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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传播研究]谋求共识: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的支点
作者:张福平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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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舆论引导方式已不适应现代传播语境。从公共空间角度研究可以发现,谋求共识应成为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的支点。鉴于谋求共识是社会和谐与政治民主的需要,是对以社会生活成员的“相互承认”为前提的“主体间”思维方式的体现与张扬,也是尊重公众意愿、体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方式,因而新时期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是一种明智选择。
       关键词:舆论引导;共识;双向对称传播;“主体间”思维方式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8)05-0101-05
       收稿日期:2008-04-26
       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方式研究”(2006BXW002)
       作者简介:张福平(1967~),女,河南商丘人,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编辑部编审。
       舆论工作就是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所系的工作。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以及手机和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当今世界所呈现的开放性和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媒体的生产、发展空间与过去大不相同,政治化的传播状态已经逝去,通过舆论引导使社会思想一体化已不适宜。舆论引导如何适应新的形势,是我国思想宣传战线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鉴于此,“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方式研究”被列入2006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招标项目。从常规角度研究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方式的成果已有不少见诸报刊,但从公共空间角度切入以寻求舆论引导有效途径的研究尚未见报道。
       笔者从2002年开始进行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相关研究,在陆续发表的系列研究成果中讨论了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功能品格与价值核心,并从政治发展、大众需求、文化建设等角度对开放条件下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现实意义进行了论述,指出: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其本质是以对话、互动、服务于公众的方式涉入公众的普通生活,以改善公众与媒体的关系,提高媒体对社会的动员能力,从而实现其引导舆论间接维护政治统治的目的。从与官民关系看,作为公共空间的大众传媒,其公共精神表现为对上负责但不迎合,相对独立但不同避主流,贴近下层但不从俗。社会公正是作为公共空间的大众传媒之价值核心。从传播模式来考察,“双向对称传播”是公共空间视域中大众传播的精髓和本质体现,实现组织利益与公众利益的统一、组织与公众的“双赢”是作为公共空间的大众传媒所追求的目标。从大众传媒在公共空间中的地位与作用来考察,大众传媒既是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又是活跃公共空间的主要手段,它既影响公共空间的结构,又统领整个公共空间。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重要部分与手段,具有促进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机制的形成,培养民众的自主意识、责任意识和参政能力,加强政治认同、建设公民政治文化的功能,此外,它还是人们交流思想、观念、意识的重要场所。这一交流场所的优势在于:更为关注人本身,更有利于满足人们的交往需求、尊重需求与认同需求;鉴于其是着眼于让公众舆论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更有利于满足公众政治参与的需求;鉴于其更为关注人的生存与处境,更有利于公众增强社会联系,缓释精神压力。