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荀悦史论的思想成就是多方面的。他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六主”、“六臣”论,并深入分析了不同类别的君臣对政事发展的不同影响;他的“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民为手足”的政治观念建立在对君、臣、民三者关系的认识之上;而“众正积于上,万事实于下”的思想则反映了荀悦的社会理想。 关键词:荀悦;《汉纪》;《申鉴》 中图分类号:13234.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08)03-0124-05 收稿日期:2007-06-10 作者简介:杜永梅(1977-),女,内蒙古包头市人,历史学博士,北京市大葆台西汉墓博物馆研究人员。
荀悦(148-209),字仲豫,生活于东汉皇朝统治末期,著有编年体皇朝史《汉纪》和政论著作《申鉴》。这两部书的传世,使后人得以窥见荀悦的思想。《汉纪》一书,是依据《
汉书》改撰而成,于融会贯通之中成就一家之言,后人称此种改撰“可以成创作”。《汉纪》全书有38首史论——“荀悦日”,大多因事发论,是荀悦思想最为直接的反映。
从学术史来看,有关《汉纪》史论思想的研究,现已有不少成果面世,颇多见地。本文在借鉴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探讨荀悦史论思想中的几个新问题,即荀悦区分“六主”、“六臣”的历史判断,“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民为手足”的政治观念,“众正积于上,万事实于下”的社会理想等三个方面,并结合《申鉴》一书的相关论述,试对荀悦史论的思想成就作新的探讨,以就教于史学界的师友。
一、区分“六主”、“六臣”的历史判断
荀悦有关“六主”、“六臣”的论述,是他对不同品类的君臣,按照一定的标准加以划分的结果。
西汉昭帝嗣后无子,霍光等遂迎立汉武帝之孙昌邑王刘贺。但刘贺即位之后,“以行淫乱”。霍光等遂请皇太后下诏废去刘贺。针对这一历史事件,荀悦发表了关于“六主”、“六臣”的论述:
故日有六主焉:有王主,有治主,有存主,有哀主,有危主,有亡主。体正性仁,心明志固,动以为人,不以为己:是谓王主。克己恕躬,好问力行,动以从义,不以纵情:是谓治主。勤事守业,不敢怠荒,动以先公,不以先私:是谓存主。悖逆交争,公私并行,一得一失,不纯道度:是谓哀主。情过于义,私多于公,制度殊限,政令失常:是谓危主。亲用谗邪,放逐忠贤;纵情遂欲,不顾礼度;出入游放,不拘仪禁;赏赐行私以越公用,忿怒施罚以逾法制;遂非文过,知而不改;忠信擁塞,直谏诛戮:是谓亡主。……夫王主为人而后己利焉,治主从义而后情得焉,存主先公而后私立焉。……亦有六臣:有王臣,有良臣,有直臣,有具臣,有嬖臣,有侫臣。以道事君,匪躬之故,达节通方,立功兴化。是谓王臣。忠顺不失,夙夜匪懈,顺理处和,以辅上德,是谓良臣。犯颜逆意,抵失不挠,直谏遏非,不避死罪,是谓直臣。奉法守职,无能往来,是谓具臣。便辟荀容,顺意从谀,是谓嬖臣。倾险谗害,诬下惑上,专权擅宠,唯利是务,是谓佞臣。荀悦的这段论述,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认识:
首先,关于君臣品类的划分:“六主”、“六臣”。荀悦对于君臣品类的划分,有其内在的标准,即能否做到“为人、从义、先公后私”,以此标准划分的不同品类的君主,对政事的影响也各异。因为“王主”能够“为人”,所以可以“致兴平”;“治主”能够“从义”,所以“能行其政”;存主“先公而后私立”,则“能保其国”。而哀主“公私并行”,危主“私多于公”、亡主更是完全将个人私欲凌驾于所有政事之上。这三类君主恰恰因为处理政事无法做到“为人、从义、先公后私”,而与王主、治主、存主的结局大不一样,“哀主遭无难则庶几得全,有难则殆;危主遇无难则幸而免,有难则亡;亡主必亡而已矣。故遵亡主之行而求存主之福,行危主之政而求治主之业,蹈哀主之迹而求王主之功,不可得也”。王主、治主、存主是属于同一层次的三种类型,哀主、危主、亡主是另一个层次的三种类型。前者可以使社稷存而不亡,后者则使社稷由“殆而危”以致走向灭亡。
