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社会主义
作者:约翰·E·罗默
《国外理论动态》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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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默(John E.Roemer)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执教于美国耶鲁大学。本文是他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The New PalGrave A Dictionary of Econom-ics)所撰写的“社会主义”一词的词条。
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每种生产方式里的统治阶级有它特有的从直接劳动者手中榨取经济剩余的方法;这种方法是跟随该生产方式下所特有的所有权关系而产生的。在奴隶制生产方式下,由奴隶生产的剩余产品被奴隶主强制地窃取了;在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下,地主通过强制的劳役和各种各样的课税的形式,榨取剩余的农奴劳动。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是第一个没有使用明显的强制手段来榨取剩余劳动的生产方式:没有资本家拥有他的工人或是强制地夺取工人的产品。实际上,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工人和资本家达成了用劳动力交换工资的合同。资本家拥有了这些工人劳动的产品。
实际上,马克思希望把资本主义剩余劳动的榨取解释为在进行竞争缔约下浮现出来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工人和资本家谈判议价,最后,竞争的市场设定了劳动交换的合同条款。
为什么资本家最终会在交易中占得优势——就是说,他们最终占有剩余价值,而工人最终只拥有工资呢?这工资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只够工人们维持生存的。答案不在于资本家确实更聪明或者警察站在他们一边:答案是资本相对于可得到的劳动供给而言是稀缺的,而工人必须为这稀缺的、能给他们带来工资的资本的使用权而出价。如果劳动是稀缺的,那么资本将不得不为劳动出价,而利润将被竞价到最低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对继续拥有资本和变成工人之间的选择将变得漠不关心。为什么在资本主义的整个历史中资本稀缺的情形似乎已经变成了其特征,这一点没有被完全理解。马克思认为,资本家作为一个阶级,也许被国家代表着,实施了保证一支“失业者储备军”的策略以便于保持这种不平衡。事实上,农业外围区的人的无产阶级化是一个重要的过程,通过它劳动力富余的情形一直保持到今天。凯恩斯和熊彼特都设想了资本将不再稀缺的时刻,那将导致资本家阶级的安乐死。
因此,通过在生产中创造的利润,财富在少数阶级手中积累的根本源泉是,富余的工人们必须为在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上使用他们的劳动力的特权而出价,而这劳动力的使用极大地增加了生产力。这提供给工人们较他们在非资本主义部门里能挣得的更多的工资,而且,根据劳资双方的谈判合同,也生产出属于资本家的一个额外剩余量。资本家消耗了这个剩余的一部分,把剩下的部分投资到其他产生利润的活动上。
一些学者认为资本主义是一个从工人身上强制榨取剩余的制度;他们指出工人和资本家在生产的问题上进行斗争。我相信,原则上,如果资本家之间是竞争的,如果由资本家及其代表施加在工人生产上的强迫没有发生,在这种条件下资本主义积累是能够发生的,指出这点很重要。强迫,许多人已经把它当作资本主义的主要邪恶而加以关注,它仅仅来源于劳动合同的不完善,而且强迫并不是不要成本就可以实行的。设想工人和资本家能就生产中每一个可能发生的事件达成合同。另加上,如果这合同是不要成本就可以实行的(想像一个全能的公断者,他能立即处理任何的不同的意见),那么在生产的问题上将没有任何的强迫:资本家们将不会试图加速组装线,强迫工人超时工作,骗取他们的工资,以一种侮辱性的方式来约束他们,等等。我相信,马克思认为,甚至在这样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的本质还是资本的积累。实际上资本主义不是完全竞争的,其合同是不完善的,资本家们和工人将在合同里没有描述到的情况出现时争论谁该去做什么,这些是使得资本主义比理想中的制度让人更不快乐的一些事情,但这不是资本主义的本质。
