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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与传统文化]聂双江心体观探究
作者:钟彩钧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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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幽居答述》是聂双江在狱中对戴伯常的答书。他从德与知、精气神的关系,以及自谦与自慊、天与心等方面时各种心性、道德概念的定义、修养的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一方面拓展了良知说的本体论面相,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的心本论的特征。
       关键词 聂双江;《幽居答述》;心本论
       明儒聂豹(字文蔚,号双江,1487~1563)属于江右王门,是阳明学归寂派的代表人物。关于双江思想的研究,以置于良知学分化发展的脉络中考察者为最多,也就是讨论他对良知体用关系、致良知工夫的看法,而与阳明原意,以及王门诸子的主张相比较。本文探讨双江对心体的认识。双江对良知的讨论固然可视为其心体观的表现,但本文较少征引双江与王门诸子苦辩良知的文献,一方面避免与现有研究重复,一方面也尝试从不同角度来发掘其心体观的各种面相。
       一 狱中因缘
       双江在嘉靖十年冬(1531)丁忧,至二十年(1541)复出,知平阳府。家居十年中,屡与王门诸子相切磋,而形成了归寂的学说。他在二十一年冬著《大学古本臆说》、《白沙绪言》,是其思想的里程碑。
       双江在嘉靖二十二年(1543)遭弹劾,罪名是平阳府任内挪用公款。二十六年底(1547)下诏狱,第二年底(1548),巡按御史覆勘,得以无罪获释。双江狱中著《被逮稿》、《困辩录》、《幽居答述》等,《答陈明水》云:“某不自度,妄意此学四十余年,一本先师之教而曲绎之,《节要》录备之矣。已乃参之《易传》、《学》、《庸》,参之周、程、延平、晦翁、白沙之学,若有获于我心,遂信而不疑。”《困辩录》正是对上举诸家的称引与诠释,可见其重要。《困辩录》是一部体系完整,面面俱到的著作,虽然是双江证道之书,但就个别议题而言,发挥详尽实不如《幽居答述》,因此本节以后者为中心来讨论双江的对本体的见解。《幽居答述》即《聂豹集》卷十《答戴伯常》。戴伯常,名经,号楚望,更号艮斋。出身锦衣卫世家。双江作《艮斋记》云:“嘉靖庚子(1540),召补抚军,从事督狱凡九载。是年叙劳绩,奉恩例,试职户侯,牙璋虎服,翱翔于霓旌霜仗之间,天威不违颜咫尺耳。”罗念庵在乙卯(1555)《答戴伯常》云:“执事执金吾,侍陛楣,其所庸心,有士大夫所不暇者,不尤难乎?”据此,戴伯常于1540至1548管诏狱,正逢双江于1547下狱,遂拜双江为师。约当双江出狱时,伯常也升任皇帝侍卫了。《答戴伯常》篇什繁多,约分四批,其后又附《心经分注疑问》。第一批中,伯常问与双江答是依序往复的,可见经过长时间的笔谈。《心经分注疑问》末,双江云:“闻命下,将送法司。囚榻相对,自后想无期矣。念之怃然。”此当指嘉靖二十七年(1548)九月,将送往御史覆勘。两人在狱中长期讨论的情景如见,双江称伯常“其风尘中皎皎者乎!”而《心经分注疑问》当是在第一批通信过程中写的。第二批首云:“覃(恩)[思]数月,复积诸疑。……笈囊久具,未获负担。恭俟来春,趋堂侍侧。”盖在戊申1548年底,双江已有获释之命,伯常因公务无法送他,但可能将升侍卫,可以归省,因此计划届时亲往江右拜见双江。