“为人、从义、先公后私”是很高的政治标准和道德标准。在这些标准之下,荀悦把西汉皇朝各代皇帝的评价都包括在他的视野之内。在他看来,且不论西汉中后期的元、成、哀、平4帝,即使是高祖、文帝、武帝、宣帝这4代可以称得上贤明的皇帝,恐怕也都难人“王主”行列。其中只有汉文帝因为“克己复礼,躬行玄默,遂致升平”,大概可称“治主”,汉宣帝则因勤于政事,可称“存主”,而汉武帝虽雄才大略,但因“奢侈无限”,恐怕就要列入“危主”行列了。
荀悦对臣的品类划分,也有其内在标准,即臣以何“道”事君,这里的“道”更着意于整个统治秩序的稳定。荀悦认为,不同的臣在君主面前有不同的表现方式,王臣以“道”事君;良臣以“忠”事君;直臣犯颜直谏,不避死罪;具臣则属明哲保身之流;嬖臣以“谀”事君;佞臣以“利”事君。如同荀悦在《汉纪》中对西汉各代皇帝有所评论一样,《汉纪》中同样有荀悦对西汉各代大臣的品评。周勃、陈平、王陵都在诛灭诸吕的过程中建功出力,但在吕后大封诸吕之始,王陵谨遵刘邦“非刘氏不王”的盟誓,而周、陈2人则皆日“无所不可,荀悦对3人的评价亦稍有差异,“及(吕后)福祚诸吕,大过渐至,纵横杀戮,鸩毒生于豪强。赖朱虚、周、陈惟社稷之重,顾山河之誓,歼讨篡逆,匡救汉祚,岂非忠哉!王陵之徒,精洁心过于丹青矣!”荀悦分别从事功和道德的角度对3人进行了评价。周、陈2人虽有纵容吕后之嫌,但终能“匡救汉祚”,仍不失为“良臣”之属。王陵则因直言敢谏可入“直臣”行列。
其次,关于君臣品类不同产生原因的探讨:“二难”、“二罪”。君臣品类作出划分后,还具体分析了各类君臣之所以出现差别的原因:“人主之患,常立于二难之间。在上而国家不治,难也。治国家则必勤身、苦思、矫情以从道,难也。有难之难,暗主取之。无难之难,明主居之。大臣之患,常立于二罪之间。在职而不尽忠直之道,罪也。尽忠直之道焉,则必矫上拂下,罪也。有罪之罪,邪臣由之。元罪之罪,忠臣置之。”荀悦对君主“二难”的分析,从人之常情与道德标准之间的矛盾出发,客观反映了现实中的君臣想要成为明主贤臣所必须面对的两难选择,具有一定的辨证色彩。他在分析王主、治主、存主少而哀主、危主、亡主多的原因时指出,由于君主拥有至高的权力,个人的行径往往不受约束,“然迹观前后,中人左右多不免于乱亡。何则?况于宴安,诱于谄导,放于情欲,不思之咎也。仁远乎哉?存之则至”。“存之则至”,这就表明,六主之间的差距并不是无法逾越的鸿沟,关键在于君主自身的行为选择,但这种行为选择却又因为君主所处的特殊地位而变得不易。他举出汉高祖、汉文帝、光武帝为例,“若高祖听戍卒,不怀居迁,万乘不俟终日;孝文帝不爱千里马,慎夫人衣不曳地;光武手不
持珠玉”。君主想要成为理想中的明君,就必须“勤身、苦思、矫情以从道”,否则难成大业。
在荀悦看来,君的“二难”与臣的“二罪”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性。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的臣子,同样面对着两难的选择。欲“尽忠直之道”,则必然“矫上拂下”,这中间的不同选择便成为忠直、贤愚的分水岭。能否跨越这道分水岭,不仅受臣下个人品行、才能所限,更受君主能否广开言路所限。纵使臣子有“逆龙鳞”的勇气,君主充耳不闻,或者听而不用,也是枉然。《汉书·郑崇传》载郑崇“狂瞽”,屡进直言而得罪汉哀帝,“数以职事见责,发疾颈痈,欲乞骸骨,不敢”。荀悦在《汉纪》中对此事的记载,在“欲乞骸骨”之前,加了“欲言事,畏见罪”6字,用史实为臣的“二难”加了注脚。还借此发了一通长达400多字的“臣难言”的大议论,从进谏方式、时机的选择,谏言正确与否等方面深刻揭露了进谏之难。由于君主的猜忌、独断和官场的互相倾轧,直臣欲行忠直之道而不可得。
再则,品评君臣的社会意义:有助于认识“存亡成败之机”。对于君臣品类的划分,是政治理想与政治现实相冲突的产物。这种划分,本身即有“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之功,对于具体君臣来说,则蕴含着批评和约束,面对理想君臣,现实中君臣个人-的非理性因素或恶迹有可能受到此种道德标准的抑制。这种对于君臣类别的品评,从先秦时即已开始。在这些品类中,以《管子·七臣七主》篇的品分最为详细。而荀悦对于君臣的品评,与先秦思想家对于君臣品类的划分相比,更着意于不同品类的君臣对政事的不同影响,而这种影响是与国之兴亡密切相关的,他认为,“六主之有轻重,六臣之有简易,其存亡成败之机,在于是矣,可不尽而深览乎”!荀悦把“存亡成败”完全归结为“六主”、“六臣”,显然是片面的。但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的君臣,尤其是君主,他们的个人行径往往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治乱兴衰。从“王主”能“致兴平”到“亡主必亡而已”,荀悦的这种细致、深刻的品评、认识,植根于他对于西汉一朝,以至西汉之前历史经验的宏观认识和深刻总结。作为一个史学家,只有对历史有深入思考,才能提出这样的区别,这是荀悦史论思想的一大特点。