马克思相信,只要每种生产方式中的所有权关系能够成功地使生产以高效的方式进行,它们就会一直存在下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他相信,最终生产力将发展到如此地程度,以至于使得榨取经济剩余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将不再是有效率的。实际上,马克思推断,在经济历史的下一个阶段,将是社会主义,一个生产资料是被集体所有的,因此其经济剩余将变成工人所有的财产的时期。
我们必须在马克思的意义上来定义剥削。马克思说,工人之所以被剥削是因为生产出工人们用他们的工资能够购买的产品的劳动——这种劳动还包括需要用来生产已经用在这种物品生产里的资本存货的再生产的劳动——在数量上比工人们为了得到那些工资物品而付出的劳动要少。这个“剩余”劳动,即这两个量之间的差额,被转化成了具体的物品,而依据合同,这些物品由资本家占有了,为了利润他们把它卖出。为什么工人容忍这种情况呢?因为工人没有取得生产资料;所以可以说,工人所提供的剩余劳动,是工人为了使用那些生产资料付给资本家的租金。
剥削被定义为这样的事实,工人的劳动时间比体现在他们所获得的作为实物工资的物品中的劳动时间更长。对剥削的存在来说,一切必需存在的条件是,体现在用工资购买的物品里的劳动时间要比工人们工作的时间少。
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把社会主义看作是即将终结资本主义剥削的制度。然而,至少乍看起来,除了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集体化以及使工资之外的工人生产的产品集体化,还存在几种结束剥削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工团主义,在这种方式中,工人集体占有他们的工厂;另一种方法是人民资本主义,它是这样一个制度,在其中公司被公民们私人占有,每一个公民占有公司的一个小的份额。工团主义将快速地产生一个生产资料所有权高度不平等的制度,于是一些工人集团将通过贸易“剥削”另一些工人集团,更不用说租用合同劳动者。设计一种在其中马克思所说的剥削将被消除的人民资本主义,这在抽象的概念上是可能的,但是其在现实中的实现将是困难的。应该注意到,将公司的股份分配给公民这一可以废除剥削的过程不可能是平等的。考虑这样的情况,一个人没有选择工作,但是收到了红利: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他正在剥削其他的人,因为用他的收入能购买的物品中所体现的劳动的量,较他付出的劳动的量更多。实际上,为了废除剥削(在劳动量平衡的意义上),那些选择不工作的人,不应该占有资本存货。事实上有可能设计出一个股份所有权系统,以便当个人选择让他们提供的劳动使其对劳动和收入的偏好最优化的时候,他们从工资及其红利中得到的收入是恰恰足够购买正好体现了他们已经付出的劳动量的物品的,并且,劳动和物品的分配是具有帕累托(Pareto)效率的。这种分配的安排,被若阿金·西尔维斯特尔(Joaquim Silvestre)称为按比例分配的解决方法,它解答了一个引人感兴趣的理论问题,
但是作为一个消除资本剥削的解决方法它没有价值,因为,当关于偏好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时候,实际上计算公民应该得到的公司的股份份额是困难的。(然而,按比例解决的方法可能被一个小的团体[例如渔民]使用,这个小的团体里的人集体拥有一种资源[例如一个湖]并且希望高效地开发利用它,避免浪费和使用过度)。此外,正如我们将在下面看到的,如果在技能上工人们存在极大的差异,那么这种按比例分配的解决方法在伦理上不是必然令人满意的。
于是,社会主义被界定为生产资料的集体化。工人们将生产比他们消耗的更多的物品(没人主张,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投资应该是零),但是剩余产品的存在将不会造成剥削,因为它将被所有的人所拥有。这意味着,国家,它代表着工人阶级,将决定这剩余产品的使用。这是因为工人获得了在代表他们的政党里的选举权和投票权,还是因为一个自称代表工人阶级的政党通过非民主的手段取得了政权,这是另一个问题。
接下来,专门术语的问题是该被提到了。有些社会主义的提倡者把社会主义定义为这样一个制度,在这个制度中,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他的全部潜力,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将消失,公民相互视为兄弟。这是错误的。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来说,社会主义应该被定义为一种消除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所有权关系的网络。这一制度在结果方面是否拥有其他的优点,是一个科学的问题,这问题不可能由定义来解决。
