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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调查与研究]社会文化变迁中的白族农民
作者:朱炳祥

《民族研究》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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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农村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这一地区的农民到底能否适应这种社会文化变迁?如果能够适应,其文化基础又是什么?这些都是人们所关心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大理周城白族村民段元参个人生活史的描述与解读,揭示了白族农民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过程及其文化基础。
       关键词:白族 农民 个人生活史 商业智慧
       作者朱炳祥,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教授。地址:武汉市,邮编430072。
       白族地区的传统社会是农业社会,其主体是农民,而现代社会则是一个工商业社会,目前中国正在加速推行市场经济体系。面对商业社会,白族农民是否具有适应性的商业智慧?在从传统到现代的社会文化变迁过程中,他们能否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环境?本文通过白族农民段元参的个人生活史,对此进行一些初步探讨。
       段元参是云南省大理市喜洲镇周城村白族村民,1938年生,高小文化程度。他小时候曾受到祖父经商意识的熏陶,但在集体化年代,这种经商意识又受到压抑。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段元参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很好地发展起家庭经济,展示了他的商业智慧。
       一、社会背景与家世
       周城为中国白族名村,自古以来就以农业经济为主。清末民初,邻近周城的喜洲商帮兴起,带动了周城个体手工业(特别是染织业)和商业的发展,这种发展一直延续到解放初。在1955年进行的私营工商业户登记中,周城有染布户317家,织布户58家,其他手工业户合计105家。(注: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云南大理周城志稿》编写组:《云南大理周城志稿》(内部资料),1985年,第25页。)
       扎染是传统工艺,是周城的特色经济,解放前有70%的农户搞自织、自染、自销,有些甚至拥有商号,如德信和、德义和、复镇祥、裕金和等。手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商业的发展,同时,因为扎染的布匹通过马帮驮运到外地销售,运输业也随之发展起来。在滇藏公路开通之前,在穿村而过的茶马古道上行走着来来往往的马帮。当时,“全村马帮很多,共有马上千匹。各帮人数不等,马少者一、二匹,多者十余匹。主要往来于丽江、下关、维西、鹤庆等地”。(注: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云南大理周城志稿》编写组:《云南大理周城志稿》,第28页。)当时,周城的手工作坊都是季节性的,属于农闲时进行的“副业”,产品的交换亦离不开自给自足的轨道,其产品销售也主要依赖于农村集市。
       段元参的爷爷段志明就是在这种环境中开始他的手工业和商业生涯的。段志明本是地道的农民,家庭贫困,出姓(注:在白族的招赘婚中,男方需放弃原先的宗姓而改为妻方的宗姓,当地称之为“出姓”。)到邻村仁里李家,由于不甘受气而出走中缅边界一带,在那里学会了缝纫技术,还购买了缝纫机。他回乡后,没有再去仁里,而是在周城村租了一个铺面,开起了缝纫店。段志明从田间农业劳作到从事缝纫,实现了由农业生产到手工业生产的转变,而手工业产品的交换又开启了他的商业智慧。后来,段志明又在茶马古道边买下了一块地,盖了房子,转而经营客栈和棺木生意。对此,段元参回忆说:
       我爷爷把做缝纫的活路教给我妈妈做,他开了一个客栈。我们小的时候就记得,每天晚上都有来住店的人,多数是鹤庆、剑川那边的人。剑川的木器比较出名,他们背木器到大理卖,往回走时,到我们这里住一夜的人很多,所以生意还可以。在客栈的启发下,我爷爷又觉得木料生意还是可以做的。他很灵活。当时有人运棺材板到渔潭会来卖,但又卖不完,如果再往回运就划不来了。于是,我爷爷就买下,一大批一大批地买下来。过去的渔潭会是在沙坪。木料是马帮从鹤庆、洱源这些山区运来的。他请木工把那些棺木板做成棺材,摆在路口,慢慢就有人来买。这也是我们这一带唯一一家棺木铺。此外他还做石板买卖,待有人需要时,他再卖出去,价钱就要高一些。这样他就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段志明1947年去世,此时段元参9岁。就商业智慧而言,童年的段元参既受到周城地区手工业和商业发展整体环境的熏陶,又受到爷爷耳濡目染的影响。段志明是段元参的第一位导师。段元参童年时即在祖父的客栈里卖过火柴。至于段元参的父亲,他于1938年参加抗日战争,1954年方回到家乡,对段元参的商业智慧几无影响。
       建国以后,周城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进行了土地改革,随后是农业集体化运动。由于“左”的思想和政策影响,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受到挫折,经商活动被认为是资本主义而受到批判。改革开放后,周城染织业(主要是扎染)重新活跃起来,并作为乡镇骨干行业得到重视。1984年,周城建起蝴蝶扎染厂,当年销售收入为4.5万元,1985年扩建为大理市周城扎染厂。经过十几年的发展,1999年“世博会”期间年销售收入增至470万元。近年来,集体企业有下降的趋势,私营经济发展迅速。1999年底,有121户经营服装和旅游产品,产品销往北京、上海、昆明等大城市以及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注:此处数据由周城办事处(周城村民委员会的前身)提供。)染织业又带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
       商业文明的高度发展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其标志是市场交换。然而,交换是基于分工而产生的,“如果没有分工,不论这种分工是自然发生的或者本身已经是历史的成果,也就没有交换”。(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1页。)在白族地区的传统乡村社会中,也曾存在乡村集市形式的市场交换,这种集市是在未受到现代市场经济影响下自然形成的。因此,周城白族村民的商业智慧可溯源于传统社会中的商业实践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白族传统社会中的农民也存在着市场经济的需求。在现代市场经济到来之时,周城白族村民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所以他们能够较快适应社会文化的变迁。
       二、从务农到做服装生意
       白族农民在改革开放后转向市场经济,并不需要克服任何文化上的障碍,这表明国家的政策与白族农民的内在需求是吻合的。段元参作为白族的一员,从农业劳动转向服装经营的过程就显示了白族文化的这种适应性。
       在农业集体化年代,白族农民的经商智慧受到极大的压抑,这使他们处于苦闷之中。这种苦闷并非出于想发家致富而不能的无奈,而是出于生计的艰难。对此,段元参讲述了他在这方面的一些经历:
       承包之前,我们是在生产队做工分,那时不搞扎染。当时我家有8口人:我母亲、我妹妹、我、我爱人,还有几个娃娃。我每个月做的工分有400来分。400来分已经相当不错了,每天满工是12分,30天出齐才360分,为什么有400来分?因为有时晚上还去守夜,去看水。我的工分全年加起来有5000分。我爱人又看娃娃,又操劳家务,她只能有2000分,也算不错了。两个人有7000分,再加上肥料工分1500分,共8500分。每10分值3角多到4角。
