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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研究]“内圣”还是“外是”——重新解析王安石讲学金陵的学术建构
作者:杨天保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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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北宋王安石讲学金陵时,其经学理念仍朝“内圣”方向深进。读《》治《》,皆见道德心性。特别是他创新“礼乐之学”,更弥补了前期“王学”在本体论上的诸多不足。同时,他继续坚持早年“为己之学”的立场,内求诸身;且精求义理,重析“仁”、“礼”,以内统外,完成了力主“内圣”的“金陵王学”。它与后世学者批判的对象——一种极富“外王”指向性的“三经新学”,大有分别。
       关键词:王安石;金陵王学;王学;《三经新义》;新学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7)03—0039—07
       北宋治平年问(1064—1068年),王安石讲学金陵,声誉远播。入京执政后,朝廷将其学术官学化,命其撰成《三经新义》(《周官新义》、《诗新义》、《尚书新义》)。于是,“三经新学”一统学术,影响政坛60余年。对于金陵讲学与“三经新学”的逻辑关系,学界普遍认为,二者一脉相承,金陵讲学即为“新学”出台之前奏《三经新义》就是总结金陵讲学的学术文本。尤其是,作为讲学的“合理”结果,“三经新学”以《周官新义》为主干,其偏于实用、力主“外王”的学术本性,已远离王安石早年“道德心性之学”(或“为己之学”)执守的“内圣”方向。所以,一些学者就断言,穆部“王学史”应以金陵讲学为分界点,其中,“金陵王学”已从往日“心性之学”滑落并跌入一种王霸功利之学,由“内圣”转向了“外王”。
       明了这一组学术关系及金陵讲学的内质,对于考察“王学史”和研究王安石各阶段的学术思想,尤其重要。至于匝新划定“王学史”和研究王安石的早期“心性之学”,笔者已有另文予以论证,无庸重复。在此,针对学界以上论断,我们只就王安石讲学金陵的学术建构展开分析,以期在王安石个人学术历程的前后链条中,重新抓住“王学”此际的特性。
       王安石金陵讲学的一般情形,据其《送董伯懿归吉州》(1066年)诗称:“我来以丧归,君至因滴徙……是非评众诗,成败断前史。时时对奕石,漫浪争生死……亦曾戏篇章,挥翰疾蒿矢。”论诗理道、作文断史、弈棋品画,皆是此际的生活。就经学言之,其《答吴子经(安石之舅)》云:“若欲以明道,则离圣人之经,皆不足以有明也。”。又《次韵酬龚深甫》(1064年)诗曰:“讲肆剧谈兼祖、谢,舞雩高蹈异求、由。”经学取舍,已和盘托出:自比为东晋承述“孔学”、讲礼校书的学士祖企和谢景夷,并以为孔门弟子当中,由、求二人之仕达,皆不如曾点那种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来得高妙自然。具体言之如下。
       一、经学理念“内圣”化之一:首倡《》、《礼》互解,由“性情之学”而入“性理之学”
       陆游《家世旧闻》记载祖父陆佃之事,云:“楚公尤爱《毛涛》,注字皆能暗诵,见门生或轻注疏,叹曰:‘吾治平中至金陵,见王介甫有《诗正义》一部在案上,揭处悉已漫坏穿穴,盖翻阅频所致。介甫观书,一过目尽能[记],然犹如此。’”。可见,《诗经》之好,王安石至此未废,亦未离讲传之域。
       此时期,王安石治《》最大的长足足研究理念上的突破。针对亲友吴子经“《》、《礼》不可以相解”的观点,他明确指出:“如某之学,则惟《》、《礼》足以相解,以其理同故也。”这一《》、《礼》互解的经学理念,在中国《》学史上独树一帜。