关于平等有一个特别的词必须被说到。如果工人在技能上存在极大差异,消除资本主义的剥削不会消除收入上的不平等。然而,一直存在一种传统,把社会主义看作一个收入完全平等的制度。这部分起因于马克思理论在某种程度上的抽象化,他经常把资本主义的特征描述为大量无差异的工人与少数无差异的资本家精英之间的斗争。然而,这也归因于这样的信念,工人在技能上的大多数的不平等来自于资本主义孕育的不平等的机会,而如果资本主义被消灭了,工人在技能上将因此变得更平等。我相信,在马克思的意义上,这种关于社会主义的转变将实现何种成果的观点,是太乐观了——在后面,当我们返回来谈论这种把社会主义当作平等的概念的时候,对此的论述将更多。
结果,世界见证了两种主要的社会主义的实验。一种是由布尔什维克革命发起的,由非民主统治的共产主义政党掌握了政权并停止利用市场,因为他们害怕商人在市场里将设法积累资本并且因此剥削其他的人,害怕市场将带给他们旧资本家的心态。另一种是社会民主主义,在这一种方式里代表工人的政党通过民主的方式取得国家的政权,并且试图为了投资和增加工人的消费(所谓的社会工资)而对利润征税。这种社会民主主义的道路没有把废除资本资产的私人所有权作为一个原则,虽然有些公司被国有化了。
原则上,这两种方法都有可能废除与资本主义相关联的剥削。如果共产主义政党是社会主义集体的主要部分——劳动大众的完美代理,那么它们能够将积累率设置在工人所希望的比例上(这里存在一个如何统计工人关于这个积累率的偏好的问题),然后用最符合工人利益的方式投资这些剩余价值(另一个偏好统计的问题)。而在社会民主主义条件下,私人的资本可能被抽取十分高的税,这种税率下,虽然剥削率不可能是零,但是它们将是很小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阻止资本逃逸到更有利可图的场所,工人们将不得不保证技术十分熟练,因而,即使在这种政治体制下,资本家们的利润将是十分高的。总之,如果资本是自由运动的,那么保证技能高度熟练的劳动力,将看来是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的一个部分。
关于收入分配的平等,苏联型的经济(苏联和东欧)和北欧的社会民主主义都做了卓越的工作。(实际上,至少在苏联,这是可以论证的,在效率单位里,熟练技术工人贡献了更多的劳动,于是他们在产品里收到了回报。)主要的差别是苏联的经济是在低水平上平衡收入,而社会民主主义是在高水平上平衡收入。苏联经济的失败应归因于什么?我们仍然没有一个完全满意的解释,但是看起来它们废除市场似乎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虽然,随着20世纪20年代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的引入,苏联型的经济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利用市场,但是它们从没给予其运作的自由,这种自由是能培育起技术创新的自由,到20世纪60年代,对低水平的生活标准应负主要责任的正是这种创新的缺乏。(当然,当这个国家把人才集中于一个部门的时候,诸如航天工业,它能够达到给人印象深刻的效果,但是苏联的经济从来没有成功地在广阔领域培育起创新。)虽然这些问题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的围绕市场社会主义的争论中,随着奥斯卡·兰格提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替代中央计划的论证,很早就被看到了。兰格建议中央计划应向工业的管理者们宣布他们的投入物和产出物的价格,并且要求这些管理者上报他们在这些价格水平上将需要的投入物的数量和他们将生产的产出物的数量,如果他们想要使这些价格与边际成本持平的话(这是帕累托效率必需的条件)。然后计划者将进行计算,观察每种物品的供需差异,宣布第二套价格,提高需求过多的物品的价格和减低供给过多的物品的价格,并且再次经过这种实践,希望消除供需的不平衡。兰格相信这个过程将快速地达到一个平衡点;于是计划者将公布这个平衡点的价格并且依据它指导公司进行生产。
兰格还建议每个家庭应该得到公司利润的一部分,这可以根据家庭规模的大小来分配。