       伯常未能进入士大夫仕学管道,虽有志心性之学,而皆出于自学。观其所问,多出于《四书》与朱注,以及自己的体验,而与朱注亦不尽同。双江的答语循循善诱,许多地方是把阳明基本意旨再解释一遍。伯常非王门弟子,双江答语也不像与同门辩难时集中于“如何凑泊良知”问题,而更像阳明初提良知说时,讨论良知如何能为道德的标准、实践的依据。这是回到良知说的基本面,而证明双江确属王学。然而其中更多本体论的讨论,一方面拓展了良知说的本体论面相,另一方面也造成双江的特殊面貌。
       两人书信来往讨论各种心性、道德概念的定义,修养的方法等问题,但从今日的眼光来看,最主要的问题是“本体是什么”。本体即作为一切善的标准的“至善”,而这是属于理或心?是理想的(后得的)或现在的?从整体来观察,朱子主张是属于理、现在的,伯常主张是属于理、理想的,而双江则主张是属于心、现在的。相较之下,伯常近于朱子,又不尽相同,双江的主张则同于阳明。以下做进一步的分析。
       二 德与知
       1、闻见与灵明
       伯常首先请教灵明与见闻的关系,其动机是本体工夫关系问题。试观下面的对谈:
       (伯常:)来喻云:“闻见者,虚灵流行之用,安得为累?而反为累者,虚灵先为物累故也。”旁批云:“主本定静,岂有纷扰?盖定静者,心之体也;见闻者,心之用也。”余前所谓灵昭明觉,人人各具,尧舜可为,何由以累者,性真之本,其体定静,寂然之中,大本攸立者也。但物欲之感,善恶相形,而情妄之来,方属于闻见也。夫天下未有无见闻之人,亦未有舍见闻之学。再希裁正。
       (双江:)虚灵者,镜之明。见闻者,镜之照。磨镜者,亦惟于本体之明去其尘垢班蚀,而于照则随物应之,已无所与也。而反有所谓纷扰胶固者,只为本体先受其病,故物交物,引之而去,不难也。程子谓“定则明,明则当何应物之为累哉?”可于平旦之好恶观之,当有得力处。
       两人讨论的是应在虚灵上或闻见上做工夫的问题。伯常云“余前所谓……何由以累者”,是引用双江告诉他的话。伯常同意人有同于尧舜的灵明,但纵使见闻后起,灵明见闻不可分,灵明不可见闻,因此工夫都在见闻上做(“夫天下未有无见闻之人,亦未有舍见闻之学”),亦即从事善的见闻,避免恶的见闻。双江则指出不是闻见累虚灵,而是虚灵累闻见。虚灵不受闻见影响,亦不须闻见帮补。虚灵先受物欲之蔽,而后闻见受累。双江的说法,将虚灵从闻见独立出来,而在虚灵自身做工夫。工夫在“于平旦之好恶观之”。下文又指出涵养未发的方法:
       思虑营欲,心之变化,然无物以主之,皆能累心。惟主静则气定,气定则澄然无事,此便是未发本体。然非一蹴可至,须存养优柔,不管纷扰与否,常觉此中定静,积久当有效。
       这是超出闻见,反诸心体而自修的工夫。
       伯常在闻见上做工夫,理由是心体不可触及,双江则一步步诱导至未发本体的工夫。双江这种体用分别之说不同于阳明,阳明对于体用关系,有谓“博文者即约礼之功,格物致知者即诚意之功,道问学即尊德性之功,明善即诚身之功,无二说也”;以及“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滞于见闻,而亦不离于见闻。……今云专求之见闻之末,则是失却头脑,而已落在第二义矣。”这是说,必须在用上做工夫,但更重要的是本体是工夫的依据,而工夫都回馈于本体。但伯常的闻见工夫并非阳明的体用合一,而是人只能接触闻见,以闻见的善恶为对象,浸润善的见闻,避免恶的见闻(如非礼勿视听言动之类)。双江则回归到闻见之本的虚灵上做工夫。若只在闻见上做工夫,正落入阳明“专求见闻之末,则是失却头脑”的批评,因此双江回归心
       体的主张却符合阳明“心即理”的精神。
       2、穷理与心知
       双江指出未发本体、即心体,可以超脱出见闻,并指示如何做工夫。但伯常却进一步问心知之明能否即是客观物理?
