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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两汉时期河南地区的水患及其治理与救助
作者:张文安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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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两汉时期,河南水患严重,在数量上几乎占全国水患的一半,在危害程度上也大大高于其他省份。在地域分布上西汉水患主要集中在豫西、豫东,东汉主要集中在豫西,其中豫西水患主要由长时间降水引起,豫东水患主要由黄河决口、改道造成。在时间上水患大多发生在雨水集中的夏、秋两季。西汉时期,河南水患大灾多,东汉王景治河以后有所改善。水患分布集中的原因,除了气候、地理、农业开发、黄河淤积等因素外,还有一定的政治因素。河南水患危害严重,不仅冲毁房屋和农田,造成浮尸遍野,疾疫流行,还造成一系列政治、社会问题。汉代采取的堵塞、疏通、分洪、蓄洪等治水思想与实践在今天仍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两汉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救灾措施对安抚受灾民众、恢复生产、稳定社会秩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两汉;河南;水患
       20世纪初以来,对历史上水灾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这些研究成果除了对古代自然灾害、古代救荒作长时段的历史考察外,对汉代水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汉代水利工程的研究;二是对黄河水患的研究。对汉代水利工程的研究,如郑肇经的《中国水利史》(商务印书馆1939年),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编写的《中国水利史稿》(水利电力出版社1979年),汪家伦、张芳的《中国农田水利史》(农业出版社1990年)等,都专门探讨过汉代的水利建设及其对农业生产和治理水灾的重要作用。此外,辛夷的《秦汉时期关中的水利事业》(《史学月刊》1986年第1期),卜凤贤的《汉武帝经营关中水利的历史意义》(《中国农史》1998年第4期),陈秀的《汉武帝时代的水利工程》(《华南师范学院学报》1958年第4期)等探讨了汉代的水利工程对农业和治理水灾的影响。探讨黄河水患的研究成果非常多,主要有:岑仲勉的《黄河变迁史》(人民出版社1957年),黄河水利委员会编写的《黄河水利史述要》(水利出版社1982年),谭其骧的《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会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学术月刊》1962年第2期),李仲均的《我国古代的治黄水利工程》(《文史知识》1987年第7期),史真的《汉代的瓠子大决口及其治理》(《郑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6期)等。专门探讨汉代水灾的成果也开始出现,如杨振红的《汉代自然灾害初探》(《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4期),金陵客的《汉代的水灾及其它》(《文史知识》1998年第12期)等。这些研究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但是,长时段的历史考察对某一个朝代的具体情况无法展开深入探讨,对汉代水利工程和黄河水患的集中研究虽然抓住了汉代水灾的主要问题,但却不及其余,往往忽略对水灾分布状况、水灾成因及危害等问题的深入研究,更重要的是,没有人对水灾最为严重的河南作过专门研究。