兰格没有适当地处理消费者的需求。但是假定这些可以被融合到计划中,那么他的这种计划的关键是什么呢?为什么不让市场自主地运行呢?兰格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答案:他只是说中央计划局(CPB)将能够比市场更快地得出价格的平衡点,并避免他认为将造成社会成本昂贵的价格不平衡的阶段。(今天,因为一个复杂的经济体要生产成百万的物品,兰格的回答似乎是一种古怪的观点。事实上,经济理论依然没有完全解释清楚市场是如何“找到”这个价格的平衡点的,一些理论认为兰格建议的这种“试验”[tatonnement]极有可能是达不到一个价格的平衡点的。)也许兰格认为中央计划局通过设定各种各样的利润率来控制经济活动,从而指导公司朝计划者希望的方向上投资。
然而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Hayek)提出了另一种批评。他写到,认为管理者面对计划者宣布的价格时能够上报他们的投入需求,这是一种幻想,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的生产函数,因此不可能计算出边际成本。他说到,资本主义公司的管理者们知道,根据竞争规律他们利用给定的投入能够生产多少产品。事实上,中央计划局将如何处理创新,处理新产品呢?哈耶克论证到,真实的市场的奥妙是,市场利用有关需求和生产的局部信息给人们(企业家们)提供刺激动机和一套机制。
令人感兴趣的是,我们注意到哈耶克从来
不曾说过,社会主义的管理者们将是机会主义的或自私的——他们将对中央计划局说谎以便于影响他们对投入量的分配。哈耶克假定管理者们是“忠诚和有能力的”。这与1970年后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学家们对于社会主义管理的批评形成了鲜明对比。
实际上,这引出了一个实行中央计划的社会主义之所以失败的关键问题:这失败应归因于缺乏刺激动机还是应归因于缺乏协调呢?市场发挥了两种职能:市场为工人们和企业家们提供了刺激动机,来促进他们提高技术技能和创造新产品,以便于增加他们的收入,但是市场也同时协调了经济的活动。精确地区分这两种功能在理论上并不容易,但是它们明显是不同的。举例来说,将工人分配到公司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观察提供的工资来进行的;公司购买投入物品也是通过观察供给的价格来进行的。当然这个系统的运行不可能完美无缺,但是这里存在由竞争的价格体系形成的一种强大的协作因素,这是毫无疑问的。
苏联经济的历史充满了缺乏刺激动机和缺乏协调的情况:我们并没有完全解释这两种失败在苏联后期中央计划经济的暗淡表现里的相对重要性。然而我们也通过阅读了解到苏联的工人们在工作上是如何努力和在用不足的投入进行生产方面是如何具有创造性的。我相信,回答上面提出的问题是重要的,因为社会主义未来的可能性就取决于这一问题。
假定市场主要被用来提供努力工作、发展技能和进行投资等等的刺激动机,这意味着,通过税收,用一种相对平等的方式来利用市场和重新分配收入将是困难的。毕竟,如果工人们发展技能是为了增加他们的收入,但是随后他们的收入被税收拿走了,那么为什么要发展技能呢?另一方面,假定市场主要用于协调经济活动,那么原则上工资收入(这里的工资收入将竞争性地调整到反映产品的边际价值)可以被征税以便产生一种不会损害生产的平等的收入分配。在第二种情况中,工人们将发展技能和创新,因为他们高兴这么做,或者感觉到他们对社会贡献的价值。
与绝大多数人现在的观点相比,我怀疑,在中央计划经济的失败中协调作用的问题是相对更重要的,而刺激动机的问题相对没有那么重要。而且,许多经济学家假定,这种机会主义者的行为在人类的经济理论里是如此的普遍,它是人类本性中深层的方面,因此它必然在苏联一直是猖獗的。
在任何复杂的经济体中市场至少对于协调甚至刺激动机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正如我们已经在北欧国家里看到的,在收入分配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能够通过税收和“工资上的团结”实现的。人们可能说社会主义的未来在于仿效北欧的社会民主主义。然而它们可能不易于仿效,因为它们公民的团结可能归因于他们的同质性——语言上的、宗教上的和人种上的。也许这种大规模的福利国家不可能在高度异质的社会里实现。
于是,社会主义的未来可能依然需要一种替代传统的公司私人所有权的方案,这种替代方案可以通过税收实现有意义的再分配,因为团结对于以民主的方式赞成这种意义上的再分配而言是必需的,但这种团结在大多数异质的社会里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公司不是像在北欧模式里的那样是私人所有的,那么核心问题关注的就是公司的管理层履行其责任的方法。这里存在一个在公司的管理者(代理人)和拥有股份的公民(shareholder-citizens)(委托人)之间的委托一代理的问题。后者如何防止管理者携带利润甚至公司的资产逃跑呢?经典的解决方案是公司的所有权必须是高度集中的,这样就会存在少量的股份持有者,他们细心地对管理进行监督,不断地获得巨额利润。在这种观点看来,将公司的股份平等地分配给所有的公民将破坏管理层的责任,导致贪污猖獗和无效率。