       (伯常:)阳明先生以致知不在穷理,又谓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文公用功之要全在一穷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今谓精察者,非穷乎?穷非精察乎?此心之天理为理,而事物之理非理乎?既不云穷至事物之理者,将谓不必穷其理也。又自谓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者,是谓惟察于心也。不穷其理而惟察于心,非舍万缘而求一悟者乎?天地间事事物物孰非吾分内事也?若以事物为外,又何随而察之?即如昏暗之士精察孝之理于其心,当此之时,良知犹未致也。既曰昏暗,将以养志为孝乎?养口体为孝乎?从亲之令以陷于不义,亦将从之乎?是非两端交战于胸中,所察未精,所知未致,使之行孝,不亦诬乎?察孝者,非据前人之论,必因长者之言,曰:养口体不若养志,从亲之令不若尽义。一加审察,即所谓穷理也。
       (双江:)自吾身之主宰而言谓之心,自主宰之灵觉而言谓之知,自灵觉之生理而言谓之性,自灵觉之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物各付物,各有条理而言谓之理,自吾心之尽夫天理之极而元一毫人欲之私而言谓之穷理。故明道先生云:“穷理便尽性至命。”正谓此也。故精以察之者,一察夫此心之纯不纯,杂不杂,而益密夫穷理之功也。故以纯乎天理之心,以事父便止于孝,以事君便止于敬,是何等切实的工夫!夫视听言动,喜怒哀乐,变化云为,倏忽万状,才着思虑,便是幢幢,其害有不可胜言者。了此便可语一以贯之之义。以理在事,以考求事物为穷理,不落道理,便落格式。先生费了许多口舌,才辟得此二障。
       伯常引用阳明致知穷理之说,并引朱子穷理之说以驳之。双江则依阳明意解释何谓穷理,以及事物上穷理之弊。两人其实继续了阳明《答顾东桥书》的辩论。该书中,东桥以阳明专求诸心,脱略事为,将无法应变,而阳明以为良知先觉,正所以应变,并斥责饰外遗内造成的道德灾难,此即著名的拔本塞源论。当前学界对此讨论已多,大抵支持阳明之说,以为道德的本质在此心无私欲之蔽,而不在外在的表现。然而在诚心的前提下,事物的知识作为道德判断与实践的依据,仍有工具性的意义,只是须以不待外求的道德心为第一义。伯常与双江在工夫上有主理与主心的不同,然而伯常虽引述并辩护朱子的注释,但并未谨守朱子的形上学。他反对阳明察心之理,而维护事上穷理,他的说法是:“天地间事事物物孰非吾分内事也?若以事物为外,又何随而察之?”阳明不在事物上求理,以为不应求之于外,伯常此处却谓事物属于我的分内。问题不是事物在心内或心外,而是须在事物上求理。求理与否,决定了理性的道德实践态度。本段之前的问答中,伯常提出“舍穷理而务自知,其意本于率性,其流必至于任情也”的看法。“昏暗之士精察孝之理于其心”,昏暗之士是不明之人,无法致良知,因此其精察孝之理的方法是“据前人之论,因长者之言”。对双江以致知为“充极其虚灵之本体”的解释,戴氏以为可做穷理的准备,然而不能代替穷理。朱学者对良知说的批评主要是忽略道德实践中事物知识的重要性。伯常也有相同的批评,但更重要的是穷理中的理性态度。顾东桥说:“人之心体本无不明,而气拘物蔽鲜有不昏,非学问思辨以明天下之理,则善恶之机,真妄之辨,不能自觉;任情恣意,其害有不可胜言者矣。”以为明天下之理才能作道德的分辨,这是以理性知识为道德。阳明说:“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这是诉诸我本然的理性。伯常则说:“生知之资固有其明,何待于学?何待于虑?窃恐中人以下不能如是之通明,思欲脱去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不即物以穷之,徒为精察于此心,非惟古今事变、礼乐名物,圣者难知,而人欲纤毫未尽者,亦未免堕入于旧习。性尚不明,则将何所率乎?愚向所谓其流必至于任情者,意谓此也。”伯常将人分为圣贤常人两级,圣贤率性,常人任情。阳明讲的是圣贤一级,但常人才需要学问,伯常认为学问除了事物知识外,更重要的是学习本身即属理性态度,可消化气质物欲,而不走向“任情”。