       实际上,河南是汉代全国水患最为严重的地区。据统计,两汉时期,全国共发生水患102次(按年计算87次),河南就占了46次(按年计算40次),几乎占全国水患的一半。汉代是中国历史上的盛世,地处中原地区的河南在当时的地位举足轻重。河南水患对汉代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造成严重的影响。本文通过深入探讨河南水患的严重状况,揭示汉代河南水患在地域、季节、各皇帝统治时期的分布概况和造成这种分布的深层动因,再深入剖析两汉时期河南地区水患频发的各种因素,具体分析水患给河南造成的严重危害,最后探讨汉代对河南地区水患的治理思想及治水实践和相应的赈灾措施。认为两汉时期河南的治水和赈灾理论与实践,在今天仍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
       一、两汉时期河南地区水患概况
       两汉时期,全国发生水患102次,和秦朝以前相比有所增加,但在秦汉以后的中国历史上,这个数据并不算高。可是,在这102次水患当中,河南占了46次,几乎一半的比例就比较高了。同期其他省份发生水患的次数依次是山东20次,陕西7次,河北7次,湖北6次,安徽1次,山西1次,甘肃1次,其他省份现有文献没有记载。从这个数据上可以看出,两汉时期,水患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其次是长江与汉水交汇的湖北地区。
       河南发生的46次水患,在西汉发生19次(包括王莽时期1次),东汉发生27次(包括更始帝时期1次)。从地域分布上来看,西汉时期水患在河南境内分布以豫西、豫东最为集中,其中豫西占42.1%,豫东占36.8%,豫南、豫北相对少些,但从总体上看相对比较均匀。东汉时期水患主要集中在豫西,占东汉时期水患的85.2%,在整个两汉时期也占50%。在整个两汉时期,豫西水患共发生31次,占两汉全部水患的67.4%。东汉时期,仅洛阳一地有明确记载的水患就有21次。造成水息分布集中的原因除了气候、农业开发等因素之外,可能还有政治等其他因素(详后)。
       从水患发生的季节分布上来看,河南地区水患多发生在夏、秋两季。其中夏季共发生水患20次,占两汉水患的41.7%,秋季共发生水患14次,占两汉水患的29.2%。夏、秋两季共发生水患34次,占整个两汉时期水患的70.8%。夏、秋两季是河南雨水集中的季节,亚热带与温带气候为主的河南受东南亚季风暖湿气流的影响,容易形成长期降雨,引起水患。
       从两汉各皇帝在位时期水患情况来看,河南水患主要发生在武帝、元帝、成帝、和帝、安帝、桓帝、灵帝7位皇帝统治时期,共36次,占两汉水患总数的78.3%。高后、文帝、王莽、更始帝、光武帝、明帝、顺帝7位皇帝(高后虽未称帝,这里也单独计算)统治时期共发生水患10次,占两汉水患总数的21.7%。其他的13位皇帝在位时期(包括孺子婴和殇帝),河南境内没有明确记载发生过水患。其中,发生水患最多的是西汉成帝时期7次和东汉安帝时期7次。两位皇帝统治期间共发生水患14次,占两汉时期河南水患总数的30,4%。从水患发生频率上来看,除去更始帝时期较短(两年发生一次水患)外,安帝、高后、元帝时期河南发生水患频率较高。
       两汉时期的水患主要是由连续降水造成的水灾和黄河等河流决口或改道造成的。据统计,两汉时期黄河改道6次,决溢12次,总共造成18次水患,占汉代水患总数的17.6%。其中有明确文献记载的,河南境内黄河水患发生8次(见文章后的附表四),占汉代黄河水患总数的44.4%。此外,据《后汉书·王景传》记载:“平帝时,河、汴决坏。”河、汴决坏显然是指开封一带黄河、汴河决口。这样两汉时期河南境内黄河水患达9次,占汉代黄河水患的50%。另外一个现象是,河南境内这9次黄河水患,有8次发生在西汉时期,其中5次决口,1次改道,2次“河水大盛”,不但造成的水患次数多,而且酿成的灾害极其严重。东汉时期仅有1次,而且据文献记载是“霖雨积时,河水涌溢”,并不是决口或者改道,显然也没有造成大的灾害。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东汉明帝永平十二年(69)王景治
       河。《后汉书·王景传》记载:“景乃商度地势,凿山阜,破砥绩,直截沟涧,防遏冲要,疏决壅积,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无复溃漏之患。”看来很有成效。东汉仅有的1次黄河水患发生在安帝延光元年(122),距离王景治河已经53年了,而且黄河并没有决口或者改道,而是因为“霖雨积时”,才造成“河水涌溢”。