       东汉郑玄以《周礼》解《》,率先将托兴之言求诸制度,循礼制因革之迹,探求人情周变之实;他从实处人手,因实事解虚言,参合内外,由“读经”而转入“读史”。于是,日积月累,在郑氏解经之风的影响下,《周礼》日渐做成了《》的另一部“传”。汉唐以降,经、传相对,更加助长了《》的经学地位。此后,唐人孔颖达撰成《诗经正义》,总结继往有余,但仍未能独辟读《》的蹊径,解脱“礼”学之厄。直至宋初,王令(字逢原,1032~1059年)诸人以《》为首经,依旧重弹郑氏之音。他强调,《诗经》“以顺言之则可以议礼,以公言之则可以论义,以直言之则可以议政,以曲言之则可以议刑。”《》几乎就等同于“礼”之大“经”。
       早年王安石任职地方,与王令、孙觉等人过从甚密,相与论《》,其《》学观大体无出其右。但从嘉事占四年(1059年)王令去世到王安石设帐金陵期间,王安石对《》的研究时出新意,已由以《礼》解《》走向《》、《礼》互解。
       《》、《礼》互解的关键在于以《》解《礼》,《》成了注《礼》的法门工具,《》的经学地位必见跌落,两书的“经、传”关系亦将改写。特别是,从经典生成时间上来讲,“五经”之中,独《周礼》后出。故此,虽则郑玄尚可依《礼》注《》,但谨守法度的历代学者,诚然不敢冒大不韪,颠倒先后,以先出之《》去疏解晚出之《礼》。例如,清代经学大师皮锡瑞认为:“古文家即尊信《周礼》,亦但可以《周礼》解《周礼》,不可以《周礼》解各经,而马、郑注《尚书》官制、服制,皆引《周礼》为证。即如其说,以《周礼》为周公手定,亦不得强虞夏以从周。”在此,他将马融、郑玄以《礼》解《》的做法,斥为“强虞夏以从周”的反历史勾当。所以,更不用说,现在王安石要将思路倒过来,以《》去解最晚出之《礼》了。
       同时,宋仁宗后期以来,学者尊古非今,遥尊尧舜禹传说中的旧制大法,而其后的周公之政,尽在意外,不与论道。《周礼》一书,频为时贤诘难,甚至目为“伪书”,弃之不论。所以,王安石此际要以《》注《礼》,无疑就是惊世骇俗的“经学革命”。
       在传统“读经”时代,《》言志,《礼》记事,深原上古圣人性情之微,洞见仁善之本,皆仰赖于《》,外王法度则多归于《礼》。王安石以《》解《礼》,其一,维护和巩固了传统“五经”的经典体系,恢复《礼》经真貌,扩充了经学的古典资源,将汉唐经学史中日渐失落的《礼》学,重新引入经学,为“唐宋之际”陷入枯竭的“内圣之学”寻出了活水源头。所以,《礼》与《》平,作为个人学术之路的转向,它并不是参合“内圣”、“外王”的学术征兆,相反,它是早期“道德心性之学”继续深入的表现。日后,它能激起宋人对《礼》学的极度关注,使得“说《周礼》者四十五家”,促成“宋学”新景观;它能让《三经新义》立于官学,且以《周官新义》为主经,令《礼》学位列显学,定为正统……诸多迹象亦不尽是“外王”压倒“内圣”的外象。实质上,王安石坚守“内圣”的早年学风,发展到此际,对于扭转汉唐经学之偏,让穷究于“内圣”的“宋学”在宋中叶之后浮出水面,贡献甚巨。
       其二,《》、《礼》互解,“以其理同”为前提。王安石由人情心性推及制度大法,因性识礼(理),继而顺礼(理)即情,性、情、礼(理),三者相应,学术更显内敛。相较于由“内圣”转入“外王”的结论,在此,我们注意到的是,王安石早期“心性之学”中的“性情合
       一论”迈出了新步,更上层楼:此前,性情合一,因情见性,性、情皆统括于《》之“天命”。如今,礼即理,理就是天命所在,性、情归并于理,天人合一的儒学命题更具有本体论价值,“内圣”更见思辨力;《》所谓的“三才之道”,就是天、地、人之“理”。由此,以理代写天命,演绎性情,在《》学、《》学和《礼》学三者共建通合的基础上,王安石的“性情之学”已向“性理之学”深进,宋代“理学”呼之欲出。
