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两岸关系视野中的传媒交流与互动]台湾综艺节目对大陆的影响
作者:陈 炜
《东南学术》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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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台湾的综艺节目对大陆有较大的影响。学习台湾综艺节目,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单纯的模仿-和复制,而应该是把握其节目核心理念后,根据本地的审美习惯和收视习惯进行创新。大陆正逐渐重视主持人在综艺节目中的作用,有些电视台开始围绕主持人来策划与设计节目流程。虽然在综艺文化的交流上,目前主要是台湾对大陆的单向影响,但互补互利,共生发展,推进两岸电视综艺节日的进一步交流仍是两岸共同努力的目标。
关键词:台湾;综艺节目;大陆;影响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8)04-0065-04
按照英国学者大卫·,麦克奎恩的看法,“电视是一种高度类型化的媒介,只有极少数一次性节目会偶尔不在已经确立的一般类型之内。”而“类型”一词在法语词汇“Genre”中就是专指媒介产品的类型或类属的。电视综艺节目,就是以娱乐性和观赏性为主导,综合了戏曲、歌舞、短剧、杂技、扮演、相声等多种艺术表演形式,通过晚会、游戏、竞赛、猜谜、谈话、益智、真人秀等多种节目形态展现出来的一种综合性的电视节目类型。它来源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NBC一个空前大型的广播节目MONLTR,即把爵士乐、新闻、人物专访、书评、赞美诗等节目形式熔于一炉。然而,西方的电视综艺节目,从分类上看要么是以“娱乐节目”的概念来涵盖,要么更直接地称为“游戏节目”、“智力竞赛节目”或其他。称为综艺节目,则是就节目形态中一个突出的类型特征,即综合多种节目元素作为一种制作“模式”来界定的。这里的综合既是指多种艺术门类的综合,也是指多种表现手段的综合。
综艺节目,作为最重要的电视节目类型之一,伴随着两岸关系的不断松动和文化交流的日渐频密,节目内容、人才的交流日益增多。台湾综艺节目至今已有40多年的历史,人才辈出,各种形态的综艺节目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而大陆的综艺节目发展较晚,仅有20年左右的历史。基于两岸文化同根同源,语言相通,休闲娱乐趣味相近,这些年来,大陆的电视台纷纷向台湾学习。台湾的综艺节目,无论是节目形态设计,主持人话语方式,还是前期的策划,演播厅的设计,后期制作等方面,都对大陆的同类节目有很多启发和促进作用;但目前大量的模仿、抄袭或过多的聘请台湾策划人和艺人加盟,也让人担心:简单的克隆是否会造成节目水准的下降?急功近利的思路,是否会因此忽略对节目的制作理念,以及其背后的运作机制充分的认识?同时,对于台湾这种以宣泄和释放为目的的电视消费文化,各地电视台是否有足够的警惕?因此,在大陆综艺节目快速发展的今天,深刻认识台湾的综艺节目的长处和局限,在学习的同时仔细甄别,避免它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进一步推进大陆综艺节目的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一
一直以来,台湾的综艺节目对大陆有较大的影响力。大陆不少综艺节目中的“模仿秀”、“终极密码”、“超级任务”等单元,其节目的初始概念和基本形态,都来自于台湾受欢迎的综艺节目。台湾的一些有名的综艺节目,在大陆有较好的口碑。