       两汉时期,河南境内不仅水患频繁发生,而且水患灾害严重,大灾较多(见文章后的附表四)。据文献记载,两汉时期水患造成的灾害小的危及千余家,大的危及到万家,发展到“人相食”的地步。如高后八年(前180)夏“南阳沔水流万家”,武帝建元六年(前135),“河内贫人伤水旱万余家,或父子相食”。武帝元光三年(前132),“河水决濮阳,泛郡十六,发卒十万救决河”。安帝永初二年(108),“京师及郡国四十大水”,安帝永初三年(109),“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水雹”。大的水患主要发生在高后、武帝、成帝、安帝时期,西汉大灾较多,东汉时期,河南虽然发生水患次数多,但大灾反而比西汉少。除了降水因素外,也要归功于王景治河。
       二、河南地区水患频发的原因
       河南地区水患频繁发生,原因有四。第一,两汉时期正处于大理冰期结束后的第三个温暖期,全国整体气温偏高,亚热带北移。温暖的气候带来丰富的降水,所以汉代关于大雨、淫雨的记载很多。如西汉时期,“文帝后三年秋,大雨,尽夜不绝三十五日”。“昭帝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安帝永初二年(108),“京师及郡国四十大水”。安帝永初三年(109),“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水雹”。丰富的降水既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又因水患成灾,给河南地区带来无穷的灾难。
       第二,过度的农业开发是导致汉代河南水患频繁发生的关键因素。据谭其骧先生研究,战国以前,河南西部地区还是以畜牧射猎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豫西很多原始植被没有遭到破坏,水土流失比较轻微。秦汉以后,以农耕为主的生产方式代替了畜牧射猎,农业开发导致大量水土流失,遇到连续降雨特别是暴雨,黄河泥沙增多,其他河流也不堪重负。水患频发也就不足为奇。
       此外,两汉时期,河南作为全国政治、经济中心,人口密度大。大量的人口大面积开发土地,造成大面积植被被破坏。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人口密度最大的是三河(河南、河内、河东)地带,“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建国各数百千岁,土地小狭,民人众,都国诸侯所聚会”。其中人口最多的郡国是汝南、颍川,人口都超过200万人。西汉平帝元始二年(2),全国人口达到5900多万。东汉初年,由于战争等因素的影响,全国人口不足1800万,到和帝元兴元年(105)已达5300多万。
       第三,黄河中下游经常决溢与改道是河南境内频繁发生大水患的又一个主要原因。两汉时期黄河共发生水患18次,其中河南境内发生9次。黄河流入河南境内,特别是孟津以东,地势平坦,河面宽阔,水流缓慢,泥沙淤积严重。遇到长时间降水或暴雨容易出现涌溢或决口。黄河在这里突然北上,使水流更加缓慢,泥沙淤积更加严重,河南东北部是黄河水患集中发生的地区。西汉黄河5次决口,1次改道,2次涌溢都是发生在这个地段。
       第四,正因为河南是两汉时期的政治、经济中心,所以对水患的记载较为详尽也是一个原因,尤其在东汉时期。笔者认为,河南境内水患频繁发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也有历史记载比其他地区详尽的因素。拿西汉与东汉相比,西汉政治、经济中心主要在陕西,河南有明确记载的水患19次(包括王莽时期1次),而且地域分布相对较为均匀;东汉定都洛阳,河南是最主要的政治、经济中心,有明确记载的水患27次(包括更始帝时期1次),在这27次水患当中,仅洛阳地区就有20次之多,占东汉时期河南水患的74%,占全国水患的33%。