       二、经学理念“内圣”化之二:既以诸子“外王”实学反征《尚书》“内圣”之道,又依“孟学”正求原旨
       《尚书》多为典制训诰与誓师之词,是古代的政治文献集。历来今、古文之争是研究的主流。王安石早年认为,“《舜典》所序,以教胄子,而《皋陶谟》所序,以知人臣,故皆先柔而后刚;《洪范》所序,则人君也,故独先刚而后柔。至于正直,则《舜典》、《洪范》皆在刚柔之先,而《皋陶谟》乃独在刚柔之中者。教人、治人宜皆以正直为先,至于序德之品,则正直者中德也,固宜在柔刚之中也。”可知,以《》解《》,经内互训,以明了不同的德性层面,这是王安石早年治《》的总门径。到了治平初年,据其门人陆佃记载:“淮之南,学士大夫宗安定先生之学,予独疑焉。及得荆公《淮南杂说》与其《洪范传》,心独谓然, 于是愿扫临川先生之门。”金陵讲《》,王安石又创新路。
       其一,是运用“诸子学”反求圣贤道义。这可在他为门人讲授的《策问十道》中略见一斑。此10道题,概括来讲,都是基于夏、商、周三代治政本末先后而设。其中第一问,王安石就《尚书》中记载“尧举鲧”一事,提出了为什么“圣人知其不可,然且试之”的疑问。为完整解析出“圣人知其不可,然且试之”的所蕴之义,王安石从“诸子学”的角度进行解剥:以法家言之,此举无疑是“久民病以大禹功”的权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以阴阳道家言之,它实质是“尧知水之数,故先之以鲧”的无奈,天命不可违,只能无为而治;以墨家言之,这又近似于“唯群臣之听,不自任”的“公平”结果,正合尚同任智、不专于己的墨家心意。在此,王安石设置了一种比较模式,以“子”观“经”,“诸子”的种种权谋之说、“外于”之方,与儒学“内圣”本义相较,皆形同实异。王安石以“疑经”之形,收“尊经”之效;借“外王”之说,得“内圣”之原。
       这一反求之法,同样在汉唐经学史中富有革命性。汉唐旧儒严守儒学本位立场,视诸子学为禁地,不立文字。此前王安石深受其弊,在《上皇帝万言书》(1058年)中还念叨:“所谓士者,又非特使之不得见异物而已,一示之以先王之道,而百家诸子之异说,皆屏之而莫敢习者焉。”但是,时隔数年,其治经胸襟即已洞开,自称从“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然后于经为能知其大体而无疑”。当然,脱出儒学“正统本位”之囿,难免不为时人所诟病,且沾染上偏离儒学本真的嫌疑,这即是今日学者所谓由“内圣”转入“外王”论调的缘起。
       其二,王安石还完成《淮南杂说》20卷。蔡卞作《王安石传》,说:“初著《杂说》数万占,世谓其言与孟轲相上下,于是天下之士始原道德之意,窥性命之端。”此书已佚。高克勤先生认为,《礼论》、《礼乐论》、《致一论》、《性情》、《性论》、《原性》等文,大旨皆在道德性命之学,所以当是其篇目。接着他又说:“这几篇文章的主旨与《孟子》中有关内容有明显的抵牾之处,如《原性》指名道姓批评孔予。似不可能‘世谓其言与孟轲相上下’。”持论似不明。
       就地域而言,依其门人陆佃所言“淮之南”的记载,可见在陆氏的观念当中,“王学”已是与胡瑗“湖学”足相抗衡的“淮南学派”;《淮南杂说》作为传授的讲义,与《策问十道》相表里,一正一反,流布于外,为江南学子见称。就学理而言,《淮南杂说》与《洪范传》卡甘发明,更以孟子“心性之学”辅翼《》义,故能为时人侧日。陆佃将此两部书相提并论,独为表出,实有深意。
       总之,王安石治《》,一方面从诸子的实学角度,反求圣贤“内圣”之旨,尽悉圣人安民的心法大意;另一方面,又立于“心性之学”,以《孟》解《》,彰显《》义。正反相合之中,“内圣”格调,尤在“外王”之上。
       三、经学理念“内圣”化之三:“三礼”互解。由“传注之学”而入“义理之学”