90年代,受台湾胡瓜和高怡平主持的相亲节目《非常男女》的影响,各电视台争相模仿,社会影响很大。大陆相亲节目的成功,一方面可以说是对节目本身注入了符合本地风俗和习惯的内容,在模仿的同时保存了自己。和《非常男女》不同的是,大陆的相亲节目在接受到该节目的启发后,以爱情为主题,以普通男女为主角,探讨存在于爱情、婚姻、家庭中的某些问题。但创作人员在《非常男女》风趣、直率、富有生活情趣的市民风格中注入了不少适合大陆观众审美趣味和审美习惯的成分。这些婚恋节目中,主持人所提问题较为含蓄委婉,也没有太多的商业性,这是节目播出后得到观众认可的基础。另一方面,是对于这类节目的特质有很好的把握:充分的把个人的隐私作为“奇观”展示出来。“奇观”或者“奇观化”是人类文化史中由来已久的一种现象。远古先民的宗教仪式、中世纪的圣像崇拜、拉伯雷时代的狂欢节、路易王朝的断头台、大革命时代的庆典,这一切都构成了奇观的场景。不论那奇观的场景是等级森严的庄严仪式还是巴赫金所说的摆脱了日常生活的严肃性狂欢,也不论那奇观是对日常秩序的强化还是对它的戏访甚至消弭,那奇观的世界都必定要存在于一个与日常世界迥然不同的空间中。相亲节目正是把握了这类作为奇观的“隐私”,以一种戏访的形式,通过电视综艺节目成为全国人民茶余饭后的一道风景。而当这种节目为观众熟悉之后,奇观消失,就无可避免的走向消亡。
这两年,《康熙来了》在台湾走红,大陆也陆续出现了很多模仿性的节目,然而,这类节目,虽然从嘉宾选择到摄影棚的布置,和《康熙来了》几乎一模一样,甚至连栏目名称都带有克隆的特征。但是这类模仿的节目,并没有抓住这类综艺类谈话节目的特质,又没有更多的创意,效果不免差强人意。
《日常生活的自我表演》的作者戈夫曼,曾经将社会机构比作一个舞台,认为人们都在这里登台表演。戈夫曼认为,在这种表演中,我们都非常关心和试图控制自己给他人的印象,我们通过言语、姿态、手势等表现来使他人形成我们所希望的印象。戈夫曼认为,人们表演的区域有前台和后台之分。前台是人们正在进行表演的地方,后台则是为前台表演作准备的、不想让观众看到的地方。人们在前台的行为举止与后台是不一样的。一般说来,应防止观众进入到后台来,而且,在前台也必须防止那些与演出无关者进入到表演中来。作为经常在大众场合抛头露面的媒介名人,大都擅长经营他们的前台“演出”。
以媒介名人为中心的节目,除了要考虑“公众对他了解多少”,更要关心的是,这些名人们能在多大程度上讲了真话。随着明星们在密集的电视频道上频繁的“表演”,观众开始厌倦了故事般的演出。《康熙来了》,正是敏锐地把握了观众的需求,突破偶像包装,表现明星真实自我的节目,也因此获得了观众的喜爱。
因此,对于台湾综艺节目的学习,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单纯的模仿和复制,而应该是把握其节目核心理念后,根据本地的审美习惯和收视习惯,进行的一种创新。
二
《康熙来了》的成功,很大一个原因是其它仿制节目缺乏象蔡康永、徐熙娣这样优秀的主持人。台湾的综艺节目在启用和发挥主持人的作用上,有两点值得学习:其一是明星化。选择明星充当综艺节目的主持人,或者对主持人进行偶像包装,让主持人成为明星是台湾综艺节目的基本策略。其二是主持人身份的多元化。主持人多元的知识背景、才艺背景增加了节目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同时也丰富了综艺节目本身。如电影童星出身的张小燕,酒店的乐师出身的张菲,知名作家蔡康永,名模林志玲等等……主持人身份的多元化还表现在各种年龄段的主持人,新老主持人的并存上。
费斯克认为,明星作为栏目和电视台代言人的形象,利于打动观众,从而获得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其次,明星无论在他们所承担的角色或演出中,还是在其报道的、“被披露的”“个人隐私”生活中,都浓缩着、代表着有关行为、活动、方式、情感的某些典范。就此而言,他们在文化
符码与文化进程中,作为权利的符号、形象与类型而发挥作用。最后,明星是流行的,因为他们获得某种形式的尊崇,并被赋予文化的价值。他们在特定的生活方式中引起共鸣。
台湾综艺节目的主持人制也有一些弊端。如主持人家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他艺人的发展空间;超强势名牌主持人的高身价,大大增加了电视台的运行成本。有些名牌主持人在一些评比或竞赛的单元中,哗众取宠,肆无忌惮地开玩笑,也令人反感。
目前,大陆正逐渐重视主持人在综艺节目中的作用,有些电视台开始围绕主持人来策划与设计节目流程。了解台湾综艺节目的主持人制,是很有意义的。
三
台湾综艺节目,经过长期的发展,其运作机制成熟,质量也比较高。在台湾地区民众收看综艺节目最常见的动机,因为节目的内容好、题材好仅次于为了消遣娱乐,在电视综艺节目收视动机名类等第分布表的18个选项中,列第二。