       阳明良知说着眼于道德的本质性与应变的当机性,又进一步推出良知的本体宇宙论意义。双江则是从良知的本体宇宙论意义说起,在“自吾身之主宰……谓之理”几句中,他指出知虽然属于主体,然而有客观普遍性,理是心感通而物各付物时成立的,如果模拟程朱“理一分殊”的说法,可以说是“心一理殊”。然后,双江提出“自吾心之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而言谓之穷理”,“尽夫天理之极”指心自身而言,而不是指发用。因此他说:“夫视听言动,喜怒哀乐,变化云为,倏忽万状,才着思虑,便是憧憧,其害有不可胜言者。”阳明对事上求理的批评,双江在心本体观下,转为事上无工夫的主张。双江认为工夫只在心保持其灵觉,自然会有“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的格物。但随事精察则会逐物忘心,而流于憧憧往来之弊。
       3、明德与良知
       关于《大学》的“明德”这个复合词,伯常以为其重点是“德”。他说:“夫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即不虑而知也。知止知至为本体,而能得天下平乃其极功也。必知与德合而后可,知德一则无异议矣。”其释“夫人……”三句是朱子《大学章句》“明德”注,伯常盖解为德之明,因此是知与德的结合,且暗含德大于明的看法。又说:“会三纲八目之统名,其为善乎!在至善者,惟本于德之一字,而致者上之明字,知者下之明字,良知二字亦下之明字,终不若明德之人人深矣。”谓“致知”只说得“明明”,而“良知”亦只说得下“明”。下明字固然从德发出,毕竟不如“德”字之大。但双江则说:“良知即明德也。若日知与德合,犹二之也。”(页321)“良知明德异名而同贯,致得良知便是明得明德。故江汉以濯,秋阳以暴,皓皓乎不可尚已,可以为明明德之赞,亦可以赞良知也。自主照之灵觉而言日良,自实理之灵莹而言日明。只为执事平日看得知字轻,而于德字看得太重,故其分别有如此也。”伯常以为德是确实存在的价值,它是“理”,未发时是“止”、“至”,其发用至极则“能得”、“天下平”,然而德不是知,知只是功能概念,可以是发自德,但也可能搀杂气质物欲而流于任情。但对双江而言,德就是知,是人本然的主体。讨论至此,可知就道德的核心概念而言,伯常是德,双江是知。伯常以知为功能概念,双江则等同知与德。但吊诡的是,推演到本体宇宙论层面,双江以为知有实体性,而伯常反而不主张德的实体性。以下将进而论之。
       4、时中
       下一段对话的问题是:具有道德意义的“时中”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先看伯常论中,他说:
       盖喜怒哀乐未发之谓中,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立天下之大本惟在此中耳。此中者不属于上下
       四旁,又非悬空高阁,无形状之可求。无方体之可据也。故观于未发之前气象者,已为切要。以为“中”的确存在,却又无可求,故谓“不属”、“无……可求,无……可据”,这是视之为须于喜怒哀乐未发气象中体验的一种境界,而无法明指它是什么。但在双江,中是实体,故说:“人得天地之中以生,中是心之本体。故识得本来面目,不为动处所扰。”双江视中为先天,又是存在,是没有问题的,但伯常其实不反对中和的存在,然而这是从属于圣人,对一般人而言是超绝的。他说:
       天命之谓性,通指人物之生而言。《中庸》以人立教,惟论人也。故所禀强者明者能为率性之道,其弱者昏者悉皆任情尔。故君子从而修之也。喜怒哀乐原无已发未发之异。窃谓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皆中节谓之和。
       中和者,率性而有,故君子时习则时中也。中所从来,岂非时习之所疑乎!
