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集萃]高等院校的科学定位: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
作者:刘洪玲
《东岳论丛》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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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人。作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基地,不同层次、类型的高等院校进行科学而合理的办学定位,因地制宜地培养不同层次、不同规格和能力、结构合理的人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本文在简要论述和谐社会主要特征的基础上,就高等院校如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科学合理地找准自己的办学定位,培养构建和谐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提出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办学定位;和谐社会;高等院校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8)03-0202-03
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了“和谐社会”的概念,并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一。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历史任务出发,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全党面前。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又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括为六个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并强调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人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又强调指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前,全党、全国人民以及各行各业都正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实现这一伟大理想而努力奋斗。本文就高等院校如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在国家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科学合理地确定自己的办学定位,培养和谐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科学内涵
从我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与时代背景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治国理政的视野拓展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人的发展等各个方面,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和谐既包含稳定、协调,又高于稳定、协调,它是稳定和协调的本质与核心;既包含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又包含社会发展的平衡机制,它是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的统一;既体现公平,又促进效率,它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十分丰富。按照胡总书记的论述,我们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较为全面地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1、民主法制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基本制度的根本内容,法制是实现民主的根本保障,二者是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只有民主和法制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法制是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尊重人民群众的独立人格和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和建议有沟通的渠道,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使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要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使整个社会的运转服从于法制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切实落实。
2、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利益是“本源性”问题,其他问题常常由此派生,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现阶段,在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国社会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这些矛盾虽然渗透于各个领域,表现为各种形式,但从根本上说,都是利益因素所致。因此,搞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调节,维护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与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所以,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要运用多种手段,逐步建立以权力公平、机会均等、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利益调节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在利益协调中的基础性功能。要建立和完善畅通的礼仪表达机制,只有形成能够充分反映不同主体利益要求的表达机制,才能使利益主体充分表达各自的要求和意见,从而在相互沟通中达到相互理解、减少冲突、达成共识。要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困难群众的基本利益。当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首要任务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合理调整不同阶层的利益结构,逐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3、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和谐取决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诚信友爱又是实现人际关系和谐的前提条件。没有诚心,就不会有爱;没有爱,人际关系就紧张;没有人际关系的融洽与和谐,就不会有社会的和谐。倡导并形成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属于道德建设范畴。因此,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的社会风尚,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
4、充满活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动力基础
“创造”是社会活力的源泉,而充满活力又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各方面的创造活力,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破除思想观念和体制上的各种障碍,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涌流。只有这样,才能更快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实现人类社会和谐美好的未来。
5、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基础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会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亟待健全,社会管理法规亟待完善,社会管理中的“缺位”现象亟待解决。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这一社会管理格局中,党委领导是根本,政府负责是前提,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只有这几方面的有机结合,才能坚持正确的社会
主义政治方向,实施科学、高效的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
6、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自然包括资源和环境两个方面。发展经济不能以过度牺牲自然资源为代价,也不能建立在环境逐步恶化的基础之上。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在取得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的同时,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生态问题。比如,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自然资源无序开采、资源利用率较低等等。任由这些问题存在和扩大,将不仅影响生产发展,同时也影响人与社会的和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首先是合理利用开发自然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最佳结合。其次,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意保护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自然资源的约束力和人口增长的压力。为了保持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二、高等院校的科学定位与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才培养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从这个意义上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人。以上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的论述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此,作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高等院校,必须在国家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找准自己的办学定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养数量充足,层次、类型、结构合理,富有创造活力的人才,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意义非同一般。这也是高等院校的办学定位成为当前人们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的原因所在。
高等院校的办学定位,就是根据学校自身发展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来确定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具体说来就是学校在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所占据的位置。办学定位是高校办学的一种教育理念,它关系到学校办学的方向选择、角色确定和办学特色,关系到学校在教育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关系到学校各项功能的充分发挥,是学校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论依据,是学校沿着既定方向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保证。办学定位主要包括学校的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学科专业布局、招生来源、服务范围和对象等,是学校培养目标、发展方向的指向性、针对性框定。
1、层次、类型与规模的合理定位,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养结构合理、数量适宜的人才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和谐相处的社会,只有社会成员各得其所,才有可能使社会成员做到和谐相处,各得其所是和谐相处的前提,和谐相处是各得其所的结果。因此,必须先有了与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阶层相适应的人才结构,才能构成促进社会进步和事业发展的社会关系,才能达到维持社会的稳定与秩序。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如何使占世界1/5的人口各得其所而进入和谐状态,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为了向着这一宏伟目标迈进,合理构建符合中国建设实际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体系十分重要,而处于教育龙头地位的高等教育,如何使高等院校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结合自身的办学实际,切实把握好自身办学的类型、层次和发展规模,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
另外,更为重要的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伴随着生产的现代化和社会生活的现代化,必然需要多种多样的人才;同时,青年求学的要求和他们自身的能力是多样的,要满足他们多样化的要求,高等院校的类型、层次以及发展规模也需要多样化。
2、学科设置与办学特色的合理定位。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养富有创新和活力的人才
创新和活力是一对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概念。这是因为创新才能激发活力,所以创新是活力的源泉;同时有了活力才有可能有更高层次的创新,所以活力又是创新的环境与基础。由此可以想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发展活力和创新的社会。活力和创新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和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它包括三个层面的涵义:一是社会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表现为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二是作为社会生产、生活直接构成要素和资源的活力和创新,如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环境的改善,新的思想、知识和文化的形成与创造等;三是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机制所具有的创新和活力,表现为能够实现社会系统的自我延续、自我调控、自我更新。这三个层面统一构成社会生存与发展的不竭动力。
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活力与创造性依赖于富有创新和活力的教育。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高等院校必须着眼于培养具有活力和创新的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自身的学科定位与办学特色定位,形成与时俱进的先进的高等教育理念。
高等院校的学科与办学特色定位,是高校在其自身生存和发展时空中的位置与功能选择,即高校在学科设置、专业结构、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定位。它是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的,是被社会公认的、独特的和优良的办学特征。这一特征集中表现为学校所培养人才的活力和创造性,是学校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的实践检验。因此,学科设置与办学特色定位是高校建设与发展的核心内容,是高校竞争力的根本。学科建设滞后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办学特色不明显,是我国高校存在的通病,是培养具有活力和创新能力人才的制约因素。所以,在学科专业建设之中要注意课程设计的创新和教师教育观念的更新,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课程,强化实践教学,倡导研究性学习。使学生掌握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较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此,我们必须着眼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可持续性发展的战略,紧紧把握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动态,进一步改造传统学科,巩固提高基础学科,加快发展应用学科,大力扶持交叉和新兴学科,充分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逐渐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为创新人才的培养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服务面向与培养目标的合理定位。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养服务地方、甘于奉献的人才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是我国目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这也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为此,国家在逐步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和措施的同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对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人才规格、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和科技推广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更新和更具体的要求。明确要求高等院校要主动承担其所在地区所需要的人才培养任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势的人力资源和强势的智力支持。这就要求高等院校要根据自身所处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恰当地确立培养目标定位,这里所说得恰当的价值标准就是学校的培养目标体现了地方特色,能够培养出“留得住、用得上”的合格人才,特别是对于相对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也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人才建设的均衡发展,为欠发达地区尽快摆脱欠发达的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最终达到构建和谐社会之目的。
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高校的办学定位抓起,既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教育本质的体现。这是因为教育在其本质意蕴上就是追求和谐,严格地讲,教育本身就应该是一种和谐。而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发生的异化现象,正是我们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和谐精神的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因此而有其基础性的、特殊的身份、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