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民族与文化学研究]中国传统起名方法中的俗字观念
作者:吕永进

《东岳论丛》 2007年 第06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关键词]起名方法;系统思维;俗字
       [摘要]中国传统起名、改名活动不仅是一种庙堂文化,而且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为社会大众的通俗文化。从起名、改名对汉字形音义的理解、描写和应用实践中,可以挖掘出与传统文字学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独特的文字观念,我们称之为广叉文字观念。通过此类文字观念的探计,补苴一般俗字研究侧重字形特点和来历研究的局限,可以使俗字研究在更广阔的空间里展开。
       [中图分类号]K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6-0132-04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名”的解释是:“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意思是说,早期的社会交往中,白天可以凭借面貌、体态、声音等多种特点来进行区别,而到了晚上。相互之间看不清楚,就只能通过自报名字来区分你我了。这告诉我们,早期的姓名是“以口自名”的口语行为,其特点是名字的稳固性还较差。当文字产生以后,姓名也由口头表达这一种形式发展为口语和书面语两种形式了。考古研究成果证明:在一些原始社会的陶器中的刻画符号,有不少是与早期的人名有关的。因此,反过来说,这些不同的人名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文字。可以说,由于书面语言的特殊地位,书面形式的人名在我国文明史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因为其载体——汉字本身就是一种相当复杂的文化现象,所以汉民族传统的起名、改名活动,与汉字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从汉字形音义三个方面充分利用了多种有利因素为起名、改名活动服务,在方寸之间全方位展示了汉字的魅力。当然,由于起名、改名不仅是一种庙堂文化,而更多地表现为社会大众的通俗文化,所以,从起名对汉字形音义的理解、描写和应用实践中,我们可以若隐若现地观察到一些与传统文字学理论有联系又有差距(甚至相左)的文字观念,我们且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广义俗文字现象,希望通过类似的文字观念的探讨,补苴一般俗字研究多侧重于字形特点、字形来历等探索的局限,使俗字研究可以在更广阔的空间里全面地展开。
       根据我们对中国传统起名与汉字形、音、义诸要素之间的关系的考察,可以总结出传统起名、改名用字的过程中表现出的一些非文字学或非纯文字学的文字观念,我们称之为广义俗字观念,现分析如下。
       1 字符信息负载的超文字性
       一个汉字符号,它负载着一个特定语言单位的音和义。换言之,一个文字符号本身的负载信息完全包括在其对应语言单位的以音为载体的意义之中,在历时平面上这种信息是相对稳固的,也是全社会文字的使用者所共认的。如“岸”这个字符,它负载的语音信息只有“an”这一个音节,通过这个音节表达的语义信息一般只有:①江、河、湖、海等水边的陆地;②高大等,这两个义项。而在使用汉字起名的过程中,人们通过系统思维方式,运用形音义为载体而对文字含义以外的其他信息进行组合,从而产生大于文字本身固有的信息的新信息。例如“刘弗”这个名字,按起名者的主观解释,是在“弗”的运用上除了该字固有的意义——“不”等辞书所收义项之外,还包含了谐音的“福”义,还产生了形近类比的“$”(金钱)义。