       嘉祐占年间,王安石在京任职,曾论及朝廷设置“谏官”一职时说:“尝闻周公为师,而召公为保矣,《周官》则未之学也。”明言此时他尚未深研《周礼》。南归金陵后,王安石于《周礼》一书,功劳卓著,自不待言。至于他与《仪礼》、《礼记》两书的关系,前人说法颇多。
       宋宁宗时,朱熹《乞修(三礼)札子》说:“《周官》一书固为礼之纲领,至其仪法度数,则《仪礼》乃其本经,而《礼记》郊特牲冠义等篇,乃其义说耳。前此犹有三礼、通礼、学究诸科,礼虽不行,而士犹得以诵习而知其说。熙宁以来,王安石变乱旧制,废罢《仪礼》而独存《礼记》之科,弃经任传,遗本宗末,其失已甚。”据此,学者顾炎武认为:“是则《礼记》之废,乃自安石始之,至于明代,此学遂绝。”康有为亦说:“安石黜《春秋》,黜《仪礼》,故《仪礼》至今不命题。”
       另外,宋人朱弁说:“熙宁元年冬,介甫初侍经筵,未尝讲说,上欲令介甫讲《礼记》,至曾子易箦事,介甫于仓卒间进说日:‘圣人以义制礼,其详至于床笫之际;君子以仁循礼,其勤见于将死之时。’上称善。安石遂言:‘《礼记》多驳杂,不如讲《尚书》帝王之制,人主所宜急闻也。’于是罢《礼记》。
       以上文献,虽互有抵牾,但皆足证王安石“残缺三礼”之罪。据此,后世学者多有发挥,大半以为此即是“王学”弃“内圣”而入“外王”的又一铁证。不过,这些文献皆为王安石执政后的记述,并不合金陵讲学期间的实情。王安石兼治“三礼”,将传统经学所谓的谈王霸之《周礼》、言敬诚之《礼记》、叙度数节文之《仪礼》合在一处,建构出新的“礼乐之学”,则是他讲学期间的创获。
       (1)就《仪礼》而言,其《和王微之登高斋》(1064年)诗曰:“登临兴罢因感触,更欲远引追宗、雷。”诗中所追慕的雷次宗,南北朝时为刘宋豫章人,精于《三礼》和《毛诗》,撰有《毛诗序义》2卷、《丧服经传略注》1卷、《礼记注》和《周易注》等。后来宋文帝征其至南京,筑室钟山西岩,名日“招隐馆”,专令其为太子诸王讲《丧服礼经》。南阳人宗炳,妙善琴书,精于言理,亦是以身持礼的高隐之士,曾同雷次宗一道从高僧慧远(334~416年)研治《丧服经》。四库馆臣说:“《仪礼》难渎,儒者罕通。”但也有例外。因为《仪礼》诸篇当中,实为“亲属学”主体的“丧服学”,相较于《仪礼》另外16篇,它应该算是《仪礼》学中较有学术传承的一个部分。研治《丧服篇》,代不乏人。特别是
       魏晋以来,江南礼学因士族势力的哄抬,兴盛一时,且大有盖过北学之势。所以,迄于唐宋,江南重新孕育出新礼学的土壤并不逊于北方。故此,王安石追攀宗、雷,选择江南“丧服学”登堂入室,研读《仪礼》,乃地缘、时势和个人材性使然。
       在《送丘秀才序》中论及婚礼时,王安石认为,以《仪礼》度士、齐家的传统大义,首断于春秋之世,中经隋代大儒王通“续而存之”。后来,贾琼受《礼》于王通,却不以《仪礼》为学,抛弃《仪礼》而言礼学。这在王安石看来,贾琼根本就不配纳入“王门”,也不能、与仇璋、董常、程元和薛收等人同列。这一治《仪礼》的观念,与朱熹不谋而合。因为,符按朱熹以《仪礼》为礼学“本经”的说法,贾琼“弃经任传,遗本宗未”,颠倒“内圣”、“外王”,才真正是“残缺三礼”的首恶。
       另外,在此段“《仪礼》学简史”中,王安石既渡越郑玄、贾公彦两大家及其《仪礼注疏》,又隐没王肃(著《丧服要记》11卷、《仪礼注》17卷、《仪礼音》1卷、沈重(著《仪礼义》35卷、《丧服经义》5卷、《仪礼音》1卷陆德明(著《仪礼释文》1卷诸人治《仪礼》的功劳,这也很有深意!因为,此数家所为,强于文献上的对校、检勘和考证,皆未脱传注之学的窠白,学而不思,失却了对义理的发挥。王安石认为:“学者不知古之所以教,而蔽于传注之学也,久矣。”于是,他就要上接隋代上通,“奋不顾世,独行古之所行”,慨然以承续绝学、推原大义为业。这与其当时治《周礼》的“内圣”学路,如出一辙。
