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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论竞争法上当事人的确定(摘要)
作者:许光耀 罗蓉蓉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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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竞争法案件中,当事人的确定不仅关系到明确权利、义务、责任的承担者,而且是评价市场力量的重要前提,只有在确定了当事人以后,才能进行市场力量的计算,从而评价各种限制竞争行为的后果,判明其违法性。而如何在具体竞争案件中确定当事人,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本文针对竞争法的主要领域,即限制竞争协议、支配地位滥用行为以及企业合并情形下当事人的确定规则,进行深入分析,而尤以企业合并情形为重点。在英文中,各种竞争案件的当事人往往称作“undertakings concerned”,我们在此将其称作“所涉企业”。
       [关键词] 竞争法;反垄断法;企业合并;所涉企业
       [中图分类号]D922.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06)06—01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