这三组信息均由同一符号“弗”来兼职负载,而后两种信息是文字作为记录语言的固定符号本身所没有的,我们把它称为超文字信息。在起名中,像谐音法:如谐音式成语人名:钟(众)志诚;谐音连理法:如邓艾(爱)民、向仲(中)华;双关法:如借助象征手法构成双关,像“冯毅之”中“之”既表虚词义,又以曲折的字形寓义人生道路坎坷;形象组合法:如柳风清这样的名字,单直观地看到这几个字形,就会使人脑海中映现出春光明媚、杨柳依依、春风徐徐等景象,让人感到春意融融。嵌字组名法:如父名顾江亭,子名顾鸿翔,就是在子名“鸿”字中嵌入父名中的“江”字;拆字生名法:如“蓠”字上面部件是草字头,可谐音为曹,与其下面部件“禺”生成曹禺的名字等许多起名法。名字在寥寥二、三个字的篇幅中希望装载更多的信息,于是这种“以有创造性的方式组台和利用任何东西的多个组成部分,以便产生全面的结果或超过各个部分总和的”的思维方式,也即所谓“协同作用”,就更被起名者所青睐。
       2.文字符号形状的图解义
       汉字符号是通过文字画发展为图画文字,再演变为图符文字和字符文字的。如果说甲骨文和金文为代表的文字体系是图符文字的代表的话,那么隶变之后的汉字则已经成为完全符号化的字符文字。用鲁迅先生的话说,汉字隶变以后,汉字“成为不象形的象形字”。也就是说,隶楷文字符号本身已经不能与它所记录的诃义(字本义)相比附,或者说,今天所说的汉字的形义关系是一种抽象化了的符号与历史演变、积淀而成的约定义之间的规定关系。既然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形义关系——因意而设形的条件已经不复存在,那么,起名者也不可能用现有的字符式的字形来图解文字相应的意义。但如果换位思考,把一种具体的物象用一个在外形上与之相似的汉字字符来描绘的话,虽然已经不受该字符原有形音义关系制约,即已经取消了该字符作为原语言单位记号的职责,但该字符以其图符的身份也可以图解一种与之形似的物象,我们权且把这种方法产生的新义叫做文字符号形状的图解义。回过头来说,这种方法也不是完全摆脱了文字符号本身的一切要素,起码在符号形体的利用上是对已有形式的一种假借。同时,虽然起名中此字形不表已有的规定含义,但用此形图解新义本身也利用了人们在文字概念中对该符号形、音方面已熟悉,便于沟通和理解这个基础,这也可以说是字形图解法所赖以产生的不可缺少的条件。所以,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介于文字应用和非文字应用之间的文化现象。
       上文举到的字形利用一类中的第(4)类如“冯毅之”名字中“之”字,利用其形状的曲折象征人生道路的曲折,就属于字形图解义的范畴。其他如“以字相为物相的类比法”也是产生图解义的一个渠道。当人们在起名时把“之、弓、几”等字符因其外形弯曲而图解为“蛇”,把“文、元、兑”等字符因下边有左右分开的笔画而图解为“脚分开”的含义去应用或避讳时,肯定还是要用它们作为文字学符号的名称如“走之儿”、“弓字旁”等来称说,只是已经不再注意到它们的文字学含义,而赋予它一种新的含义,且这种含义是以形象的图画式(确切地说是写意图)的方法直观地显示出来。这种方法产生和被推广的思想基础,正符合中国系统思维的特点:“重视形象思维,善于将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融会贯通”;“长于直觉思维和内心体验。”汉民族传统起名本身是一种民族文化,它必然打上民族思维特征的烙印,汉字作为汉民族文化中在形象思维方面最突出最具有特色的范畴,成为起名中字符图解义的载体,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把文字内部义项的衍生分作从义到义(引申义)和从音到义(假借义)两大类型的话,这种图解义可以看作是一种从形到义的方式,只是这种“义”是以形象直接表达概念而已。
       
       3 名字视觉形式的审美感受