       性兼人物,而唯强明者能率性,弱昏者则任情。大概就性作为存在与道德原理而言,宋明儒多无异议,伯常亦然。但伯常以为率性而中和者是少数,并非对大众而言。因此“君子从而修之”、“喜怒哀乐原无已发未发之异”,也就是须从情的调整人手,实际的道德应就后天上说,故“君子时习则时中”,中由时习而恍然存在,但究竟不能达到率性之中,所以说是“时习之所疑”。但双江答书则说:“中是天命之性,情之发得当处便是和。情命于性,发无不中。戒慎不睹,恐惧不闻,无时不然,故日时中。”本体是实然的存在,而足以控制发用时的得当之和,此实时中。戒惧以达时中,是保持先天本体之中,而不是对“情”做后天的调整。时中即本然之中,绝非由实践所创造的。
       5、明镜
       《幽居答述》中有一段话不易索解,今试根据两人对道德的不同理解来说明:
       (伯常:)无所住而生其心,阳明先生以喻明镜应物。妍者妍,媸者媸,一过而不留,即是无所住处。一照而皆真,即是生其心处。夫一照皆真者,谓之良知则可也,心何由而生?若无所住者,则是应物无滞耳。须由不睹不闻而生意方滋。
       (双江:)无所住便是不睹不闻,便自能应变无穷。明镜不疲于屡照,生也。所过者化,不住也。
       两人的差别在“明镜”的譬喻是否有道德意义。明镜是良知,一照而皆真,但伯常视此为聪明,而非道德,故谓“心何由而生”。心无所住只是应物无滞,亦非道德。道德是什么呢?“不睹不闻”即前引圣人率性之中,“不睹不闻而生意方滋”,才是真道德。但如此则常人只有“时习”的“时中”,只能达到道德的模拟。双江则指出明镜是良知、心体、道德,是实然的存在。“无所住便是不睹不闻”,指的是良知、心体、道德的三合一,遂使道德由实践的应然回到了心体自身。明镜比喻实存的心体,无所住而生其心,即能作用,即是道德。
       6、寂感
       现在引用双江与王门诸子的讨论来参证。在《答黄洛村》中,有如是的笔谈:
       (洛村:)夫寂与感不可一例观也,有得其本体者,有失其本体者。自得其本体之寂者言之,虽存之弥久,涵之极深。而渊微之精,未尝无也。自得其本体之感者言之,虽纷然而至,沓然而来,而应用之妙,未尝有也。未尝有,则感也寂在其中矣。未尝无。则寂也感在其中矣。不睹不闻其体也,戒慎恐惧其功也,皆合寂感而言之也。
       (双江:)窃详来论,似以不睹不闻为寂感之本体,又似以渊微对应用言,则体用已自分晓,初不知寂之上又有所谓本体也。程子曰:“心一也,有指体而言者,寂然不动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是也。”鄙人所谓体用者盖本诸此。不睹不闻与寂然不动,戒慎恐惧与致虚守寂,同乎?异乎?恐不可以出于鄙人之见,而遽异视之也。
       洛村的本体是即寂即感的良知。良知是本体,寂是其状态,所以“寂之上又有所谓本体也”。寂而未尝无,指静极而心在,故感在其中;感而未尝有,就感应的顺畅不滞而言,故寂在其中。双江则认为本体就是寂然心体本身,这点可从寂感不能互换看出。双江引程子“心一也”之言说明寂、感对应于心之心的体、用,于是“不睹不闻”描述“寂然不动”之体,“戒慎恐惧”即“致虚守寂”工夫,不如洛村是综合寂然感通而言。整体言之,洛村的心体是即感即寂的,而如此即是得其本体。和伯常的看法比较,伯常的理是寂感(心与事)的恰好,与洛村的心体(或良知)相当,只是在伯常是作为抽象的理想,而在洛村是可体验的存在。双江的本体则指灵明知觉自身,然而这寂体必然会发用,否则便流于释氏之说。
       双江的心体居终极实体的位置,有唯心论的色彩。从其晚年文献如《山中答问》、《致知议辩》(皆作于七十一岁),来看,皆是如此。双江龙溪讨论良知的《致知议辩》研究已多,此处姑置之。在《山中答问》中,双江云:
       迩来四方之士以良知为学者,聚论如讼,徒知求其良于所知所觉之事,而失养乎能知能觉之体。能知能觉之体,谷之神也。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老子祖述黄帝之说以凌跨百代。吾夫子以戒慎不睹恐惧不闻二语承之,词不迫切而意已独至。夫不睹不闻,未发之中也。不闻日隐,不睹日微,其几在我,其尊无对,超然于万物之表,而实主宰乎万物,是谓天下之大本也。戒惧所以立本,本立而和生焉,天地以位,万物以育,尧舜所以开万世之太平也。后世不知不睹不闻之为中也,而索之眇冥;不知中之为独也,而别求知觉;不知戒惧为性体之自然,而反诋其为困人之徽墨;不知良知之为虚灵也,而以知觉之能辩乎是非善恶者之为良而致之。要其所至,不过行仁义而袭焉者也。义袭之见作,而允执之学亡。