长期以来,我们在舆论引导工作中只是强调大众传媒的“喉舌”作用,而忽视、甚至看不到它是现代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公共空间,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我党成为“执政党”之后,“革命党”思维模式依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随着我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大众传媒仅作为“喉舌”显然已不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政治体制改革相伴随,我们的宣传模式尤其是大众传媒的传统定位也必将发生重大变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众传媒于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之外,将更加注重其作为公共空间的建设力量。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重要部分与手段有利于当前的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先进文化的形成、发展和传播。本文立足于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重要部分与手段的思想,反思传统舆论引导方法,提出将谋求共识作为当前舆论引导的支点,以期为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现实问题提供一种切实有效的方案。
       一、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是社会和谐与政治民主的需要
       “双向对称传播”是公共空间视域中大众传播的精髓和本质体现,实现组织利益与公众利益的统一、组织与公众的“双赢”是大众传媒所追求的目标:所谓“双向对称传播”,是指作为对称的双方,组织与公众互为传播的主体与客体,因而作为传播一方的公众的参与不可或缺;进而要实现组织与公众的“双赢”,谋求共识就成为必需。所以,公众参与、谋求共识是开放条件下舆论引导的题中应有之义,公众参与是方式和手段,谋求共识则是着力点和归宿。
       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就是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和文化消费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进一步开放意见市场,利用媒体营造公共领域,变“训导灌输式”舆论引导为“交流沟通式”舆论引导,沟通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找到上层意志与公众利益的交汇点,实现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的两股舆论的合流,在充分尊重人们言论自由、允许各种不同观点和意见发表的基础上进行积极的引导,培养会思考、有理性的公众,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民主素质。
       所谓共识,其实质是一种民主的、理性的、合法的、合作的、共享的文化。任何一个社会,特别是现代社会,不可能是完全同质的社会,必定存在着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群体或阶层。他们如果愿意共存于一个共同体,就必须合作地生活,对于不同意见,不是回避,而是在某种融通妥协的基础上寻找相对一致的意见,即“求同存异”。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和收入分配政策及方式的调整,以利益为纽带而形成的各社会阶层的人们,由于从事的职业不同、收入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等,他们对同一问题的看法也会不同;不同利益主体围绕公共资源竞争而展开博弈所造成的社会分歧日益增多。在新时期比较复杂的社会环境下,面对多样化的生存格局、多样化的社会角色、多样化的利益群体,要想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在某些重大问题上就要谋求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利益,以此为基础进行谈判与协商,而不是对峙与纷争。也就是说,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要达到“和”的目标,就必须协调各种利益,综合不同意见,化解复杂矛盾。而这些都必须以尊重各种利益存在的合理性为前提,以求各层面都有利益表达的机会,在多变互动和利益博弈中达成共识,形成利益共同体,由此才能形成社会多元条件下的和谐共处。谋求共识不是局限于某一特定集团之内,而是致力于沟通不同地区、不同集团、不同阶层的关切,从而形成基于共同利益的汲取各方智慧的某种一致,它多是通过平等的对话、理智的讨论,最终达到消除争议、协调行动之目的。
       
       在多数情况下,达成共识并不是达成意见的绝对一致,而是以民主、和睦、协作、共赢为宗旨,通过平等友好坦诚的对话、交流与协商,增加相互理解、信任与尊重,以便最大程度地达成一致;对不同的意见采取包容和开放的态度,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通过平等互利的合作,谋求各方最大的共同利益,达到“双赢”或“多赢”的目的;力求减少各方的分歧和不同,消除误解与成见,化解对立情绪,对双方暂时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则采取搁置争议、着眼未来的方针。