二、“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民为手足”的政治观念
荀悦对君臣品类的划分,同他对君、臣、民三者关系的认识紧密相关,这是他史论思想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在他看来,理想的君、臣、民的关系,是以君主为主导的三者统一体,“天下国家一体也,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民为手足”荀悦的这一认识是从以下几个层次予以表述的:
第一,君臣互为依存,理想的君臣关系应该是“上下有交”。荀悦以自设问答的方式,首先指出君臣是一对互为依存的统一体,“非天地不生物,非君臣不成治。首之者,天地也。统之者,君臣也哉”。在君臣这对互为依存的关系中,君的作用是居于主导的。在进谏与纳谏过程中,这种主导作用体现得最为明显,“‘进谏受谏,孰难?”“‘曰:‘后之。进谏难也。以受之难故也,若受谏不难,则进谏斯易矣”’。进谏之难,是由于纳谏之难造成的。
荀悦所认为的理想君臣关系是上下有交,即君臣交流能够毫无阻滞地进行。“上有师傅,下有诤臣。大有讲业,小则咨询,不拒直辞,不耻下问,公私不愆,外内不二,是谓有交。”为了达到君臣“上下有交”的理想境界,对于君主而言就是要任贤去佞。在任贤的过程中,有十种情况必须克服,“一日不知,二曰不进,三日不任,四日不终,五日以小怨弃大德,六日以小过黜大功,七日以小失掩大美,八日以奸讦伤忠正,九日以邪说乱正度,十日以谗嫉废贤能,是谓十难。”这10种情况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发现人才——任用人才——善待,贤臣关乎国运,如果不能在用人过程中依次达到这三个层次的要求,是不可能选拔到真正的人才的,“十难不除,则贤臣不用,用臣不贤,则国非其国也”。对于臣下而言,须去“三罪”行“三术”,“人臣有三罪,一日导非,二日阿失,三日尸宠。以非引上谓之导,从上之非谓之阿,见非不言谓之尸。导臣诛,阿臣刑,尸臣绌。进忠有三术,一日防,二日救,三日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明君与贤臣互为因果,有明君而无贤臣,明君难为治;有贤臣而无明君,贤臣不得举。
对于理想的君臣关系,荀悦在《汉纪》一书中是以汉武帝和汉宣帝时代为典型的。“汉之得人,于斯为盛”,文治武功可谓欣欣然。但在荀悦“六主”、“六臣”的严格标准下,对于西汉君主,即使是贤明如文帝,也同样因贤臣不能尽用而引发荀悦任贤之难的感叹:“以孝文之明也,本朝之治,百僚之贤,而贾谊见逐,张释之十年不见省用,冯唐白首屈于郎署,岂不惜哉!夫以绛侯之忠,功存社稷,而犹见疑,不亦痛乎!”文帝时尚且如此,更遑论身处乱君之世了。
第二,“君”与“道”发生冲突的时候,“从道不从君”。“道”在中国古代有着极其宽泛的内涵,荀悦在这里所谓的“道”,理解为治国安邦的原则更为合适。“从道不从君”的思想,古已有之。有人向孟子讨教“伊尹放太甲”事,孟子说:“有伊尹之志,则可。”在孟子看来,惩戒无道之君可以暂行放逐。荀子也说:“诛暴国之君若诛独夫。”而悦荀对于为臣之道的探讨,也正是这一点需要引起注意,他认为当“道”与“君”发生冲突的时候,正确的选择也应该是“从道不从君”,以道义制约君权。这从他的多处论述中都可以看出:首先,他所认定的第一等级的“王臣”是“以道事君”,“忠顺”之臣只属于第二等级的“良臣”;其次,在昌邑王刘贺被废这件事上,荀悦的态度是“昌邑之废,岂不哀哉!《
书》日‘殷王纣自绝于天’,《