       书法作为文字的书写艺术,特别是作为用毛笔写汉字的特指义的书法,它是用汉字符号为载体的以线条为手段的造形艺术。中国书法理论承认“书为心画”的客观性,即承认受内因和外因制约产生的文字视觉图像可以涵盖人类审美的一切概念。把汉字这种形体审美观念带人到对汉字应用的一种特定实践活动——起名中来,人们便自然地追求在名字的书面形式,或者说视觉形式中,得到像书法审美一般的期望内含。或者反过来说,人们是根据文字的书法审美原则或更广泛意义上的哲学审美原则,来选择和安排名字的视觉形式的。在这样一种思想意识的支配下,欣赏者便在领会文字意义的同时,又附加给整个名字的视觉形式一种审美含义,如平稳、均衡等等。而名字的创造者就会在文字音义选择的同时,顾及到字形以及名字中各字形体组合的审美追求。这正如格律诗在遣字造句的同时也要同时关注平仄和声律的要求,是一种“带着枷锁的舞蹈”,往往在字义的选取方面受一些损失,但为了和谐之美的追求,为了形式美的追求,人们不得不接受这种有得有失的结局。如果真正通过“二句三年得”或“拈断数茎须”的广泛选择得到诸要素完美的统一,那就会“一吟双泪流”了。名字视觉形式审美的原则主要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1)笔画布局均衡。具体要求字内笔画均衡和整个名字的笔画均衡。如一般认为像“丁小兰、来申吾”等姓名具有建筑美和均衡美,让人在视觉上有一种匀称、和谐、舒服之感,而像“丁一微、燕一平”等从形态感觉上可能就差一些。
       (2)讲究姓名整体结构的动静结合,协调完美。均衡产生静态效果,动态由不均衡产生,但动静结合并不与求布局均衡相矛盾。动静结台是由局部的动与静的合理搭配而产生总体的平衡。
       (3)避免使用笔画太多而结构复杂的字,因笔画多了会造成名字视觉形式上的黑白失调、轻重不分,产生压抑、憋闷之感。
       (4)讲究文字形体的变化,尽量避免字内和字际偏旁部首的重复、结构形式的雷同,实际上是追求一种节律美。如果每字同旁同构,形如排衙,就给人以单调乏味之感,就缺少跳跃美。
       总之+均衡、变化、动静、节奏、黑白等观念都包括在中国书法的传统审美意识之中,而且是这种审美意识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可以说,对名字视觉形式的审美要求。是把文字的应用与文字的艺术美感有机地在一种超小型的书面语篇幅中融合在一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是书法艺术审美的一种缩微。
       根据这样的审美原则,人们把“钱其琛、殷秀梅、郭兰英、胡乔木、谢春晖”等名字的外观分别评价为“结构简洁”、“形音优美”、“形音俱佳”、“形音和谐”等,而把“卜万科”评为“形体略差”;把“池继海”评为“结构单调”;把“裘盛戎”评为“二三字笔画有雷同现象”等。
       其实,这些审美意识从思维方式上看,也部分地体现了中国系统思维的一些特点,如“强调整体,尤其关注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喜在平衡均势,强调调和统一”,“长于直觉思维和内心体验,弱于抽象形式的逻辑推理。”
       4 字符结构单位表述的非文字序列性
       在汉字构形系统中,构成独体字的各笔画之间,构成合体字的各级部件之间,其组合是按规定的序列进行的。按理,在拆分了这些文字后,对各分解部分的表述也必须是按原组合序列进行的。但在起名的相关方式的分拆部件(笔画在分解中也变为成字部件)的表述中,却往往违背了文字组合序列的既定规则,随意排列各个被分解部分,实际上是割裂了部分与整体的文字概念上的构成关系,只把原文字符号当作随意拆卸的图形,按表义的需要从中割裂出相应的字符。例如对独体字“王”字若按笔顺拆,可以拆出“一土”和“干一”两种组合。但在起名中却未见到此类拆法,而是拆为“一三”、“一川”。这已经是对字中某些笔画进行了方向的旋转,目的也是为了向一个成词或有来历的组语合靠拢,以便换取沟通的心有灵犀。《说文》中释“王”用了前人“一贯三为王”的成说,可能是起名中拆为“一三”的依据。至于“一川”,则是个通俗的词组,而且表义也符合人的要求,所以也有成立的基础。至于说既然不把字当作字,而是作为图像,为什么要拆字为词(字),而不去拆分其他的图形呢?我们认为,因为拆分的目的是要产生新的字符,虽然拆分某字时有时不把它作为文字学概念上的部件组合体,但由于从基因上(即从笔画到部件)这个“图符”本来就是“字”的,拆分者只是对这个“由文字构形单位组合的图案”进行可以产生新的文字符号的选择切割和组装,也就是说,这个“图案”不是一个一般的图形,它是唯一一种可以切分出文字符号的特殊图形。
