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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喜欢逛街的笨笨
作者:邢 汶

《青年文摘(红版)》 2002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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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决定收留它
       我在西安与笨笨相遇,当时它客居在一家公司老总家里。我去拜望这位老总,但他不在,老总夫人就留我喝杯茶。。笨笨就温顺地躺在我的脚跟下,我看了它一眼,是出于礼貌,它也看了我一眼,却很热切的样子。它的热切有点像是殷勤,甚至是谄媚,我心里就有点嘀咕:这不像是一条百万富翁家的狗g阿。
       漂亮的老总夫人看着我与这条狗有点缘分的样子,于是向我诉苦说:“这是笨笨,你一听这名字就知道它的智力水平,都一岁半了,还不懂得跟人打招呼。我先生可不喜欢它,每次回家的时候,它倒是也知道扑上去亲热,把我先生的名牌西装弄得皱巴巴的,于是每次都要被踢个跟头。”
       “我先生喜欢的是帅帅。帅帅口,,女主人拉起柔腔对里屋喊道。
       帅帅,如同最走红的大陆歌星,扭着晃着出场了。它先在女主人的手上舔了半天,尾巴摇得像风’铃般美妙,又兴高采烈地翻了个跟头,女主人说:“快,去跟叔叔问个好。”于是它这才慢慢地转身过来,庄严地蹲在地上,很骄横地、冷冷地瞥了我一眼,百无聊赖地举起爪子,算是打招呼了。我心里说,这条就像了。
       女主人说:“我实在不忍心看着笨笨被我先生每天都踢个跟头,送人吧,又担心人家没有爱心。你们写文章的,最有爱心了,是吧,要不,你就赶紧抱走吧……”
       接下来,女主人跟我讲,笨笨来历不明,是他们收养的一条流浪狗,而帅帅却是纯粹的世家名狗,来自西班牙。这笨笨可怪,别人打它,它也不叫,连躲也不知道。
       笨笨一直沉默,眼睛微微闭着,似乎在想什么问题。它已经一岁半,可个头小得可怜,身上很光滑,消瘦清癯,它这么喜欢思考问题,肯定是不讨人喜欢的,因为这会被人误会是在布置阴谋。
       也许是我喜欢上它那么爱动脑筋,也许是我看它这么孤独而引发惺惺相惜的同感,也许它被人称为一条流浪狗而使我突然自伤身世……总之,我决定收留它了。
       带它进京
       我很快发现笨笨其实并不笨。它口味不挑剔,西安的羊肉泡馍也罢,重庆的火锅鸡也罢,它都能吃。沙发,床,或者地板,它都能睡,自来水,矿泉水,可乐,它都能喝,它甚至还能根据气味自己找到卫生间。
       我认为,它之所以被起名笨笨,是因为太懒了。它很少动,天天蹲在我的脚下,顶多叼一下我的裤脚。如果我心烦,轻轻抖动一下脚,它马上就走开。这个时候我觉得委屈了它,赶紧跟它玩会儿。这时候,我惊讶地发现其实它也能站起来,顽皮地跟我握手。再过一段时间,我发现它如此灵巧,竟然能够跳到电脑桌上,盲目地敲打键盘。但是大部分时间,它是沉默的。我躺在沙发上看书,它则静静地卧在我的怀里。在那些孤独的日子里,我们形影不离。
       后来我要离开西安,舍不得它,于是在它吃饭的时候,在水里掺了三分之一的啤酒,把它放在本来是装打印机的箱子里。果然如我所愿,在十几个小时的旅途中,它酣然大睡,一声不吭。
       到北京后,笨笨变得越来越活泼,它不安于睡客厅,非得睡到我床上来,第二天被子上都是它的毛。每天临睡觉的时候,我都要把它抱起来,温言抚慰,把它放在客厅的沙发上。于是它很狡猾地闭上双眼,甚至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但半夜我醒来的时候,却总是发现它就在我身边。它甚至自以为很有文学素质。作为一个依靠稿费为生的人,我当然应该找些著名作家的书来研究成功的秘诀。但它把棉棉写的《糖》撕得粉碎,把狗子写的《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衔着拖进了洗手间,甚至在卫慧写的《蝴蝶的尖叫》上撒了一泡很鄙弃的尿。这些书我还没来得及研究呢。我冲它吼叫;“这些都是风行当代的名著啊,你怎能如此不敬……你,你……”
