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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与实践]新农村建设中的村级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作者:邓秀华

《东南学术》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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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村干部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和重要依靠,村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农村政治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本文通过对湖南桃源县桃花源镇村的调查,发现目前村级组织存在的问题,并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新农村;村级班子建设;干部选任;考评激励,
       中图分类号:F32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8)04-0088-06
       为研究新农村建设中的村级班子建设问题,我们对湖南常德市桃源县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收集现有资料等形式展开了广泛的调查,并集中走访了桃花源镇的同仁村和水溪村。桃源县桃花源镇村级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在我国农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倾向性,是各级党组织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当务之急。
       一、当前村级班子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桃源县桃花源镇共有30个村2个居委会,当前村组织班子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年龄普遍偏大,村干部队伍结构欠合理。桃花源镇共有村级干部115人,男83人,占72.12%,女32人,占27.82%。平均年龄为49.27岁,其中70岁以上的1人,占0.8%;60-69岁10人,占8.69%;50-59岁52人,占45.21%;40-49岁35人,占30.43%;36-39岁11人,占9.57%;30-35岁6人,占5.2%。调查显示:50岁以上村干部比例达到54.7%,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明显偏低。村干部队伍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不利于农村基层组织的整体功能发挥。
       2.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弱。桃花源镇大部分村干部文化程度偏低,全镇村干部中没有1人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专文化程度的4人,占3.48%;高中文化程度的33人,占28.70%;初中文化程度的66人,达57.39%;小学文化程度的12人,占10.43%。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占了一半以上,有11个党支部甚至没有一个高中学历的党员,占支部总数的34.38%。由于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他们接受新观念、新知识、新科技能力较差,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有难度,难以适应当前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更谈不上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了。这种情况直接导致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农村党支部普遍缺乏生机与活力。
       3.任职时间普遍较长,农村干部断档现象严重。课题组调查显示:桃花源镇村级班子成员平均任职年限为18.50年。担任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的主要干部任职年限人平均达18.89年,任主职(指担任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人平均达11.12年,其中最长的达44年,最短的为1年;一般干部平均任职年限为16.7年,其中最长的为46年,最短的为1年。全体村干部任职年限为1-4年的13人,占11.21%;5-9年的24人,占20.69%;10-19年的25人,占21.55%;20-29年的31人,占26.72%;30-39年的18人,占15.52%;40-49年的5人,占4.31%。而任主职5年以上的干部占了干部总数的88,79%。其中主要干部担任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的任职年限为1-4年的33人,占34.74%;5-9年的20人,占21.05%;10-19年的22人,占23.16%;20-29年的18人,占18.95%;30-39年和40-49年的各1人,各占1.05%。而任职5年以上的干部占了主职干部人数的65.26%。村干部普遍任职时间长,这一现象一方面表明干部进出渠道欠畅通,另一方面也彰显了基层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直接影响到村级班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如今村干部队伍后继乏人,选拔年轻有为的村干部有很大的难度,绝大多数年轻人也不想当村干部,自愿报名参加竞选的更是凤毛麟角。一些村干部工龄长,资格老,进取心和开拓精神相对较差,他们适应市场经济新环境的能力也较弱,自身脱贫致富有很大的难度,要他们在当地起模范带头作用,帮贫扶困就更加勉为其难。
       4.党支部活动阵地缺失,部分村党建工作形成空白。至2007年底,湖南省列入中央计划的6823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经建好使用,但还有6000多个村没有活动场所。调查中发现,当前,桃花源镇很多村党支部没有办公活动场所。有的虽然有,但设施不全、条件简陋,工作、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也影响到一级组织的形象。如水溪村村部于数年前被政府征地成了桃源中学,几十名党员从此便失去了固定活动场所,组织生活无法正常开展,党员活动规范管理不能保证,群众找干部也不知走向何方?以这样的条件带领贫穷的农村致富,群众戏称为“老牛拉破车”。在走访中,笔者想看看某村有关党建工作的文字资料,在村里找了半天却没有结果。而且,据说其他村也大都如此。
       5.发展思路不明,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欠缺。一些基层组织在群众中没有号召力,主要原因还是集体经济落后,农民没有得到实惠,导致村干部的地位和威信下降。在市场经济浪潮中,一些村干部在谋农村经济发展上思路不清,规划不明;加之受党员总体水平的限制,一些村党支部想发挥带头作用、战斗堡垒作用也常感力不从心。按村民的说法,村干部“只能跑田头,不会跑码头;只能守摊子,不会搞创业;只会管理,不懂服务”。他们在发展经济时也不能站在农民的角度来制定方案和措施,往往会造成好心办坏事的结果。村党支部谋发展和创新能力的薄弱,是导致农村长期不能脱贫的重要原因之一。
       6.干部队伍欠稳定,班子建设的持续发展面临实际困难。在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下,特别是农业税费改革的影响,使不少村干部在公益事业创办中举步维艰,有的村干部开始转岗外流,外出打工赚钱;有的村干部对未来感到迷茫,工作不安心,责任感、作为感下降。干部队伍的不稳定和缺乏活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党和政府对农村的影响力,阻碍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实施,迟滞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现存的村组干部多数是农村考学、当兵、劳务输出以后剩下的“精英”,他们中的多数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较保守,缺少就业技能。据调查,桃花源镇95名“两委”主要干部中,安心工作的只占60%。村里事务多,任务重,收入少,对于没有财政收入保障的村干部来说,“村官”已缺乏吸引力。“人难选”、“选人难”,村级班子成员的人心涣散已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瓶颈”。
       二、成因分析
       从调查的情况看,桃花源镇农村村级班子建设乏力的原因主要有:
       1.政治民主在部分村流于形式,干部选任机制欠合理。尽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已有20周年,但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尚未得到很好的落实。村级干部队伍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现象严重,还没有建立起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群众反映有的村村干部的当选是由乡镇领导说了算,内定好的;有的村家族、宗派势力抬头,有的人被家族势力“捧”上领导岗位;有的村出现思想好、作风正、能为群众办事
       的人上不来,反倒是有这样那样问题、不正派或有背景的人被选进“两委”班子,致使有些村的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2.没有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难以形成对村干部的激励作用。干部考评按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但在当前的干部考核中,一些地方对村级干部的考评往往以个别主要领导的意志为标准,致使党员干部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放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而是把精力放在和主要领导搞好关系上,形成了“干的好不如说的好,说的好不如哄的好”的怪现象。
       3.农村干部待遇低,村干部普遍有后顾之忧。综合湖南全省情况,桃源县桃花源镇村干部待遇算中上水平。从调查中得知,桃花源镇的村干部的年均收入为4022.81元,月均收入仅335.23元。其中最高的年收入为6471元,最低的年收入为3092元。收人低,并且没有医疗保障和退休保障,过低的待遇以至于出现了村干部辞职不干的现象。在我们的调查中,村干部普遍提出担心老无所养,如白栎村的支书吕美伦75岁了,当了44年村干部,还不想退下去,就是眼巴巴地盼着政府出台政策退下去以后每月给予一定金额的养老金。据同仁村支书方开云说他们最近每个村干部凑了100元,打算就待遇问题去省、市上访。
       4.村级债务重,领导班子难以轻装上阵。湖南省委、省政府在2000年曾提出县乡村“五年还债”的目标,但时间过去了7年,不仅旧债无减,反而新债激增。课题组调查显示:桃源县村平均负债43.75万元。从桃花源镇看,全镇30个村2个居委会共计负债1510万元,平均每村(居委会)负债47.19万元。从被调查的两个村的情况看,同仁村负债89万元,水溪村54万元。以同仁村为例,其89万元的债务中,由于垫付历年应上交税费及利息而形成的债务为35万元,占全部债务的39.3%;由于垫付历年应上交水费及利息而形成的债务为25万元,占全部债务的28.1%;两项合计达60万元,占全部债务的67.4%;其它的由村级管理开支、道路建设等形成。如此沉重包袱,致使村级组织服务效能不高,“一事一议”难议难行,村干部顺应群众意愿、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举步维艰,一些修路、修桥、修渠、救济等福利事业由于资金不足,难以付诸实施。前些年,一些乡、村为了还债,能卖的集体资产都卖了,能租的也都租了,集体经济已成“空壳”,唯一能收的税费“尾欠”,中央政策又严禁催收。这些现象,造成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基层工作的吸引力日趋下降。
       5.大批青壮年外出打工,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2005年湖南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到912.23万人,新增外出务工人员83.13万人,其中省外就业711.5万人,占78%;省内就业200.7万人,占22%。2006年全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到1003.23万人,新增外出务工人员91万人,其中省外就业776.5万人,占77.4%;省内就业226.73万人,占22.6%。农村外出务工人员2006年比2005年增加9.98%。课题组调查显示:目前在桃花源镇农村,有文化、有门路、思维灵活的人,基本上都外出打工谋生,留守的多是老、妇、幼、弱群体。众多优秀农村人才资源向城市、向经济发达地区逆向流动,导致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和村级后备干部萎缩,这种状况不但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缺乏劳动力,而且使党组织在党员发展、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上遇到实际难题,不少地方选拔村干部只能是“矮子里面拔将军”。外出打工的大多是有点文化的年轻人,受经济利益驱使和生活环境所迫,他们认为在家当党员干部不如外出打工挣钱,这使党组织在党员发展上面临“后备不足”或“无人后备”的问题。有的村支部多年未发展新党员,支部生活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基层党组织缺乏应有的生机与活力。有的村由于外出人员多,成为实际上的“空壳村”,党的组织基础被严重削弱。
       三、加强农村基层村级班子建设的建议
       村干部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和重要依靠,村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农村政治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如何使村干部队伍真正成为党的执政根基、群众的依靠和农村发展的“领头羊”,我们认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关键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革和创新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一是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把那些靠得住、有文化、有本事、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进村领导班子。继续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村民委员会换届中推行的“四提倡一注重”选举村干部的做法,保障党员和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二是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渠道,扩大选人用人范围。选拔任用村干部,既要立足村内选人,也要面向社会,通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途径,活化村干部队伍的源头。要注重从村级后备干部、致富能手、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科技示范户、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干部;注重把那些在乡镇企业工作和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人才请回本村担任村干部;也可采用“下派”的方式,从县乡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以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职工、涉农科研人员到村上任职;如果本地一时没有合适村干部人选的村,也可打破地域、行业、所有制和身份界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从外面选派优秀人才去任职,特别是要注重从先进村选派优秀干部到后进村任职。
       2.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一是加强对农村青年的正确教育引导。积极发展农村青年加入党组织,要注重在优秀青年和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村干部。要经常开展“荐贤举才”活动,建立一支年龄在30岁左右、文化在高中(中专)以上、综合素质较好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保持每个行政村有2至3名后备干部的常数,培养壮大村干部的后备力量。二是作好村后备干部的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好后备干部档案,加大组织培养,采取让其担任村副书记、村主任助理、到镇、乡机关和企业挂职锻炼等方法,增强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促使他们早日成才。要坚持备用结合,加大对村级后备干部的组织推荐和上岗使用的力度,条件成熟的按党章和法律规定的程序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让他们在实践中走向成熟。三是创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渠道。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规定,积极试点,探索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三位一体”、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任、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形式,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3.加大村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村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一是构建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培训体系。解决“三农”问题、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是要培养一支群众信得过、发展有本事、工作有能力的干部队伍。各市州、县市区和乡镇党委要各负其责,加大对村干部政策理
