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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立法”笔谈]循环经济理念的法治保障(摘要)
作者:丁国民

《东南学术》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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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世界面临的两大挑战,一个是环境问题,一个是贫困问题。人类早在20世纪就已经意识到环境和资源的危机,为此,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环保法和循环经济法,使得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得以实现。在我国,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我们将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可以说,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的提出已经不再局限于单纯的经济增长方式,而是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理念。理念的问题我把它理解为一种理想和信念,或者理解为我们长期以来使用的一个概念——“指导思想”。具体地说,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其核心内容就是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