       鉴于它这么无知和顽皮,我当然可以用一条绳子把它拴起来,当然可以把它锁在卫生间里,每天扔给它精美的食物,我知道很多人就是这样对待一条狗的。但笨笨不是不富裕,那么不快乐,惟有它坚守在我身边,从不厌倦。
       我偶然会思念起故乡的泰山和大汶河,我会梦见苍老的父亲和母亲,这时候我总会在梦中哭出声来,从来没有人为我擦拭泪水。 现在,我惊醒在异乡之夜,因孤独和迷茫而惊恐,就发现笨笨温柔地舔着我满是泪水的脸。
       它在街上走
       更要命的是,它竟然喜欢上了逛街。
       我性格疏懒,很少出门,只能隔三岔五地带它出去遛弯儿。只要我忘记关门,它马上就溜出去了。如果门关得不紧,它会用爪子把门挠开走掉。第一次发现它私自出去的时候,我吓得出了身冷汗,因为北京禁狗很厉害的,一旦被发现,要交上千元的罚款,再说,现在世道能让人放心吗?被人抱走怎么办?我赶紧跑到外面一看,它正悠闲自得地在楼道里散步呢。
       这倒罢了。
       后来它就不满足在楼道里散步,又自己跑下楼去,在小区里撒欢。这我可就有点不放心了。每次把它找回来,都恨不得打它一顿,又舍不得。于是我就注意把门关紧,甚至隔一会儿就去看看门是不是关着的。慢慢地就像得了神经病,老是觉得门是开着的,睡觉的时候也担心,半夜都要爬起来去检查检查。但还是出了娄子,有一次等我想起门竟然没关紧的时候,它早已经不见了。我急忙到处去找,整个小区都没有,饿着肚子跑了整个下午,发现它正在小区保卫科办公室里玩呢。看周围那些保安的神情,它是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
       我向保安道谢,阴沉着脸把它带了回来。拎着它的耳朵在屋里走了一圈,好让它记住教训。为防万一,第二天,我去买了个铭牌,写上“我是笨笨,如果我迷了路,麻烦您打电话88777525”。
       于是,我的电话猛地多了起来。
       我毕竟不能跟它耗着,它有的是时间,专门盯着我的疏忽,它不必为生计操心。它不再满足于楼道和花园,整个小区有几十栋楼,也已经满足不了笨笨张扬的个性和远大的抱负。它不再是散步,而是开始真正地逛街了。
       有一次,一个在大钟寺批发水果的小老板给我打电话,说笨笨在他那里,已经吃完了六根香蕉和一瓶可乐。我飞快地跑下楼去,打车去大钟寺,道谢,把它带回来。
       还有一次,一个苍老的女人声音在电话里说,笨笨在她那里,她很喜欢,能不能让笨笨在她那里多待一天?我问,您在哪儿啊,她说在朝阳,天啊,从我这里去朝阳,坐公交车要一个多小时,它就这样逛过去了。我只好让它在那里待了一天,第二天对那个人千恩万谢,把笨笨领了回来。
       甚至交警也来电话,他说笨笨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四面八方的车都为它停下来了,它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过了马路。我想这下死定了,赶紧跑去,交警训斥了我一顿,非要交罚款,而且要养狗证。我连连说好话,终于把它领走了。临走的时候,交警抱了抱笨笨,脸上分明是溺爱和纵容的样子。
       我被弄得头都大了。除了为这些事奔波外,什么事也干不成了。
       它带爱情给我 我决定,如果它再跑一次,对不起,我只好把你锁起来了。这可不能怪我。
       它果然又跑掉了。深夜,电话铃骤然响起,一个温柔清澈的女声说道:“你家的小猫笨笨跑到我这儿了。”
       “什么猫,那是只狗啊。”
       “是吗?可它长得比猫还小啊,可怜的。正好我闲,就让它留下来做个伴儿吧。”
       我一听就急了:“您在哪儿啊?”
