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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看“午夜场”说“反时尚”
作者:钱红丽

《青年文摘(红版)》 2002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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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城好在有家省级师范大学,使得我能混进去借书看。三混两混;跟图书管理员熟了。今年快放暑假时,他主动建议我多借些杂志。我决定这个酷夏不看文学类的书籍了。于是,一鼓作气挑了21本时尚类的杂志,用自行车运回办公室。
       妹妹常说我整天埋首于文字都快要成为一个“作古”的人了——她的意思是,我都快跟不上潮流了。所以呢,我决定先从理论上对时尚进行研究。我几天看下来,也知道了一种打火机——ZIPPO,一种女士香烟——柔和七星。韩国那些个唱歌的少男少女们的裤管比锅炉厂的烟囱还要粗,大扫把一般的晃荡来晃荡去的——这就叫时尚吗?时尚姓什么?它一定与我一样姓“钱”呗!它永远是名牌的孪生姐妹。我也常做白日梦——如果中了500万大奖,我什么名牌都要的。从“古姿”的墨镜到“乔治奥 亚曼尼”的香水,从“卡尔·拉格斐”的长裙到“埃玛纽勒·恩伽贺”的鞋子。我也毫不隐藏对“大奔”轿车乃至“花园小楼”的倾慕之心——总之,我要颠覆名牌的秩序。我一个朋友的皮带都是法国“都彭”的,他整天把件T恤扎在裤子里在我们面前晃来晃去的。我还有一高中同学,她上班后宁肯饿肚子也要攒钱买名牌。她父母均在外地工作,可怜她一日三餐糊里糊涂,省下的钞票大把大把地送去“爱玛仕”、“圣·洛朗”等专卖店。“我很贵,但我贵得有道理。”这就是我那女同学常挂于嘴边炫耀的HERMES广告词。真是应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句古语,她如今的老公也是个晶牌迷。这位仁兄就是我前面所说的扎着根“都彭”皮带在我们面前瞎晃的人。一次我同学买了一件棉质中袖晶牌衬衫花去了199元,另赠一把小花伞。她老公逮着一次出差上海的机会,在“巴黎春天”为自己买下了一条三百多的“利维斯”牛仔裤——为这档子赛着买衣服的事,小夫妻俩吵翻了天。
       我曾引用《圣经》里的话劝我的同学——两个相爱的人吃素好过两个吃肥牛的人相恨。而我呢?既吃素又吃肥牛。在实践里吃素,于理论上吃肥牛。怎么讲?也就是平常我穿的衣物它不一定是名牌,而这个夏天我要将21本时尚类杂志看完——不就是在理论上吃肥牛吗?
       我居住的这座小城素有“小上海”之称。也不为别的,只不过我们这里离上海近罢了。所以呢,但凡上海时尚什么,我们这里就时尚什么的。如今,只要你去随便哪一家化妆晶专卖店,小姐就会轻声细气地对你说,我们这里可都是正宗的上海货哦。这句话外地人是听不大懂、的。准以为这里的“货”们都是产自上海的呢。其实,小姐这样说,不过是暗示我们上海正在时兴这些晶牌罢了。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偶然从上海卫视里看见一个女孩子的脚趾甲上的紫色非常好看。那种紫无法形容出来,它很对我的审美晶位。于是找遍了小城里所有的化妆晶店,我对她们说,我要一种紫色的指甲油,人家就拿给我,可惜都不是我想要的那份紫。后来,我急中生智启发那位小姐,吃过桑葚没有——我要的就是那种紫桑葚的颜色。她摇头说,我小时候倒是养过几只蚕买过桑叶的,桑葚可从来没吃过的。现在,我的脚趾甲上还是那种不怎么合意的紫,像被人一拳头砸青了的紫。
       这是上个世纪的事。有一回,在家看“午夜场”,冷不丁望见一个女子惊鸿一瞥的背影。我就想,什么时候我也能有那样一件曳地吊带裙,脚上趿着一双韩国产的紫色水晶拖鞋啊!在家里吧嗒吧嗒地走来走去不知有多美气…某一年夏日,我终于等来了价格昂贵的吊带裙和韩国的水晶拖鞋。然而,穿她们在身上并没有当初我神往的那么爽。后来我又相上一件晚清装旗袍,穿着它照镜子,一看见自己这一款没有多少气质的脸(女人要的就是一个气质,漂不漂亮倒无所谓),恨不得甩一个大耳光上去。
       嗬!时尚这东西,说到底也就是赔钱的买卖。
       我是个“形式大于内容”的人。怎么讲呢?举个具体的例子吧。去年,我偶然从央视《东方时尚》里看了介绍日本服装大师三宅一生的短片后,便心心念念想着要买一瓶三宅一生的香水。我费了好大一番劲从另一座城市买回来了,可惜她不适合我,抹在身上,不忍卒闻。每次吃亏以后,我还都不长记性,后来又觉得“一生的水”这名儿太诗意了,便又是到处打听说哪儿有卖的呢。什么杜丘、阿玛尼,她—们的名儿都美丽啊!这些香水家庭的小娘们儿不知引诱我掏了多少大洋……我都懒得说了,免得有耍宝之嫌。
       我有个同学,家里都可以开时尚杂志展览了,她那些个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开始收集的时装杂志整整占据了一个大书柜呀。她喜欢从理论上研究时尚,而我呢,则干脆从实践人手。她家里有一台传家宝缝纫机,动不动就自告奋勇帮我设心计裙子,她不知毁坏了我多少匹布料。有一回,她硬生生把我一段一米五的蓝底白花的真丝裁得七零八落,最后只勉强做出个小背心,气得我让她赔吃两顿肯德基。
       从今年开始,我好像突然离时尚远了点。时尚时尚,无非吃穿住行嘛?吃,我是不讲究的,一日三餐由我娘料理,穿,我也只穿那些舒服的棉质丝质的衣服罢了,住,更无所谓了,能放下一盏灯一台电脑一张床一排书架的屋子足矣——至于对如今时尚的异性合租同居,我一派漠然。假若放着爹娘无偿供给的房子不住,偏去外面租,这不是十三点一根筋吗?钱多的烧得不轻!我目前的良心尚未泯灭,假若真的有花不完的钱,我会将其捐给希望工程,至于行嘛,我倒计划着攒一笔钱漫游去。这也不算时尚行为的——旅行是心灵之需。
       当别人整天整夜的“卡布其诺”、“郎姆”、“路易十四”时,我只喝一杯热豆汁:当我的那些有点钱的亚大款朋友们扛着根棍子在市郊银湖边的草地上“高尔夫”时,我就抱着一袋爆米花守着电视看伍兹在真正的蓝天下纵横捭闽——伍兹多派啊!据说,现在的新新人类迷死了“韩流”、“哈日”,而我呢?因为一人一间大办公室,特意买了一只录音机,有事无事就听听猫王、纳丁·克尔、辛尼·奥康娜……偶尔,在他们怪异的歌声中抽一支“柔和七星”……这叫不叫时尚?当然,这不是时尚。我的行为,若从哲学的角度去考察,称之为反时尚可能会合适些。
       (赵亮摘自《时代姐妹》2001年第11期下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