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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主持.中国民间金融研究]从民间金融组织到正规金融机构(摘要)
作者:裴天士

《东岳论丛》 2005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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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台湾中小企业而言,从民间金融组织转变到正规金融机构,经历了大约一百年的漫长时间。从1895年清政府把台湾岛的主权割让给日本(《中日马关条约》)开始,到1995年中小企业银行取消了“合会金”管理业务为止。从最初的日本殖民政府,到后来的中国国民党政府,对“合会金”都制定了相同的管理策略:严格规范,个别取缔,允许专业金融机构吸收容纳。这种管理政策为低收入的企业界人士提供了更多的信贷机会,减轻了他们在无法获得正式金融机构融资的情况下对高利贷的依赖程度。本文以表1所示的五个发展阶段和表2所示的各项法律变更,对整个转变分阶段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