       她说:“我在通县呢,我只是告诉你,笨笨现在很好。”
       通县?我才不信呢。通县离我的住处要三个多小时路程呢。我问:“它怎么会到通县去?”
       电话里的女孩说:“我在宣武门打车回家的时候,刚拉开车门,它噌地就蹿上来了,而且很气派地坐在后面中间的位置上,就这样跟我回来啦。” 我勃然大怒! 想想当初在西安的时候,笨笨是多么朴素、文静和爱好思考啊。它不逛街,不挑食,不捣乱,现在它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我怀疑它是过于贪恋北京这花花世界了,它在这繁华和滚滚物欲中迷失了自己。
       第二天晚上,那个女孩又打来电话,告诉我笨笨一天的行踪。我告诉她,笨笨就爱逛街。她说:“是啊,反正我刚辞职,现在不上班,天天带它去逛。我们今天去逛西海子公园了。”我又想探听她到底在哪里,她不肯说,只是答应每天告诉我笨笨的情况。于是我们又谈了一些其他事,工作啊,生活啊,事业啊。
       又过了一天,女孩告诉我:“我带笨笨上网了。”我很惊讶,她继续说道:“我给笨笨起了个网名,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叫‘帅得简直想毁容的笨笨’。”
       我们又谈了一些事情,这次谈到了文学和爱情,谈到了在北京闯荡的艰难,谈到了梦想以及彼此认同的孤独。她看我神不守舍的,安慰说:“过几天就给你送回去了。”她还说,她叫冯亦雯,以前在网站工作,是做翻译的。
       谈着谈着,竟然天亮了。我们都没有困意。她说,明天,我把笨笨给你带过去。我说,为了表示感谢,明天我给你做饭。她说,我会喜欢的。我说,如果喜欢,以后经常做给你吃。她低声说道,好。
       亦雯把笨笨带回来了,她就这样来到了我身边。
       我们永远的好日子
       为了防止笨笨再次出走,我要把它锁起来。但亦雯不同意,她很细心,总是记得把门关紧。而且我们每天下午都带笨笨去散步。散步的时候,笨笨就贴在我的脚跟后面,一步也不离开。我如果和亦雯拉着手,笨笨就跑上来捣乱,甚至冲亦雯汪汪直叫。亦雯笑骂说,这个没良心的,我对它多好啊。
       我们吃饭的时候,笨笨就躲在桌子下面,亦雯夹块骨头给它,它一脸的不屑,理都不理。必须我夹给它的时候,它才欢天喜地迎上来了,站起来转圈。
       我想,得让它适应有亦雯的存在。于是我就不再给它夹菜喂食,全都由亦雯来做了。
       过了几天,亦雯上班了。我们搬到北海公园里的一间平房里,这里距离她的单位比较近,而且出门就是北海,风景非常秀丽。我很喜欢。
       我发现笨笨不再喜欢逛街了,甚至也不去散步了。它整天懒懒地躺在沙发上,我去逗它,它也不再跳起来跟我玩。我凝望着它乌黑的眼睛,想猜出它的秘密。是不是病了,是不是不开心了,还是感到孤独了?是不是难以适应生活里有了一个亦雯的存在?
       我突然想起以前它每次出走之后,我都疯狂地到处找它。找到它的时候,它都是兴高采烈地扑到我怀里来,它是不是用这种顽皮的方式表达它的心情?它需要出走,是因为想知道我是不是很惦记它?难道笨笨真的这么聪明?
       可是,笨笨,我真的很爱你,一直都是这样的。
       有一天,亦雯去上班了,我自己在家写作。突然觉得屋子里很静。回头一看,笨笨不见了。我有点紧张,又有点高兴。我猜它又出去逛街了。我走出家门,哦,它并没有走远。它蹲在门口岸边的一块石头上,凝望着北海水面上的粼粼波纹,在黄昏的烟柳下,水面上跳跃着细碎的金色光芒。我在它身边坐了下来,它却没有看我一眼,还是继续做沉思状。 ,我知道它的心思了。
       曾经,它完全地拥有我,我也完全地拥有它。
       那是我们永远的好日子。
       (梁凤吾摘自《女报·时尚版》
       2001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