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论我国财产权宪法保护的完善及其对人权享有的影响(摘要)
作者:洪必纲 肖北庚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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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权威的确立有赖于宪法规范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动态和谐。适时修改宪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我国现行宪法对财产权的保扩存在着致命的缺陷。修宪建议从不同方面加强了对公民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这将在更多地创造就业机会、更快地积累财富和保护人权、促进人权发展等方面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宪法修改;财产权;人权进步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05)01—01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