       (上世纪)60年代,生产队的粮食分配基本是三七开:七成按人头分配,三成按工分分配。我们这些娃娃多的户就占了便宜,粮食分得多。娃娃不到5岁的叫“小口”,大人叫“大口”,大小口加起来,我们的小春粮食(注:“小春”指小麦、蚕豆等春夏之交收获的作物,下文的“大春”则指水稻、包谷等秋季收获的作物。)每人平均120斤,大春每人平均200斤,(全年)加起来300多斤,基本上够吃。一年全家大约分3000斤粮食,要算钱,麦杆、稻草、包谷杆也要算钱。粮食价格以国家所定的价格为准,平均1角1斤,3000斤就是300块。8000多工分就算8000分,那么我家的工分共计320块(按每10分的工分值为4角计),全家一年下来只有320块。而我分的粮食要300块,加上副产品就是400多块。所以,我常常是“超支户”,最多的一年超支180块。怎么办呢?既然我超支,而有些人工分多,分进来的粮食少,于是就和我家来搭。一户搭不下来,就找两户来搭。所以家里每年养的猪,自己都吃不起,要好好准备着,超支时把猪卖掉。
       
       段元参的这种经历,也是那个时代大多数白族农民的经历。当时,一般的农民家庭都只能维持基本的生计。为了摆脱窘迫之境,周城村民一般有这样几种解决途径:有“手艺”的,就承包副业,如裁缝、竹器编织、木器加工等等;有饲养技术的,就在政策比较宽松时饲养牲畜;有力气和胆量的,就去苍山砍伐树木,烧炭卖钱。段元参对这几种方式都曾实践过:
       我养过马。从62年到63年的一年半里,我喂了两匹马。第一匹是2月买的,买的时候180块,养了半年以后,到渔潭会上卖,卖了350块,自己得到170块。卖了这匹,又买了一匹140块的小马,第二年到“三月街”上卖,还是350块,卖了个好价。那个时候有个好政策。
       从1962年到1963年,仅一年的时间,段元参养马得380块,这对于他是个了不起的数字,意味着他用业余时间养马的收入超出了他全家全年的全日制农业劳动所得。他感慨当时遇到了“好政策”。但随后不久,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好政策也没有了。这时,段元参又找到一条解决全家生计问题的路径,这就是承包副业:
       我一个农民,怎么维持家庭生活呢?我就给他们承包副业,叫裁缝承包,每个月交42块。(注:段元参说,他是1969年开始承包副业的。)生产队的工分值是10分工4角,我要交1块钱才给我记10分工。以28天的出勤计算,每天交1块5,算下来是一个月42块。当时,我没有缝纫的基础,再加上那个年代每人的布票只有四尺,只够缝缝补补的,还有几个人能做新衣裳?我晚上在家做裁缝,白天还要干其他活,如上山砍竹子,编篮子,篾箩箩。最没有办法的时候,42块完不成,我还上山烧过炭。那个鸡窝炭,只要用柴疙瘩、树木的根根烧就行,也好卖,100斤可卖7块。
       由于生计艰难,有的农民为了烧炭,就去砍伐苍山上的林木,“文革”时期,苍山几乎被砍伐成荒山秃岭。段元参虽然后来对此也有反思,但当时他也加入了这个行列。稍后,他又去了花甸坝。花甸坝是段元参的父亲1954年从部队复员后,带领一部分周城农民在苍山深处开发出来的一片地,那里的生活条件比较艰苦。段元参回忆道:
       1970年左右,我报名去花甸坝种洋芋(注:“洋芋”即土豆。)和药材,这样既可以得较高的工分,也可以有时间、有条件去烧炭。当时,按规定是不准砍伐森林木材的,我就说开荒要挖柴疙瘩,问能不能烧炭。得到批准后,我烧了很多,请马帮驮下山,运费要3块。100斤炭一共卖7块,我只能收入4块。有一次我自己背,天刚亮就下山,天黑时才回到家。一进门,就把我的老四(他那时只有两三岁)吓了一跳,跟他妈妈说有个要饭的进来了。
       无论是养马,搞裁缝承包,还是去花甸坝烧炭,都表明段元参在寻求某种对当时现实制度的突破,而这种意识也正反映出白族农民对于新政策的一种诉求。
       改革开放之后,白族农民的商业智慧焕发出新的活力,转变为商业实践活动。当国家废除布票制度以后,周城的裁缝就可以到市场上买布,然后自己加工,再卖给村中需要服装的村民们。这里已经孕育着一种新的趋向:只要把服装拿到市场上去卖而不是卖给本村村民,就意味着完成了从传统手工业到市场经济的过渡。周城村民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完成这一过程的,而段元参一家则开了风气之先:
       到了改革开放以后,就是1982年,我的老大从部队退伍回来了,老二高中毕业以后当了民办教师。他们接触改革开放的信息比较多,提出来说,专门给他人做衣裳的事就不要干了,我们可以卖服装。过去,私自卖服装是会被追究责任的,但是不要布票以后,就不会追究责任了,就可以买布来加工。但到底怎么样,心里还是很虚。
       后来,我的这个老二,他在84年寒假里说,你们给我做几套白族服装,我去卖。他选择在蝴蝶泉卖。第一次我们缝了三套白族服装,他是早上去卖的,到我们吃早饭的时候,(注:周城风俗一日两餐,早餐在11点左右。)他就骑单车回来了,说都卖完了,三套衣服每套一百块。那个时候,在思想上,一百块可是很不得了的,整个家庭都很惊喜。而且,他拿回来的还不是三百块,是三百二还是三百四,反正比三百块还多一点。
       原因是什么呢?他说,一去的时候,人家说能不能拿你这个服装穿一穿照张相,他说可以,就五块四块租给人家了。照一张相就可以挣五块,那个时候可是真高兴。就这样,我们家转向缝卖白族服装,而且就在蝴蝶泉卖,独家经营了三个月。
       这一过程给段元参带来利益,也带来兴奋。从此,段元参走向了市场,由一个纯粹的农民转变为一个农民商人。在段元参的示范下,周城的裁缝很快都走入市场,服装加工业立即在周城活跃起来。缝卖白族服装这件事,可以说是段元参平生的“得意之笔”。2006年暑假笔者对他采访时,曾问过他一生中最有成就感的事是什么,段元参这样回答:
       最有成就感的,就是改革开放后做白族服装的生意,由以前帮人做活变成走向市场。在周城,我家还是第一家。这与老大、老二对社会的观察分不开。当时,他妈妈是竭力反对的,而我是站在娃娃这一边。我们还顶了几句嘴,她说不赢我们几个,就用布袋朝我们打过来(笑)。最后,还是我们战胜了她(笑)。后来,她也转变了,“瞎子见钱也眼开”嘛。
       时至如今,段元参说起当年的事,话里还是充满喜悦之情。
       三、适应与创新:从服装生意到多种经营
       周城白族村民的商业智慧被现代社会激发起来,他们在各行各业中不断开拓着新的发展空间。段元参在缝卖白族服装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新问题: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1984年初),我们村里的幼儿园在上级的指令下,要做一点像样的节日装。我们家族的段继灿来和我商量,问我到底缝成什么样子的好。我的建议是:如果和城市里的孩子一样,穿些裙子啊什么的,我们再打扮也比不上人家。我们要有自己的特色,要把我们的孩子打扮成小金花、小阿鹏。(注:金花与阿鹏分别是电影《五朵金花》中的女主角和男主角,现在也用来泛指白族男女青年。段元参在这里说的小金花、小阿鹏,则表示白族的小女孩和小男孩,进而又引申为男女儿童的服装。)他同意我的看法。这样,我就在家里给他做了20套小阿鹏,20套小金花。
       后来,有些游客看到我们缝的这些娃娃服装,问能不能卖给他一套。当然可以了。这一卖,就打开了局面,很受游客的欢迎。我发觉,我们不仅要缝大人的,更要多缝娃娃的。而且娃娃服装的价格也没有成人的那么贵,大人的100块一套,小娃娃的20几块一套,很受欢迎。这是在实践中发觉的:要把服装做成旅游纪念品,满足游客的需要。
       段元参提出的新问题是:在周城作为旅游村的背景下,作为旅游商品的白族服装较之作为实用品的白族服装更受市场欢迎。这是一个不小的发现!缝卖作为实用品的白族服装与缝卖作为旅游商品的白族服装具有不同的性质,也表现出新的商业智慧。前者是白族农民适应现代商业社会的行为,而后者则是白族农民在现代社会中具有创新性质的商业行为。
       然而,段元参的创新性智慧不止于此,他还在继续前进。开头他只是靠自己和全家缝卖白族服装,而当遇有外商大批订货时,他只能靠延长时间来完成任务。但订货商往往希望越快越好。在这样一种张力关系中,段元参想到,可以搞旅游商品的批量承包,于是他开始充当中介商:
       那时(1984年)我们思想不灵活,只限于自家缝,不发给别的裁缝去缝,没有那种思想。所以我们老两口只给段继灿缝了40套。现在灵活起来了。如果有人跟我订100套,我几天之内就可以完成,但不一定是我来缝,我给张师傅缝20套,给李师傅缝10套。
       
