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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澳州车行记趣
作者:李北兰

《青年文摘(红版)》 2001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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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到澳洲的那些日子,最喜欢于夕阳西下之时,站在当街的阳台上观看街景。看来看去,竟在滚滚车梳中看出一道奇特的风景一每日下午五时半,必见一位骑自行车的华裔女士从公寓楼前缓缓驶过……在澳洲,骑自行车就已经够稀罕了,何况那车轮还悠悠旋转在人行道上,我之惊讶可以想见。
       随着中国式的点头微笑、打招呼、寒喧,我与这位姓张的女土由生到熟,渐渐地也能聊上几句。来自宁夏的张女士在一家香搭人办的车衣厂打工,“家里只有广辆车,先生在20公里外的City(悉尼市中心)上班,自然得优先照顾他。我打工的地方不算远,3公里路,一辆自,行车便可来去如飞,还省了停车费。”当我问她何以“在人行道上骑车”时,她惊讶得张大了嘴:“怎么,你还不知道?澳洲的交通法规不准自行车驶入汽车道,以免发生车祸。违规足要受罚的!”见我一脸的不以为然,张女士便认真地说:“别以为我们这儿是僻远郊区就可以不受监督!不被‘电子警察:抓住还好,一旦被抓住,‘吃不了兜着走’——上百澳元的罚款单不日便寄到你的府上。更麻烦的是,你的‘劣迹’从此记录在案……”“电子警察?”“喏,就在红绿灯上面。”随着张女士的指点,方注意到十字路口和要道的灯杆上皆装有电子“眼睛”。这以后,便发觉澳洲钓确难见自行车的踪迹,偶尔邂逅(多为锻炼身体的中小学生),也必定骑驶在人行道上。
       澳洲的交通监控系统相当先进,已经全部电脑程序化,交警们虽是幕后操纵的“隐身人”,但工作效率还是不低的。一位重庆老乡曾向我讲超这样一件事:今年春节期间,他开车送来澳探亲的父母到闻名遐迩的悉尼歌剧院游览,车行至一个弯道时,由于方,向盘把得不太稳,便在转弯的人行道边沿轻轻地擦了一下,既没擦坏车也没冲上人行道,故而、当肘谁也没在意。两天后,老乡去开邮箱,发现里面有了张189澳元(折合人民币1000多元)的罚单。并不知道自己开车违规的老乡百思不得其解,便拿着那张罚单到当地警署去问个明白。当态度和蔼的交警将电子“眼睛”当日录下的那一段录像放给他看时,他无话可说,只好乖乖地认罚。。问他为何不上诉时,他苦笑着说:“上诉有什么用?录像摆在那里的。再说,若败诉了,还得付一大笔费用……”“澳洲的交通法规严得很,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没有丝毫的通融,以后还是小心谨慎为好!”
       岂止我这位老乡,其实每一位驾车者心里都明白,自己的车不生路不说,只要一上路,便在密似蛛网的电脑监控系统的严密监视下,如出车祸或违章,笃定难逃“如来佛的掌心”,与其受罚,还不如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故而,在几乎见不到交警的澳洲公路上便随处可见车让人、车让车,车让动物的动人情景,至于数十、上百车辆在十字路口排成长龙耐心等待红绿灯“疏散”的现象,则更是司空见惯。
       一说到罚款,便叫人联想到,“冷面”这个词。而在澳洲,负责罚款的交警却不能用“冷面”来形容,因其在一丝不苟地执行职责时往往笑容可掬、礼貌周全。曾听一位姓王的华裔小姐讲起这么一段真实的故事:某日,她搭乘朋友的车进城购物,停车地段挂有一块“此处停,车必须付费”的昭示牌,旁边还醒目地立着一个自动收费亭。朋友付费后便径直进楼办事去了。雨淅浙沥沥地下了起来,于是她闭目养神靠在车椅上听音乐,渐渐地也便睡意惺忪。“砰、砰、砰……”从朦胧中醒来,便见车窗外一位身穿灰色制服的女交警正笑容满面地向自己比划着什么。“请原谅我打扰了您!我想知道,您的车停在这里付了费吗?”我的朋友付过了,他进楼办事去了,很快就会出来。”
       女交警听后便向收费亭走去,熟练地在电脑上按了两下,看了看手表便又踅了回来:“对不起,您朋友付的停车费只能在这里停留20分钟,现在已经18分钟了,如果2分钟之内您的车不再继续付费但还停在此处,那您将被罚款49澳元;如果您现在付费1澳元,您的停车时间可以延长20分钟。”女交警像在朗诵一段美丽的台词似的站在雨中微笑着解释。然而翻遍背包、口袋,她也没能找着一枚可以投到自动收费亭里去的1元钱硬币,只好拿出一张五元钱纸币。“我不能收现金,我只负责查看收费亭和开罚单。您现在只有找到1元硬币并塞到收费亭里,我才不罚您,否则。非常遗憾……”尽管笑容满面,但女交警的眼光却分明在警告一任何解释通融都无济于事。正当她急得在车里乱翻乱找之时,女交警看了看表,便客气地说:“小姐,离法定罚款时何刚过10秒;”说着便“啪”的一声,以一个相当优雅的动作在车前贴了一张49澳元的黄色罚款单。
       “微笑的刺客!”王小姐讲完这段故事后如此评价,“不过,倒是叫人牢牢地记住了一行车不能违章,停车必须付费,出门带着硬币……”
       开车违规受罚,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违规,同样也要受罚。据报载,目前澳洲的逃票现象相当严重,一年至少“逃”走几十万。故而一段时间里,澳洲政府加大了打击力度,不定期派出稽查人员在城市火车和公共汽车上巡视查票,逃票者皆罚款100澳元(折合人民币600元),且记录在案,并通知有关单位。“咱们华人是查票的重点对象!”曾听几位华人朋友如是说,当时似信非信,直到某一天自己也“激情”遭遇查票。
       那日从City乘城市火车回居住地贝尔蒙,刚下火车便想起应当楔前一站的坎布斯下车购物,于是便立即转到对面的站台,欲乘下一班火车返回坎布斯。也许是我的“下了火车却不出站”的行动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片刻功夫,我所坐的靠背椅旁边便站了四五个“等车入”。火车到站,我上车,他们上车;我到哪一节车厢,他们也到哪一节车厢。“这些人怎么老跟着我?”也许是看好莱坞的枪战片看得太多,我脑海里顿时上演;血光闪闪的“唐人街抢劫案”……然而,下面的情节却并没有按照我的想像发展下去——其中两位不知什么时候已戴上“稽查人员”证章的男子径直向我走来,彬彬有礼道:“女士,请您出示您的车票。”“原来是查票的!”我不禁松了一口气,便从容不迫地亮出儿子为我买的那张28元周票(一周之内可以无限制地乘坐公共汽车、轮船、城市火车)。更具戏剧性的足,在我们这节车厢查到的两位逃票者皆不是我等黄皮肤黑眼睛的华裔,而是蓝睛白肤的西火。
       (符予摘自《现代交际》2000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