近来第二种理论已经被提出来:公司责任的保证人是合伙并购者(corporate raider)。当这个并购者看到公司因为运作得不好(也许是由于管理层的贪污或者缺乏创意)而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下跌的时候,他会买下大量的股份并且重组公司以提高效率,从而提高公司的股票价格并使自己获得大量资本。在此,如果信贷市场存在不足,我们又一次需要富有的个人来维持公司运行良好。
如果只存在这两种责任机制,那么公司利润以一种相对平等的方式被分配给公民的这种市场经济是不可能的。然而在德国和日本存在一种明显的替代方案,在那里公司由董事会监管,而董事会主要由与公司有关系的银行的官员构成。在此描述这种机制超出了我的研究范围:指出如下这一点就足够了,对于那种主要依靠富有的个人来保证公司责任的机制而言,它提供了一种替代方案。如果市场社会主义是有前途的,那它最好采用如下这种安排:公司将受来自公共部门的银行家的监督,这些银行家的名誉和职业生涯依赖于他们的良好表现,或者他们将受其他与公司休戚相关的人的监督。
另一种替代方案(由罗默提出)在当今世界上还没有实例,它是这样的一种制度:在其中公司的所有权以一种最初平等的方式被分配给公民,但是所有权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一个股权所有者可以从其证券所属的公司那里获取红利,甚至可以在股票市场进行股票交易,但是他不能将持有的股票兑换成现金。兑现将以一种特定的计算单位通过记名的公司股票来完成。以该单位计算的股票的价值将根据供求关系而发生波动,就像在普通的股票市场中一样,这种波动反应了交易者关于公司未来的盈利前景的看法。在公民去世后,其拥有的证券将退还给国库,而年轻人到了21岁成年时,每个人都将得到一份赠予他们的股票。所持股票在价值方面存在的一些差异是因为持有者在其一生中在股票市场里拥有的运气和技能上的差别所导致的。换言之,这种方案是这样一种方法,通过它国家的利润收入将以一种相对平等的方式被分配给公民,与此同时,股票市场的各种优点(它们与股票的价值的估定有关)和对管理层的规制被保留了下来。
这种制度的目的遭到破坏的可能性肯定是存在的。如果还有个人(诸如外国人)被允许在这些公司里投资,那么对公民来说,将他们持有的股份资本化、将他们的股票兑现的可能性就会出现。年老的公民将愿意他持有的股票所属的公司出售它们的资产并且以红利的方式兑现公司的全部价值。管制是否能够让这一制度变得可行,这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
最后,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公司归国家所有。我们还没有一个权威的试验来检验国家所有权是否有效,因为苏联式的试验表明它缺乏民主;民主的责任制能够维持国家所有的公司有效地运营,这在逻辑上是可能的。然而这里也存在一些问题:政治家,作为国有公司的管理者最终向其报告的人,有他们自己的利益,这些利益不会总是与公众的利益相一致的。’选举机制对于迫使政治家根据公民的利益来监督公司而言可能是一种过于粗糙的手段。(实际上,国有公司为了获得工人们在政治上的支持
经常支付给他们过多东西。)我推测,公司的非国家所有在任何未来的社会主义试验中将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最后我们返回到社会主义与平等的关系。一种经济实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在定义上消除了马克思所讲的剥削,社会主义者会认为这样一种经济是值得向往的吗?大多数社会主义者可能希望比这更平等,至少在工人的技能存在极大差异的社会里应该如此。因此,社会主义者逐渐变得(也许他们一直就是)比马克思主义者的定义更具有平均主义的倾向。它的通俗用法表明社会主义应该被定义为一种关注收入平等的政体,但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传统的背离。
我们上面讨论的建议都与利润收入的分配相关。但是,利润的分配对于收入分配的平等化是如此的重要吗?在当代发达的经济体里,利润(包括利息和租金)最多占到了一个国家的收入的四分之一;即使这一部分的利润以平均主义的方式被分配给所有的家庭,而同样规模的利润被余留下来,但整个收入的分配在大多数发达国家里将仍然是很不平等的。那么通俗意义上理解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主要在于工资收入的分配,或者在于对劳动收入进行再分配意义上的征税这一做法所发挥的作用吗?