然而,在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最让人诟病的是其固有的低俗化倾向。如吴宗宪、张菲等主持人的节目中,经常以女性三围为题材,或具有明显性暗示的话语对话,或主持人之间、主持人与嘉宾之间打情骂俏。即使像《康熙来了》这样的节目,不当的语言、过火的动作、刺探嘉宾的隐私也频频可见。此外,还有一些整人节目,在捉弄他人能够制造快乐的收视逻辑下,对社会的文化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社会制度和商业化电视台的属性,决定了台湾电视节目的低俗化倾向。费斯克在《理解大众文化》里说到:“演播室生产出一种商品,即某一个节目,把它卖给经销商……以谋求利润。对所有的商品而言,这都是一种简单的金融交换……一个节目的经济功能,并未在它售出之后即告完成,因为在它被消费的时候,它又转变成一个生产者。它生产出来的是一批观众,然后,这批观众又被卖给了广告商。”在这种商业逻辑下,收视率理所当然地成为台湾电视台各项工作的指挥棒。而提升收视率的方式就是:最大程度地迎合观众的需求。片面追求收视率的后果,就如日本学者清水几太郎所说的,为了获取利润,传媒必须争取最大多数的受众,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满足广泛的受众需求。最广泛的普遍兴趣也就是超越人的层次、群体、职业、学历等社会属性的兴趣,说到底无非就是性爱、犯罪、冲突、猎奇等有关本能的兴趣。近年来台湾高竞争状态下的媒体生态,使收视率的争夺愈演愈烈。只有2300万人口的台湾地区,媒体存在的密度之高令人叹为观止。无线电视台共有5家,此外还有数百家有线电视台。为了在众多的同行同业中突出重围,提升知名度,提高收视率,各媒体无不使尽浑身解数。
在台湾,综艺节目不像电视新闻,有着把关人的制度来管理和控制节目品质。在商业电视的体制下,电视节目被简单地等同于商品。但是,电视节目毕竟是文化的一部分。而且,台湾的综艺节目对青少年有很大的影响力,以本土素材为主的综艺节目跨越性别、教育、年龄,广受青少年的喜爱。固然,综艺节目往往轻松、热闹、快乐、刺激,它强化和突出了感官功能、游戏功能和娱乐功能。相应的,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节目的认知功能、教育功能和审美功能。但综艺节目在对于人们的思想、观念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单纯把它理解成一种以宣泄和释放为目的的消费文化是不对的。值得注意的还有,台湾的综艺节目表面上看起来远离意识形态,游戏人生,但其影像和声光中隐含了商业主义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讯息。
虽然在综艺文化的交流上,目前主要是台湾对大陆的单向影响,但互补互利,共生发展,推进两岸电视综艺节目的进一步交流仍是两岸共同努力的目标。台湾电视因其文化视野所限,节目精品不多;又太注重商业操作,未免显得粗俗。大陆电视则严肃有余,机智有限,创新不足,克隆作品太多。两岸综艺节目互有所长,台湾的综艺节目在参与性节目(游戏、竞赛等互动性强的)上,和大陆同类节目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然而,在欣赏性的综艺节目(文艺表演为主)中,大陆综艺节目依托中国传统戏曲、古典音乐、杂技和舞蹈等方面的艺术底蕴与高端人才,无论质和量都远远超过台湾。当然,两岸电视综艺节目也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如何充分利用中华文化中的精粹进行创新,提升电视综艺节目的文化;如何正确认识综艺节目的平面化与粗浅化的倾向,在欲望满足的同时提供精神的食粮;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克服电视综艺节目同质化的弊端;如何对青少年进行教育,防止他们的文化偏食等等。这都是需要两岸携手共进,通力合作,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艺术特长,让两岸的电视综艺节目不断提升文化水准和艺术水准、推动其向更高的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