       例如,四库馆臣说:“《周礼》一书,得郑《注》而训诂明,得贾《疏》而名物制度考究大备。后有作者,弗能越也。周、张、程、朱诸儒,自度征实之学必不能出汉、唐上,故虽盛称《周礼》,而皆无笺注之专书。其传于今者,王安石、王昭禹始推寻于文句之间;王与之始脱略旧文,多集新说;叶时、郑伯谦始别立标题,借经以抒议。其于《经》义,盖在离合之间。于是考证之学渐变为论辨[辩]之学,而郑、贾几乎从祧矣。”整部中国《周礼》学史,大体就以王安石“始推寻于文句之间”为转机。王安石避实就虚,不主实汪,目的就是要探究圣人制《礼》的内在法意。
       皮锡瑞说:“《礼》本是实学,非可空言;故南北学分,而三《礼》皆从郑注;皇(侃)、熊(安生)说异,①而皆在郑注范围之中。宋时三礼之学,讲习亦盛。王安石以《周礼》取士.后有王昭禹、易祓之、叶时,皆可观。《仪礼》有李如圭《集释》、《释宫》,张淳《识误》,并实事求是之学。”可见,王安石执政后,以《周官新义》取人,才由“内圣”中走出来,彰显“外王”,原来的“义理之学”再变为“实证之学”,将《三经新义》做成实际操作的法典大纲。
       (2)《礼记》方面,王安石主要是提出了“互解说”。皮锡瑞从文献生成时间上认为:“《礼记》七十子之后所作,未知与作《周礼》者,孰先孰后,其说礼与《周礼》或异, 当各从其说以解之。”所以,《礼记》、《周礼》毫无通解的可能性。四库馆臣亦认为:“《周礼》、《仪礼》皆言礼制,《礼记》则兼言礼意,礼制非考证不明,礼意则可推求以义理,故宋儒之所阐发,亦往往得别嫌明微之旨。”基于对三《礼》性质的不同判分,强调一要实证《周礼》,一要思辨《礼记》,方法迥异。
       《周礼》、《仪礼》互解,因其制度上的相通性,古已有之,无须多说。而以《礼记》解《周礼》,倒的确只是王安石首执牛耳。这种不分时间先后、不较性质高下的“礼学”通识观念,既推动了礼学的“内圣”化进程,也完善了整个“礼学”的经学体系。
       例如,即使是日后王安石撰成《周官新义》,《周礼》、《礼记》互解的遗存,也时有显露。据统计,他征引《礼记》诸篇之文,全书共计有21条。其中,《王制》4条,《祭统》3条,《月令》、《效特牲》、《文王世子》各2条,《礼器》、《檀弓》、《明堂位》、《玉藻》、《曲礼》、《内则》、《中庸》、《乡饮酒义》各1条。可见,王安石广泛以《礼记》解《周礼》,用“多明其义”的《礼记》之文贯穿《周礼》新义,在一定程度上令《周礼》这门“实证之学”仍保持了“义理之学”方面的素质。
       总之,日后王安石以《周官新义》统率群经,其发端处,实导源于其治经的“互解法”:融汇诸经,义兼一体;内敛有余,故能周旋有度,开创出经学新高。学者认为,“金陵王学”中止了对心性作本体论上的探讨,王安石从心性之“体”的思辨层面转入到礼乐制度设施之“用”的建构。依上可知,这一看法不切真实。除以“内圣”化的经学理念予以澄清之外,我们还可以从王安石此时对“为己之学”的坚持以及重新设置“仁”、“礼”关系上作出更多说明。
       四、坚守“为己之学”。内求诸身
       朱熹等人对“王学”的总结,集于一点,就是“高明处已,中庸处人”。物我两分,非“王学”莫属。对此,杨时早有责言。因为,按杨氏之论,高明就是中庸,高明是中庸之体,中庸为高明之用;诚意正心至于平天下,其理一而已,所以合内外之道也。但是,“王学”将高明、中庸各为一理,一分为二,这种“离内外,判心迹”的做法, 充其量仅仅就是“私智之凿”。
       以上结论用于后来的“三经新学”是否合理,姑不置沦。但是,以它来界定王安石讲学金陵时的情景,娃然有误。据上文的经学思想可知,王安石仍以“内圣”之学为体,并没有抛弃对“仁学”的关注;同时,新创“礼乐之学”,也都向义理一端发展,未尝别作一枝,一直滑向致用的末端。体用、仁礼,都还没有被打成两截,形成非此即彼的结局。
       首先,陆佃说:“临川先生起于敝学之后,不向于末伪,不背于本真。度之以道揆,持之以德操,而天下莫能罔,莫能移……其所渭君子者,体不欲迷一方,用不欲滞一体,尝闻其一二矣。”体用圆通,本末执中,这正是“金陵门人”对王安石讲学的总评。