       这样的记载可能有政治因素掺杂其中。众所周知,汉代尚赤,为火德,根据汉代流行的五德终始说,水与火相克。在灾异说盛行的西汉中后期和东汉,频繁发生的水患,加上社会动乱,政局不稳,不仅民间流言四起,统治者也对水患是否危及他们的统治胆战心惊。据《汉书·五行志》记载:“成帝建始三年(前30年)十月丁未,京师相惊,言大水至……民以水相惊者,阴气盛也。”汉为火德,性阳,这里“言大水至”,是阴气盛的表现,这就从政治神统和民众意识两个方面,使汉朝统治的正统性受到了威胁。所以汉代皇帝几十次下罪己诏,并处置有关大臣,以期得到上天和民众的谅解。东汉中期以后,外戚、宦官交替专权,政治日益腐朽,社会日益动荡,灾异流言不断,连降大水也成了统治者心中的病痛,记载详尽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河南地区水患造成的危害
       频繁的水患给河南地区造成严重的灾难,使河南人口锐减、耕地被淹没、阶级矛盾尖锐、民众流离失所,衣食无着,甚至发生人与人相食的悲惨局面。
       首先,严重的水患使河南民众流离失所,衣食无着。据《汉书·五行志上》记载,高后八年(前180)夏,“南阳沔水流万家”。和帝永和十年(98),“京师大雨,南山水流出至东郊,坏民庐舍”。水患冲毁了人们的家园,人们不仅无家可归,衣食无着,甚至发生人与人相食的悲惨场景。武帝建元六年(前135),汲黯上奏:“臣过河内,河内贫人伤水旱万余家,或父子相食。”元帝初元元年(前48),“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
       其次,水患使河南人口锐减。水患造成的人口减少有两个方面,一是水患直接造成的人口死亡,如淹死、饿死、病死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夏,“大水,关东饿死者以千数”。元帝永光五年(前39)夏及秋,“大水,颍川、汝南、淮阳、庐江雨,坏乡聚民舍,及水流杀人”。顺帝永和元年(136)夏,“洛阳暴水,杀千余人”。二是水患使民众大批逃亡到其他地区,造成河南人口减少。如桓帝永兴元年(153)秋,“河溢,漂害人庶数十万户,百姓荒馑,流移道路”。
       再次,水患毁坏庄稼,导致耕地面积减少。长期的大面积降水与黄河决溢不仅冲毁了房屋,也冲毁大批良田,使庄稼颗粒无收,甚至造成耕地面积大大减少。如光武帝建武七年(31),“六月戊辰,洛水盛,溢至津城门,帝自行水,弘农都尉治析为水所漂杀,民溺、伤稼,坏庐舍”。光武帝建武十七年(41),“洛阳暴雨,坏民庐舍,压杀人,伤害禾稼”。和帝永元十二年(100),“颍川大水,伤稼”。如果把这些水患造成的“伤稼”与饥民遍地,粮价飞涨相联系,更能看出水患造成的严重危害。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大水过后,武帝忧心忡忡:“今水潦移于江南,迫隆冬至,朕惧其饥寒不活。”“是时山东被河灾,及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武帝末年甚至就出现“城郭仓库空虚,民多流亡”的现象。西汉末
       年,粮价飞涨,永光年间,“岁比不登,京师谷石二百余,边郡四百,关东五百,四方饥馑”。以至于出现“疾疫饥馑死者且半”,“死又不葬,为犬猪食”的悲惨景象。
       最后,水患造成一系列政治、社会问题。董仲舒说:“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发生灾害是上天对统治者提出的警告,把灾异归结于政治得失,所以频发的水患直接威胁到汉王朝的统治。成帝建始三年(前30)秋,“京师民无故相惊,言大水至,百姓奔走相蹂躏,老弱号呼,长安中大乱。”后来证明是讹传,但成帝仍然惊魂未定,通过下罪己诏等方式安抚民众。在位时期发生水患较多的成帝9次颁布罪己诏,安帝5次颁布罪己诏,整个汉代皇帝颁布的罪己诏达58次之多。皇帝颁布罪己诏一是想得到上天的谅解,二是以此来安抚万民。维护统治秩序。水患不仅浮尸遍野,还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造成疾疫流行、“人相食”的悲惨场景,这也势必引发饥民暴动、盗贼猖獗等社会问题。成帝阳朔三年(前22),“颍川铁官徒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哀帝时期,“岁比不登,天下空虚,百姓饥馑,父子分散,流离道路,以十万数。而百官群职旷废,奸轨放纵,盗贼并起,或攻官寺,杀长吏”。平帝时期,更是“盗贼群辈,且以万数,军行众止,窃号自立,攻犯京师,燔烧县邑”。社会危机严重到这等地步,西汉王朝离灭亡也不远了。