       类似的例子如把“冯”拆为“二马”,也可改序为“马二”;把“张”拆为“弓长”,也可排序为“长弓”,正是因为分拆后的两个字符可以有意义,也可能无意义,但无论如何,除了在形体的组合上它们与原字有关,在意义上是没有关系的。由于名字在表意上的独特性——可以是无意义联系的拼盘式(如:田川流这三个字之间并意义上的组合关系,但照样是名字)结构,因此就为这种拆出的文字的序列的自由安排准备了充分的条件。在我们见到的姓氏拆名中还有如下一些可供参考:
       岑——今山(改序)
       常——巾尚(改序)
       扈——启巴(重新组合。本字当从邑,户声。)
       麻——广林,林广(重新组合、改序)
       黄——田共(剪裁组合、形近替换、改序)
       章——立早、早立(重新组合、改序。本字按《说文》为从音,从十。)
       姜——女羊(改序)
       吴——天口(改序)
       方——万点(改序)
       江——工水(改序)
       周——口用(形近替换、改序)
       计——十言(改序)
       桂——杜土(重新组合)
       厉——万厂(改序)
       夏——百友、友百(形近替换、改序)
       与起名属于同一类性质的文化现象的汉字字谜中也有类似的方式。如在字谜中,谜底汉字多个偏旁拆离分析之后,其偏旁连读次序可以是与人们识读书写的习惯相同的,也有偏旁离合的反向念读方法。起名中对汉字离合拼缀的灵活性和反规则性也同样为人名的多样化、情趣性带来了很好的效益。
       5 文字应用中表现的非系统性
       汉字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表现出很强的系统性。在整字的形体方面,有甲、金、篆、隶的字体之分;在同一种字体中,有繁体和简体的区别,有通用正体和异体的区别,有新字形和旧字形的区别;在字际替换方面,有古字和今字的区别,有本字和假借字的区别等;在文字的语音方面,有通语和方言的区别,有本读和异读的区别等;在字义方面,也存在本义和假借义的区别,本义和引申义的区别,本义和比喻义的区别等等。在规范的文字应用中,应该是同一体系的文字符号的组合,而不能是跨体系的混合。在起名这种文字应用行为中,我们发现了不少打破文字内部系统的用例,正如上文总结的那样,在字形系统上,表现为繁简字、新旧字形、通用字与异体字等不同系统的文字符号的混同。如
       把“吕”拆为“双口”、“二口”等,如果对于旧字形“吕”来说就不准确。对“王化云”其名认为字形均称,但把“云”写成繁体字“雲”就名不符实了。在文字内部部件的使用中,出现“同形即同义”的类化现象。如把“日”形皆当作“太阳”义用于生肖避讳。像对肖鼠之人,因鼠怕目光,所以对“昌、星、易、晋、晶、兽”等字皆要忌讳。实际上,这一组字中的“日”除了“昌”字上面的“日”是“太阳”义之外,其他均不是“太阳”之义。从字源上说,像“晶”中的“日”其实是星星之形,正好与肖鼠相配。这种不问来历、切断演变历史的共时同形意义类化,表现出实用性、片面性和指令性的俗字观念。
       在符号表义问题上,或可在文字学范畴内利用规定的形义关系,即用字符之义;或摆脱文字学范畴,直把字符作图画,用字形之义(如起名中以“甲、中”等字表“金鸡独立”、“元、兀”等表“分脚”之义等),而且这种应用本身也无规律可循。像用“之、及、之”等形表示“蛇”之义,用于一些生肖名字的忌讳,而对真正表示“蛇”义的字如“虫”旁却未见忌讳。
       在字音的应用上,或以通语谐音,或用方言谐音,表现出系统上的混乱。如把“lisi”谐“nisi”,其第一节的谐音当是依据方言中n与l声母不分别的特点而构成的。而大多数谐音却是在普通话语音系统之中的。