       谋求共识可实现从单向度向交互性、非中心化转变,促成的是一种主体间性的依赖共生关系。互惠与信任是谋求共识的核心追求。作为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本,互惠与信任是管理功能正常发挥以及整个社会良性运行不可缺少的润滑剂: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互惠与信任可以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联盟成员之间的互惠与信任可以使组织间的谈判顺利进行;组织之间的互惠与信任可以促进系统间的沟通交流。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是自由的、开放的和交互的,是多元的、宽容的,能够容纳异质性的行为和观念,有利于形成开放的精神气质、多元化的思想和民主的氛围,有利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实现价值公平。在谋求共识的过程中,个人精神和个人理性得以彰显,在人与人的交流、沟通与互动中能激发彼此思想的火花,获得心灵的共鸣;可以使人们更方便地了解社会现实与社会热点,激起人们参与社会事件、解决社会问题的热情,从而使一种公共精神自然生成。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其寓意一是要畅通舆论表达渠道,二是要促进各方积极对话,三是培育共识,即通过为意见千差万别甚至彼此冲突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发言的空间,促进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其搭建相互了解、谋求妥协的平台,促进有序竞争、有序参与,在平衡不同群体利益、统筹兼顾各方关切中促进公平正义,从而弥补政府所建立的正式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不足,这显然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谋求共识的过程也是人们学习和体验民主的过程。在社会转型期,个体特征业已受到重视,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人们对社会公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有效地引导公众学会独立自主地思考、诚实自信地表达,学会尊重其他社会成员、倾听不同的声音,是当今时代亟待解决的问题。从传统上看,中国古代专制的政治文化统治与传播两千多年,使得民众养成了顺从与臣服的心态,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人们确实被教化了,由此人们的独立思考能力、自治能力、反思能力亦逐渐弱化。这种传统社会固有的文化惯性至今仍有遗存。我们的民众曾经习惯于埋藏自己的真实诉求而按照某种“需要”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也习惯于为了某种“需要”而对别人的意见横加指责甚至肆意抹杀,这些都不是一个理性社会所推崇的。中国公民应当从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下者、臣民或服从者的身份认同向平等个体、公民或主人公角色转变,从传统上对管理(决策)者的依赖、对公共生活的冷漠,转向公民自主和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这种转变,有待于社会中每个成员公民意识的觉醒,有待于公民的自主精神、法制观念、参与意识的萌发,有待于管理理念的革新与相关部门角色的重新定位。而在谋求共识的过程中,大家通过平等交流,会感悟到国家法律的尊严、建设的艰辛、管理的繁杂和社会的多样,进而学会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各种存在的合理性,学会运用多元价值判断来看待事物,甚至学会从对立面分析问题,这就会很自然地增进对政府和有关方面的理解与配合;在交流激辩中会促进学习、提高素质——由于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反对强制性单向灌输,允许和鼓励公众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对公共问题提出批评与合理性建议,进而在对自己的观点给予充足的论证并赢得人们广泛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相关政策,因而,在这一对不同观点的质询、批评、辩驳与论证的过程中,参与者不仅可以学习很多相关知识,而且也需要了解、学习和思考权利与义务、个人与群体、平等公正与互利合作等有关原则,这必然会丰富公众的知识素养,增强公众通过对话、沟通了解他人立场和影响他人观点的能力以及民主参与能力等整体素质,这无疑是一个促进人的发展的过程。