       四、汉代河南治水思想与实践
       频繁的水患给河南民众带来深重的灾难,也严重威胁着两汉政府的统治。苦不堪言的民众怨声载道。“以为县官恒兴它役,不先民急”。统治者也忧心忡忡,汉武帝就曾作歌:“瓠子决兮将奈何?浩浩洋洋,虑殚为河。”在汉代,河南最严重的水患是黄河决溢,因此治水首先就要治黄河。从文帝时起,不断地有人提出各种治黄河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堵塞。文帝时河决东郡,“于是东郡大兴卒塞之”。武帝元光年间,河决瓠子,河南、安徽、山东等地多处受灾,“上使汲黯、郑当时兴人徒塞之,辄复坏”,丞相田蚧已经提出异议:“强塞之未必应天”。但不堵塞怎么办,他并没有说。
       (二)疏通,又分为两种,一是深挖或加宽河道,清除淤泥;二是截曲取直,减少黄河弯道。成帝初,清河都尉冯逡提出疏通旧河道,“以助大河泄暴水,备非常”。但因财政不足,没有实施。后来杨焉又提出“可镌广之”,即加宽河道,结果“水益湍怒,为害甚于故”。证明这种方案并不可取。弯道多是导致黄河泥沙淤积、经常决口的一个重要原因,贾让曾经形容黄河在河南境内“百余里间,河再西三东”,如能截曲取直,河道会大大畅通。宣帝时,光禄大夫郭昌使行河“恐水盛,堤防不能禁,乃各更穿渠,直东,经东郡界中,不令北曲”。结果就“渠通利,百姓安之”。
       (三)分洪。西汉众多的以灌溉农田为主要目的的水利工程为治理水患提供了新的思路,汉武帝时期,在黄河瓠子决口处,除了堵塞之外,开始“而道河北行二渠,复禹旧迹,而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灾”。这一分洪措施证明效果良好。成帝初,清河都尉冯逡进一步提出“又其口所居高,于以分[流]杀水力,道里便宜,可复浚以助大河泄暴水,备非常”的治黄思想。
       (四)蓄洪。建造类似于同时具有分洪与农田灌溉相结合的水库。成帝鸿嘉四年(前17),河水暴涨,丞相史孙禁认为:“今可决平原金堤间,开通大河,令人故笃马河。”这样做的好处是“至海五百余里,水道浚利,又乾三郡水地,得美田且二十余万顷,足以偿所开伤民田庐处,又省吏卒治堤救水,岁三万人以上”。这个方案在当时操作起来非常困难,河堤都尉许商就认为笃马河“失水之迹,处势平夷,旱则淤绝,水则为败,不可许”。操作起来虽然有一定难度,但这种思想为以后治黄与农田灌溉相结合的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两汉在黄河两岸修建的陂塘就是这种理念的具体实践。
       (五)修政。宗天神学和谶纬迷信盛行的两汉,人们很容易把水灾和政治联系起来。谷永就说:“河,中国之经渎,圣王兴则出图书,王道废则竭绝。今溃溢横流,漂没陵阜,异之大者也。”怎么治理呢?谷永说:“修政以应之,灾变自除。”李寻、解光也说水灾是“明天道有因而作也”,他们的治理措施是:“今因其自决,可且勿塞,以观水势。河欲居之,当稍自成川,跳出沙土,然后顺天心而图之。”换句话说,就是放任自流。这种消极的治河思想显然是不可取的。
       (六)治河三策。哀帝时贾让提出治河三策:上策是“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人海”。即黄河从黎阳(今河南浚县)改道北行。中策“可从淇口以东为石堤,多张水门”。水门下修渠,“旱则开东方下水门溉冀州,水则开西方高水门分河流”。下策是“缮完故堤,增卑倍薄”。贾让认为,下策劳而无功,不可取。上策和中策疏通河道,分渠泄洪,分段蓄洪,因势利导,使治黄与灌溉、漕运相结合,才能达到最好的治黄效果。
       东汉明帝时,王景、王吴总结以前治黄的经验与教训,用堰流法治理黄河,他们在荥阳至千乘海口根据地形,“凿山阜,破砥绩,直截沟涧,防遏冲要,疏决壅积,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无复溃漏之患”。通过疏通河道、截曲取直、控制水流、使河、汴分流等措施,终于成功地治理了黄河水患,使黄河在明帝以后的200多年里没有再次发生大的水患。两汉的治理黄河技术、经验和理论对于我们今天治黄仍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五、汉代河南水患的救灾措施