       其次,治平元年(1064年),吴中复(字仲庶)出守潭州,王安石有诗相赠,后又记吴氏建校事迹,写有《潭州新学并序》(1064年),诗云:“古之读书,凡以为己。躬行孝悌,由义而仕……无实而夸,非圣自是。虽人得意,吾犹汝耻。”可见,要求内求渚身,一如畴昔。
       再次,在《虔州学记》(1064年)中,王安石说:“先王之道德,出于性命之理,而性命之理,出于人心,《》、《》能循而达之,非能夺其所有,而予之以其所无也。经虽亡,出于人心者犹在,则亦安能使人舍已之昭昭,而从我于聋昏哉?然是心非特秦也,当孔子时,既有欲毁乡校者矣。盖上失其政,人自为义,不务出至善以胜之,而患乎有为之难,则是心非特秦也。墨子区区,不知失者在此,而发《尚同》之论,彼其为愚,亦独何异于秦。呜呼!道之不一久矣。”
       此段议论中值得注意的:一是明确提出“性命之理”而不独占“性命”,并将此“性命之理”系于人心;肯定经学即是“心学”,二者皆言性命,只是一墙之
       隔。诸种看法,足见王安石对“心性道德之学”的坚持。二是强化了“先知后行观”,谨守儒家“由内圣而开出外上”的传统法度,求索“至善”,非难“有为”,谴责了墨学之流将“外王”置于“内圣”之上的错误做法。
       最后,治平三年(1066年)左右,王安石还写有《太平州新学记》,文中说:“盖继道莫如善,守善莫如仁,仁之施自父子始。积善而充之,以至于圣而不可知之谓神;推仁而上之,以至于圣人之于火道。此学者之所当以为事也,昔之造书者实告之炙。有闻于上,无闻于下,有见于初,无见于终,此道之所以散,百家之所以成,学者之所以讼也。学乎学,将以一天下之学者,至于无讼而止。”
       文小所论,无不在于强调守仁、继道、充善而自及于圣贤,以及达于天道的“三才之道”。尽管我们缺少明确的材料去洞悉讲学金陵时,于安石对《》理的考察情况,但是,如前所言,《》理显然仍是讲学的主旨,只是在哲学层面上,已与“性命之理”融为新休。
       “金陵工学”日后再变为“二三经新学”,以《周官新义》为纲,彰显“外王”,内隐而外显,这其中的学术变故,的确大可独作一部详尽的“新学史”。例如,熙宁八年(1075年)《乞改(三经义>札子》中,王安石奏清理当删除《尚书新义》中的一段文字是:“《洪范》,有器也然后有法,此《》所以谓之范者,以五行为宗故也。五行犹未离于形而器出焉者也。扩而大谓之弘,积而大谓之丕,合而大谓之洪。此书合五行以成天下之大法,故谓之《洪范》也。”。不难看出,此段文字原本是《洪范传》的脊梁所在。现在,他要抛弃“五行为宗”之说,《尚书新义》也就失之于作本体论上的收束。这种做法与讲学金陵之际的学术考虑很有差别,也正反映出后来的“三经新学”详于“外工”、疏于“内圣”的不足。
       五、重析“仁”、“礼”,以内统外
       劳思光先生说:“孔子之学始于研礼;而后又溯至‘义’与‘仁’,遂生出中国儒学之大流。”中国传统儒学生成于北方西周文化及其原始哲学,重制度与重德性,是它与生俱来的两个印记。回归原儒教旨,都要面临这两个方面。只是,“王学”的生成史倒让我们看出了些微的不同,即它是由求善守仁而达及于治礼,这与劳先生所说的正宗孔学发展史,相反相成。
       其实,孔子之后,孔学正宗一分为二:“思孟一派”重仁,沿“心性之学”一直走下去,开辟出唯心主义哲学的新局面;荀子一派重礼,礼与法通,哲学思想也接近唯物,对礼乐之学贡献颇多。所以,恢复古学,自为孔后,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尺度要求。尽管历代不乏关于礼、仁孰先孰后、孰重孰轻的争论,但是,从学理上对礼、仁进行探讨,可以说,都不算是远离儒学的原点。
       王安石讲学金陵,对仁学、礼学关系,有新看法:
       (1)从生成论上来讲,在《礼沦》中,他断言“礼乐之祖”一苟卿不知礼。《荀子·性恶篇》日:“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于性而生礼仪。”但王安石说:“礼始于天而成于人,知天而不知人则野,知人而不知天则伪。”认为荀子将人道与天道打断,且将人道置于天道之上,犯了“不知天之过”。可见,王安石“礼始于天而成于人”的观点,无疑要将礼学与天命观弥合在一起。换言之,经由天命观,他将礼学与其原有的性命道德之学联在一起。
       另外,这一学术弥合,对于当时因佛、道昌盛所激起的社会“黜礼”观,尤为重要。礼学沿荀子而下,及于隋唐之后,佛、道蔑视礼法而崇尚自然,使得传统礼学受到打击,但传统儒学的解脱之方,又不能自哲学本体深处反戈一击。对于佛、道“善性因果”、“普爱众生”、“养生见识”之说,也仅能以“情”、“仁”、“智”等传统孔学范畴,予以含含糊糊地应答。王安石以性命、天道、人道等范畴,重组儒家礼学,在历代仅以仁学资源反佛、道的斗争中,又加入了礼学的力量,很有见地。可见,以礼学补济仁学的不足,这本身就是“王学”发展变动的现实需求。
       (2)就礼的结构而言,王安石《礼论》又认为,礼有内外两个层面,内面是性,外面是法,礼就是宗法。因情顺性是礼,刑名法度同样也是礼,二者互为表里。所以,长期以来阴魂不散的“外儒内法”说和依此而生的治国方术,皆是历代学者不明礼的内部构成而杜撰出来的不经之言。礼与法不是两个对立的范畴,法只是礼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坚持礼学,依礼治国与依法治国,实无大异。
       为此,在《王霸》一文中,他进一步指出,“王霸之争”也不是“儒”与“非儒”之间的性质之争,而是儒学的内部矛盾,所以,不能简单地以传统儒学“义、利”之辨而将“霸道”排斥在外,“霸道”也是儒家的一种合法形式。这一看法打通法、礼,完全摆脱了传统仁学对“法”的深层恐惧,既为“王学”开拓了新局面,也大大强化了中国传统儒学内外相辅的理论体系。
       (3)就礼学的归宿点而论,在《礼乐论》中,王安石认为:“礼乐者,先王所以养人之神,正人气而归正性也。”礼乐养人之情,又近人之情,但“此非其至也”。能养人、近人,则离仁义之道已不远,然而,礼乐之道非仅以此为归宿。所以,礼学不等同于仁学,二者有区别。在认识论方面,天人之道、神明之用才是礼学的关心处。
       具体言之,一方面,“先王之道可以传诸言、效诸行者,皆其法度刑政,而非神明之用也”。可见,法度刑政仅是一个部分。另一方面,“星历之数、天地之法、人物之所,皆前世致精好学圣人者之所建”。这些才是圣人礼学著意的关键。只是,王安石又看到,“去情却欲而神明生矣,修神致明而物自成矣,是故君子之道鲜矣”。两相比照,在研治、习练层面上,礼学也更难于仁学。
       接着,他指出:“古之人言道者,莫先于天地;言天地者,莫先乎身;言身者,莫先乎性;言性者,莫先乎精。精者,天之所以高,地之所以厚,圣人所以配之。”一方面,仁学、礼学皆是统之于“天人之学”的两个不可或缺的环节,贯通天、地、人,实现“三才之道”,其要就在于“精”。既精于仁学,又精于礼学。另一方面,“精”既是一种学术状态,更是一个新的哲学范畴。换言之,王安石在治《礼》过程中,以《》为宗,又开始超越“仁”、“易”、“礼”之分别,体识出“精”的哲学意蕴,在天、地、人三个不同层面上,寻求出一个共享的本性,在本体论上更进一层。
       综上所述,王安石讲学金陵时的学术内质,无一不体现出对“内圣”之学的坚守。王安石此际完成的“金陵王学”,与后来的“三经新学”相比较,虽则一体同宗,渊源有自,但嬗变甚巨,各具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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