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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短札]为什么需要言论自由?
作者:蒋冬梅

《读书》 2006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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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尔在《论自由》中说,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因为,假如那意见是对的,就失去了一个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也失去了从真理与错误的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
       对于一个意见,因其在各种机会的竞斗中未被驳倒故假定其为正确,这是一回事;为了不许对它驳辩而假定其真确性,是另一回事。当法律或公众情绪不允许对一个意见的真确性有所争辩时对意见的真确性本身就是伤害。
       缄默的结果是使异端意见永远得不到公平透彻的讨论,但一些经不起这种讨论的异端意见也不会因此消失。最大的损害还在那些并非异端者的人,由于害怕异端之称,他们的整个精神发展被限制了,不敢追随任何勇敢、有生气的和独立的思想结果。在精神奴役的气氛中,从来没有而且也永不会有智力活跃的人民。只要哪里存在着凡原则概不得争辩的暗契,只要哪里所谓争论是避开了那些大而重要足以燃起热情的题目,人民的心灵就永不会从基础上被搅动起来,人们永不会享有思想动物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