       此外,民主意味着公共决策最终取决于多数意见。众所周知,民主的经典定义和本质特征是,公众广泛参与并由多数人决定问题。因此,在决策前就应当扩大公众参与,通过公共讨论,平衡有关各方,谋求社会共识,以取得最佳方案。多数意见之形成不仅要具有大致相同的利益基础,而且应当发生在公共讨论的空间中,公众要在谋求公共问题的解决中达到一定程度的共识。共识不是强加于每个社会成员的,而是通过讨论交流形成的。这就意味着公民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对于公共问题之意见的讨论交流,不仅是平等的,而且是自由的,否则共识便是虚假的而不是真实的、基于强力的而不是基于自愿的。民主政治应当而且必须建立在自愿达成的真实共识的基础之上。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舆论的实质乃是“公意”,其诉求方向具有最大的公正性和正义性。有理性价值的、能够真正反映和协调全社会利益的舆论有赖于社会意见的充分交流、争论和磋商。民主的精神需要培育,民主的素质需要锻炼,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正是抓住了这个根本,是在谋求“公共的善”——使媒体成为一种催促发动人们追求幸福和自由的生存空问的平台:为人们提供表达对抗性和忠诚性的机会;成为操练民主的舞台,促使民主成为公众的一种生活方式,并体现于良性互动的社会交往与生活设计之中。
       二、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是对“主体间”思维方式的体现与张扬
       近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多元化、政治民主化与经济市场化方兴未艾,它在带来文化开放、政治自由和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使人类社会生活面临诸多新的困境。面对当前多元的文化样式、多极的政治主张和多样的价值观共存的事实,人类在价值观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一种相对主义和特殊主义的倾向,其最大危险就在于否定普遍的正义法则和普遍的道德原则。这种状况使得舆论引导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传统的以“单向意见整合”为特征的舆论引导是建立在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主体性”思维方式之上的。在这种思维方式主导下,社会生活的普遍性规范基础是由某些特殊的“主体”决定的。这种“主体”是社会公共生活的普遍性规范的“立法者”和“奠基者”,它有权“对争执不下的意见纠纷做出仲裁与抉择,并最终决定哪些意见是正确的和应该被遵守的”由此出发,它进而对社会生活的理想状态和终极目的作出规定。现代社会的根本特点是“分化性”和“非同质性”,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呈现出相对独立性并追求其各自相对自主的规范。正如哈贝马斯所指出的,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理性的分化”,理性已经无可挽回地失去了其原初的统一性。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烈的
       自主、多元的自我意识,因此现代社会已不存在统御一切的“统一”和“忠诚”,它已被分化为“多个参照系统”,而每一个参照系统都有它自己的理解方式和理性标准。在此情形下,任何试图从“单个主体”出发去谋求无条件的、绝对同一的普遍价值规范的企图都是徒劳的。另一方面,“主体性”不仅无法真正整合社会生活,成为其规范性标准的源泉,反而有可能成为一种压迫性的力量,使社会生活系统陷于更加严重的冲突状态。这种冲突体现在社会生活中,“主体”不可能以一种真正平等的方式来对待别人,而只能把他人“客体化”与“对象化”,因此形成对他人的剥夺。在“主体性”哲学思维方式主导下的传统伦理学的普遍主义诉求,已经无法担当多元化时代人类生活的规范原则之重任,一种新的伦理学和新的哲学思维方式——“主体间”思维方式应运而生。
       “主体问”思维方式以社会生活成员的“相互承认”为前提,它认为世界的本质不是单纯的“一”,而是“多”中之“一”,是认同矛盾性和差异性基础之上的“和而不同”。这种“共识”是建立在对个性和多元性的承认之L的,是通过自由对话、相互沟通来深化人们对生活的理解从而使人们对异于自身的个性和生活方式有更多宽容而达成的,并以此加强人与人之间的“团结”与“联合”,从而创造一种愿意对话和倾听、相互辩论和理性说服的共同生活形式。在“共识”形成过程中,每一个人的视角、观点和利益都将得到平等的承认和尊重,同时,每一个参与者又能超越种族、阶级、阶层、职业、性别等中心主义的“自我”,实现“去中心化”,时刻向他人的观点保持开放,设身处地地去理解他人的立场和观点,以一种宽容的气度,“包容一切边缘群体,并相互尊重”,在其中只有“潜在的参与者”,没有“绝对的陌生人”。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地位如何,都可以发表言论,没有人可以利用自己的特权人为地制造界限。言说者用话语的正义性和多元性制止极权的非正义性和强制性,并且自愿地承担与他者一起寻求真理的义务。与思维方式的转向相对应,如今的舆论引导再也不可能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立法者”,为所有人的生活和所有文化规定统一的样式,而只能以一种平等、开放、宽容的文化精神,在各文化主体(个体、群体、民族、国家和区域共同体)保持其基本文化立场的前提下,通过理性的商谈,达成某种“共识”,从而在这种每个成员既保持自己的个性又与他人的开放性相融合的关系中,形成合理的舆论方向,达到“无为而治”的目的。