易》曰‘斯其所取灾’,言自取之也”。很明显,他认为刘贺被废,纯属咎由自取;再次,他在论述忠臣与谀臣区别时的一段论述也值得注意,“逆道从君所谓顺,而失义者违上顺道,谓之忠臣,违道顺上谓之谀臣。忠所以为上也,谀所以自为也。忠臣安于心,谀臣安于身”,这是明确申言:“忠”、“谀”之别,就在于“从道”还是“从君”。但荀悦对于臣下以道义制约君权,最终目的并不是要防范君主专制或是削弱君权,恰恰相反,而是为了防范因君主个人的意志、行为过于偏颇而导致君权覆灭。
第三,君为元首,民为手足,君民关系的处理与社稷存亡紧密相关。荀悦对于君、民关系的认识,与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存在一定的继承关系。刘泽华先生指出,孟子的“民为贵”思想,理解为民对于社稷的重要性更为合适,荀悦对孟子思想的继承性也正是体现在这里。“人主承天命以养民者也。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故重民者,所以重社稷而承天命也。”无疑是要申明民与社稷存亡密切相关。在《申鉴·杂言上》中,荀悦自设问答,指出“爱民如子”和“爱民如身”都不能算作“仁之至”,只有与民同乐,与民同忧才是真正的爱民之君,“下有忧民则
上不尽乐,下有饥民则上不备膳,下有寒民则上不具服。”他以古圣贤王为例,商汤、齐景公亲自为民祈雨,邾文公明知迁都利于民不利于君,仍然决定迁都。圣王与凡主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对民的态度,是否将个人私欲凌驾于百姓利益之上,“圣王屈己以申天下之乐,凡主申己以屈天下之忧”,而这种不同的态度对统治的影响也是巨大的,“申天下之乐,故乐亦报之,屈天下之忧,故忧亦及之”。
荀悦“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民为手足”的政治观念,是就处理君、臣、民三者间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虽然和孟子的“民为贵”思想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但从君主专制制度认识层面上看,同先秦思想比较,还是有很大不同的。荀悦“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民为手足”的政治观念,将君、臣、民都纳入国家观念中,他所谓“天下国家”,是以君主为主导的君、臣、民三者的统一体,适当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这个统一体得以维系的纽带。如此看来,所谓“一体”,还是以君主为核心的“一体”,是君主专制的比较委婉的表述,这同孟子所讲的“民为贵”还是有距离的。
三、“众正积于上”、“万事实于下”的社会理想
不论是荀悦对“六主”、“六臣”的划分,还是对论君、臣、民之间关系的认识,最终都反映在他的“求真”、“求实”的社会理想之中:“平直真实者,正之主也。故德必核其真,然后授其位;能必核其真,然后授其事;功必核其真,然后授其赏;罪必核其真,然后授其刑;行必核其真,然后贵之;言必核其真,然后信之;物必核其真,然后用之;事必核其真,然后修之。一物不称,则荣辱赏罚,从而绳之。故众正积于上,万事实于下,先王之道,如斯而已矣。”荀悦的这一段论述,针对东汉末年的种种社会积弊,提出了一个理想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即“众正积于上,万事实于下”,有着鲜明的时代感。
东汉末年,由于宦官权盛,把持了征辟、察举之权,任人惟亲,选举任官更是名实相背。当时的谣谚对这一积弊有突出反映:“举秀才,不知书。察孝行父别居。寒清素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荀悦“众正积于上”、“万事实于下”的思想,首先强调的也正是选举任官必先行考课的重要性,从理想政治环境的角度提出了要求。
这种时代感还体现在荀悦对于东汉末社会风气“务求虚名”的深刻认识上,“以毁誉为荣辱,不核其真;以爱憎为利害,不论其实;以喜怒为赏罚,不察其理”。东汉一代,崇尚名节,其后果应该从两方面考虑,积极的一面是它所产生的道德遏制力量,延缓了东汉皇朝的寿命,正如清人赵翼所论:“国家缓急之际,尚有可恃,以柱倾危。昔人以气节之盛,为世运之衰,而不知并气节而无之,其衰乃更甚也。”赵翼在指出“尚名节”之风的积极作用时,也论述了它所产生的消极影响,“驯至东汉,其风日盛。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荀难,遂成风俗”。物极而反,崇尚名节走到极端,必然会使选举任官、人物评价名实相背,乃至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趋于“务求虚名”,最终整个社会弥漫虚伪之风。