       对水灾严重的河南地区,两汉政府都采取了积极的救助措施,但比较来说,西汉赈灾次数少,赈灾力度小,而且随意性强,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东汉则赈灾次数多,赈灾力度大,而且有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两汉的赈灾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赈济钱粮。武帝建元六年(前135),汲黯发现“河内贫人伤水旱万余家,或父子相食”。就“持节发河内仓粟以振贫民”。这是以政府的名义征调当地粮食救济灾民。元帝初元元年(前48)大水,政府也“转谷振贷贫乏”。和帝永元十二年(100),“舞阳大水,赐被水灾尤贫者谷,人三斛”。桓帝永寿元年(155),“洛水溢,坏鸿德苑。南阳大水”。桓帝下诏:“坏败庐舍,亡失谷食,尤贫者禀,人二斛”。对受救济者有了明确的条件限制,不是针对所有受灾民众,而是主要针对那些“被灾害不能自存者”,“尤贫者”,并且还有数量限制,“人三斛”。安帝延光元年(122),“京师及郡国二十七雨水,大风,杀人。诏赐压溺死者年七岁以上,钱,人二千;其坏败庐舍,失亡谷食,粟,人三斛”。赈济的方式比西汉更加多样化,有赈谷、赈钱和“令得渔采山林池泽”等。
       (二)减免租赋。哀帝绥和二年(前8),河南、颍川郡大水,政府下诏:“其令水所伤县邑及他郡国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十万,皆无出今年租
       赋。”和帝永元十四年(102)下诏:“兖、豫、荆州今年雨水淫过,多伤农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刍蒿,其不满者,以实除之。”减免租赋是两汉时期水灾发生后政府采取的主要救灾措施之一,同时也是鼓励灾区民众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措施。这种救灾办法不仅在河南,在其他受灾地区也大范围施行,如鸿嘉四年(前17),“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成帝下诏;“被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三万,勿出租赋。逋贷未入,皆勿收。”减免租赋对减轻灾区民众负担、鼓励生产自救、稳定社会秩序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移粟就民与移民就粟。元帝初元元年(前48),“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转旁郡钱谷以相救”。有时移粟就民也和移民就粟同时实行。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大水,“关东饿死者以千数”,“天子怜之,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留处。使者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振焉”。移粟就民,特别是移民就粟会给周边地区财政带来压力,受到当地民众和政府的抵制,有些移民也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园,所以容易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东汉水灾发生后,很少施行移粟就民或移民就粟的救灾措施。
       (四)假民公田。为了安抚流民,稳定社会秩序,水灾发生后,政府有时也会将国有的苑囿、山林、沼泽、公田等借给灾民,不收租赋。和帝永元十年(98),京师大水,皇帝“遣使循行郡国,禀贷被灾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渔采山林池泽,不收假税”。永初元年(107),发生大水、雨雹等灾害,安帝下诏:“以广成游猎地及被灾郡国公田,假与贫民。”