与其试图去界定一个社会在处于什么样的吉尼系数水平下就变成了社会主义,不如将世界上的政权按照其社会主义的程度来进行排序。这样一来实现社会主义的核心手段除了利润收入的再分配,还包括对教育的大量投资(这种投资偏向于矫正由缺乏教育的父母抚育的儿童所面临的不利条件,以便于使市场决定的劳动收入趋向平等)以及通过税收进行的劳动收入的再分配。因此切实可行的社会主义将取决于有效的改革建议,并且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而实现。
社会主义在政治上是如何可行的,也就是说,我们能够期待民主政体在何种程度上完成那些能够促使社会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更进一步发展的改革?这里,最有希望的历史证据是由北欧国家提供的。对于社会主义发展轨迹在这些经济体中的延续而言,有两个问题似乎是极为重要的:外来移民问题和失业问题。
如早先提到的,北欧福利国家在它们的国民在种族、语言和宗教方面基本上处于同质状态的时期里获得了发展。如果福利国家是由单纯的再分配机制或者保险机制所推动的,那么,同质化可能是民主地实现有意义的再分配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就保险机制而言,例如,对于高学历和高工资的丹麦本土居民而言,将他们的保险金额与那些低学历和低工资的移民共享,这是不符合他们的利益的。而就单纯的再分配机制而言,种族、语言和宗教方面的异质性会削弱团结,而这种团结必然是单纯地进行再分配意义上的征税的动机。
失业是一个问题,不仅因为失业的受害者所享受到的福利会遭到损害,而且因为它是经济运行无效率的一种严重的表现形式。如果“社会主义”国家的失业水平高,而“资本主义”国家的失业水平低,那么最终前者的低效率很可能会明显地降低人均收入,使其低于后者人均收入,而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将开始寻求资本主义国家提供的更高的收入,这是一种具有吸引力的选择。如果我们假定,在正在到来的世纪里,美国的政治制度继续维持低失业、低税收和高成长,但是相对来说几乎没有再分配,那么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的民主政体很可能就不愿意朝着社会主义的方向进一步发展。当然这假定了再分配机制导致了经济成长中的一些损失,这是一个我没有在此进行辩护,但是被公认的观点,但它也可能是不正确的。实际上,越来越多的论著断言,平等提高了生产力。
结果,文化多元主义的问题对于社会主义者而言变成了一个关键问题。为了让欧洲民主国家愿意继续和发展它们的福利政府并从中获益,外来移民同化或融合到什么程度是必需的?(需要提醒的是,关于本国居民愿意和外来移民共享保险金额,我们在此不仅提到再分配的动机,也提到风险承担的动机。)我认为,我们现在也不知道答案。这种同化的程度,无论它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对于正在考虑移民到北方或西方国家的贫穷的南方国家或东方国家的人而言,是可接受的吗?
在收入平等的意义上,以民主方式实现的社会主义要求,在大多数有投票权的公民中或者存在一种利己的保险动机,或者存在一种无私的社会连带主义的动机。我们能够期待,随着国民逐渐经历更多的平等,他们将逐渐对平等有着更深的偏好:至少,社会主义者相信社会连带主义的偏好能够增强平等的体验,因为平等是一种公共利益,人们一旦体验到了平等,就会喜欢它。
(责任编辑 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