如何规避东汉末年的种种社会积弊,荀悦首先强调了君主在规避社会积弊过程中所具有的垂范作用,只有“众正积于上”,才可能“万事实于下”。这与荀悦在论述“六主”时的观点是一致的。奸佞之臣固然可恨,但正是由于皇帝本人的贪欲,“伪生于多巧,邪生于多欲”,才造成汉末群小并进局面。汉灵帝光和元年(178)“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人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皇帝本人明码标价卖官鬻爵,宦官把持选举也是势所必然,上之所好,下必甚焉。
在荀悦看来,如何实现“众正积于上”,就君主而言,首先就是分辨忠佞。《汉纪》一书对佞臣惑主多有揭露。汉元帝时,由于石显弄权,致使前将军萧望之自杀,光禄大夫周堪、宗正刘向废锢,太中大夫张猛自杀、魏郡太守京房、待诏贾捐之遭弃市……。石显弄权,极尽巧言令色之能事,荀悦就此提出分辨忠佞之法:“察观其言行,未必合于道[而悦于已]者,必(此)[佞]人也;[察观其言行,未必悦于己而合于道者,必正人也],此亦察人情之一端也。”即要察其言。观其行,务求有补于政事。如果皇帝本人陶醉于谄媚之辞,听不进直言进谏,必然导致“谀夫内宠嬖近阿保御竖”之徒作乱,上行下效,祸乱的不仅仅是朝政,最终导致整个社会风气的败坏。
其次,荀悦还指出了凡事必当“核其真”是实现这一理想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必由之路。他的“众正积于上”、“万事实于下”的思想,其中所涉及的八个方面:德、能、功、罪、行、言、物、事,包括了功罪封赏,也包括了人物评价,最终归结于良好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形成。在荀悦看来,凡事必当“核其真”,是扭转东汉末虚伪不实的社会风气的必由之路,也是教化民众的首要措施。从功罪赏罚出发,进而到人物道德品评、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务求名实相符。
荀悦还指出了与“真”相对的“伪”的各种表现:“实不应其声者谓之虚,情不覆其貌者谓之伪;毁誉失其真[者]谓之诬,言事失其类者谓之罔。”对于虚、伪、诬、罔之言、行、物、事,摈弃不纳,使社会风气趋于“平直真实”。核真辨伪则民志定,去利好义则“淫流之民定”,“一圣人之至道”则“道德定”,正人事则“性命之理得”,以仁惠礼法养民则“风俗定而大化成”。
可见,荀悦所强调的“核其真”,是良好社会环境形成的第一步,也是“化民”的首要措施。荀悦在《申鉴》论述“致治之术”首先要摒除的四患:“一日伪,二日私,三日放,四日奢。”“伪”位居四患之首,“伪乱俗”,会导致整个社会风气趋于虚伪浮华,“俗乱则道荒,虽天地不得保其性矣”。这里说的“保其性”与上文所论核真辨伪以定民志,都强调了核真辨伪是“万事实于下”局面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
荀悦史论的思想成就是多方面的。后人多有称许,唐太宗对其评价尤高,称其“论议深博,极为政之体,尽君臣之义”。这是政治家对史家史论的评论总结,无疑更着意于史论在政治统治中的意义。当然,荀悦史论中区分“六主”、“六臣”的历史判断,“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民为手足”的政治观念,“众正积于上,万事实于下”的社会理想,无不是对统治方略和君臣关系的深刻认识。但史家史论,因其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而具有更强的借鉴意义,正如荀悦在对《汉纪》著述宗旨的总结中所言:“中兴已前,一时之事,明主贤臣,规模法则,得失之轨,亦足以监矣”,这是再次强调了西汉历史可以作为借鉴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