       (五)生抚恤死安葬。水灾发生后,政府给生者一定的抚恤金,给伤病者免费治疗或发放药品,给死者一定的安葬费等也是汉代主要救灾措施之一。顺帝永建二年(127),发生“水潦”“疫疠”,下诏:“疾病致医药”。灵帝建宁四年(171),发生雨雹、大疫,政府下诏,使中谒者“巡行致医药”。哀帝绥和二年(前8),“河南、颍川郡水出,流杀人民,坏败庐舍。”哀帝下诏:“遣光禄大夫循行举籍,赐死者棺钱,人三千。”安帝延光元年(122),“京师及郡国二十七雨水,大风,杀人。诏赐压溺死者年七岁以上,钱,人二千。”“若一家皆被灾害而弱小存者,郡县为收敛之。”在水灾中死亡的人七岁以上者给予安葬费每人二千钱,如果一家全部遇难或仅存弱小者,由地方政府收敛死者安葬。桓帝永寿元年(155),政府还规定:“被水死流失尸骸者,令郡县钩求收葬,及所唐突压溺物故,七岁以上赐钱,人二千。”除了拨给丧葬费和官府收敛死尸外,遇到灾害严重时,政府还会增加安葬费、赐棺木、布匹,还允许没有亲属的死者埋葬在官府的“土需地”里。桓帝建和三年(149),下诏:“其有家属而贫无以葬者,给直人三千,丧主布三匹,若无亲属,可于官埽地葬之。”
       除了上述救灾措施之外,两汉政府还采用鼓励民间借贷、鼓励节约、假民种子、农具等措施,安抚受灾民众,恢复生产,稳定社会秩序。
       相比较来说,西汉救灾次数少,东汉次数多;西汉救灾方式单一,东汉则相对多样;西汉救灾随意性强,东汉政府则有明文规定,有相应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如安帝元初四年(117),“京师及郡国十雨水”,政府下诏:“方今案比之时,郡县多不奉行。虽有糜粥,糠秕相半,长吏怠事,莫有躬亲,甚违诏书养老之意。”朝廷对地方官吏不尽力救灾洞若观火,诏书也是在责怪、批评地方救灾官员。从赈济数量来看,基本上是“人三斛”或“人二斛”,对死者的抚恤基本上是二千钱或三千钱,减免租赋基本上是“被灾什四以上”,从民赀不满三万、四万到十万不等。从整体上来说,救灾都是在灾后进行,基本上没有在水灾发生时同步进行,东汉虽然救灾措施相对多样,但同时用多种措施救灾不多,基本上是一二种措施同时并用。
       总之,两汉时期,河南水患严重,不仅在数量上占全国水患的将近一半,在危害程度上也大大高于其他省份。河南水患频繁发生,既有气候、地理因素,也有农业开发、黄河淤积等方面的原因。这些因素今天对河南仍然有一定的影响,仍然是水灾发生的重大隐患。两汉至今2000余年,河南境内黄河流域的气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最近几十年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黄河流域气候变化较为显著,湿润多雨的气候逐渐向干燥少雨转变,黄河近70年没有发生大的水灾。这主要得益于正确的治黄方针和黄河流域诸多水利工程的建设,这些水利工程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黄河水灾的压力。但是,现在气候变化仍处在不稳定期,一旦出现大范围集中降水等恶劣天气,黄河流域仍将面临严峻的考验。黄河中下游仍然是主要粮食产区,黄河滩地甚至成为优质小麦、大豆等粮食作物的主要生产基地。大面积的农业开发对本来就疏松的土壤也造成更大的破坏,使黄河水携带的泥沙更多更重。而且,河南境内黄河滩地农业开发造成的“二级悬河”又在逐渐抬升河床高度,黄河河床郑州段海拔86—95米,已经高出二七纪念塔的高度。这些情况都严峻地考验着黄河的承受能力。
       两汉不断总结与完善的治水思想,对今天治黄仍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两汉时期根据地理环境、农业开发和河床淤积程度对黄河大堤的修建、对黄河河床的疏通以及对汴河等黄河支流的水利建设,对黄河长期安流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总的来说,王景治河对黄河长期安流固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也绝不能低估生态环境改善所起的作用。此外,两汉时期水灾过后的救灾措施积极有效,对恢复生产、安抚受灾民众、稳定社会秩序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今天的治水救灾工作也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