       总之,起名中文字应用的非系统性特点是普遍存在的,它表现出规范意识差的俗字观念。应用者只关心自己使用的个别文字符号,而不考虑文字系统中的文字应用规则,因为这样丝毫也不影响他应用文字符号达到起名表意的目的,他采用的方法虽然对于文字学来说是不规范的,但对于具体的应用来说却是最筒捷的。俗字观念之一就是用功利性损害理据性和系统性。
       6 文字应用表现的通俗易解的特点
       在起名对汉字形音义诸要素利用的行为中,从多方面表现出了追求通俗易懂的效果的特点。如在形近部件的类比上,是以常见易称说部件为对象的(如把“冯”姓拆为“二马”,把“夏”拆为“百友”等);在起名用字上,强调尽力避免生僻字;在谐音上努力使用约定俗成的谐音内涵(如王万方的名字,是利用“王”字的韵书切语来起名的);在文字义之外的生发义上采用了不少民俗文化的约定义,如数字的含义(像三、九表示数量大或多,一、十表示完全和圆满,因此就产生了胡三省、江天一、王十朋等名字)、色彩的含义、事物相克的规定等等。最简单、直接地达到目的这就是“节省”的核心内容,而通俗易解可以说正是求取“简单、直接”的效果的有效的方法之一。一般在评论俗文化(包括俗字)时总要把这种文化所适用的语言、知识的浅显归结为俗文化群体自身文化水准的低下所致,现在看来,俗文化追求通俗易解的表达方式的本质应该是“节省”原则,虽然俗文化群体文化素养相对低是客观存在,但这并不是制约他们用通俗易解方式进行表达的原因。俗语是通俗的民间的表达形式,与雅文化在表达效益上却并非是一种高级和低级的层次差异的对比,他们各有自己的特长,是一种互补关系。否则,俗语早就应该被成语所取代而消亡了。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在汉字发展演变过程中,俗字所代表的非规范文字因素是如何对汉字的简化产生重要推动作用的。雅与俗原本是相对的概念,雅中未尝没有俗的积累,俗中也蕴含着雅的灵魂。在文字体系中,谁更利于高效、准确地记录语言,谁就是人们追求的目标。
       7 起名用宇中对普及文化的吸收
       这里所说的普及文化,是指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被广泛采用、雅俗共赏的基础文化现象。他们是社会雅文化和俗文化的接合部,是最容易和各阶层的民众沟通的共用文化信息。起名本身就是一种涉及到不同阶层的泛文化现象,从其自身的需要来说也促使它在用字过程中会不自觉地吸收着普及文化作为载体和工具,以完成命名对雅和俗的融合而追求的任务。起名中对反切法的运用,对各种修辞格的运用,对姊妹文化形式如谜语、拆字、成语、典故等的运用,以及对帝王名字的避讳,与阴阳八卦思想联系的生肖避讳等等,都充分表现了起名的文化活动对相关普及文化的吸收的特点,与上面第六方面的特点相反。这种现象凸现的是俗文化对雅文化的融汇,进一步说明了雅与俗的若即若离的关系。
       如上我们对汉民族传统起名方法与汉字形音义诸要素的关系的部分材料进行了举证和分析,并对这些用字行为中透露出的俗字观念进行了粗浅的讨论。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汉字为载体的起名中所形成的“文本”,生动地体现出具有指涉功能的理性语言和需要展示自身内涵和特点的感情语言的有机交融。作为情感语言,汉字以它在形上特有的“图案”形式,在音上独具的抑扬顿挫的“旋律”和“节奏”形式,结合在义上其雅俗共赏的“信息库”特点,为人名的设计提供了一种全息系统的服务,从而造就了无数具有“边缘的意义”(艾亨鲍姆语)的微形文学文本——姓名。从文化符号学的角度来看,人是“制造符号的动物”(卡西尔语),“因此,人的符号活动和人的实践存在本身是统一的,符号活动就是人的存在活动。”鉴于此,在运用汉字进行的起名实践过程中,对汉字的利用、改造和挖掘等一系列符号活动,就是人的实践存在。在人类的文明成果的某一局部立场上看来是有背常理的、不规则的、甚至简陋的东西,在人的整个实践的全局来看,都是可以得到解释的和容许的。
       [责任编辑:曹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