       陈旧的制度与文化系统规定,在主客二分的架构中,主体永远是主动者,客体永远是被动者;主体永远是传播者,客体永远是接受者。二者的不平等与不对话,是先验地被确定好了的。“主体问”思维从根本上否定了个体与个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那种因上下、长幼、贫富、尊卑之别而形成的不平等关系,而正是这种不平等关系使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单向传播和指令性的舆论引导失去其存在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主体间”思维与共识性引导是互为表里、合二为一的:“主体间”思维是“里”、是“因”,共识性引导是“表”、是“果”;理解“主体问”思维并把握其真谛,才能真正坚持以谋求共识为支点的开放条件下的舆论引导。人们熟知的哲学原理告诉我们,在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中,个性是共性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个性就不会有所谓的共性;共性是对个性的概括和抽象,是个性中最普遍、最一般的东西。“主体间”思维是诸多个体各自作为主体的思维,是原生的、独立的、生动的、内容极其丰富的个性思维,其中蕴涵着宝贵的创造性。显然,建立在“主体问”思维基础上的共识,是人们认识上的“最大公约数”,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因而极易为广大公众所接受。
       三、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是尊重公众意愿、体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方式
       舆论引导立足于谋求共识还是立足于服从指令,是一个是否顺应“要求承认与尊重、呼唤公平正义”的世界潮流的大问题,谋求共识顺应了这一潮流。
       首先,共识基于个体内心意愿表达,易于得到认同,产生自律,因而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更为有效。真正有效的舆论引导不是外在灌输的结果,而是人们源自内心认同而产生的自律,它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引导的自觉认同。得到人们认同的,必然是经过人们独立思考之后认为是合理的。因此,媒体若想使公众发自内心地、而不是被迫地接受舆论引导,就需要使其合理性得到理解和接受,进而内化为公众意志。传统的以“单向意见整合”为特征的舆论引导忽视了公众的能动性,没有认识到未经个体理解和认同的所谓舆论引导不可能奏效,因而使舆论引导变成了一个无视公众意愿与要求的单向灌输过程。事实上,只有当人们发现舆论引导中包含有保障、维护和促进自身发展要求的内涵时,才会更积极主动地支持和自觉自愿地接受舆论引导。通过平等对话而达成共识的舆论引导,正是反映和包含了群体中个体成员的愿望和要求,是个体成员实现自己合理意愿的保障,也就是在为实现个体成员的发展目标创造条件。这就使得舆论引导的方向与公众的内在要求相一致。所以它不再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的灌输过程,而是一个公众在对话与实践中不断交流与沟通,逐步形成共识、达成一致的过程。与传统的舆论引导不同的是,它并不强迫公众接受某种既有观点,而是鼓励大家根据自己的思考提出看法和意见,进而通过对话、讨论、质询、相互辩驳等方式来谋求达成对最具合理性的思想的认同与共识。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与传统舆论引导的另一点区别在于,这种通过对话所获得的共识并不被看作是一个最终的结论,而被看作是开放性的、可以修正的。随着人们实践经验的增长、认识水平的提高、利益要求的变化,可以对在原有认识基础上达成认同、但已经不符合现实需要的某些认识提出新的质疑,进而通过与相关各方的对话和讨论谋求修改与完善。
       其次,传统的以“单向意见整合”为特征的灌输式舆论引导,多是在人们不理解、未认同的情况下强制人们接受某种信条。因忽视人的主体性,把公众看作被强制灌输和塑造的对象,不能公平地对待来自各方的诉求,不能把相互尊重、平等待人的原则贯彻其中,违背了社会公正原则,缺乏文化上的吸引力与凝聚力,因而难以取得好的效果。而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则通过平等对话、共同探讨达成共识,体现了作为公共空间重要部分与手段的大众传媒之价值核心——社会公正。
       公平正义已成为近代以来人类的基本信仰。它意味着人们有权公平地分享权利,而不是只有个别人握有颁布行为准则的特权,其他人只有服从的义务。按照公平正义原则,人们有权参与制定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为准则,而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来自他人的要求。由此可见,公平正义原则较好地体现了客观要求与主观愿望相统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想。据此,人们在制定行为准则的过程中,来自他人与群体的要求与来自个体内心的意愿都应得到充分的表达,从而使所制定的行为准则能够全面反映群体成员的利益要求,并成为实现这些利益要求的保障。为此必须在经常性的自由讨论中不断检查和发展对基本需要的共同认识,以公正地对待所有人的需要,而运用大众传媒这一公共平台让更多的人参与讨论与协商,进而形成共识,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条重要途径。
       总之,舆论引导的关键在于促进和鼓励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就必须反映个体成员公平合理的利益要求,并保障其实现,从而使人们积极支持、自觉接受。显然,与传统的舆论引导方式相比,立足于谋求共识的舆论引导可取得好的引导效果,是现代社会应有的舆论引导方式。
       [责任编辑 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