       段元参的中介商角色完全是适应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而出现的。在这里,段元参所从事的已是一种完全的商业经营活动。而他家的土地则已转让给亲戚耕种,并且不收取任何回报。与此同时,他的经商目的也已发生了变化,从解决生存问题转变为发家致富。段元参所代表的白族农民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他们在这一过程中完成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
       只要将“发家致富”作为经商的目的,新的商业灵感就会源源不断而来,在实践中也就很容易找到新的商业契机。在周城,现在可以说是百业并兴,有从事餐饮业的,有从事建筑业的,有从事运输业的,有从事小产品加工的,不一而足。就段氏家族而言,发展最好的家庭已有数百万财产,即使是一般的家户,除了固定的房屋财产以外,也还有10万左右的积蓄。在这个潮流中,段元参的家庭经济也从经营白族服装走向多种经营。1986年,他又尝试着做木料生意并在随后的经营中取得了成功:
       1986年,我批到房地基,准备给老大和老三盖房。从86年底开始,一直到91年这一段,恰好碰上农民的建设高潮。(注:“建设高潮”是指农民的建房高潮,所以木料最好卖。)我就在我批到的那个房地基上做起木料生意,一做就成功了,觉得比做服装生意的收入还可观,而且那个时候做白族服装的人也越来越多了。那时,各生产队的场院都卖给私人了,私人把它买过去,由于不适于居住,一般都要把它拆掉。我就去买那些人家出卖的木料。那些木头是作为旧木料来处理的,价格比较低。我买了那些旧的木料再卖,生意做得很红火。
       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段元参及其家人不断发现与把握商机。目前,段元参的大儿媳杨新年已经办起了一个扎染作坊,有8个姐妹在那里工作。她们不仅从事扎、染、卖一条龙服务,还经营一些古玩器具。大儿子在任村干部之余,也时常帮着家里的作坊做些工作。老二的媳妇也参与老大媳妇的扎染作坊。老三、老五经营餐馆,老四经营私人诊所。段元参一家已经形成多种经营的格局,家境富裕。
       段元参的商业智慧,不仅表现为他从帮人家缝制服装转到独自缝卖服装,而且表现为由缝卖作为实用品的白族服装转到缝卖和承包作为旅游商品的白族服装,还表现为从经营服装转到带领全家从事多种经营。这些都显示了段元参的商业智慧中的创新思维。在完成这些转变的过程中,段元参也由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转变为现代社会中一个有创新意识的农民商人。
       当代白族农民的商业智慧萌生于传统社会中的乡村市场交换,而传统的乡村市场虽然超越村庄之上,但对于经常赶集的农民来说,基本上还是一个熟人社会,因此,在这样的市场上所进行的商品交换,与纯粹以利润为目的的资本主义市场的商品交换还是有很大不同的。由于熟人的关系,诚信成为交换的一个基本原则。到了改革开放以后,现代市场经济的商业实践使农民在商业道德上出现了分化,利益原则与道德原则既并存又相互博弈。在周城,大多数白族农民都以“诚信”为本,段元参在自己的商业经营实践中也经受了诚信原则的考验。例如,一种本钱20块的围腰,在传统的市场中只要有5块钱的利润人们就已经满足了。但对外开放以后,导游让段元参卖50块,段元参就感到有些“昧着良心”了。在“诚信“的道德原则与“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原则的博弈中,他颇有感慨地说,经商“还是诚信为好”。
       四、讨论
       以上笔者对段元参个人生活史中的商业智慧做了一些描述,现在就白族农民对现代社会的适应问题做一些理论性的讨论。
       商业智慧是文化的一个内容。当前一些社会学者、经济学者往往注重传统社会与当代社会的对立,转型社会被看成扬弃旧传统、创造新文化的过程。他们强调现代对于传统的变革而不是延续。但是,我们在田野调查中却常常看到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延续乃至张扬。
       美国人类学家萨林斯认为,传统与现代并非对立。“非西方民族为了创造自己的现代性文化而展开的斗争,摧毁了在西方人当中业已被广为接受的传统与变迁对立……的观念,尤其明显的是,摧毁了20世纪著名的传统与发展对立的观念。”(注:[美]马歇尔•萨林斯著、王铭铭等译:《甜蜜的悲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25页。)