       这段文字提出三点。(一)能知能觉与所知所觉的区分。超越性体即是虚无灵明,即是能知能觉,因此性体即心体。但能知能觉与所知所觉并不是一体浑然(如龙溪之说),而是前者创生后者,反之则不然,因此说前者是超越的。(二)模拟于老子谷神之说。谷神取虚而善应之义,能知能觉即是谷神,即是天地根,因此良知创生天地,而有浓厚的唯心论色彩。双江又称赞佛经“有物先天地”偈,而释云:“盖有物先天地,言先有此物而后有天地也。无形本寂寥,言其至虚至无也。能为万象主,言万物统体一太极也。不逐四时凋,言其不垢不净,不生不死,真常得性也。”因此能知能觉指的是这种绝对的主体性。(三)戒慎恐惧以立本。能知能觉的心体虽然是人生的事实,但如何使心体在万感万应中作得主,仍是道德实践成功的关键,所谓“立体以达用,归寂以通感”。在龙溪,能知能觉与所知所觉一体无分,只能从已发之感而悟未发寂体。但据双江,既然尚未知觉,则不能由知觉契入,只能以戒慎恐惧工夫来涵养。
       双江与龙溪为首的王门诸子心体观的区别在体用分立与体用一如,应该很明白了。体用一如是即体即用,单独说的体或用,其实只是偏举,事实上可涵摄他项。但双江体用分立的特色,乃在于体永远是体,体不发用,或说虽发用而体自身仍是浑然全体地君临于用之上。双方工夫的不同,乃因本体论的
       不同。在龙溪,因无离用之体,故以为归寂只是想象。但在双江,虚明知觉属寂然本体,而不属发用,工夫在对寂然本体的觉悟与维持。
       三 精气神的关系
       前举伯常论德,谓德即理、善、至、止等,这类价值概念虽有脉络上的殊义,但论述方式常是一致而可以互通的。本节再提出中与神的概念来讨论,但主要是就本体论的层面来谈。
       关于“神”与“中”的概念,伯常说:
       夫人身之有精气神,天下古今所同也。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阴阳不测之谓神。”盖有此精气交感而能成人,至于魂游魄散,则返以归矣。故少年血气未定,戒之在色者,节之也。养心莫善于寡欲者,敛之也。古人谨此,莫非存神,欲以大而化之。窃谓中亦不测也,其斯之谓欤!阳明先生答陆原静,若曰:“良知一也,以其妙用而言谓之神,以其流行而言谓之气,以其凝聚而言谓之精。”夫良知比拟于神可也,若精气者质也,何与于知?
       伯常的看法简言之是“神灭论”,精气是身体,而神是心知,有身而后有知,心知虽可发挥弥天事业,终属功能层面。戒色与寡欲所以存神,神可以说是精气的“蕴之为德行,发之为事业”,所以说“大而化之”。于是,神是一种价值的存在,但却又无形状无方所,所以说“不测”。神和中一样,是必须追求的价值,然而并无本体论的存在,也就是不能超出人的现实生命而存在。伯常对阳明的良知也是这种看法,认为精气非知,不能等同于良知,但另一方面也暗示了良知没有本体论的优先性。
       但双江对于中与神的看法却与此针锋相对。他说:
       中者,天命之性,神也,所以命夫气质者也。故气质非神,不病狂即死汉耳。来喻所谓耳目鼻口能视听言动者,可知其故,盖止此一言尽之矣。炼精成气,炼气成神,是言不囿于气质,皆神之融化也。学以变化气质为要,知变化之学者,其知神之所为乎!虚者养之以至于充,柔者养之以至于刚,虽愚必明,虽柔必强,非神其孰能之?故曰:中者,天地之心,生民之命,万世之太平,千圣之绝学也。寡欲以养之,寡之以至于无,则白日飞升矣。
       白沙诗云:请君试向东南看,何处凌空柱杖飞?
       相对于伯常以神为精气的功能,双江则以神为本质,精气神是一元的,以神为根柢,这是道教“炼精成气,炼气成神”,也是儒家“变化气质”的依据。气质是神的凝结,而神又融化、变化气质,养中的极致,可以超越气质的限制而成仙,只是儒家不以此为学问的目的。可以说双江建立了心本体论。双江又有论灵明不灭一段话云:
       灵明乘气机,迭运不息,通乎昼夜之道,无分于寂感是也。然亦岂有分于天人乎?有分于死生乎?既日与天地日月合,则天地日月即我也。易箦之后,躯壳非我有,而灵明自在,谓曾子至今存可也。不然,天地间何以生人生物不绝?何以生人此灵明,生物亦此灵明,与上古不异?