       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使广大村干部增强素质,提升能力。二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作用。力争每名党员干部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实现村村建立远程教育站点,每个站点每月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2次,经常开展个性化学习,确保学出效果,用出效益。发挥“红星”网辅助教学平台作用,并依托有关院校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历教育,为农村培训一批留得住、用得上,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力争经过几年努力,每个村级领导班子中有1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是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村干部培训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地留存党费适当补充,确保培训经费到位。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治穷致富和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爱民惜民的能力。通过实施新农村建设中的这一“领头雁”工程,着力培训一批在农村基层工作中“想干事、愿干事、能干事、干得好事”的带头人,领导好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4.坚持严格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约束。任何失去约束的权力都容易产生腐败。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关键是要建立健全管理和监督制度,尤其要狠抓制度的落实。主要应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一是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村干部实行备案管理,从整体上把握村干部队伍的基本状况、主要特点、主要问题,从而对村干部队伍建设作出长远规划,明确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全面落实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应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是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制度。由乡镇党委指导和督促村党组织、村委会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明确村干部的岗位职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绩效与报酬、奖惩挂钩。四是健全年终考评制度。每年年底,乡镇党委应对村干部进行年终考评,并依据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等情况,对其作出组织评定。组织评定的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五是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干部离任前,应实行任期财务清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工作由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和村民主理财小组共同负责,审计结果必须向村民公示。
       5.切实解决村干部待遇,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村干部常年工作在农村一线,直接面对群众,身处矛盾焦点,工作十分辛苦,生活非常清苦。村干部对解决待遇保障问题反映日趋强烈,各级党组织应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村干部,努力激发村党组织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一是建议中央、省财政逐年加大对村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村干部误工补贴和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兑现。要使中央、省委有关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文件要求落实到位,绝大部分市州、县市区财政感到无力承担,兑现村干部补贴非常困难,地方普遍呼吁,要求中央、省财政尽快加大对村转移支付力度。建议相关部门就此再做专题研究,明确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数量和责任,切实解决地方困难。二是建议进一步规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要切合参考对象的实际,要与普通公务员考试区别开来,不仅要指标单列,还要科学制定考录条件,适当放宽年龄、学历限制,试题及考试方式要适合身份特点;要坚持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评结合;要切忌对象泛化,明确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作为考录对象;科学确定考录比例,科学设定考录后岗位,充分发挥村干部公务员的长处,可以调任乡镇岗位,也可以继续留任本村做村干部。
       6.继续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为村干部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据统计,至2007年底,湖南仍有7065村的组织活动场所危旧狭小,18363个村无独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开展正常党组织生活、培养和提高村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平台。为此,应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实施“三个基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础工作)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部门支持形成合力。国土、建设、水利、林业、水利、税务、审计、交通、环保等部门大力支持,减免相关税费,简化有关手续,全省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相关审批费用比照农民建房的做法办理,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议中央继续加大对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建议对现有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村,由县里统一规划和建设,对财政确实困难的县市,省里适当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扶持,力争用两年时间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三是积极发动党员群众共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长期以来,不少村组织由于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村干部只能“流动办公”,“公章随身带,会议流动开”,百姓办事要挨家挨户找村干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干部的办公场所,也是党员群众自己的家园。因此应依靠党员群众,激发他们的建设热情。坚持建设方案同党员群众商量,施工单位向党员群众公示,资金使用受党员群众监督,工程质量请党员群众把关,让党员群众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投工投劳,共同建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