       萨林斯还指出:“文化的图式也是以历史的方式进行安排的,因为它们在实践展演的过程中,其意义或多或少地受到重新估价。……人们是依据对文化秩序的既有理解,来组织他们的行动计划,并赋予其行动目标以意义的。”(注:[美]马歇尔•萨林斯著、蓝达居等译:《历史之岛》,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事件本来只是社会系统结构的原型再生产,只是作为一个事例进入系统的,但由于实践的事件一旦进入系统结构,结构就被生动性、创造性、情境性、不定性的实践解构。以意义结构组织历史的途径,就是历史进入结构的途径。于是,结构与历史的对立被打破,结构被实践解构,“以再生产开始的东西,却以转型告终”。\[美\]马歇尔•萨林斯著、刘永华译:《历史的隐喻与神话的现实》,(注:[美]马歇尔•萨林斯著、蓝达居等译:《历史之岛》,第325页。)
       对于段元参的个人生活史,我们不仅可以将其置于白族社会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中来解读,同时也可以将其置于个人与社会的互动中来解读。
       在第一种解读中,段元参是乘着历史之船跟随时代漂流到现代社会中来的,从传统到现代的社会转型过程对于段元参来说是一种背景。改革开放以来,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影响之下,传统的结构图式由于群体的实践而发生了改变,原先的结构发生了转型。转型后的文化是一种新文化,但与历史有着联系。这一种解读的意义在于:社会与文化的历史同社会与文化的结构之间的非对立关系成为段元参个人实践的一种背景,使段元参能够延续他在传统社会中继承的商业智慧,进而适应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环境。段元参的个人生活史显示了白族农民的现代化诉求,他们在现代社会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发挥着自己的创造性。段元参的商业实践也从他个体的角度为社会历史与社会结构之间的非对立关系提供了证明。
       在第二种解读中,段元参的商业活动是作为个人实践加入社会实践之中的。社会实践是由多股力量构成的,包括地方政府的力量。改革开放以后,地方各级政府都想利用周城邻近蝴蝶泉的有利位置,将其建设成一个旅游模范村。段元参作为这个村庄的精英,在集体化时代曾担任过周城大队的副大队长,文化大革命中担任过“斗批改”领导小组组长,并被作为第一把手(书记)而培养,在当前的周城村他也有着较高的个人威望。因此,他的个人行为在群体的社会实践中既作为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又在某种程度上引导着群体的实践。这一种解读的意义在于,在传统与现代、历史与结构的非对立的关系中,精英人物起着重要的作用。
       还有一点需要提及:段元参的经商实践也表现出当代白族农民商业智慧的特点。这个特点是优点与弱点之和。就其优点来说,这种智慧体现了白族农民勤劳致富的基本精神,对国家忠诚,讲究诚信原则。这是白族农民固有的优良品质。段元参思想意识的中心并不是发家致富,而是怎样做人。他在商业活动中并不以赚取最大的利益为目标,而是让财富的获得服从于自己的人生追求。
       就弱点来说,由于实践范围的狭小,段元参的眼界也受到某种限制。段元参经商本是从家庭利益出发的,即为了五个儿子能够成家立业。他没有将自己和家人的能力发挥到最大限度,他的商业智慧缺乏开拓性与冒险性。这使他们的发展总显得循规蹈矩,甚至在本来可以做大的条件下,他们也没有做更多的努力。例如,段元参本来有能力组织起更大的服装公司,更大的扎染作坊或更大的酒店,但是他没有想到要这样做,更没有想到走出周城去谋求更大的发展。他的大儿媳组织的八人扎染群体就也可以说明这一点。她们总是把当天赚到的钱当天就分掉,做一天算一天,没有长远的打算。这些都说明,白族农民在商业活动中的视野还是较为有限的。
       〔责任编辑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