       这段话简言之是“神不灭论”,但其着眼并不是有个体性的灵魂,而是以灵明本体取代理一分殊中理一的地位。由于灵明是普遍的,因此不分人我,也不分死生。天地日月为灵明中的事物,躯壳的来去亦然。其用意不在证成个人灵魂的不灭,而是说明道德的来源、道德的永恒,而这也是个体存在的原因与目的。
       现在再引双江与王门诸子的论辩来参证,双江《答陈明水》云:
       物身心意知为一,尝闻其说而疑之。心是生身之始,犹始祖也。灵明合气以成形,有心而后有身,而后有知有意,而意之所及则物也。身譬之高曾,知譬之祖,意譬之考,物譬之家众,所以给使令、代耕作、勾当门户,不可阙焉者,谓之一气可也。使指子为父,指父为祖,指祖为高曾为始祖,恐隔几重公案,未有不落影响者,况可指家众为祖父乎?
       龙溪见到此书,便批评双江的见解,见引于《答王龙溪》:
       然谓物字本轻,又把高曾祖父家众取譬,却恐未然。物与身心意知为一,先师尝有是言,恐不可易。物是物有本末之物,不诚则无物,故曰精气为物,是从虚无灵觉凝聚出来的,岂容轻得?
       双江的观点在龙溪的对照下益为显著。双江的心是超越的形而上者,形而上者决定形而下者,形而下者实现形而上者。因此形而上者在先,对现实世界来说犹“始祖”。在现实世界,主体又先于客体,所以身知意先于物。同一家族则血脉一贯,“谓2;--气可也”,然而本末先后又不可混。但龙溪则坚持“物与身心意知为一”,这不仅是双江的“一气”(本末一贯),更重要的是形而上实体与形而下世界不能割裂。“物是物有本末之物……是从虚无灵觉凝聚出来的”,虽有本末,但合本末为一物,是唯一实体,此外更无实体,心只是此物自虚无灵觉一面而言者。
       四 自谦与自慊
       伯常与双江另一个议题是诚意。《大学·传六章》:“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朱子章句:“谦读为慊。”又云:“自欺云者,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实也。谦,快也,足也。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务决去而求其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徇外而为人也。”伯常反对朱子读谦为慊,说:
       夫谦者,诚意之本也。欺者,诚意之伪也。谦之之意,有而不居,止乎内而顺乎外。欺则中无实德而外示以诚也。故曰: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在此自谦尔。……若读作慊字,而注之以为快也足也。窃恐圣人不如是之过求,以启其欲速期必之端也。又近于有所好乐之不得其正,之其所贱恶之辟,甚非优游不迫景象,而心广体胖者亦不容如是之匆遽激切也。
       伯常以为自谦者有而不居,正所以为诚,自欺则为无而外示以诚,与自谦相反,故为诚意之伪。伯常看来,朱注快足的解释与自谦相对,开启欲速期必之端。因此又批评云:“一加快足,即涉自私,则有妄意耳。古人不自满假,安有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以自快足于己者?”双江如何呢?他虽在解释格物穷理时极力反对朱注,现在却转而赞成。双江云:“谦是主德的体量,慊是进德的工夫,满假对快足而言,诚是,但满假不复有进,快足则其进无已,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矣!”伯常等同满假与快足,双江则指出可从求进不求进处看到二者的不同。他说:
       但注疏亦以慊字训之。盖此是指出一个本体的好恶,不犯纤毫人力,故谓之诚。诚者天之道也,若知其当好而作意以好之,知其当恶而作意以恶之,已非感而遂通之应。通而日遂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无思无为也。感非遂通,便有不得于心处,不得于心,而心可正乎?故自慊是意诚,亦是心正。如见好色便好,而好之极其真;闻恶臭便恶,而恶之极其真,曾假分毫人力帮助于其间乎?必如此而后谓之诚意,则注中实其心之所发六字,疑非诚字本旨。故寂然不动以复其本体虚灵之量,致知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便是格物,便是意诚,便是心正,便是明明德于天下。故自欺者,欺其本体之知;自慊者,得其
