚤的外壳一样,你能明白我当时为什么有点紧张了。许多狗是根本不会同这条狗斗的,但我是英雄和天才,我得去同它斗。嗯,我不能说那条狗确实把我打败了,因为逃跑的毕竟是它。雀斑用棍子一打它的肋骨,它马上就逃跑了。
       这以后,事情就不太妙了,镇上到处传说我让别的狗打败了。每当我们在街上走,就会有人说:“哼,这条打败过狮子的狗,自己也被打败了,是不是?”假如一个男孩这么说,就会才丁起架来。有一两个星期雀斑几乎一直在打架,过了一阵他也全糊涂了。一个星期六,他甚至同女孩们玩起来——竟然会这样!
       我们正走着,突然我们看见威尔金斯家的孩子们在他们院子里玩,三个女孩轮流推着一辆独轮手推车,她们一岁大的一对孪生弟弟和一只大洋娃娃坐在车里,我们刚走过他们身边时,车轮子掉下来了。雀斑帮他们修理了车轮,然后他们都到楼上去玩一些傻女孩玩的游戏。过了一会儿,威尔金斯太太向楼上喊了一下,说她要出去一会儿,要她们好好照管孪生小弟弟。
       嗯,这对我来说没多大趣味,但是我必须坚守在雀斑身边,因为狗无论怎样,也应该坚守在它的男孩身旁。但是不久,我便在雀斑的身边睡着了。我当时一定是睡得相当死,并且还睡了特别长的时间。在睡梦中我突然被一股浓·浓的烟味给呛醒过来了,这时我感觉到我几乎要被呛死。我身边的人都走光了,只见满屋子都是烟!房子着火了!
       我站起来开始往楼下走,可是却被一捆灰色的东西给绊了一下。“那是雀斑的东西,”我想,“是他最喜欢的那件灰色毛衣,我还不如拿下搂去给他。”我用嘴叼着毛衣又开始往下走,突然我觉得这件毛衣重得不得了,于是我就把它撂在,一搂阶梯上,然后我又回楼上去往窗外看,我想看看为什么窗外有那么大的声音。
       全镇的人都在院子里和街上,人群中有威尔金斯太太,她大喊大叫,简直就像个疯婆子。威尔金斯先生跳着蹦着喊道:“孩子在我这儿!孩子在我这儿!”他手里抱着一个真孩子,另一只手里抱着一只大洋娃娃,但是激动得误以为他手里抱着两个婴儿。
       后来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孩子们当时认为她们出来时把两个孪生小弟弟都抱出来了,但是其中一个救出的是洋娃娃,却把一个小弟弟留在屋里了。
       这时火越来越大了,我作了决定,“我最好赶快离开这儿,这地方确实着火了!”我跑下楼时,又遇上了那捆灰色东西,所以我就把它叼了起来。我从后门出了楼房。那捆东西叼在我嘴上摇来摆去的,我又绕到前面院子里,赶快把那捆东西放下,那东西里面发出婴儿的啼哭声。
       “我的孩子!”威尔金斯太太大声喊道,她吻了我,我用脚爪擦去了她的吻。
       “为花点儿欢呼三声!”大家都高喊道。我看得出来情况在向什么方向发展,于是我摇晃着尾巴汪汪叫了起来。
       我不是说我当时知道那捆东西就是丢失的那个双胞胎,但是我也不是说我当时并不知道。不管怎么说,镇上的人都认为我知道,这一点是最要紧的,这是当英雄的关键是不是?
       就这样我又当了一次天才英雄,我的男孩和我又开始沿着街走去,这回整条街都属于我们的了,我们走到沃尔森医生的药店时,那个肉店老板拿了一大块汉堡牛排走进来,那是一种有人已经替你把它嚼碎了的牛排。肉店老板说:“里面还掺了鸡肝。”
       我吃了汉堡牛排,可是,一边吃着一边还朝肉店老板汪汪地叫着。
       (张锐摘自《少年文艺》2002年3月下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