       本体之知也。
       两人争论的关键在于意是不是自然的,而这又与意前的诚字相配合。伯常没有心体观念,心所发的意也是中性的,没有自然合善的意思,故避免欲速满假之弊,而在意上求谦,这是他所谓的诚意。但双江以为这是“作意”而不是自然。双江以意为本体的好恶,工夫落在则本体之知上,对意的工夫可以放下,“意而无意,犹禅家之念而无念也。但看诚字分晓,则意之流转变化皆所应之妙用也。”诚意是效验,而慊是从本体而发的证据。
       为了争辩自谦不必改字,伯常追溯到人法天的态度,而双江也针锋相对地以自慊来说明法天:
       (伯常:)盖天地气魄之大者,兼且普万物而无心。若以眇然之躯,而千思百虑,劳苦形骸,好恶万端,纷更情状,(良)[夜]以继日,终无止时,救死且不赡,曷能及此乎?若使此心湛然虚明,静定内直,惟其无善无恶,是谓不睹不闻也。谨独之至,尚能顺应无情,况不能与天地参乎?……夫善学者大要在自法天运,不当在万物上讨着落也。时事缤纷,亦快心所致。推原其始,一念之忽,以至不可药救。于此重有感云。
       (双江:)其日纵欲以自快者,乃是自欺其本心,认贼作子。故其衰也,有不足之色;其病也,凄然有可怜之言。其视起而易箦,没吾宁也,其慊不慊何如?程子曰:“浩然之气须于心得其正时识取,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学要于法天,不当在万物上讨着落,尤精当。心普万物而无心,天地之所以恒久而不息也。情顺万物而无情,圣人之所以久于其道而参乎天地者也。
       伯常说天地普万物而无心,人当湛然虚明以效法天,这就是念头初起之时的自谦,但人只知逐求万物以自快,而造成时事缤纷的后果。伯常所以法天运,是一种外在的效法。但在双江,却把这些收归自心的满足。而其基础是天人同为一心,法天不是外在地效法,而是本心的实现,满足则是这种实现的证明。的 
       五 天与心
       自谦与自慊的争论,最后发展到天与心的关系,这也是两种思想形态的重要对照,以下再引用一些材料来说明。两人有对《中庸》未发之中与肫肫其仁三句的讨论:
       (伯常:)愚意窃谓喜怒哀乐之未发,与肫肫其仁,乃中之本体也。渊渊其渊,浩浩其天,乃中之限量也。苟不固聪明圣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乃致中之功夫也。夫天渊极于上下,仁道混合于内(有)[外],何所倚着?由未发而普于天渊,非达德者能之乎?故喜怒哀乐,情也;聪明圣知,质也。情之未发而养之以致中和,质之所见而固之以达天德,其义一也。故达天德者日固,具聪明圣智之质,乃能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以明其至诚之化也。
       (双江:)肫肫其仁三句,承夫焉有所倚而言。盖云至诚经纶,立本知化,浑是一个肫肫的天性流行,不犯纤毫人力。自其肫肫之有本者而言曰渊渊,自其肫肫之无所限量者而言曰浩浩。聪明圣知,上智之资;达天德,希天之学。学至希天,与天命一也,然后可以言至诚,言肫肫,言无所倚。凡属睹闻,犯人力,非动以天者,皆是倚。
       伯常之意,未发与仁是理,渊渊浩浩是量,聪明圣知是工夫,无所不仁即为中(极上下合内外而无偏倚,故日中),而其工夫在以聪明来固守与扩充。在这思路中,聪明圣知属于良知或心,渊渊浩浩属于天,聪明圣知不直接为天,工夫积累到相当程度后,获得一种普遍无限的跳跃,始称之为天,因此天是修养境界的描述。双江重点则在将“焉有所倚”解释为天性流行,不犯纤毫人力。于是肫肫便含蕴了渊渊浩浩,不待扩充而后有天渊。天在伯常是修养的理想,在双江则是心体的本然。
       伯常又有天人关系的意见,而双江答之,如下:
       (伯常:)道之大原出于天者,乃推其理之所从出也。人之于家,必推其所自出之祖,以时祭之,此义起也。求道者岂忘本乎?
       (双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变之者人也。故践形惟肖,聿修厥德为不忝,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其可谓不忘其所自者乎!
       两人皆引董仲舒语,可见天为人的依据,是儒家共法。然而可以看到伯常对天的概念是从合理性上推,双江则谓天道常明常在,人所能做的是戒惧以承当,这天道就是良知心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